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的新原罪論
不吐不快 - 同修的文章感言
作者 陳前總統水扁先生 | 贊凡   
2011-12-07

十月二十九日《中國時報》報導,馬英九總統在接受《中天電視》專訪時,對在野黨抨擊他倡議的兩岸和平協議,他不平地指出,不能因為他的父母來自中國大陸,就被扣上「原罪」。他說台灣是他的故鄉,故鄉就是親人埋骨的地方,他愛台灣的心不容置疑。

《自由時報》同日報導,馬總統在中天的專訪裡,對台聯黨主席黃昆輝告他觸犯外患罪,反指這是一種「新的原罪論」,也就是不管你的主張如何,只要出身背景不一樣,因為父母來自中國大陸,就會有這種原罪背在身上,就是「親中賣台」。他反問這種「原罪論」,何時可以離開台灣政壇?

其實才在十九天前,馬英九總統在國慶祝辭,感性透露六十年前的十月,他的父母帶著一歲多的他,從香港來到台灣,當時他們萬萬沒有想到,自己的兒子在五十多年後會成為中華民國總統。彼時台下響起熱烈掌聲,讓馬英九大為感動,微笑稱謝!

蔡英文回擊馬英九用原罪來轉移焦點,她要提醒馬英九,在今天民主多元的台灣,不論是外省、閩南、客家、原住民、新住民,都是台灣多元文化與民主進步的主體,在這一塊土地上,「沒有人有原罪,也不可能有原罪」。蔡英文強調,兩岸政治協商與公投,絕對不是族群的問題,而是對這塊土地有沒有認同,對二千三百萬人民共同的信仰有沒有堅持的問題。她呼籲馬英九,「你不要再告訴我們,你的出身有原罪,因為,這對台灣所有族群都不公平,對社會的和諧進步更是一種傷 害。」

蔡英文說得對,兩岸政治協商與公投不是族群問題,而是國家認同問題。她說,人民疑慮和不安的,是在「一個中國原則」之下,兩岸和平協議如何能夠保有台灣和中華民國完整的主權?而兩岸和平協議的內容是什麼?對於協議內容的決定權,是總統一人決定?還是國共二黨就可以決定?台灣人民能不用公投來決定自己國家的前途嗎?馬都沒有說清楚。

民進黨的黨員代表大會曾通過《族群多元,國家一體》決議文,並納入黨綱。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將近二百萬人民大家手牽手,從台灣尾牽到台灣頭,牽出五百公里長的「民主長城」,活動的主軸就叫《族群大團結,牽手護台灣》。台灣社會沒有族群問題,台灣人民也沒有省籍觀念,不是在台灣出生、父母來自中國大陸的馬英九才能高票當選為台灣總統。詎料為了兩岸政策輕率躁進,未能獲得多數人民的支持,卻去操弄意識形態的族群問題,令人不解。

《當代》雜誌總編輯金恆煒曾經在《自由時報》為文提到:「陳水扁的原罪,就是台灣人的原罪。」馬英九以其父母來自中國大陸,因而背負親中賣台的「外省人原罪」。但金恆煒的父母也是來自中國大陸,台灣話也講得不輪轉,然其道德文章、言行表現則比台灣人還台灣人。台灣人對金恆煒的肯定與回報亦不在話下,金恆煒不覺得「外省人」是他的原罪,反而說我有「台灣人」的原罪!

蔡英文表示在台灣這塊土地上,外省、閩南等五大族群「沒有人有原罪,也不可能有原罪」,但真的沒有人有原罪,也不可能有原罪嗎?茲舉幾個例子來說明什麼原罪,是誰的原罪?

一、有「萬年總長」之稱的前行政院長郝柏村說:「馬英九總統好不容易才在二○○八年為國民黨重新拿回政權,任何人意圖要將馬拉下來,讓他競選連任失敗,就不是真正愛中華民國的人!」但郝柏村顯然忘了一九九六年的總統大選,他和林洋港是同組的候選人,而且是違紀參選,是否也是意圖將李拉下來,讓中國國民黨所提名的總統候選人李登輝連任失敗?此時是誰不是真正愛中華民國?難道只有外省人的郝柏村才愛中華民國,台灣人總統的李登輝就不愛中華民國?沒有人懷疑宋楚 瑜會不愛中華民國,只因宋楚瑜執意參選總統唯恐威脅到馬英九,就被戴上不愛中華民國的大帽子。這是李登輝的原罪,還是宋楚瑜的原罪?

二、父母來自中國大陸的宋楚瑜可以在一九九四年高票當選台灣省省長,同樣父母來自中國大陸的馬英九更可以五八%得票率當選為台灣總統,可見父母來自中國大陸絕非原罪。一九九八年我挾著七六%的施政滿意度,卻只獲得四六%的得票率,而市長連任失敗。謝長廷與蘇貞昌在高雄市及台北縣分別締造傲人的亮麗政績,但在二○○六年、二○一○年的台北市長選舉仍然不敵表現平平的郝龍斌。選市長不比候選人的施政能力,難道又是什麼原罪使然?

三、二○○四年我要連任總統,馬英九市長說,如果把什麼都推給大環境,人民選擇這樣的總統有什麼用?但「六三三」跳票,馬總統說,事先並無法預料會有世界性的金融海嘯。我在任時自殺事件常上統媒頭條新聞,加上「火炭起大價」的標題;現在通報自殺人數增加了,但說「豬嘜騙人」的查理及高雄賣肉珠不知神隱到哪裡去了?以前薪水不漲人民生活痛苦,現在平均實質薪資所得回到十三年前,卻是「薪水薄了,親情厚了」。我不能做「美國人的阿公」,但有人堂而皇之做「美國人的爸爸」。父母不是來自中國大陸豈不變成「新的原罪」?

四、中鋼董事長向來都有分紅獎金,為中鋼一年賺六百億元的林文淵就不可以,否則便是「肥貓」。蘇嘉全的農舍合法竟遭天天批判,藍營高層如張榮味、黃正雄、許崑源、趙麗雲、鍾紹和、朱雲鵬等人的違建農舍爭議,則船過水無痕。連戰三代為官累積上百億元財產,是連母「理財有方」。宋楚瑜選個省長可以剩餘六.二億元的政治獻金,監察院說這是個人財產,其中三.八億元用三、四十個人頭匯到國外不是洗錢;唯獨我選總統等公職不得有選舉剩餘款,否則就是貪污洗錢;即使為 挹注黨公職的競選經費而收取政治獻金也是貪污。馬英九的市長特別費可以入私人戶頭做家庭開銷,匯給太太、女兒、姊姊而都沒事,我的總統特別費即國務機要費,因公支出大於收入要被蔡守訓判處無期徒刑,還被抹黑成「貪腐集團」。這又是什麼原罪?

馬英九的父母來自中國大陸不應有原罪,宋楚瑜執意參選總統也沒有原罪,我曾為台灣人總統更不應是原罪。美國及南非的黑人不應因為膚色而有原罪。林肯為了團結美國,縱使付出個人生命也要解放黑奴,曼德拉為了廢除種族隔離政策,被關入大牢二十七年六個月,最後成功地讓南非成為新而完整的國家。在台灣如何讓每個人都不再有原罪,將是馬或蔡的重責大任!

source: 陳前總統辦公室,原載於:壹週刊550期陳前總統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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