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茂生(1887-1947)
台灣第一位哲學博士,致力鑽研台灣教育制度與推廣台灣文化,乃『台灣文化協會』核心人物,創辦『民報』,中立、公正,批評時弊無畏無懼。被陳儀誣控「陰謀叛亂,鼓動該校學生暴亂;強力接收台灣大學;接近美國領事館,企圖由國際干涉,妄想台灣獨立」為由,私刑秘密殺害!!
他要台灣人永遠保存自己的風格與文化─堪稱生命哲學教育家。(by Susan) 詳細介紹
八田與一(1886-1942)
「嘉南大圳之父」。是社會公平正義的實踐者,是人道關懷者,把台灣人的生存,當成自己的責任,若非極大的毅力,無法完成此艱苦的工程─烏山頭水庫,賣命也要完成任務,是八田與一的精神。
其全家人生命,與台灣結合為一體的意志,是要建國的台灣人必須學習的地方。
有情有義的台灣人,要追思此位真正利民、福台的台灣神。(by Dr. yang ,Emma整理) 詳細介紹
張七郎(1888-1947)
國大代表、花蓮縣議會議長、花蓮仁壽醫院創辦人。在當時「縣市長民選」的政策下,以高票獲選為花蓮縣縣長候選人,引起官府的注意,成為不幸的禍根。父子三人(張七郎、張宗仁、張果仁)被羅織「背叛黨國、組織暗殺團」等罪名,遭受凌虐酷刑,一家三人不明不白地冤死。
生前濟世助人,卻死於雙手沾滿血腥的國軍…乃228醫界消失的菁英。
其父子博愛濟眾、仁心仁術之大愛醫德,視治病如治理國政般的用心,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Jolen) 詳細介紹
黃 賜(1891-1947)
勞工運動的先驅,他所領導的罷工事件,以1927年高雄淺野水泥廠罷工事件最著名。228事件爆發後,參與「228事件處理委員會」,被以機槍掃射,喪命於亂槍之下!
帶頭為基層弱勢勞工爭取權益,為公義、公理,無私犧牲奉獻的精神,是台灣人要效法傳承的台灣精神。(by Emma) 詳細介紹
陳 炘(1893-1947)
台灣金融界先驅者、「大東信託株式會社」創辦人,留學於日本慶應大學及美國哥倫比亞大學,主修經濟學。致力於本土金融事業的拓展,為對抗日人消滅民族意識之文化侵略及對台金融經濟壓力,籌組台人資本獨立發展之金融機構。
228大屠殺發生期間,因損及浙江財閥利益,被國府羅織「陰謀叛亂首要」罪名,乃228金融界消失的菁英……
其熱愛鄉土、力圖抵抗的堅持行動力,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Jolen) 詳細介紹
黃媽典(1893-1947)
行醫於嘉義朴子家鄉德壽醫院,懸壺濟世,救人無數,有卓越拔群醫術。28歲時被任命為朴子街的街長,任內他興建自來水廠、街役場、內厝大橋、朴子小學、朴子女子公學校等等,政績遍及衛生、交通、教育、商業、水利、為朴子市奠下了日後發展的宏圖。數年後更赴任檢疫委員;當時台灣發生轟動國際之瘟疫,常不顧生命危險,遏止惡性鼠疫蔓延,犧牲奉獻心力。
228事件後卻以「暴亂首要份子」之罪,遭軍隊毒打遊街示眾後,在新營圓環槍斃。 (by Nathan) 詳細介紹
賴 和(1894-1943)
賴和,台灣新文學先覺者。
初習醫,執業彰化,人稱「彰化媽祖」。後加入台灣文化協會,投入文化抵抗外來殖民與啟蒙台人思想。
第一首白話詩~覺悟下的犧牲,藉詩聲援二林事件蔗農;小說創作「一桿秤仔」道盡台人追求公平正義的抵抗和犧牲。
一生行醫為文,啟迪後進。其詩句「勇士當為義鬥爭」正如斯人的覺悟與反殖民實踐,堪為台灣人建國精神標竿。(by Rainbow) 詳細介紹
徐春卿(1895-1947)
台北市參議員,勇於揭發弊端,保障人權,批評政府,又因反對日產廉售浙江財閥,得罪陳儀當局。
228事件後,擔任台北市228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友人勸他暫時躲避,他自認沒作虧心事,想出力維持當時社會秩序,卻被當局列為暴亂首謀,遭到逮捕殺害。(by Nathan) 詳細介紹
陳澄波(1895-1947)
他,是油彩的化身,畫筆似劍,揮灑出氣勢磅礡的繪畫世界。畫作〈嘉義街外〉入選日本「帝國美術展覽會」,是台灣第一人。為台灣美術運動揭開序幕,繪畫燃燒著他高昂的生命。
228事件爆發後,被推為和平使代表之一,卻被綁赴嘉義火車站前,槍斃示眾。
熱心推展台灣美術運動,充滿正義感與理想性、熱心公益的個性,是台灣人要實踐推崇的台灣精神。(by Emma) 詳細介紹
陳 屋(1896-1947)
日治時期台灣工運領袖,戰後高票當選台北市參議員,228事件後,擔任台北市228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前往軍法處調查殺害無辜民眾的軍警人員。
228事件期間,始終站在台灣民眾的立場著想,被當局列為暴亂首謀殺害。(by Nathan) 詳細介紹
雷 震(1897-1979)
蔣介石時期敢於犀利批判國民黨,發文鼓吹民主自由人權,要求蔣介石不要尋求連任成為獨裁者,並提出反攻大陸無望論,結合台灣本土菁英籌組反對勢力,因而被軍事法庭以「包庇匪諜、煽動叛亂」的罪名判處十年徒刑。
出獄後撰寫回憶錄,保存了台灣言論自由的重要紀錄,並啟蒙了新一代的台灣民主運動。(by Nathan) 詳細介紹
楊元丁(1898-1947)
日治時期,國際聯盟拒毒會,議決禁吸鴉片,日本為保持自身利益,對台灣人仍發紅牌准吸終身。楊元丁反對此種鴉片制度;為此,日本嚴究持反對印刷傳單者,楊元丁一人擔下重責,被判囚284日。
在228事件中,由於基隆地區鬧米荒,副議長楊元丁出面交涉,卻得罪當時執政的國民黨官員,橫死於基隆「田寮港」。
其一生熱心助人、不畏強權、捍衛正義,堪為台灣人民建國的表率。(by Cathy) 詳細介紹
陳能通(1899-1947)
淡江中學校長,將信仰貫徹於『言教、身教、心教』,於淡江中學正處228事變動盪時局,毅然負起校長重擔,因日治時期遺留之教練槍與拒建中國式涼亭得罪柯遠芬;被國府流亡政權羅織誣陷為「匪首」並「發表荒謬言論煽動學生招致流氓及青年在校舉辦軍事訓練班……。」為由逮捕失蹤至今。
男女均教權理念,一生為推廣教育無私奉獻。是教育界的牧人!(by Susan) 詳細介紹
李仁貴(1900-1947)
台北電器商人,熱心地方事務,經商成功後投入政治,高票當選台北市參議員,非常關心台灣社會民生問題,曾要求國民政府改革弊端及經濟改善。
然而在228事件後,因參與「228事件處理委員會」擔任調查組長,調查六名殺人兇手,要求國民政府軍警停止濫殺無辜,卻遭羅織「陰謀叛亂首要」罪名,於家中被抓走遇害。(by Nathan) 詳細介紹
阮朝日(1900-1947)
為《台灣新生報》總經理,乃為民喉舌並批判時事的第一大報業;因應能源拮据創辦「日の丸式木炭瓦斯發生爐自動車株式會社」;於戰後組織「台灣海外青年復員促進委員會」,幫助台籍日本兵返台。上述事跡,被國府羅織「228叛亂首謀」罪名,成為228媒體界消失的菁英……
其大愛、心無疑懼、尊重女權的真民主,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ries) 詳細介紹
王添灯(1901-1947)
228的悲劇英雄,一生貫徹理念-「為最大多數,謀最大幸福」。
日治時期已組成「台灣地方自治聯盟」推動台灣地方自治的實現。戰後初期對於新時代充滿希望,希望貢獻一己之力來建設新台灣。積極活躍於政壇和新聞界,除辦報廣聽人民心聲外,問政努力。
為求得人民的民主、正義,寧可得罪官員,也不得放過貪污公帑之官吏。(by Stella)詳細介紹
吳鴻麒(1901-1947)
曾任律師、法院推事,為人公正剛直、嫉惡如仇,對於官吏貪污馬虎的作風十分不以為然,因此對於貪污暴亂案件的處理十分嚴格,從不加以寬待。
公正剛直、嫉惡如仇、為公義公理的精神,是台灣人要學習傳承的精神。(by Emma) 詳細介紹
施江南(1902-1947)
京都大學醫學院博士,是日治時代第二位獲得醫學博士的台灣人。致力為台籍日本兵回台而奔走。曾擔任台北州會議員、「228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228事件時,從病榻前被捉走,生死不明。
其熱愛台灣,為台灣社會盡心盡力,為公義公理犧牲奉獻的精神,值得台灣人學習敬仰。(by Emma)詳細介紹
潘木枝(1902-1947)
任嘉義市參議員兼副議長,嘉義228事件爆發後,明知去機場很危險仍義無反顧前往談判議和,過程中勇敢直言,平時問政處事富正義感;最後卻命喪於3/25嘉義驛前。
在兒女心中是位疼惜子女、溫柔、偉大的好父親;在病患心中是位侍病如親、敬業、仁慈,甚至被當成神拜的好醫生;在市民心中是位深受市民愛戴、景仰,為民喉舌的好代表;面對暴政強權的脅迫下依然不畏懼、不妥協。
他留給妻子的遺書裡寫著,為市民而亡,身雖死猶榮…… (by Jade) 詳細介紹
宋斐如(1903-1947)
創立「人民導報」直言揭發當時陳儀政府弊端,堅持「人民第一」,倡導「台灣新文化運動」。
228事件期間,未激烈抗爭,但「人民導報」卻遭查封,宋斐如則被列為叛亂首要人犯,在家中遭憲兵強行帶走,一去不回。(by Nathan) 詳細介紹
林旭屏(1904-1947)
曾說:讀法律才能幫助台灣人。熱心推動農業,致力推展新品種。官職不低,為官清廉,堅決不接受餽贈。任專賣局課長時,發生228事件,他認為責任加劇,照常上班,卻被匿名投書說企圖占有公賣局,被以「田經理設宴在大上海酒家,擬請同往」為由騙出家門,被發現陳屍南港橋下,頭蓋骨骨折而死。
清廉正直、為公忘私負責的言行,為公義公理犧牲的精神值得台灣人學習敬仰。(by Emma) 詳細介紹
黃朝生(1904-1947)
醫界的菁英,平時關心時政、熱心公益,時常參與義診,228事件擔任「228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在大逮捕中失蹤,下落不明,連屍首也找不到。
他熱心服務,無私犧牲奉獻的精神,是我們要追隨傳承的台灣精神。(by Emma) 詳細介紹
林連宗(1905-1947)
日治時期,就讀中央大學二年級時,就通過行政科及司法科「雙料」高等考試。返台開業,當執業律師,為人權、公理、正義而辯。終戰後,當選第一屆參議員,對國民黨政權之貪污腐敗及壟斷操控提出強烈質詢。當選國大制憲代表時,以「制定憲法乃一國之歷史上重大之事,參加制憲代表亦是歷史上留有重大意義之人物,國大代表當要自重。」來自我期許。
豈料「憲法」卻不能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卻在野蠻的國民黨政權羅織罪名下把人帶走,從此消失一去不回。(by Stella) 詳細介紹
李瑞漢(1906-1947)
台北市律師公會會長,對台灣省行政長官陳儀提出司法獨立、起用本省人等改革意見;得罪當時執政的國民黨官員,被憲兵第四團團長張慕陶以台灣省行政長官陳儀邀請開會為由,從宮前町家中,將李瑞漢兄弟及友人台灣省參議員林連宗一同帶走,竟一去不回。
其捍衛正義、仗義執言的道德勇氣,堪為台灣人民建國的表率。(by Cathy) 詳細介紹
林桂端(1907-1947)
林桂端律師是留日回台的台籍法學菁英,在近代法律思潮的洗禮下,剛正不阿;在戰後漫無法紀的社會中,保護民權、伸張正義。
在國民黨政權使用特務和司法的手段干預新聞言論自由的《人民導報》筆禍事件中,挺身而出為辯護人,正義─就是伊e名。(by Susan) 詳細介紹
湯德章(1907-1947)
台日混血,一生以身為台灣人為榮,並充滿正義感,維護台灣人的權益,是台南地區相當受人敬重的律師,曾拒絕陳儀的邀情,不當貪污的中國官。
228事件後,負責維持台南地區治安,3/11,二、三十名憲警特務闖進他的住所,湯德章為保護台南菁英,一面徒手力抗拒捕,一面爭取時間將住所有關名單資料燒毀,挽救了當時許多台南的社會人士及成大學生倖免於難。
死前遭刑求遊街仍毫不畏懼微笑面對民眾。(by Nathan) 詳細介紹
Uyongu Yatauyanguna(高一生 1908-1954)
台灣鄒族音樂家,人道主義者。
以其鄒族傳統和日本師範教育接觸的西方哲學思想為背景,創作屬於台灣山林土地之歌。儘管因主張「高山自治」而遭中國殖民政權構陷貪污而被誘捕、入獄,仍寫出『春之佐保姬』來勉勵妻兒族人─不要放棄希望。
一生關心原住民經濟與前途,並在遺書中寫道:田地和山野,隨時都有我的魂守護著。而台灣山林仍幻化著Uyongu Yatauyanguna的歌曲,迴盪台灣人的心中傳唱。(by Rainbow) 詳細介紹
張榮宗(1908-1947)
嘉義朴子人,雖出生為富農子弟,卻相當關心勞工與農民,出任《和平日報》東石分局長,經常表現出敢於揭露社會黑暗面的報導。
228事件爆發,張榮宗在地方上糾集青年抗爭,率領三輛滿載民軍及裝備的車隊,由新營市出發,途中遇國府軍伏擊,當場身亡。(by Nathan) 詳細介紹
葉秋木(1908-1947)
於日本留學時期成立「台灣文化同好會」為左翼運動的健將,回台後當選屏東市參議會參議員,並被推為副議長。
228事件後擔任「228處理委員會屏東分會」主席,負責屏東地區的治安,為了民眾安全,親自率領群眾前往機場要求軍隊交出槍械,8日中午,屏東市實施戒嚴,進行大捕殺,葉秋木身為屏東市之意見領袖,被逮捕後,國府軍以「暴亂首謀」的罪名,割掉鼻耳及生殖器,拖出去遊街示眾,最後再予以槍殺。(by Nathan) 詳細介紹
林 界(1910-1947)
《台灣新生報》印報廠廠長、高雄苓雅區長,生性勤學,公學校畢業後不斷自我進修;本於區長的使命,於高雄壽山要塞司令部巡邏隊無故射擊、濫殺民眾時,前往與要塞司令彭孟緝談判要求停火不成,反遭槍殺,乃228政治界消失的菁英……
其無私奉獻、犧牲生命的「母雞護小雞」行為,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ries) 詳細介紹
蕭朝金(1910-1947)
是一位虔誠基督徒,第二任高雄岡山教會牧師,本著強烈的愛鄉土、愛人的精神來牧會。三青團岡山地區負責人,228事件時,曾勸阻平息反政府行動,但仍被羅織罪名。死前拒絕下跪,堅持只跪拜上帝。鼻、耳、生殖器都被割掉,悲壯慘烈犧牲。
上帝的試煉,證道前的考驗。依靠信念、活出信念。以實踐上帝公義的道,追求自由、民主、人權的普世價值。(by Stella) 詳細介紹
陳復志(1893-1947)
在台灣當時的官僚體制中,不巴結也不奉承,也因此得罪了憲兵隊,嘉義民兵在228事件之後,死傷慘重,老婆要他逃到阿里山上,他說:「我如果不管,會死很多人。」,「我只是要出來講和的,不要擔心。」,為了嘉義民眾的安全,陳復志擔任和平使親赴水上機場談判,卻因此遭到扣押,並在七天後被綑綁遊街。
成為嘉義228事件爆發後,第一位在火車站前被公開槍決,禁止收屍的代表人物。 (by Nathan) 詳細介紹
王石定(1912-1947)
南台灣漁業鉅子,常樂善好施,為人親切,只要是慈善事業,都樂於贊助,1946年高票當選高雄市參議員。
228事件後為了阻止軍隊任意屠殺市民,參與高雄228事件處理委員會,然卻於開會時,遭闖入之部隊殺害,身上總共有十二個傷口,有彈孔、刺刀傷口等。(by Nathan) 詳細介紹
盧鈵欽(1912-1947)
228事件後,出面擔任處理委員收拾殘局,欲解救正被扣押的幾位和平代表團的議會同儕,最後卻讓自己成為被國民政府扣押的藉口,因為早在議會中專打擊政府不法弊案的他,早已被國民政府視為「眼中釘、肉中刺」。
他的大姊原本已為他準備逃亡的行李叫他快逃不要被抓,但他選擇不逃亡,也自認無錯,堅持留下對抗惡政。只因:「自己身為參議員,不出面解決不行。」
3/25在嘉義驛前成為他人生最後旅程、也成為暴政槍口下的冤魂。 (by Jade) 詳細介紹
吳金鍊(1913-1947)
《台灣新生報》日文版總編輯,對時政及社會不公現象,敢於批評、揭露,228事變時,每日大篇幅漢、日文對照,報導各地228事件消息,一生服務於報業。參與組織『台灣海外青年復員促進委員會』,照顧遭政府遺棄台籍日兵之善舉,遭國府流亡殖民政權羅織「陰謀叛亂首要」罪名,予以逮捕殺害。
伐暴揚善的精神……應復刻台灣人心中,矢志追隨。(by Susan) 詳細介紹
郭章垣(1914-1947)
宜蘭醫院院長。希望貢獻所學,為自己的同胞服務,面對醫院窘境,努力克服,霍亂流行時,不眠不休地工作,把病患的性命當親人看待,用同理心來尊重。228事件爆發後,從家裡被強行帶走,就地活埋,發現陳屍頭城媽祖宮前。生前留下「生離祖國 死歸祖國 生死天命 無念無想」16個字。
為人正直,重責任感,其從容就義,乃願意為台灣人民犧牲的台灣神。(by Emma) 詳細介紹
李鎮源(1915-2001)
國際蛇毒權威。早年貢獻所學於醫界、學界,晚年投身反對運動,創立「100行動聯盟」、「醫界聯盟」與「建國黨」,積極參與公投、反核四與反對中國併吞各種活動。
生前名言:「我想以有生之年貢獻給台灣這片土地,希望眼睛尚未闔上之前能夠見到台灣獨立建國成功,這是我的夢!」……
是台灣建國的精神,生命科學的實踐家。(by Susan) 詳細介紹
許錫謙(1915-1947)
《青年報》及《青年週刊》編輯、組織「台灣經濟外交會」花蓮港支部、「228大屠殺」爆發後擔任「青年大同盟」總指揮,召集民眾大會,並決議定調「打倒貪官污吏,台灣自治萬歲!」為口號。而後走避台北,然經遊說返回花蓮途中於南方澳附近遭埋伏的軍憲人員就地捕殺,享年僅32歲。
其熱心籌組公共事務、捍衛社會和平公義不屈服的大無畏精神,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Jolen) 詳細介紹
張雲昌(1916-1947)
228事件發生時,為遲滯未歸的廠長,一肩擔起蘇澳台灣水泥廠重務及228處理委員會委員兼任秘書,遭人密告,他認為無不法行為,做事心安理得為由,拒絕走避,而慘遭殺害。
『不知道,知道也不會講!』以生命守護廣納台灣菁英的『三民主義青年團名單』,拒絕出賣同胞的張雲昌,情、義、理的表現,正是台灣硬骨精神的實踐者。(by Susan) 詳細介紹
陳智雄(1916-1963)
早年協助印尼獨立建國經驗,戰後立志於台灣獨立建國運動。
被廣為認定是最純粹殉於信念的「台灣獨立運動第一位烈士」。堅決主張「台灣話就是我的國語」「生是台灣人,死是台灣魂」。
就義前,拒不下跪,刑前,仍高喊:「台灣獨立萬歲!台獨萬歲!台灣獨立萬歲!」(by Stella) 詳細介紹
王育霖(1919-1947)
一位打擊魔鬼的檢察官,於日本京都地方裁判所,任日本第一位台灣人檢事;終戰後回台擔任新竹地檢處檢察官,因不同流合污,在「祕密囤積糧食事件」中,捲進政治角力的濁流漩渦,成為國府的眼中釘,乃228司法界消失的菁英……
其生性耿介、公正不阿的法律人生觀,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ries) 詳細介紹
簡錦文(1924-1947)
基隆要塞司令部任職軍醫。在動亂的年代時常行醫幫助貧苦百姓,很多人受過他的照顧。後來被國民黨以莫須有罪名:「煽動故鄉暴動,主謀叛亂。」槍斃。家屬遍尋不到屍體,一年後曾受過幫忙的民眾不忍心才偷偷告訴家屬埋屍的地方,得以安葬。遇害時才23歲。
其熱心助人、關懷弱勢的道德勇氣,堪為台灣人精神表率。(by Cathy) 詳細介紹
黃信介(1928-1999)
信介仙,台灣人的歐吉桑。黨外到民進黨的桶箍。台灣民主運動、反對運動的領導者,萬年國會的增額立委;美麗島事件特赦恢復公職;國會全面改選後元帥東征再度當選,三進三出,是立法院的第一人。向強人蔣經國的嚴厲質詢,驚動政壇,終因美麗島事件被羅織成獄。
主張自由民主是台灣走向獨立的路線,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Bian) 詳細介紹
廖中山(1934-1999)
以外省人第一代的中國人身分懺悔,提出「在台灣獨立建國的行列上,『外省人』不該缺席」的論點,發表「認同台灣,別無祖國」的宣言;並發起穿著書有「台灣國民」衣服的運動,帶給後輩無限的震撼教育,是教育界消失的菁英……
其堅持對海洋台灣的認同與愛,是台灣建國的實踐家與先行者,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ries) 詳細介紹
林山田(1938-2007)
台灣台南市人,致力建造台灣為民主法治和社會公義的國家而奉獻。為爭取言論自由,組「100行動聯盟」,廢除「刑法100條」;退報(聯合報)運動。為台灣建國大業,籌組建國廣場和建國黨,並任副主席。撰寫「建造自己的國家」手冊並自費發行。
一生黑白分明淡泊名利,以行動和熱情為台灣建國奠基。(by Rainbow) 詳細介紹
盧修一(1941-1998)
他說:「天下沒有什麼好事會平白掉下來,權利是爭取來的。」自小與寡母相依,不畏環境艱困奮鬥完成政治學博士。
他進入立法院後,參與多項重要法案改革,面對惡政惡法,不惜勇敢衝撞,即使生命遭受迫害、威脅,仍不改其從政的初衷。
1997年蘇貞昌參選台北縣長時,更因為他的「驚天一跪」而逆轉勝。
為完成民主建國的大志,點燃生命最後的火花,其無私奉獻的精神是後人追隨的人性價值。(by Jade) 詳細介紹
陳定南(1943-2006)
曾任宜蘭縣縣長、立法委員、法務部長。在宜蘭縣用心建設令人感懷,注重生態保育與環境保護的永續發展,冬山河的建設更顯現他對保有大自然風貌的用心與期待,對各項公共設施建設完工時的檢驗極其嚴謹,要求盡善盡美,人稱「陳青天Mr. Clean」。曾說:如果討人喜歡與受人尊敬不能兩全,我寧願受人尊敬。
一生清白、公私分明、一介不取、以國為家,堪為全台灣國人民所崇敬之台灣神。(by Emma) 詳細介紹
鄭南榕(1947-1989)
在戒嚴時期,勇敢的爭取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鼓吹民主自由在台灣的開展、抗議國民黨政府在台灣實行戒嚴38年。公開主張台灣獨立,大聲說出「我叫做鄭南榕,我主張台灣獨立。」。
1987年2月成立「228和平日促進會」,要求公佈歷史真相、平反冤屈、訂定228為和平日,是台灣建國的先驅先行者。(by Cathy) 詳細介紹
陳文成(1950-1981)
在美國求學、任教於卡內基美隆大學,關心台灣政治發展、研究政治理論,積極參加同鄉會、人權會,推動民主基金會,在財力上支援本土的《美麗島雜誌》,也埋下日後殉難之因。1981年7月2日上午,三名警總人員持約談傳票,從家裡把他帶走。這件事,使國際社會正式凝視國民黨的胡作非為,使美國政府果決處理校園特務的告密習性。
其為台灣人民爭取民主不畏強權的精神,是台灣建國的先行者。(by Cathy) 詳細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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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201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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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政 為民 壯大台灣」─民主進步黨八年執政研討會
時間 ∣ 2013/09/06 (五) 9:00~17:30
地點 ∣ 集思台大會議中心蘇格拉底廳(台北市羅斯福路4段85號B1)
主辦單位 ∣ 新境界文教基金會

與談人:范巽綠(教育部前政務次長)

呂副總統、社會及本黨的先進們,大家早安:

現在的題目談教育,其實教育是國家的百年大計,是牽涉價值與意識形態重要的一環,絕不是可輕易隨便改變的領域。杜部長提到的這個部份,以歷史學者看他參與教育部四年的期間,常常要問自己,我們所有推動的教育政策及教育的核心內容,是否符合歷史發展的主流。因為教育是國民培養知識及能力主要的奠基。

民進黨是台灣第一個本土政黨,所以成立時的基本價值與精神,就是要全面性的代表台灣的國格、人格、歷史文化。相對的國民黨是大中國的政黨,在它的教育體系所推動的,都是中國意識形態的教育,我們這一代都是那時候長大出來的。但做為一個本土政黨,當時立法院是一個主要的戰場。本黨從少數的立委慢慢增加,對當時國民黨執政下教育部長的質詢(指尚未政黨輪替時),都著重在台灣主體的教育問題。我們到底是台灣人還是中國人,該念的是認識台灣還是認識中國。

在一九九六年時,我進入教育委員會,是延續自一九九四年,台灣解嚴後,第一次由人民、中產階級,帶著自己的小孩走上街頭,要求教育改革,這是過去從未發生的事情,所以對當時的國民黨政府衝擊相當大,所以行政院長連戰接受了郭為藩部長的建議,邀請中研院院長李遠哲,擔任教改審議委員會的召集人。目的是重新擬定,台灣教育的根本核心價值,並探討所面臨的問題及解決方法。經過二年全國各地走透透,從基層到國際的比較研究,所擬定出來的『教改總諮議報告書』,於一九九六年完成。但所經歷過當時的教育部長有--郭為藩、吳京、林清江、楊朝祥等部長。可以說他們都是背動式的,在壓力之下,必須去回應教改的要求,但本身並無啟動教改的能力。

一九九六年,我們在立法院把教育改革的主要訴求,凝聚成一部『教育基本法』,今天提出來供大家參考。憲法雖然對教育有所規範,但畢竟時代久遠也相對簡單。在現今教育改革推動如火如荼的時代潮流下,到底國民要如何看待,我們國家的教育目地是什麼?所以『教育基本法』的制度,早從一九九三年,由本黨立委顏錦福、翁金珠提案,歷經六年,至一九九九年才完成立法。這基本法在立法院,民進黨做為少數政黨的時候,當時我擔任召集委員,主審此法案,能獲跨黨派的支持,可見歷史發展的主流,不能對抗教育新的前瞻性、新價值及新願景。

大家有機會看一下,教育基本法,共有十七條文。

第一條     為保障人民學習及受教育之權利,確立教育基本方針,健全教育體制,特制定本法。

第二條     人民為教育權之主體。 教育之目的以培養人民健全人格、民主素養、法治觀念、人文涵養、強健 體魄及思考、判斷與創造能力,並促進其對基本人權之尊重、生態環境之 保護及對不同國家、族群、性別、宗教、文化之瞭解與關懷,使其成為具 有國家意識與國際視野之現代化國民。
為實現前項教育目的,國家、教育機構、教師、父母應負協助之責任。

第三條     教育之實施,應本有教無類、因材施教之原則,以人文精神及科學方法,尊重人性價值,致力開發個人潛能,培養群性,協助個人追求自我實現。

第四條     人民無分性別、年齡、能力、地域、族群、宗教信仰、政治理念、社經地位及其他條件,接受教育之機會一律平等。對於原住民、身心障礙者及其他弱勢族群之教育,應考慮其自主性及特殊性,依法令予以特別保障,並扶助其發展。

第五條     各級政府應寬列教育經費,並合理分配及運用教育資源。對偏遠及特殊地區之教育,應優先予以補助。
教育經費之編列應予以保障;其編列與保障之方式,另以法律定之。

第六條     教育應本中立原則。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或宗教信仰從事宣傳,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政治團體或宗教活動。

第七條     人民有依教育目的興學之自由;政府對於私人及民間團體興辦教育事業,應依法令提供必要之協助或經費補助,並依法進行財務監督。其著有貢獻者,應予獎勵。
政府為鼓勵私人興學,得將公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其辦法由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第八條     教育人員之工作、待遇及進修等權利義務,應以法律定之,教師之專業自主應予尊重。
學生之學習權及受教育權,國家應予保障。
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負有輔導子女之責任;並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依法律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
學校應在各級政府依法監督下,配合社區發展需要,提供良好學習環境。

第九條     中央政府之教育權限如下︰
一 教育制度之規劃設計。
二 對地方教育事務之適法監督。
三 執行全國性教育事務,並協調或協助各地方教育之發展。
四 中央教育經費之分配與補助。
五 設立並監督國立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
六 教育統計、評鑑與政策研究。
七 促進教育事務之國際交流。
八 依憲法規定對教育事業、教育工作者、少數民族及弱勢群體之教育事項,提供獎勵、扶助或促其發展。
前項列舉以外之教育事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其權限歸屬地方。

第十條     直轄巿及縣 (巿) 政府應設立教育審議委員會,定期召開會議,負責主管教育事務之審議、諮詢、協調及評鑑等事宜。 前項委員會之組成,由直轄巿及縣 (巿) 政府首長或教育局局長為召集人 ,成員應包含教育學者專家、家長會、教師會、教師、社區、弱勢族群、 教育及學校行政人員等代表;其設置辦法由直轄巿、縣 (巿) 政府定之。

第十一條     國民基本教育應視社會發展需要延長其年限;其實施另以法律定之。
前項各類學校之編制,應以小班小校為原則,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做妥善規劃並提供各校必要之援助。

第十二條     國家應建立現代化之教育制度,力求學校及各類教育機構之普及,並應注 重學校教育、家庭教育及社會教育之結合與平衡發展,推動終身教育,以滿足國民及社會需要。

第十三條     政府及民間得視需要進行教育實驗,並應加強教育研究及評鑑工作,以提昇教育品質,促進教育發展。

第十四條     人民享有請求學力鑑定之權利。
學力鑑定之實施,由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指定之學校或教育測驗服務機構行之。

第十五條     教師專業自主權及學生學習權遭受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不當或違法之侵害時,政府應依法令提供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有效及公平救濟之管道。

第十六條     本法施行後,應依本法之規定,修正、廢止或制 (訂) 定相關教育法令。

第十七條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教育基本法”在立法院的立法過程,不停的與教育部有非常多的爭辯跟討論,因為教育部其實不情願立法,而且很多國民黨的委員,認為”教育基本法”只不過是普通的教育法,不在任何教育法令之上。但在立法完成後,確定它在所有教育法規之上,如果違背這個教育法規,其它法規就應該修正、廢止或重新修訂。所以我們是帶著進步的價值,在邁向21世紀之前,台灣的教育方面在全國有一個共識,這已經不是憲法簡單條文所能規範的。可見教育基本法,已經含蓋了410以來民間推動教改主要的訴求。後來有做幾次的修正,主要也將體罰學生列入教育法,所以很多進步的價值回到了教育基本法,表示全國有了共識。

1999年通過之後,在2000年5月我進到教育部,其實我是民進黨執政八年來,唯一民進黨籍的政務官,我有三位部長基本上都來自學界。有我們以前從事民主運動、立法院及結合民間社會力量的這些經驗,所以進入教育部後,我們達到了,將體制內、外教育改革的力量聯合在一起。教育改革的團體都有聘任、學界及有見識者,進入委員會擔任委員,大家共同審視教育的問題,共同找出方案。教育改革是需要有強烈全國的共識,因為它是價值的改變,不是件容易的事,在國民黨五十年的教育洗禮之下,不容易於一朝一夕改變。

在2000年曾面臨幾個重大問題,921災後校園重建發起”新校園運動”,用進步的價值觀念、很好的建築師評選制度,讓台灣的學校出現與世界相比都是一流的校園,結合軟硬體,其中軟體指的是”九年一貫課程”,整合了分科使其變成一個領域的學習,這呼應世界教育方向與潮流,九年一貫的特色是學校本位、在地本位、社區本位,所以認識台灣、學習台灣從小學一年級就開始了,一年級每一個課程都是以在地的、本土的、台灣的做為核心的內容,並發展出學校的特色,至今已有十二年的歷史了,對年輕的一代其實有非常大的改變。

除了新校園運動迫在眉睫,因為是校園重建,需要蓋得又快又好。同時進行的有”多元入學方案”,分高中職、大學、技專院校多元入學,這是在改變410教改及全國教育會議所提出的,當時國民黨時代教育為管理主義、升學主義,以考試領導教學的教育,整個扭曲了教育的本質。教育的本質,就是幫助每一個國民,從小接受良好的環境教育,根據個人天賦才能的不同,能夠得到適性的發展。因此這些偏離的價值必須要被改正,多元入學是在反應多元的價值,台灣在多元這方面相對而言接受度很高,各行各業都有很多人才,也都應該被肯定,而學位不是唯一的價值,所以多元入學很重要。

九年一貫的課程推動也非常重要,從國小根本改變課程教育的內容,在全世界推動教育改革裡,課程改革是最艱困的部份;第一、要改變教課書的內容。第二、要改變老師的教學方法。這二項都不是一蹴可及的,所以我們培養1000名以上的種子老師,再由地方到中央成立推動工作小組,每個人每個禮拜每個月開會,把整個力量貫穿起來,大家有共同願景與價值,老師才會改變。其實是一個重大教育價值改變的過程。

另一個是,”高中職的社區化”,當時台灣的高中職不均質,有三分之二的鄉鎮沒有國立的高中職,所以要檢視教育的公平受教權,首先要看全國各鄉鎮是否都能夠提供良質優秀好的高中職,這是要長期推動的工作。

另一個是優質化,把所有高中職的教學品質提昇,以便與世界接軌。在國中與高中教育改革的過程裡,都以國際能力評比,不管閱讀、數學、科學等能力評比,以此界定台灣教育與學生學習的能力階段,如果是落後,我們怎麼增強,其實評比顯示我們的教育素質是相當高的,不是低落的教育素質,至於落後的部份,則研究最佳的補救方式。民進黨執政花了很多的心力與預算,幫助照顧弱勢的學生,真正多元化。對弱勢資源的投入非常多,幫助偏遠地區的學習落差,發動社會的力量幫助每個學校,其實每個孩子在小學入學時,導師經過家庭訪視,就會知道是否有家庭支撐力量,如果沒有家庭支撐力量,大概在小學三年級學習落差就會出現,需要整個社會加入幫助其學習成長以導入正軌。

時間有限,以此為開端,接下來由教育改革的伙伴-丁志仁,他一路走來,也許會更客觀的看待我們處理過的重大教育政策、推動的教育價值,現在面臨怎樣的教育問題,給民進黨不少好的建議,謝謝!

與談人:丁志仁(振鐸學會常務理事)

教育基本法的重要性在於:

若研究教育法律體制可以了解,以憲法為出發所建構的我國整個的教育法體制,其背後的思維跟作用方法是”國家教育權”,而從教育基本法開始它做了一個狸猫換太子的置換,就是將”國家教育權”換成”國民教育權”,重要性在這裡,而這個轉換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完成。

我今天是代表台灣教育社運的一份子來此發言。

台灣教育社運過去三十年,對台灣社會及教育的發展,概約可分成三個階段,(一)、走出戒嚴。(二)、走向公共。(三)、福留子孫。

民進黨執政八年,最主要起的作用是走向公共的段落,舉幾個較大的貢獻:

第一、『建立教育財政的新架構』。民進黨一執政,這件事是落實在”教育經費編列管理法”的立法跟施行,這完全是民進黨執政時所做的。因我國政府財政,基本上是入不敷出的格局,教育經費編列管理法實施以後,基本上就像建立一道防火牆,政府入不敷出的壓力九成被擋掉,這個法保護了教育財政本身;第二、”教育經費編列管理法”有規定,行政院每年要編列概約600億的一般教育補助。一般教育補助與其它經費,分錢的遊戲規則不同,是窮縣多分,一開始時,台北市甚至沒分到。它保護了我國,窮縣國民教育的基本運作能量,所以這個法非常重要。但是一直到今天,這個法就會定期被批,像現在這個會期,立法院優先法案,要修的財政劃分法與教育經費的最大關聯,就是財政部跟主計處,還有就是民進黨跟國民黨的財委會委員,聯手要將一般教育補助的大多數,約400億拿去做縣長的統籌分配稅款。

這將起二個作用:第一、教育部對政府入不敷出的防火牆就拆掉了;第二、很嚴重的事情,往後台灣就變成,一個國家二個世界,整個窮縣的教育財政,會江河日下,如溜滑梯般整個一洩到底。在此一本初衷,大家一起努力,無論如何,在本會期民進黨要協助民間教育社運團體,防止此次財政部、主計處及民進黨、國民黨的財委會委員,把一般教育補助,變成縣長統籌分配稅款。

第二、非常重要的是民進黨建立了『改變現場教學跟課程的新機制』。民進黨執政時,課程的教學部份,統編本已經被逼退、國家課綱也被逼退了。但有了新課綱並沒有意義,因為教育真正的實質改變,必須反應在現場課程教學的日常改變上面。這件事情第一個難在當時文官失能已經加速,再說要改變現場的課程教學,無法用行政命令,改變課程的現場教學。第二個難處是改變課程教學,必須透過不具備新典範特質的一代,也就是現在的老師、老師的老師、教授等,要想辦法透過他們教出具備新典範特質的一代,這種難題不只我國有,各國當時在2000年那一波,從事現場課程教育改變的所有國家都碰到。

當時民進黨,透過”標竿100及教育就業講座”建立一套新機制,而這套機制國民黨也一直延用到現在,這套新機制主要是確立新典範,明確訂出新的課程教學典範樣式。第二,就是採取表彰、表彰、再表彰的策略,讓縣市舉辦初選,教育部掌握複選。最後得獎者,以教學卓越金質獎得主為例,一個團隊可獲頒60萬,通常學校分30萬,老師團隊分30萬。銀質獎可得30萬,由學校與團隊各分15萬,每年教育部大約要花費一億元。為何要做這工作,因為這讓地方政府在辦初選時,不敢違逆教育部複選時所訂下的新典範,因為違反者將無法得獎,所以有效的帶動全國到地方政府,跟隨教育部所訂定的”課程教育新典範”往前走,這是不容易的事,這個機制雖然教育部現在還在用,但這個典範已經十年了,應該要再檢討處理,這在民進黨執政期間好不容易才建立,若了解當時情形的人,就會知道拉扯之大。要改課綱很簡單,但要改變現場課程跟教學比登天還難,一定要有一套方法。

第三、『成功的阻擋一綱一本的逆流』,當時郝龍斌市長與吳清基局長發動的一綱一本,我們都己經經過沙盤推演,剛開始雖只是教課書選用之差別,但那一塊磚頭若垮掉了,接下來一步一步的演進,會讓我國的整個中小學課程教育走回統編本。當時整個盛行著懷舊派的風氣,說以前蔣經國時期有多好,一切井然有序,國家可以集全國之資源,編出經典本、精彩本、精華本給小朋友用,但事實上那個時期並沒編出經典本、精彩本、精華本。當時民眾相信的是懷舊的氛圍,最好的是回到蔣經國晚期。當時有很多藍營策士在背後出點子,對將來影響深遠,當時很多人認同懷舊派的想法,所以打得很艱辛,但終究民進黨與台灣教育社運聯盟攜手一起,當時拜訪地方首長,還怕被到對方的聯盟裡,幕後真的是無數艱辛,但是最終還是擋下來,至今一綱一本沒有了,並非雙方實力之差別,而是潮流是否順應民眾的關係,很感謝民進黨那段時間與台灣社會一起阻擋此事。

第四:另外就是『教師免課所得稅』的處理,因為這涉及到台灣的轉型正義,從戒嚴時期留下來,台灣有很多必須要處理的,這是其中的一個,說大不大,說小不小,不然往後還會有很多東西難以正常化。在處理這事的過程中,我要怪游錫堃院長,因為一開始他就講「課多少補多少」,那就陷教育部處於很難處理的起點,因為稅課所得應該依勞分配,而不該以繳稅多寡來分配。真的蠻艱辛的,但這段過程還是大家合力度過,處理轉型正義還是必須付出代價。

最後我要談的是,對於民進黨,”本土教育”我認為是失策的,民進黨最佳的本土教育的策略,就是”維護課程治理的中立化”。因為以台語為母語的人口,佔我國人口的七成以上,民進黨只要維護課程治理的中立化,依人口優勢,很自然會把整個國家課程教學,帶往一個大家期待本土化的方向。若是越想介入操作本土化,就是沒有保持”課程治理的中立化”,反讓人口較少族群,有反介入的理由跟正當性,所以是失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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