林茂生(1887-1947)
台灣第一位哲學博士,致力鑽研台灣教育制度與推廣台灣文化,乃『台灣文化協會』核心人物,創辦『民報』,中立、公正,批評時弊無畏無懼。被陳儀誣控「陰謀叛亂,鼓動該校學生暴亂;強力接收台灣大學;接近美國領事館,企圖由國際干涉,妄想台灣獨立」為由,私刑秘密殺害!!
他要台灣人永遠保存自己的風格與文化─堪稱生命哲學教育家。(by Susan) 詳細介紹
八田與一(1886-1942)
「嘉南大圳之父」。是社會公平正義的實踐者,是人道關懷者,把台灣人的生存,當成自己的責任,若非極大的毅力,無法完成此艱苦的工程─烏山頭水庫,賣命也要完成任務,是八田與一的精神。
其全家人生命,與台灣結合為一體的意志,是要建國的台灣人必須學習的地方。
有情有義的台灣人,要追思此位真正利民、福台的台灣神。(by Dr. yang ,Emma整理) 詳細介紹
張七郎(1888-1947)
國大代表、花蓮縣議會議長、花蓮仁壽醫院創辦人。在當時「縣市長民選」的政策下,以高票獲選為花蓮縣縣長候選人,引起官府的注意,成為不幸的禍根。父子三人(張七郎、張宗仁、張果仁)被羅織「背叛黨國、組織暗殺團」等罪名,遭受凌虐酷刑,一家三人不明不白地冤死。
生前濟世助人,卻死於雙手沾滿血腥的國軍…乃228醫界消失的菁英。
其父子博愛濟眾、仁心仁術之大愛醫德,視治病如治理國政般的用心,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Jolen) 詳細介紹
黃 賜(1891-1947)
勞工運動的先驅,他所領導的罷工事件,以1927年高雄淺野水泥廠罷工事件最著名。228事件爆發後,參與「228事件處理委員會」,被以機槍掃射,喪命於亂槍之下!
帶頭為基層弱勢勞工爭取權益,為公義、公理,無私犧牲奉獻的精神,是台灣人要效法傳承的台灣精神。(by Emma) 詳細介紹
陳 炘(1893-1947)
台灣金融界先驅者、「大東信託株式會社」創辦人,留學於日本慶應大學及美國哥倫比亞大學,主修經濟學。致力於本土金融事業的拓展,為對抗日人消滅民族意識之文化侵略及對台金融經濟壓力,籌組台人資本獨立發展之金融機構。
228大屠殺發生期間,因損及浙江財閥利益,被國府羅織「陰謀叛亂首要」罪名,乃228金融界消失的菁英……
其熱愛鄉土、力圖抵抗的堅持行動力,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Jolen) 詳細介紹
黃媽典(1893-1947)
行醫於嘉義朴子家鄉德壽醫院,懸壺濟世,救人無數,有卓越拔群醫術。28歲時被任命為朴子街的街長,任內他興建自來水廠、街役場、內厝大橋、朴子小學、朴子女子公學校等等,政績遍及衛生、交通、教育、商業、水利、為朴子市奠下了日後發展的宏圖。數年後更赴任檢疫委員;當時台灣發生轟動國際之瘟疫,常不顧生命危險,遏止惡性鼠疫蔓延,犧牲奉獻心力。
228事件後卻以「暴亂首要份子」之罪,遭軍隊毒打遊街示眾後,在新營圓環槍斃。 (by Nathan) 詳細介紹
賴 和(1894-1943)
賴和,台灣新文學先覺者。
初習醫,執業彰化,人稱「彰化媽祖」。後加入台灣文化協會,投入文化抵抗外來殖民與啟蒙台人思想。
第一首白話詩~覺悟下的犧牲,藉詩聲援二林事件蔗農;小說創作「一桿秤仔」道盡台人追求公平正義的抵抗和犧牲。
一生行醫為文,啟迪後進。其詩句「勇士當為義鬥爭」正如斯人的覺悟與反殖民實踐,堪為台灣人建國精神標竿。(by Rainbow) 詳細介紹
徐春卿(1895-1947)
台北市參議員,勇於揭發弊端,保障人權,批評政府,又因反對日產廉售浙江財閥,得罪陳儀當局。
228事件後,擔任台北市228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友人勸他暫時躲避,他自認沒作虧心事,想出力維持當時社會秩序,卻被當局列為暴亂首謀,遭到逮捕殺害。(by Nathan) 詳細介紹
陳澄波(1895-1947)
他,是油彩的化身,畫筆似劍,揮灑出氣勢磅礡的繪畫世界。畫作〈嘉義街外〉入選日本「帝國美術展覽會」,是台灣第一人。為台灣美術運動揭開序幕,繪畫燃燒著他高昂的生命。
228事件爆發後,被推為和平使代表之一,卻被綁赴嘉義火車站前,槍斃示眾。
熱心推展台灣美術運動,充滿正義感與理想性、熱心公益的個性,是台灣人要實踐推崇的台灣精神。(by Emma) 詳細介紹
陳 屋(1896-1947)
日治時期台灣工運領袖,戰後高票當選台北市參議員,228事件後,擔任台北市228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前往軍法處調查殺害無辜民眾的軍警人員。
228事件期間,始終站在台灣民眾的立場著想,被當局列為暴亂首謀殺害。(by Nathan) 詳細介紹
雷 震(1897-1979)
蔣介石時期敢於犀利批判國民黨,發文鼓吹民主自由人權,要求蔣介石不要尋求連任成為獨裁者,並提出反攻大陸無望論,結合台灣本土菁英籌組反對勢力,因而被軍事法庭以「包庇匪諜、煽動叛亂」的罪名判處十年徒刑。
出獄後撰寫回憶錄,保存了台灣言論自由的重要紀錄,並啟蒙了新一代的台灣民主運動。(by Nathan) 詳細介紹
楊元丁(1898-1947)
日治時期,國際聯盟拒毒會,議決禁吸鴉片,日本為保持自身利益,對台灣人仍發紅牌准吸終身。楊元丁反對此種鴉片制度;為此,日本嚴究持反對印刷傳單者,楊元丁一人擔下重責,被判囚284日。
在228事件中,由於基隆地區鬧米荒,副議長楊元丁出面交涉,卻得罪當時執政的國民黨官員,橫死於基隆「田寮港」。
其一生熱心助人、不畏強權、捍衛正義,堪為台灣人民建國的表率。(by Cathy) 詳細介紹
陳能通(1899-1947)
淡江中學校長,將信仰貫徹於『言教、身教、心教』,於淡江中學正處228事變動盪時局,毅然負起校長重擔,因日治時期遺留之教練槍與拒建中國式涼亭得罪柯遠芬;被國府流亡政權羅織誣陷為「匪首」並「發表荒謬言論煽動學生招致流氓及青年在校舉辦軍事訓練班……。」為由逮捕失蹤至今。
男女均教權理念,一生為推廣教育無私奉獻。是教育界的牧人!(by Susan) 詳細介紹
李仁貴(1900-1947)
台北電器商人,熱心地方事務,經商成功後投入政治,高票當選台北市參議員,非常關心台灣社會民生問題,曾要求國民政府改革弊端及經濟改善。
然而在228事件後,因參與「228事件處理委員會」擔任調查組長,調查六名殺人兇手,要求國民政府軍警停止濫殺無辜,卻遭羅織「陰謀叛亂首要」罪名,於家中被抓走遇害。(by Nathan) 詳細介紹
阮朝日(1900-1947)
為《台灣新生報》總經理,乃為民喉舌並批判時事的第一大報業;因應能源拮据創辦「日の丸式木炭瓦斯發生爐自動車株式會社」;於戰後組織「台灣海外青年復員促進委員會」,幫助台籍日本兵返台。上述事跡,被國府羅織「228叛亂首謀」罪名,成為228媒體界消失的菁英……
其大愛、心無疑懼、尊重女權的真民主,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ries) 詳細介紹
王添灯(1901-1947)
228的悲劇英雄,一生貫徹理念-「為最大多數,謀最大幸福」。
日治時期已組成「台灣地方自治聯盟」推動台灣地方自治的實現。戰後初期對於新時代充滿希望,希望貢獻一己之力來建設新台灣。積極活躍於政壇和新聞界,除辦報廣聽人民心聲外,問政努力。
為求得人民的民主、正義,寧可得罪官員,也不得放過貪污公帑之官吏。(by Stella)詳細介紹
吳鴻麒(1901-1947)
曾任律師、法院推事,為人公正剛直、嫉惡如仇,對於官吏貪污馬虎的作風十分不以為然,因此對於貪污暴亂案件的處理十分嚴格,從不加以寬待。
公正剛直、嫉惡如仇、為公義公理的精神,是台灣人要學習傳承的精神。(by Emma) 詳細介紹
施江南(1902-1947)
京都大學醫學院博士,是日治時代第二位獲得醫學博士的台灣人。致力為台籍日本兵回台而奔走。曾擔任台北州會議員、「228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228事件時,從病榻前被捉走,生死不明。
其熱愛台灣,為台灣社會盡心盡力,為公義公理犧牲奉獻的精神,值得台灣人學習敬仰。(by Emma)詳細介紹
潘木枝(1902-1947)
任嘉義市參議員兼副議長,嘉義228事件爆發後,明知去機場很危險仍義無反顧前往談判議和,過程中勇敢直言,平時問政處事富正義感;最後卻命喪於3/25嘉義驛前。
在兒女心中是位疼惜子女、溫柔、偉大的好父親;在病患心中是位侍病如親、敬業、仁慈,甚至被當成神拜的好醫生;在市民心中是位深受市民愛戴、景仰,為民喉舌的好代表;面對暴政強權的脅迫下依然不畏懼、不妥協。
他留給妻子的遺書裡寫著,為市民而亡,身雖死猶榮…… (by Jade) 詳細介紹
宋斐如(1903-1947)
創立「人民導報」直言揭發當時陳儀政府弊端,堅持「人民第一」,倡導「台灣新文化運動」。
228事件期間,未激烈抗爭,但「人民導報」卻遭查封,宋斐如則被列為叛亂首要人犯,在家中遭憲兵強行帶走,一去不回。(by Nathan) 詳細介紹
林旭屏(1904-1947)
曾說:讀法律才能幫助台灣人。熱心推動農業,致力推展新品種。官職不低,為官清廉,堅決不接受餽贈。任專賣局課長時,發生228事件,他認為責任加劇,照常上班,卻被匿名投書說企圖占有公賣局,被以「田經理設宴在大上海酒家,擬請同往」為由騙出家門,被發現陳屍南港橋下,頭蓋骨骨折而死。
清廉正直、為公忘私負責的言行,為公義公理犧牲的精神值得台灣人學習敬仰。(by Emma) 詳細介紹
黃朝生(1904-1947)
醫界的菁英,平時關心時政、熱心公益,時常參與義診,228事件擔任「228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在大逮捕中失蹤,下落不明,連屍首也找不到。
他熱心服務,無私犧牲奉獻的精神,是我們要追隨傳承的台灣精神。(by Emma) 詳細介紹
林連宗(1905-1947)
日治時期,就讀中央大學二年級時,就通過行政科及司法科「雙料」高等考試。返台開業,當執業律師,為人權、公理、正義而辯。終戰後,當選第一屆參議員,對國民黨政權之貪污腐敗及壟斷操控提出強烈質詢。當選國大制憲代表時,以「制定憲法乃一國之歷史上重大之事,參加制憲代表亦是歷史上留有重大意義之人物,國大代表當要自重。」來自我期許。
豈料「憲法」卻不能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卻在野蠻的國民黨政權羅織罪名下把人帶走,從此消失一去不回。(by Stella) 詳細介紹
李瑞漢(1906-1947)
台北市律師公會會長,對台灣省行政長官陳儀提出司法獨立、起用本省人等改革意見;得罪當時執政的國民黨官員,被憲兵第四團團長張慕陶以台灣省行政長官陳儀邀請開會為由,從宮前町家中,將李瑞漢兄弟及友人台灣省參議員林連宗一同帶走,竟一去不回。
其捍衛正義、仗義執言的道德勇氣,堪為台灣人民建國的表率。(by Cathy) 詳細介紹
林桂端(1907-1947)
林桂端律師是留日回台的台籍法學菁英,在近代法律思潮的洗禮下,剛正不阿;在戰後漫無法紀的社會中,保護民權、伸張正義。
在國民黨政權使用特務和司法的手段干預新聞言論自由的《人民導報》筆禍事件中,挺身而出為辯護人,正義─就是伊e名。(by Susan) 詳細介紹
湯德章(1907-1947)
台日混血,一生以身為台灣人為榮,並充滿正義感,維護台灣人的權益,是台南地區相當受人敬重的律師,曾拒絕陳儀的邀情,不當貪污的中國官。
228事件後,負責維持台南地區治安,3/11,二、三十名憲警特務闖進他的住所,湯德章為保護台南菁英,一面徒手力抗拒捕,一面爭取時間將住所有關名單資料燒毀,挽救了當時許多台南的社會人士及成大學生倖免於難。
死前遭刑求遊街仍毫不畏懼微笑面對民眾。(by Nathan) 詳細介紹
Uyongu Yatauyanguna(高一生 1908-1954)
台灣鄒族音樂家,人道主義者。
以其鄒族傳統和日本師範教育接觸的西方哲學思想為背景,創作屬於台灣山林土地之歌。儘管因主張「高山自治」而遭中國殖民政權構陷貪污而被誘捕、入獄,仍寫出『春之佐保姬』來勉勵妻兒族人─不要放棄希望。
一生關心原住民經濟與前途,並在遺書中寫道:田地和山野,隨時都有我的魂守護著。而台灣山林仍幻化著Uyongu Yatauyanguna的歌曲,迴盪台灣人的心中傳唱。(by Rainbow) 詳細介紹
張榮宗(1908-1947)
嘉義朴子人,雖出生為富農子弟,卻相當關心勞工與農民,出任《和平日報》東石分局長,經常表現出敢於揭露社會黑暗面的報導。
228事件爆發,張榮宗在地方上糾集青年抗爭,率領三輛滿載民軍及裝備的車隊,由新營市出發,途中遇國府軍伏擊,當場身亡。(by Nathan) 詳細介紹
葉秋木(1908-1947)
於日本留學時期成立「台灣文化同好會」為左翼運動的健將,回台後當選屏東市參議會參議員,並被推為副議長。
228事件後擔任「228處理委員會屏東分會」主席,負責屏東地區的治安,為了民眾安全,親自率領群眾前往機場要求軍隊交出槍械,8日中午,屏東市實施戒嚴,進行大捕殺,葉秋木身為屏東市之意見領袖,被逮捕後,國府軍以「暴亂首謀」的罪名,割掉鼻耳及生殖器,拖出去遊街示眾,最後再予以槍殺。(by Nathan) 詳細介紹
林 界(1910-1947)
《台灣新生報》印報廠廠長、高雄苓雅區長,生性勤學,公學校畢業後不斷自我進修;本於區長的使命,於高雄壽山要塞司令部巡邏隊無故射擊、濫殺民眾時,前往與要塞司令彭孟緝談判要求停火不成,反遭槍殺,乃228政治界消失的菁英……
其無私奉獻、犧牲生命的「母雞護小雞」行為,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ries) 詳細介紹
蕭朝金(1910-1947)
是一位虔誠基督徒,第二任高雄岡山教會牧師,本著強烈的愛鄉土、愛人的精神來牧會。三青團岡山地區負責人,228事件時,曾勸阻平息反政府行動,但仍被羅織罪名。死前拒絕下跪,堅持只跪拜上帝。鼻、耳、生殖器都被割掉,悲壯慘烈犧牲。
上帝的試煉,證道前的考驗。依靠信念、活出信念。以實踐上帝公義的道,追求自由、民主、人權的普世價值。(by Stella) 詳細介紹
陳復志(1893-1947)
在台灣當時的官僚體制中,不巴結也不奉承,也因此得罪了憲兵隊,嘉義民兵在228事件之後,死傷慘重,老婆要他逃到阿里山上,他說:「我如果不管,會死很多人。」,「我只是要出來講和的,不要擔心。」,為了嘉義民眾的安全,陳復志擔任和平使親赴水上機場談判,卻因此遭到扣押,並在七天後被綑綁遊街。
成為嘉義228事件爆發後,第一位在火車站前被公開槍決,禁止收屍的代表人物。 (by Nathan) 詳細介紹
王石定(1912-1947)
南台灣漁業鉅子,常樂善好施,為人親切,只要是慈善事業,都樂於贊助,1946年高票當選高雄市參議員。
228事件後為了阻止軍隊任意屠殺市民,參與高雄228事件處理委員會,然卻於開會時,遭闖入之部隊殺害,身上總共有十二個傷口,有彈孔、刺刀傷口等。(by Nathan) 詳細介紹
盧鈵欽(1912-1947)
228事件後,出面擔任處理委員收拾殘局,欲解救正被扣押的幾位和平代表團的議會同儕,最後卻讓自己成為被國民政府扣押的藉口,因為早在議會中專打擊政府不法弊案的他,早已被國民政府視為「眼中釘、肉中刺」。
他的大姊原本已為他準備逃亡的行李叫他快逃不要被抓,但他選擇不逃亡,也自認無錯,堅持留下對抗惡政。只因:「自己身為參議員,不出面解決不行。」
3/25在嘉義驛前成為他人生最後旅程、也成為暴政槍口下的冤魂。 (by Jade) 詳細介紹
吳金鍊(1913-1947)
《台灣新生報》日文版總編輯,對時政及社會不公現象,敢於批評、揭露,228事變時,每日大篇幅漢、日文對照,報導各地228事件消息,一生服務於報業。參與組織『台灣海外青年復員促進委員會』,照顧遭政府遺棄台籍日兵之善舉,遭國府流亡殖民政權羅織「陰謀叛亂首要」罪名,予以逮捕殺害。
伐暴揚善的精神……應復刻台灣人心中,矢志追隨。(by Susan) 詳細介紹
郭章垣(1914-1947)
宜蘭醫院院長。希望貢獻所學,為自己的同胞服務,面對醫院窘境,努力克服,霍亂流行時,不眠不休地工作,把病患的性命當親人看待,用同理心來尊重。228事件爆發後,從家裡被強行帶走,就地活埋,發現陳屍頭城媽祖宮前。生前留下「生離祖國 死歸祖國 生死天命 無念無想」16個字。
為人正直,重責任感,其從容就義,乃願意為台灣人民犧牲的台灣神。(by Emma) 詳細介紹
李鎮源(1915-2001)
國際蛇毒權威。早年貢獻所學於醫界、學界,晚年投身反對運動,創立「100行動聯盟」、「醫界聯盟」與「建國黨」,積極參與公投、反核四與反對中國併吞各種活動。
生前名言:「我想以有生之年貢獻給台灣這片土地,希望眼睛尚未闔上之前能夠見到台灣獨立建國成功,這是我的夢!」……
是台灣建國的精神,生命科學的實踐家。(by Susan) 詳細介紹
許錫謙(1915-1947)
《青年報》及《青年週刊》編輯、組織「台灣經濟外交會」花蓮港支部、「228大屠殺」爆發後擔任「青年大同盟」總指揮,召集民眾大會,並決議定調「打倒貪官污吏,台灣自治萬歲!」為口號。而後走避台北,然經遊說返回花蓮途中於南方澳附近遭埋伏的軍憲人員就地捕殺,享年僅32歲。
其熱心籌組公共事務、捍衛社會和平公義不屈服的大無畏精神,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Jolen) 詳細介紹
張雲昌(1916-1947)
228事件發生時,為遲滯未歸的廠長,一肩擔起蘇澳台灣水泥廠重務及228處理委員會委員兼任秘書,遭人密告,他認為無不法行為,做事心安理得為由,拒絕走避,而慘遭殺害。
『不知道,知道也不會講!』以生命守護廣納台灣菁英的『三民主義青年團名單』,拒絕出賣同胞的張雲昌,情、義、理的表現,正是台灣硬骨精神的實踐者。(by Susan) 詳細介紹
陳智雄(1916-1963)
早年協助印尼獨立建國經驗,戰後立志於台灣獨立建國運動。
被廣為認定是最純粹殉於信念的「台灣獨立運動第一位烈士」。堅決主張「台灣話就是我的國語」「生是台灣人,死是台灣魂」。
就義前,拒不下跪,刑前,仍高喊:「台灣獨立萬歲!台獨萬歲!台灣獨立萬歲!」(by Stella) 詳細介紹
王育霖(1919-1947)
一位打擊魔鬼的檢察官,於日本京都地方裁判所,任日本第一位台灣人檢事;終戰後回台擔任新竹地檢處檢察官,因不同流合污,在「祕密囤積糧食事件」中,捲進政治角力的濁流漩渦,成為國府的眼中釘,乃228司法界消失的菁英……
其生性耿介、公正不阿的法律人生觀,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ries) 詳細介紹
簡錦文(1924-1947)
基隆要塞司令部任職軍醫。在動亂的年代時常行醫幫助貧苦百姓,很多人受過他的照顧。後來被國民黨以莫須有罪名:「煽動故鄉暴動,主謀叛亂。」槍斃。家屬遍尋不到屍體,一年後曾受過幫忙的民眾不忍心才偷偷告訴家屬埋屍的地方,得以安葬。遇害時才23歲。
其熱心助人、關懷弱勢的道德勇氣,堪為台灣人精神表率。(by Cathy) 詳細介紹
黃信介(1928-1999)
信介仙,台灣人的歐吉桑。黨外到民進黨的桶箍。台灣民主運動、反對運動的領導者,萬年國會的增額立委;美麗島事件特赦恢復公職;國會全面改選後元帥東征再度當選,三進三出,是立法院的第一人。向強人蔣經國的嚴厲質詢,驚動政壇,終因美麗島事件被羅織成獄。
主張自由民主是台灣走向獨立的路線,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Bian) 詳細介紹
廖中山(1934-1999)
以外省人第一代的中國人身分懺悔,提出「在台灣獨立建國的行列上,『外省人』不該缺席」的論點,發表「認同台灣,別無祖國」的宣言;並發起穿著書有「台灣國民」衣服的運動,帶給後輩無限的震撼教育,是教育界消失的菁英……
其堅持對海洋台灣的認同與愛,是台灣建國的實踐家與先行者,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ries) 詳細介紹
林山田(1938-2007)
台灣台南市人,致力建造台灣為民主法治和社會公義的國家而奉獻。為爭取言論自由,組「100行動聯盟」,廢除「刑法100條」;退報(聯合報)運動。為台灣建國大業,籌組建國廣場和建國黨,並任副主席。撰寫「建造自己的國家」手冊並自費發行。
一生黑白分明淡泊名利,以行動和熱情為台灣建國奠基。(by Rainbow) 詳細介紹
盧修一(1941-1998)
他說:「天下沒有什麼好事會平白掉下來,權利是爭取來的。」自小與寡母相依,不畏環境艱困奮鬥完成政治學博士。
他進入立法院後,參與多項重要法案改革,面對惡政惡法,不惜勇敢衝撞,即使生命遭受迫害、威脅,仍不改其從政的初衷。
1997年蘇貞昌參選台北縣長時,更因為他的「驚天一跪」而逆轉勝。
為完成民主建國的大志,點燃生命最後的火花,其無私奉獻的精神是後人追隨的人性價值。(by Jade) 詳細介紹
陳定南(1943-2006)
曾任宜蘭縣縣長、立法委員、法務部長。在宜蘭縣用心建設令人感懷,注重生態保育與環境保護的永續發展,冬山河的建設更顯現他對保有大自然風貌的用心與期待,對各項公共設施建設完工時的檢驗極其嚴謹,要求盡善盡美,人稱「陳青天Mr. Clean」。曾說:如果討人喜歡與受人尊敬不能兩全,我寧願受人尊敬。
一生清白、公私分明、一介不取、以國為家,堪為全台灣國人民所崇敬之台灣神。(by Emma) 詳細介紹
鄭南榕(1947-1989)
在戒嚴時期,勇敢的爭取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鼓吹民主自由在台灣的開展、抗議國民黨政府在台灣實行戒嚴38年。公開主張台灣獨立,大聲說出「我叫做鄭南榕,我主張台灣獨立。」。
1987年2月成立「228和平日促進會」,要求公佈歷史真相、平反冤屈、訂定228為和平日,是台灣建國的先驅先行者。(by Cathy) 詳細介紹
陳文成(1950-1981)
在美國求學、任教於卡內基美隆大學,關心台灣政治發展、研究政治理論,積極參加同鄉會、人權會,推動民主基金會,在財力上支援本土的《美麗島雜誌》,也埋下日後殉難之因。1981年7月2日上午,三名警總人員持約談傳票,從家裡把他帶走。這件事,使國際社會正式凝視國民黨的胡作非為,使美國政府果決處理校園特務的告密習性。
其為台灣人民爭取民主不畏強權的精神,是台灣建國的先行者。(by Cathy) 詳細介紹
228Net 信仰建國228 追思感恩台灣神
臺灣大地文教基金會網站   淨 山 活 動 ‧ 聖 山 運 動
228台灣神太上真經
「台灣人民自救宣言」
  信仰建國228‧追思感恩臺灣神
228.Net.Tw arrow 不吐不快 arrow 【阿扁札記】「國慶」之死的啟示
228.Net.Tw
228台灣神太上真經
追思祈願
護國台灣神
台灣精神
分享臺灣神
聖山講古
聖山紀事
聖山教育
新聞快報
不吐不快
影音播放下載
【聖山追思手冊】
【泰源起義五烈士】
【聖山教育 線上展版】
【保護圖博的「吽」】
保護圖博的「吽」 - Free Tibet~ Hong~
We're @-Bian Casters for Taiwan
蓬萊島雜誌.Net
誰在線上
我們有 1 位訪客在線上
瀏覽人次
訪客: 54613085
【阿扁札記】「國慶」之死的啟示 列印 E-mail
不吐不快 - 同修的文章感言
作者 陳前總統水扁先生 | 贊凡   
2011-03-18

阿扁札記
「國慶」之死的啟示
陳水扁 2011.02.05

2006年的10月10日「中華民國」的「國慶」大典在總統府凱達格蘭廣場舉行,有友邦元首及來自各國的貴賓參加,結果紅衫軍大亂大會會場,把中華民國的國慶「生日」搞成中華民國的「祭日」。

2011年說是「中華民國建國百年」,馬英九政府將舉辦「精采一百」的紀念活動,不惜斥資百億,除了包裝中華民國的「百年神話」外,最主要是炮製「郝」會花錢,以150億辦花博拼選舉,2011年也想動支百億來拼2012年總統大選的選舉動員拉票。
 
就在中華民國100年元旦當天,專程來台參加建國百年活動的孫穗芬女士,他是國父孫逸仙博士的孫女,卻在台北建國高架橋往桃園的匝道發生嚴重車禍,身受重傷。經過多次手術,29天的急救,仍因多重器官衰竭併發敗血症,在1月29日不幸病逝於新光醫院。有人說這是中華民國百年的不祥之兆,孫女士經29天的急救,死在129,都跟「九」有關。

中華民國百年適逢農曆歲次辛卯年,過去半個世紀以來,在台灣「逢卯必變」。12年前己卯年是921百年大地震,逾2千人的死亡。24年前丁卯年蔣經國總統任內死亡。36年前乙卯年蔣介石總統任內死亡。48年前癸卯年陳誠副總統任內死亡。今年辛卯年,各大寺廟都有抽國運籤,台南北門南鯤鯓代天府建廟349年 首度求國運籤,籤頭為《大鵬鳥亂宋朝》,預測今年會有颱風天災與政局動盪。台北大龍峒保安宮今年抽到中下籤,籤詩顯示《巨川欲渡無舟楫,大廈將成少棟樑》,是真是假,只有天知道!

15年前,江國慶是服役於空軍作戰指揮部的上兵,在9月12日謝姓女童姦殺案發生時,由於他被看到「神情呆滯」而遭檢舉是命案的兇嫌,卻沒有直接間接的犯罪證據。在10月2日被關禁閉,10月4日寫下自白書,10月22日軍法起訴,11月5日一審首次開庭翻供,指稱是遭刑求才承認犯案,12月26日一審判處死刑,隔年3月27日國防部覆判以證據不足及江國慶被刑求發回更審,仍交由初審相同的三位軍法官審理,6月17日仍處死刑,8月14日執行槍決,江國慶 在行刑前的最後筆錄再三強調「人不是我殺的」。15年後,江國慶的上下鋪軍中同袍許榮洲經掌紋比對與現場血掌紋相符,許嫌終於認罪並被收押,關鍵證物沾有血跡的衛生紙亦未驗出留有江國慶的精液。在確定江國慶不是女童命案的真兇後,馬總統率國防部高部長親向江母及家人「認錯道歉」,並承諾「平反賠償」,唯獨當年擔任空作部中將司令,指示反情報總隊負責偵辦的陳肇敏迄堅不認錯,對媒體提問是否對不起江國慶時,還辯稱「現在言之過早」,當年江國慶曾跟他「下跪道歉」。
 
江國慶何其不幸成為中國國民黨執政時,李登輝政府動用國家公權力「合法謀殺」的槍下冤魂。江國慶的父親江支安將當年審案有關人員列名,張貼在住家玄關,包括陳肇敏、許榮洲等人,要江國慶對「判不公的狗官,沒有良心害您冤枉死,您要找他們報仇,免客氣,一個一個找,還您清白」。經過15年,江國慶終於在中華民國百年「顯靈」,即使陳肇敏在馬總統時官拜國防部長,下台後仍難逃報應究責。15年來江國慶的冤魂未死,他要活捉一干害他的狗官,他死不瞑目就是要眼睜睜的看到這些狗官的下場。

這次江國慶冤死案能夠逆轉平反,是包括司改會等很多團體的努力,當然幾位負責調查的監委江鵬堅、陳光宇、張德銘、古登美、馬以工、沈美真、楊美鈴等也是功不可沒。但如果不是陳肇敏已從國防部長下台,監察院是否能有道德勇氣提出糾正案更令人懷疑。江國慶的律師十年來鍥而不捨的力爭平反教人感佩,黃達元律師感慨的說出:「司法真的很恐怖,明明有証據,法官就是不採信,而是採對被告不利且不實的証據。」郭長豐醫師為文疾呼《陳水扁有沒有被江國慶?》其實在很恐怖的司法體系,「被江國慶」的人又何止陳水扁一個人?

黃達元律師所說明明有證據,法官就是不採信,指的是真正兇手留在現場的血掌紋這麼重要的證物,竟是躺在卷宗裡15年後才被發現。刑事警察局在三個月前奉台中地檢署之命重啟調查,不但重新採驗許榮洲的掌紋,最後更確定有12個特徵點相符,是許榮洲在現場所留下的沒錯。15年前所以比對不出來,刑事局回覆, 「未發現相符」,是因為軍方當年捺印許榮洲的指掌紋方式不夠精確,比對特徵不足。至少關鍵血掌紋絕對不是江國慶所留下的,縱有自白書,依刑事訴訟法第156條第2項規定,被告之自白不得作為有罪判決之唯一証據,仍應調查其他必要之証據,以察其是否與事實相符。假如承辦軍事檢察官及審判官故入江國慶於罪,諒必不只觸犯刑法第125條第2項濫權追訴處罰的致死罪,而是刑法第271條第1項的故意殺人罪。

關鍵證物除現場血掌紋未証明是江國慶所留下外,警方當年從被害女童下體採集的男性體毛亦確認並非江國慶所有。關鍵衛生紙固沾有被害女童血液,但經檢方重新比對,發現衛生紙上所採集到的並不是精液,當然不會是江國慶的精液,而是體液,可能只是鼻涕或汗水。為何15年前會驗成「江國慶DNA型別的精液」?如此重大的誤差,是誰的責任?有沒有人要故入江國慶於罪?亦應一併追查。

犯罪事實應依証據認定之,無証據不得認定其犯罪事實。又不能証明被告犯罪者,應諭知無罪之判決。軍事審判法第116條及第161條定有明文。另案事實之認定,應屬証據,如未能發現相當証據,或証據不足以証明,不能以抑制或推測之方法為裁判基礎,且認定不利於被告之事實須依積極証據,苟積極証據不足為不利於 被告事實認定時,及應為有利於被告之認定,更不必有何有利之証據,故被告否定犯罪事實所持之辯解縱使不能成立,仍非有積極証據足以証明犯罪行為,不能遽為有罪之認定。此即「無罪推定」及「証據裁判」的法則。準此,江國慶縱有自白,仍缺乏江國慶涉犯姦殺女童的任何積極証據,軍方不得逕為起訴並速審速決,以致造成無可彌補的死刑冤獄。但軍方不但起訴,更判處極刑並執行槍決,軍方輕率偵審、漠視人權、草菅人命,莫此為甚,難怪江國慶會含冤莫白大喊《別人的孩子死 不完》!

江國慶的自白書是15年前10月4日寫的,是關禁閉的第三天,沒多久隨即起訴,但江國慶在11月5日、15日及12月6日一審三次開庭時都當庭翻供,並提出刑求取供的抗辯,審理的三位軍法官竟未加以重視,即使申請覆判撤銷原判決發回更審,理由之一就是江國慶的刑求抗辯。遺憾的是合議庭並未依刑事訴訟法第156條第3項規定,「被告陳述其自白係出於不公之方法者,應先於其他事証而為調查。該自白如係經檢察官提出者,法院應命檢察官就自白之出於自由意志,指出証明之方法。」美麗島事件軍法大審,我是黃信介先生的律師,記得第一次律見時,黃信介先生就提出自白是出於疲勞訊問等不公方法所取得。我也在軍事法庭首次開庭提出刑求抗辯,合議庭亦僅具函詢問軍事檢察官有無刑求?軍法處的回復當然是「沒有」。國際矚目的美麗島事件軍法大審就刑求抗辯的調查都如此草率,遑論是升斗小民的一般案件,江國慶就這樣被國家機器給殺掉。當年同樣是嫌疑人,結果是捉江國慶放許榮洲,江國慶出於刑求取得自白被採信,許榮洲認罪自白反被忽略,甚至還以「誣告」認定許榮洲對女童姦殺案的自白。

涉嫌刑求江國慶的反情報總隊上校參謀官柯仲慶曾在江案之後的1999年間查辦桃園八德彈藥庫失竊案,就曾刑求多位士兵被判有罪確定,並遭公懲會懲戒。而江國慶指控15年前國防部偵辦期間涉對江國慶非法取供,亦經監察院提出報告調查屬實。負責偵辦並涉刑求的是「政四」反情報總隊的柯仲慶上校參謀官等人,沒有司法調查權的反情報組織在軍中是白色恐怖,人見人怕的「東廠」,由軍中的「東廠」負責偵辦江國慶正是空作部司令陳肇敏所指示。當取得江國慶的自白後,軍中的教官一手教導江國慶向陳肇敏司令下跪求情,江國慶是要向司令下跪申冤說案子不是他做的,卻被陳肇敏扭曲成是江國慶「下跪道歉」。如今馬總統、高部長都已向江國慶在天之靈「認錯道歉」,陳肇敏還在死鴨硬嘴巴死不認錯。陳肇敏怕丟官,「造假」江國慶是姦殺女童的兇手;在我總統任內,陳肇敏升官不成便擔任 「319真調會」的成員,「造假」我「自導自演」319槍擊案,一點也不奇怪!

從江國慶冤死案對照扁案的被追殺,則有諸多雷同之處,其犖犖大者,計有:

1.江案是陳肇敏交給軍中「東廠」的「政四」反情報總隊偵辦。扁案則由有「扁偵組」之稱的「特偵組」所偵辦,都是限期偵破,辦不出來就走人。

2.江案先關禁閉再刑求逼供。扁案則先押人取供,威脅利誘咬扁,再奉命押扁。周占春兩次無保釋放扁,馬上中途換法官給判馬英九特別費案無罪卻對扁案充滿偏見、成見的「蔡守訓們」來審理。

3.江案讓明顯有利証物關鍵血掌紋躺在卷宗15年。扁案亦有証明國務機要費為何會用在機密外交推動的歷史沿革的奉天專案孳息支出明細的機密文件,鎖在保險箱,直到高院才見天日。

4.江案關鍵証物血掌紋不是江國慶留下,沾有血跡之衛生紙沒有江國慶的精液,女童下體的男性體毛非江國慶所有,全都不採信,而去採對被告不利且不實証據。在扁案,前總統、前總統府會計長、前行政院主計長都說國務機要費具特別費性質,可以不採。國務機要費和馬英九特別費一樣,不管是領據領出或以他人發票及不實犒賞清冊領出,全用於因公支出,且因公支出大於因公收入,並無不法所得,亦可以不採。龍潭案、陳敏薰案,沒有人指稱我知道給錢之事,需地的人、賣地的 人、仲介的人、給錢的人、收錢的人,沒有人供稱我知道錢的事情,卻不被採納。軍司法都一樣的恐怖。

5.江案律師黃達元說,案發當時的空作部司令就是前國防部長陳肇敏,在他部長下台前,江國慶根本翻不了案。扁案的政治本質和馬英九總統有關,在馬英九總統下台前,扁案也不可能翻案。江案等了15年才翻案,扁案應該不必等15年,因為馬英九不可能當15年總統。

馬總統已經坦承江國慶是冤死的,但死不可復生,他說今後將不輕易執行死刑,事實上2008年馬總統就任後對國際人權組織保証的是他任內不執行死刑。如果馬總統有意廢除死刑,就趕快推動有條件廢死法案,明定死囚一律改為有期徒刑99年或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或減刑。廢死論者的理由之一就是「與其殺無辜,寧失不經」,而非「寧可錯殺一百,不可縱放一人」。

著名的美國刑事律師丹諾一生為無數死囚辯護。他說沒有人天生下來就要殺人犯罪,一個人所以殺人不完全是他一個人的責任,有時國家、社會、學校、家庭大家都有責任。馬總統擔任法務部長時推動服刑逾三分之一就可提前假釋,目的都是鼓勵罪犯有改悔向善之機。建國百年全面減刑之研議,馬總統是該下指令的時候了。法務部表示江國慶的冤獄賠償應提再審救濟,總統特赦不能冤賠,那是修法的問題。1991年李登輝總統對美麗島事件實施特赦,最主要的是宣告之形無效。我認為黃信介主席的公權,也就是立委公職應予回復,法務部也說依法無據,經我提出283號的釋憲案,終於獲得大法官的肯認,後來立法院修改赦免法增訂第5條之1 「公職回復之特別規定」。馬總統如果真心「認錯道歉」,就應該特赦江國慶,同時修改赦免法或冤獄賠償法以資配合,不應推給再審去救濟。

南鯤鯓代天府辛卯年的國運籤頭《大鵬鳥亂南宋》,相傳岳飛是大鵬鳥轉世。南宋高宗趙構遷都杭州,偏安於淮河以南,為了向金人求和議約,不席降格自稱為「宋康王趙構」,但金人仍不滿足,執意逼他投降。後來在宰相秦檜牽線下不顧反對聲浪,推動宋金和議,但簽約的次年,金人仍率軍南下。宋高宗嚇破膽不敢再對金作戰,為了保住地位,罷黜岳飛,並以「莫須有」的罪名將岳飛處死,長子岳雲也被處斬,抗金最猛的岳家軍被解散。馬英九執政後,不敢抗中,屈辱求「和」,自貶 為「區長」亦在所不惜,同時把反中大將關入大牢並抄家滅族。記得2004年520國民黨連戰主席尋求選舉翻盤請來高僧做法,說要「海龍王大戰大鵬鳥」,最後還是翻盤無望。「大鵬鳥亂南宋」的「大鵬鳥」是誰?「岳飛」、「國慶」還是「阿扁」?

source: 陳水扁辦公室


 Facebook! Plurk! LINE send!  
  
 
< 前一個   下一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