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茂生(1887-1947)
台灣第一位哲學博士,致力鑽研台灣教育制度與推廣台灣文化,乃『台灣文化協會』核心人物,創辦『民報』,中立、公正,批評時弊無畏無懼。被陳儀誣控「陰謀叛亂,鼓動該校學生暴亂;強力接收台灣大學;接近美國領事館,企圖由國際干涉,妄想台灣獨立」為由,私刑秘密殺害!!
他要台灣人永遠保存自己的風格與文化─堪稱生命哲學教育家。(by Susan) 詳細介紹
八田與一(1886-1942)
「嘉南大圳之父」。是社會公平正義的實踐者,是人道關懷者,把台灣人的生存,當成自己的責任,若非極大的毅力,無法完成此艱苦的工程─烏山頭水庫,賣命也要完成任務,是八田與一的精神。
其全家人生命,與台灣結合為一體的意志,是要建國的台灣人必須學習的地方。
有情有義的台灣人,要追思此位真正利民、福台的台灣神。(by Dr. yang ,Emma整理) 詳細介紹
張七郎(1888-1947)
國大代表、花蓮縣議會議長、花蓮仁壽醫院創辦人。在當時「縣市長民選」的政策下,以高票獲選為花蓮縣縣長候選人,引起官府的注意,成為不幸的禍根。父子三人(張七郎、張宗仁、張果仁)被羅織「背叛黨國、組織暗殺團」等罪名,遭受凌虐酷刑,一家三人不明不白地冤死。
生前濟世助人,卻死於雙手沾滿血腥的國軍…乃228醫界消失的菁英。
其父子博愛濟眾、仁心仁術之大愛醫德,視治病如治理國政般的用心,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Jolen) 詳細介紹
黃 賜(1891-1947)
勞工運動的先驅,他所領導的罷工事件,以1927年高雄淺野水泥廠罷工事件最著名。228事件爆發後,參與「228事件處理委員會」,被以機槍掃射,喪命於亂槍之下!
帶頭為基層弱勢勞工爭取權益,為公義、公理,無私犧牲奉獻的精神,是台灣人要效法傳承的台灣精神。(by Emma) 詳細介紹
陳 炘(1893-1947)
台灣金融界先驅者、「大東信託株式會社」創辦人,留學於日本慶應大學及美國哥倫比亞大學,主修經濟學。致力於本土金融事業的拓展,為對抗日人消滅民族意識之文化侵略及對台金融經濟壓力,籌組台人資本獨立發展之金融機構。
228大屠殺發生期間,因損及浙江財閥利益,被國府羅織「陰謀叛亂首要」罪名,乃228金融界消失的菁英……
其熱愛鄉土、力圖抵抗的堅持行動力,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Jolen) 詳細介紹
黃媽典(1893-1947)
行醫於嘉義朴子家鄉德壽醫院,懸壺濟世,救人無數,有卓越拔群醫術。28歲時被任命為朴子街的街長,任內他興建自來水廠、街役場、內厝大橋、朴子小學、朴子女子公學校等等,政績遍及衛生、交通、教育、商業、水利、為朴子市奠下了日後發展的宏圖。數年後更赴任檢疫委員;當時台灣發生轟動國際之瘟疫,常不顧生命危險,遏止惡性鼠疫蔓延,犧牲奉獻心力。
228事件後卻以「暴亂首要份子」之罪,遭軍隊毒打遊街示眾後,在新營圓環槍斃。 (by Nathan) 詳細介紹
賴 和(1894-1943)
賴和,台灣新文學先覺者。
初習醫,執業彰化,人稱「彰化媽祖」。後加入台灣文化協會,投入文化抵抗外來殖民與啟蒙台人思想。
第一首白話詩~覺悟下的犧牲,藉詩聲援二林事件蔗農;小說創作「一桿秤仔」道盡台人追求公平正義的抵抗和犧牲。
一生行醫為文,啟迪後進。其詩句「勇士當為義鬥爭」正如斯人的覺悟與反殖民實踐,堪為台灣人建國精神標竿。(by Rainbow) 詳細介紹
徐春卿(1895-1947)
台北市參議員,勇於揭發弊端,保障人權,批評政府,又因反對日產廉售浙江財閥,得罪陳儀當局。
228事件後,擔任台北市228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友人勸他暫時躲避,他自認沒作虧心事,想出力維持當時社會秩序,卻被當局列為暴亂首謀,遭到逮捕殺害。(by Nathan) 詳細介紹
陳澄波(1895-1947)
他,是油彩的化身,畫筆似劍,揮灑出氣勢磅礡的繪畫世界。畫作〈嘉義街外〉入選日本「帝國美術展覽會」,是台灣第一人。為台灣美術運動揭開序幕,繪畫燃燒著他高昂的生命。
228事件爆發後,被推為和平使代表之一,卻被綁赴嘉義火車站前,槍斃示眾。
熱心推展台灣美術運動,充滿正義感與理想性、熱心公益的個性,是台灣人要實踐推崇的台灣精神。(by Emma) 詳細介紹
陳 屋(1896-1947)
日治時期台灣工運領袖,戰後高票當選台北市參議員,228事件後,擔任台北市228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前往軍法處調查殺害無辜民眾的軍警人員。
228事件期間,始終站在台灣民眾的立場著想,被當局列為暴亂首謀殺害。(by Nathan) 詳細介紹
雷 震(1897-1979)
蔣介石時期敢於犀利批判國民黨,發文鼓吹民主自由人權,要求蔣介石不要尋求連任成為獨裁者,並提出反攻大陸無望論,結合台灣本土菁英籌組反對勢力,因而被軍事法庭以「包庇匪諜、煽動叛亂」的罪名判處十年徒刑。
出獄後撰寫回憶錄,保存了台灣言論自由的重要紀錄,並啟蒙了新一代的台灣民主運動。(by Nathan) 詳細介紹
楊元丁(1898-1947)
日治時期,國際聯盟拒毒會,議決禁吸鴉片,日本為保持自身利益,對台灣人仍發紅牌准吸終身。楊元丁反對此種鴉片制度;為此,日本嚴究持反對印刷傳單者,楊元丁一人擔下重責,被判囚284日。
在228事件中,由於基隆地區鬧米荒,副議長楊元丁出面交涉,卻得罪當時執政的國民黨官員,橫死於基隆「田寮港」。
其一生熱心助人、不畏強權、捍衛正義,堪為台灣人民建國的表率。(by Cathy) 詳細介紹
陳能通(1899-1947)
淡江中學校長,將信仰貫徹於『言教、身教、心教』,於淡江中學正處228事變動盪時局,毅然負起校長重擔,因日治時期遺留之教練槍與拒建中國式涼亭得罪柯遠芬;被國府流亡政權羅織誣陷為「匪首」並「發表荒謬言論煽動學生招致流氓及青年在校舉辦軍事訓練班……。」為由逮捕失蹤至今。
男女均教權理念,一生為推廣教育無私奉獻。是教育界的牧人!(by Susan) 詳細介紹
李仁貴(1900-1947)
台北電器商人,熱心地方事務,經商成功後投入政治,高票當選台北市參議員,非常關心台灣社會民生問題,曾要求國民政府改革弊端及經濟改善。
然而在228事件後,因參與「228事件處理委員會」擔任調查組長,調查六名殺人兇手,要求國民政府軍警停止濫殺無辜,卻遭羅織「陰謀叛亂首要」罪名,於家中被抓走遇害。(by Nathan) 詳細介紹
阮朝日(1900-1947)
為《台灣新生報》總經理,乃為民喉舌並批判時事的第一大報業;因應能源拮据創辦「日の丸式木炭瓦斯發生爐自動車株式會社」;於戰後組織「台灣海外青年復員促進委員會」,幫助台籍日本兵返台。上述事跡,被國府羅織「228叛亂首謀」罪名,成為228媒體界消失的菁英……
其大愛、心無疑懼、尊重女權的真民主,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ries) 詳細介紹
王添灯(1901-1947)
228的悲劇英雄,一生貫徹理念-「為最大多數,謀最大幸福」。
日治時期已組成「台灣地方自治聯盟」推動台灣地方自治的實現。戰後初期對於新時代充滿希望,希望貢獻一己之力來建設新台灣。積極活躍於政壇和新聞界,除辦報廣聽人民心聲外,問政努力。
為求得人民的民主、正義,寧可得罪官員,也不得放過貪污公帑之官吏。(by Stella)詳細介紹
吳鴻麒(1901-1947)
曾任律師、法院推事,為人公正剛直、嫉惡如仇,對於官吏貪污馬虎的作風十分不以為然,因此對於貪污暴亂案件的處理十分嚴格,從不加以寬待。
公正剛直、嫉惡如仇、為公義公理的精神,是台灣人要學習傳承的精神。(by Emma) 詳細介紹
施江南(1902-1947)
京都大學醫學院博士,是日治時代第二位獲得醫學博士的台灣人。致力為台籍日本兵回台而奔走。曾擔任台北州會議員、「228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228事件時,從病榻前被捉走,生死不明。
其熱愛台灣,為台灣社會盡心盡力,為公義公理犧牲奉獻的精神,值得台灣人學習敬仰。(by Emma)詳細介紹
潘木枝(1902-1947)
任嘉義市參議員兼副議長,嘉義228事件爆發後,明知去機場很危險仍義無反顧前往談判議和,過程中勇敢直言,平時問政處事富正義感;最後卻命喪於3/25嘉義驛前。
在兒女心中是位疼惜子女、溫柔、偉大的好父親;在病患心中是位侍病如親、敬業、仁慈,甚至被當成神拜的好醫生;在市民心中是位深受市民愛戴、景仰,為民喉舌的好代表;面對暴政強權的脅迫下依然不畏懼、不妥協。
他留給妻子的遺書裡寫著,為市民而亡,身雖死猶榮…… (by Jade) 詳細介紹
宋斐如(1903-1947)
創立「人民導報」直言揭發當時陳儀政府弊端,堅持「人民第一」,倡導「台灣新文化運動」。
228事件期間,未激烈抗爭,但「人民導報」卻遭查封,宋斐如則被列為叛亂首要人犯,在家中遭憲兵強行帶走,一去不回。(by Nathan) 詳細介紹
林旭屏(1904-1947)
曾說:讀法律才能幫助台灣人。熱心推動農業,致力推展新品種。官職不低,為官清廉,堅決不接受餽贈。任專賣局課長時,發生228事件,他認為責任加劇,照常上班,卻被匿名投書說企圖占有公賣局,被以「田經理設宴在大上海酒家,擬請同往」為由騙出家門,被發現陳屍南港橋下,頭蓋骨骨折而死。
清廉正直、為公忘私負責的言行,為公義公理犧牲的精神值得台灣人學習敬仰。(by Emma) 詳細介紹
黃朝生(1904-1947)
醫界的菁英,平時關心時政、熱心公益,時常參與義診,228事件擔任「228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在大逮捕中失蹤,下落不明,連屍首也找不到。
他熱心服務,無私犧牲奉獻的精神,是我們要追隨傳承的台灣精神。(by Emma) 詳細介紹
林連宗(1905-1947)
日治時期,就讀中央大學二年級時,就通過行政科及司法科「雙料」高等考試。返台開業,當執業律師,為人權、公理、正義而辯。終戰後,當選第一屆參議員,對國民黨政權之貪污腐敗及壟斷操控提出強烈質詢。當選國大制憲代表時,以「制定憲法乃一國之歷史上重大之事,參加制憲代表亦是歷史上留有重大意義之人物,國大代表當要自重。」來自我期許。
豈料「憲法」卻不能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卻在野蠻的國民黨政權羅織罪名下把人帶走,從此消失一去不回。(by Stella) 詳細介紹
李瑞漢(1906-1947)
台北市律師公會會長,對台灣省行政長官陳儀提出司法獨立、起用本省人等改革意見;得罪當時執政的國民黨官員,被憲兵第四團團長張慕陶以台灣省行政長官陳儀邀請開會為由,從宮前町家中,將李瑞漢兄弟及友人台灣省參議員林連宗一同帶走,竟一去不回。
其捍衛正義、仗義執言的道德勇氣,堪為台灣人民建國的表率。(by Cathy) 詳細介紹
林桂端(1907-1947)
林桂端律師是留日回台的台籍法學菁英,在近代法律思潮的洗禮下,剛正不阿;在戰後漫無法紀的社會中,保護民權、伸張正義。
在國民黨政權使用特務和司法的手段干預新聞言論自由的《人民導報》筆禍事件中,挺身而出為辯護人,正義─就是伊e名。(by Susan) 詳細介紹
湯德章(1907-1947)
台日混血,一生以身為台灣人為榮,並充滿正義感,維護台灣人的權益,是台南地區相當受人敬重的律師,曾拒絕陳儀的邀情,不當貪污的中國官。
228事件後,負責維持台南地區治安,3/11,二、三十名憲警特務闖進他的住所,湯德章為保護台南菁英,一面徒手力抗拒捕,一面爭取時間將住所有關名單資料燒毀,挽救了當時許多台南的社會人士及成大學生倖免於難。
死前遭刑求遊街仍毫不畏懼微笑面對民眾。(by Nathan) 詳細介紹
Uyongu Yatauyanguna(高一生 1908-1954)
台灣鄒族音樂家,人道主義者。
以其鄒族傳統和日本師範教育接觸的西方哲學思想為背景,創作屬於台灣山林土地之歌。儘管因主張「高山自治」而遭中國殖民政權構陷貪污而被誘捕、入獄,仍寫出『春之佐保姬』來勉勵妻兒族人─不要放棄希望。
一生關心原住民經濟與前途,並在遺書中寫道:田地和山野,隨時都有我的魂守護著。而台灣山林仍幻化著Uyongu Yatauyanguna的歌曲,迴盪台灣人的心中傳唱。(by Rainbow) 詳細介紹
張榮宗(1908-1947)
嘉義朴子人,雖出生為富農子弟,卻相當關心勞工與農民,出任《和平日報》東石分局長,經常表現出敢於揭露社會黑暗面的報導。
228事件爆發,張榮宗在地方上糾集青年抗爭,率領三輛滿載民軍及裝備的車隊,由新營市出發,途中遇國府軍伏擊,當場身亡。(by Nathan) 詳細介紹
葉秋木(1908-1947)
於日本留學時期成立「台灣文化同好會」為左翼運動的健將,回台後當選屏東市參議會參議員,並被推為副議長。
228事件後擔任「228處理委員會屏東分會」主席,負責屏東地區的治安,為了民眾安全,親自率領群眾前往機場要求軍隊交出槍械,8日中午,屏東市實施戒嚴,進行大捕殺,葉秋木身為屏東市之意見領袖,被逮捕後,國府軍以「暴亂首謀」的罪名,割掉鼻耳及生殖器,拖出去遊街示眾,最後再予以槍殺。(by Nathan) 詳細介紹
林 界(1910-1947)
《台灣新生報》印報廠廠長、高雄苓雅區長,生性勤學,公學校畢業後不斷自我進修;本於區長的使命,於高雄壽山要塞司令部巡邏隊無故射擊、濫殺民眾時,前往與要塞司令彭孟緝談判要求停火不成,反遭槍殺,乃228政治界消失的菁英……
其無私奉獻、犧牲生命的「母雞護小雞」行為,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ries) 詳細介紹
蕭朝金(1910-1947)
是一位虔誠基督徒,第二任高雄岡山教會牧師,本著強烈的愛鄉土、愛人的精神來牧會。三青團岡山地區負責人,228事件時,曾勸阻平息反政府行動,但仍被羅織罪名。死前拒絕下跪,堅持只跪拜上帝。鼻、耳、生殖器都被割掉,悲壯慘烈犧牲。
上帝的試煉,證道前的考驗。依靠信念、活出信念。以實踐上帝公義的道,追求自由、民主、人權的普世價值。(by Stella) 詳細介紹
陳復志(1893-1947)
在台灣當時的官僚體制中,不巴結也不奉承,也因此得罪了憲兵隊,嘉義民兵在228事件之後,死傷慘重,老婆要他逃到阿里山上,他說:「我如果不管,會死很多人。」,「我只是要出來講和的,不要擔心。」,為了嘉義民眾的安全,陳復志擔任和平使親赴水上機場談判,卻因此遭到扣押,並在七天後被綑綁遊街。
成為嘉義228事件爆發後,第一位在火車站前被公開槍決,禁止收屍的代表人物。 (by Nathan) 詳細介紹
王石定(1912-1947)
南台灣漁業鉅子,常樂善好施,為人親切,只要是慈善事業,都樂於贊助,1946年高票當選高雄市參議員。
228事件後為了阻止軍隊任意屠殺市民,參與高雄228事件處理委員會,然卻於開會時,遭闖入之部隊殺害,身上總共有十二個傷口,有彈孔、刺刀傷口等。(by Nathan) 詳細介紹
盧鈵欽(1912-1947)
228事件後,出面擔任處理委員收拾殘局,欲解救正被扣押的幾位和平代表團的議會同儕,最後卻讓自己成為被國民政府扣押的藉口,因為早在議會中專打擊政府不法弊案的他,早已被國民政府視為「眼中釘、肉中刺」。
他的大姊原本已為他準備逃亡的行李叫他快逃不要被抓,但他選擇不逃亡,也自認無錯,堅持留下對抗惡政。只因:「自己身為參議員,不出面解決不行。」
3/25在嘉義驛前成為他人生最後旅程、也成為暴政槍口下的冤魂。 (by Jade) 詳細介紹
吳金鍊(1913-1947)
《台灣新生報》日文版總編輯,對時政及社會不公現象,敢於批評、揭露,228事變時,每日大篇幅漢、日文對照,報導各地228事件消息,一生服務於報業。參與組織『台灣海外青年復員促進委員會』,照顧遭政府遺棄台籍日兵之善舉,遭國府流亡殖民政權羅織「陰謀叛亂首要」罪名,予以逮捕殺害。
伐暴揚善的精神……應復刻台灣人心中,矢志追隨。(by Susan) 詳細介紹
郭章垣(1914-1947)
宜蘭醫院院長。希望貢獻所學,為自己的同胞服務,面對醫院窘境,努力克服,霍亂流行時,不眠不休地工作,把病患的性命當親人看待,用同理心來尊重。228事件爆發後,從家裡被強行帶走,就地活埋,發現陳屍頭城媽祖宮前。生前留下「生離祖國 死歸祖國 生死天命 無念無想」16個字。
為人正直,重責任感,其從容就義,乃願意為台灣人民犧牲的台灣神。(by Emma) 詳細介紹
李鎮源(1915-2001)
國際蛇毒權威。早年貢獻所學於醫界、學界,晚年投身反對運動,創立「100行動聯盟」、「醫界聯盟」與「建國黨」,積極參與公投、反核四與反對中國併吞各種活動。
生前名言:「我想以有生之年貢獻給台灣這片土地,希望眼睛尚未闔上之前能夠見到台灣獨立建國成功,這是我的夢!」……
是台灣建國的精神,生命科學的實踐家。(by Susan) 詳細介紹
許錫謙(1915-1947)
《青年報》及《青年週刊》編輯、組織「台灣經濟外交會」花蓮港支部、「228大屠殺」爆發後擔任「青年大同盟」總指揮,召集民眾大會,並決議定調「打倒貪官污吏,台灣自治萬歲!」為口號。而後走避台北,然經遊說返回花蓮途中於南方澳附近遭埋伏的軍憲人員就地捕殺,享年僅32歲。
其熱心籌組公共事務、捍衛社會和平公義不屈服的大無畏精神,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Jolen) 詳細介紹
張雲昌(1916-1947)
228事件發生時,為遲滯未歸的廠長,一肩擔起蘇澳台灣水泥廠重務及228處理委員會委員兼任秘書,遭人密告,他認為無不法行為,做事心安理得為由,拒絕走避,而慘遭殺害。
『不知道,知道也不會講!』以生命守護廣納台灣菁英的『三民主義青年團名單』,拒絕出賣同胞的張雲昌,情、義、理的表現,正是台灣硬骨精神的實踐者。(by Susan) 詳細介紹
陳智雄(1916-1963)
早年協助印尼獨立建國經驗,戰後立志於台灣獨立建國運動。
被廣為認定是最純粹殉於信念的「台灣獨立運動第一位烈士」。堅決主張「台灣話就是我的國語」「生是台灣人,死是台灣魂」。
就義前,拒不下跪,刑前,仍高喊:「台灣獨立萬歲!台獨萬歲!台灣獨立萬歲!」(by Stella) 詳細介紹
王育霖(1919-1947)
一位打擊魔鬼的檢察官,於日本京都地方裁判所,任日本第一位台灣人檢事;終戰後回台擔任新竹地檢處檢察官,因不同流合污,在「祕密囤積糧食事件」中,捲進政治角力的濁流漩渦,成為國府的眼中釘,乃228司法界消失的菁英……
其生性耿介、公正不阿的法律人生觀,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ries) 詳細介紹
簡錦文(1924-1947)
基隆要塞司令部任職軍醫。在動亂的年代時常行醫幫助貧苦百姓,很多人受過他的照顧。後來被國民黨以莫須有罪名:「煽動故鄉暴動,主謀叛亂。」槍斃。家屬遍尋不到屍體,一年後曾受過幫忙的民眾不忍心才偷偷告訴家屬埋屍的地方,得以安葬。遇害時才23歲。
其熱心助人、關懷弱勢的道德勇氣,堪為台灣人精神表率。(by Cathy) 詳細介紹
黃信介(1928-1999)
信介仙,台灣人的歐吉桑。黨外到民進黨的桶箍。台灣民主運動、反對運動的領導者,萬年國會的增額立委;美麗島事件特赦恢復公職;國會全面改選後元帥東征再度當選,三進三出,是立法院的第一人。向強人蔣經國的嚴厲質詢,驚動政壇,終因美麗島事件被羅織成獄。
主張自由民主是台灣走向獨立的路線,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Bian) 詳細介紹
廖中山(1934-1999)
以外省人第一代的中國人身分懺悔,提出「在台灣獨立建國的行列上,『外省人』不該缺席」的論點,發表「認同台灣,別無祖國」的宣言;並發起穿著書有「台灣國民」衣服的運動,帶給後輩無限的震撼教育,是教育界消失的菁英……
其堅持對海洋台灣的認同與愛,是台灣建國的實踐家與先行者,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ries) 詳細介紹
林山田(1938-2007)
台灣台南市人,致力建造台灣為民主法治和社會公義的國家而奉獻。為爭取言論自由,組「100行動聯盟」,廢除「刑法100條」;退報(聯合報)運動。為台灣建國大業,籌組建國廣場和建國黨,並任副主席。撰寫「建造自己的國家」手冊並自費發行。
一生黑白分明淡泊名利,以行動和熱情為台灣建國奠基。(by Rainbow) 詳細介紹
盧修一(1941-1998)
他說:「天下沒有什麼好事會平白掉下來,權利是爭取來的。」自小與寡母相依,不畏環境艱困奮鬥完成政治學博士。
他進入立法院後,參與多項重要法案改革,面對惡政惡法,不惜勇敢衝撞,即使生命遭受迫害、威脅,仍不改其從政的初衷。
1997年蘇貞昌參選台北縣長時,更因為他的「驚天一跪」而逆轉勝。
為完成民主建國的大志,點燃生命最後的火花,其無私奉獻的精神是後人追隨的人性價值。(by Jade) 詳細介紹
陳定南(1943-2006)
曾任宜蘭縣縣長、立法委員、法務部長。在宜蘭縣用心建設令人感懷,注重生態保育與環境保護的永續發展,冬山河的建設更顯現他對保有大自然風貌的用心與期待,對各項公共設施建設完工時的檢驗極其嚴謹,要求盡善盡美,人稱「陳青天Mr. Clean」。曾說:如果討人喜歡與受人尊敬不能兩全,我寧願受人尊敬。
一生清白、公私分明、一介不取、以國為家,堪為全台灣國人民所崇敬之台灣神。(by Emma) 詳細介紹
鄭南榕(1947-1989)
在戒嚴時期,勇敢的爭取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鼓吹民主自由在台灣的開展、抗議國民黨政府在台灣實行戒嚴38年。公開主張台灣獨立,大聲說出「我叫做鄭南榕,我主張台灣獨立。」。
1987年2月成立「228和平日促進會」,要求公佈歷史真相、平反冤屈、訂定228為和平日,是台灣建國的先驅先行者。(by Cathy) 詳細介紹
陳文成(1950-1981)
在美國求學、任教於卡內基美隆大學,關心台灣政治發展、研究政治理論,積極參加同鄉會、人權會,推動民主基金會,在財力上支援本土的《美麗島雜誌》,也埋下日後殉難之因。1981年7月2日上午,三名警總人員持約談傳票,從家裡把他帶走。這件事,使國際社會正式凝視國民黨的胡作非為,使美國政府果決處理校園特務的告密習性。
其為台灣人民爭取民主不畏強權的精神,是台灣建國的先行者。(by Cathy) 詳細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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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陳前總統水扁先生 | 贊凡   
2011-05-03

阿扁札記
誠實是最好的策略
陳水扁 2011.04.03

4月1日是所謂的「愚人節」。3年前,2008年4月1日,馬英九是總統當選人,和我在台北賓館進行一場「扁馬會」,為了「九二共識」之有無,及「一中」可否「各表」,雙方有過激辯。經由電視的現場轉播,馬英九信誓旦旦地保証,若對岸不撤飛彈就不簽協議,若對岸不接受「一中各表」就不協商。3年過去了,中國對台所部署的飛彈不但未撤除還有增無減;馬英九非僅與中國積極接觸協商,並簽署了15項協議,其中包括在「一中架構」下的ECFA。3年來,我們看到中國領導人從未在「一中各表」的說法讓過步,北京當局始終未曾接受所謂「一個中國」可以「各自表述」,中國所說的「九二共識」是指「一中共識」,亦非「一中各表的共識」。胡錦濤在2008年12月31日對台的六點談話,其實只有一個重點,就是在「一中架構」的原則上,什麼事情都好商量。不管大三通、兩岸軍事安全互信機制(CBM)、兩岸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CECA,現在的ECFA)、台灣的國際參與、結束敵對的狀態、達成和平協議等等,都要「恪守一個中國原則」,完全不讓台灣有「一中各表」的空間。馬英九三年來的白賊欺騙,只能說那一天是4月1日「愚人節」!

3年後,2011年4月1日,馬英九總統與「民國一百年司法院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召集人蕭萬長副總統、司法院院長賴浩敏,在總統府召開記者會,馬總統就有關大法官被提名人邵燕玲被指為「恐龍法官」,表示「我是在昨天(3月31日)早上6點多鐘,從媒體得知有這樣的狀況」,任何人IQ再低都不會相信。馬英九騙說是看報紙之後才知道此事,又是「愚人節」的最大謊言!

我做過8年總統,在2003年及2007年兩度提名司法院大法官,循例在總統府成立提名審薦小組,由副總統擔任召集人,小組成員若干人,負責從眾多來自各方的推薦名單,連同毛遂自薦者,先行過濾篩選,討論推敲,甚至經過多次的投票,最後按提名名額加倍呈送推薦名單給總統親自圈選。名單一定附上候選人的基本資料、如學經歷,符合司法院組織法第4條何款之資格,特別是由誰所推薦。在總統做最後核定之前,依例再逐一約見被提名人,這是非常重要的程序,就在這樣的私下場合,被提名人會提到自己的擔心和考慮,如個人隱私、道德瑕疵、或其他重大爭議,供請總統做最後審酌的參考。這次邵燕玲被提名為大法官,乃司法院院長賴浩敏所推薦,提名審薦小組又包括兩位前院長翁岳生、賴英照,及前副院長謝在全、前大法官王澤鑑、王和雄。邵燕玲之所以出線,不能說沒有經過極為嚴謹的審薦程序,但最關鍵的原因是完全尊重並相信司法院賴院長的推薦及保証。當大法官被提名人的名單正式向媒體披露後,輿論、白玫瑰運動、人權組織、司法團體相繼提出最嚴厲的批判,馬英九不得不陣前換將,改以湯德宗救援取代邵燕玲法官。在各種壓力下,3月31日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九度」坦言提名邵燕玲為大發官確實不夠周密。周日晚間正副總統及司法院賴院長三巨頭都在聲明稿正式向全民道歉。隔日4月1日再由馬英九、蕭萬長及賴浩敏共同召開記者會,親口再向全體國人同胞致歉,創下史上的先例,也寫下司法史上最黑暗的一天。

馬英九承認3月28日確有約見邵燕玲等4位大法官被提名人,但不知道邵就是判決性侵幼童案的合議庭審判長,是直到3月31日媒體報導後,才知道有這樣的情況。我認為馬英九的辯解絕非事實,完全一派胡言:

一、3月31日媒體大幅報導爭議法官邵燕玲被提名為大法官,而邵燕玲正是判決了3歲女童遭性侵案「無法証明違反意願」的合議庭審判長,同時也刊出立委、白玫瑰運動、司改會及律師界的批判反應。可見4位大法官被提名人的名單早在見報前一晚就已對媒體曝光,總統府、新聞局、國民黨文傳會,甚至情治系統在3月30日晚上必有掌握輿情及民意的反彈聲浪,而且也會在第一時間用口頭或書面傳達給總統知悉。馬英九總統3月31日一早才從媒體的報導知道,諒非實情。

二、馬英九4月1日的記者會自承,在3月28日約見4位大法官被提名人時,邵燕玲確有提到最高法院對女童性侵案的判決,引起社會爭議,但並沒有說明她本人就是這個審判長。他當時也沒問她這個問題,如果她當時真的這樣說了,他就會決定不提名她。邵燕玲會主動向總統提到最高法院對女童性侵案的判決引起社會爭議,代表她對這件事情極為在意,特別提請總統注意,並重新考量是否適合被提名為大法官,如果案子不是她判的,邵燕玲何必當著總統的面去提到最高法院的一個個案的判決?何況邵燕玲現任最高法院刑事庭 的審判長也會寫在個人的基本履歷裡頭,馬英九當然也看到了,怎麼能說他事先不知道?

三、去年8月擔任最高法院合議庭審判長的邵燕玲對3歲女童被性侵案做出爭議判決,馬英九的回應是,他看到30萬網友們在臉書上的連署,總統府也收到4千2百多件的陳情信、電郵及電話,馬英九說他聽到了,也感受到人民對政府推動改革的深切盼望;同時在去年9月16日親自召開修法會議。才隔半年馬英九又親自圈選提名的4位大法官人選中,有一位是去年被民眾唾棄、輿論撻伐的「恐龍法官」。最高法院對女童性侵案的爭議判決只有一件,邵燕玲也向總統主動報告,馬英九仍執意提名,不是「白目」是什麼?如果邵燕玲是「恐龍法官」不應被提名,馬總統距離人民更遠,是「恐龍總統」,更該被撤換。

四、司法院賴浩敏院長在3月31日晚上稍早還在肯定邵燕玲是大法官的上上人選,他知道去年白玫瑰運動質疑邵燕玲合議庭的判決,也了解這樣的判決離人民期待很遠,外界的批判他不是不曉得,而是在綜合考慮後,他仍認為「不能因法官單一判決不符人民期待,就抹煞這位法官所有優點和好處」。這是賴院長在道歉前所講的真心話,仍然在為他推薦邵燕玲做有力的辯護。直到3月31日「深夜」才發表書面聲明,對推薦邵燕玲為大法官,表示「思慮未臻周全,有失嚴謹,向全國人民致歉」。那是發現邵燕玲提名事件的政治風暴愈演愈烈,才不得不跟正副總統連夜發出聲明向全國人民道歉。賴浩敏在道歉前的認知就是這樣,明知邵燕玲有爭議,仍不認為邵燕玲有這個案會是一個很大的障礙,還提名她。確信賴浩敏這樣的想法及推薦理由,一定有告訴審薦小組的召集人蕭副總統及提名人馬總統,馬蕭2人事先也知道邵燕玲是判決女童被性侵案的「恐龍 法官」,但都認同邵燕玲的爭議判決無損她的大法官提名,因為「權力的傲慢」,仗恃掌握國會絕對多數,無視民意的反應,沒有想到最後踢到鐵板。4 月1日的總統府記者會,媒體追問有無將邵燕玲的爭議情形如實向審薦小組及馬總統報告,賴浩敏並未直接回應,只說他的自責、疏失及判斷錯誤,願意致歉。賴浩敏不敢否認,就是有,但在這節骨眼,身為司法院長也只能一肩承擔,配合提拔他的主子馬總統,跟著說謊到底。

五、3月31日媒體大幅報導4位新提名的大法官赫然有「恐龍法官」邵燕玲的名字,馬英九眼看提名邵燕玲為大法官將如影隨形揮之不去,造成重大負擔,因此進行棄車保帥的危機處理,由邵燕玲主動懇辭,臨時換成湯德宗教授,繼續讓犧牲品邵燕玲來背黑鍋。不過才兩天,4月2日就有不少邵燕玲的法官同事站出來抱不平,據她的同事透露,邵燕玲明明在3月28日就當面向馬總統提及自己的合議庭曾判決女童性侵案引起社會爭議,特提醒總統再考慮,但馬總統仍決定要提名她。結果遭受各界批評時,馬英九卻辯稱他事先不知情,好像被邵燕玲騙了,使得邵燕玲覺得很委屈,碍於倫理,只好自己吞下去,而哭紅了眼。總統接見賓客,通常在台灣晴廳、台灣綠廳都有自動錄音設備,為了避免「羅生門」,並有助釐清真相,應可將總統約見4位大法官被提名人的談話錄音公諸於世,以杜疑義。

馬英九擔任總統3年來,說謊成性,罄竹難書。4月3日就有「星期專論」王景弘《馬英九軍購說 詞還能騙誰?》及「鏗鏘集」金恆煒《「馬統」名「無解」號「騙人」》出現在某平面媒體的同一版面。馬英九喜歡講白賊話,連在哪裡出生就有幾個版本,我們不願隨便臆測,這樣的人格特質是否跟馬英九的「個性」有關。但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馬英九不會有錯,如果有錯,千錯萬錯也都是別人的錯。距2012年總統大選剩不到一年時間,假如馬英九是「老實的台灣查甫人」,以下10個問題就請馬總統誠實回答:

1.馬英九的父親馬鶴凌死後的骨灰罈上寫著《化獨漸統》4個字,不可能是馬父自己寫的,因為馬父是猝死在其「乾女兒」的地方,更不可能事先題字,一定是身為兒子的馬英九所放上去的。民進黨主席蔡英文質疑馬英九的政治立場並無不妥。馬英九應該說清楚「化獨漸統」究竟是誰的意思?是馬父遺願要馬英九完成,還是馬英九的政治信仰,向其先父保証促成實現?

2.馬英九在美國求學期間擁有「永久居留權」(綠卡),多位姊姊及兩個女兒馬唯中、馬元中也都有美國籍,迄未宣誓放棄。馬的家人不是美國人就是準美國人,卻叫大家不能做台灣人,要做中國人,這是國家認同的嚴重混淆。美國政府一位有力人士告訴過我,馬英九的綠卡是法律問題,依據美國法律並無自動失效規定,除非馬英九曾經正式宣誓放棄,否則綠卡仍屬有效。馬英九可以拿出綠卡已經失效的美國政府証明文件嗎?

3.馬英九在2005年的中國國民黨主席之爭,其競選團隊大罵對手王金平院長「黑金加三級」,如果馬英九真的那麼清廉,必須和黑金劃清界線,又為何支持王金平續任立法院長?這三年來大小選舉因賄選買票被判當選無效的,幾乎清一色是國民黨所提名的候選人,諷刺的是馬英九還到廟宇發誓國民黨人絕對不會買票,這不是褻瀆神明、欺騙神明是什麼?

4.馬英九市長任內的特別費案,其中領據列報部分,錢匯到自己的私人戶頭,申報為個人財產所得,特別費根本沒有因公支出,而是匯給自己的太太、女兒及姊姊並支應家裡的日常水電費等開銷,捐給自己基金會的錢不是來自特別費的收入,而是用選市長的選舉補助款及剩餘款來支應的。另外單據核銷部分,也有使用他人發票及不實工作獎金的犒賞清冊來申領特別費的情事。如果與扁案情節相同的特別費案,馬英九可以全部無罪,為何扁案要被判貪污重罪?

5.馬英九2008年選總統只申報收入6億7千萬,支出6億4千萬,其中企業捐款才2億多,大企業也只有台塑集團、遠東集團各捐幾千萬最多,其他的大筆捐款全漏未申報。我兩次總統大選申報9億多及12億多的競選經費,為各組候選人最多的。馬英九選總統縱使不必像李登輝自稱花25億,連戰2000年實際花費120億,但也不可能只花6億4千萬。馬英九敢據實公布實際競選經費的收支情形嗎?

6.馬英九在2008年總統大選提出「633,馬上好」的重大政見。其中的「6」是指每年經濟成長率都維持在6%以上,不是任內平均每年6%的GDP,也不是最後一年達到6%就可以。至於「633」的第一個「3」,是指失業率降到3%,4年下來不管怎麼算失業率全都跳票。馬英九跟謝長廷電視辯論時接受提問,宣示如做不到「633」將減薪一半,如今馬英九的信諾到那裡去了?

7.馬英九早年在美國留學時期及後來返國擔任政府官員期間,永遠站在民主改革的對立面,站在歷史錯誤的一邊。唯有實踐民主自由才能捍衛國家主權,公民投票是普世價值,也是基本人權,過去3年只辦過澎湖博弈公投,其他的公投提案全部被馬政府封殺。如果馬英九說台灣的未來要由2300萬人民共同決定,若不是透過民主公投決定,難道是由馬英九一個人來幫台灣人民專擅作主決定嗎?

8.前年八八水災,美日等國都有向我國表達願意提供協助,外交部卻在8月11日要求外館婉拒外援。然而馬英九對外辯稱他絕對沒有拒絕國際援助。當外交部的密電文件曝光後,馬英九在8月18日的記者會又改口說,他不知道外交部曾經發過這個函,後來才知道是因為徵詢相關單位後認為沒有需要,就把它發出去了。我做過總統,知道外交部沒有總統或國安會秘書長的指示或同意,是不可能發出婉拒外援的函電的。馬英九敢把當時外交部婉拒外援的簽呈流程公開嗎?

9.上次AIT理事主席薄瑞光來台,這次美國前副國務卿阿米塔吉訪台,馬英九都表達希望美國可以出售柴電潛艦及F16C/D戰機給台灣。阿米塔吉說他贊成這項軍售,但現在是民主黨當政,以前共和黨當政時批准對台灣軍售,台灣卻不買。不是民進黨政府不買,而是連戰、馬英九所領導的國民黨立院黨團杯葛軍購案的預算,現在還假惺惺地怪美國不賣武器。馬英九是否應對其在擔任國民黨主席時採信蘇起的「紅燈論」,因而全力阻擋軍購預算的通過,向全國人民致歉?

10.2008年總統大選期間,在野的國民黨及部分統媒一再散布不實謠言,誣陷我會在民進黨輸掉總統選舉時,會宣布台獨,製造動亂,引發中國解放軍入侵,然後實施戒嚴,拒不交出政權,結果什麼都沒有發生。2012年總統大選,國民黨敗選,馬英九無法連任,民進黨重回執政,馬英九及國民黨是否會拒絕接受選舉結果,拒絕下台,同時聯共制台,拒不交出政權?馬英九對2012年總統大選如連任失敗,是否可以保証○1不會逃亡;○2不會賴著不走;○3不會聯共制台?


總之,「誠實是最好的策略」。不誠實的騙子,不可能苟存於永遠,再高明的騙術都會被揭穿。2008年台灣人民已經被馬英九騙過一次,2012年要再騙第2次,已經不可能得逞了。

source: 陳前總統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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