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花園》的小花
不吐不快 - 同修的文章感言
作者 陳前總統水扁先生 | 贊凡   
2011-12-28

南非前總統曼德拉在獄中二十七年六個月,其中有十八年是在開普敦海邊羅本島(Robben Island)度過的。一九七○年初的困頓中,曼德拉申請到一塊長約十一公尺,寬約一公尺的菜園,栽種洋蔥、番茄、辣椒和菠菜。菜園成了曼德拉在羅本島的私人島嶼,那是曼德拉擺脫心事的時間,藉此做肯定生命的事。曼德拉培育菜園,同時重溫兒時的花園回憶。

曼德拉曾說,每個人都應該找到自己的花園。花園是離開世間紛擾動盪的喘息之地,也是自我更新之處,可以幫忙善盡自己的主要任務。花園絕非逃避之所。

我沒有曼德拉的幸運,得以擁有自己的花園,但位在龜山山鶯路的宏德監獄,卻有一片又一片的「獄花園」。儘管花團錦簇,不知為什麼,我總覺得那種美麗離我好遠,就是不及每天陪我慢跑的小花,是那麼地吸引我的目光,扣緊我的心靈。

只要天公作美,不要下雨或地面潮濕,每天三十分鐘的放封運動,是每一位收容人最感興奮的時刻,能夠離開狹小的囚房,出去曬曬太陽。在二棟牢房的中間,「運動場」不是很平整的水泥地板,四側就是長條帶狀的綠地,雜草叢生裡頭迸出形形色色的小花,當然不能媲美莫內花園。然對我而言,則是屬於自己的「御花園」。

第一次放封運動,呼吸著自由卻又不自由的空氣,陽光穿過高牆上的鐵絲網照射過來,但普照大地的太陽沒有偏頗,比高懸在法庭的天平公正多了。一眼望去,黃色花海,間有紅紫點綴真是美不勝收。在水泥地上慢跑,不對,是在獄花園裡運動,才跑了二圈,不過二百公尺,就跑不動了。獄花園的小花,不只蒲公英、蔓花生,連酢醬草、虎尾草都偷笑我,六十歲的年紀,八十歲的身體,有氣無力,讓我很沒面子。

在這種地方想活下去,沒有選擇,要活就要動。人家曼德拉關那麼久,還能維持每天運動一個小時,重獲自由時已經七十一歲,七十五歲當選南非第一位黑人總統,才能為一個團結的新南非奉獻心力。

經過縝密檢查和固定服藥,心血管疾病終於獲得控制,放封運動跑個三十圈不再是不可能的任務。我知道獄花園裡的小花,每次都盯著我看,幫我默數已經跑了幾圈;小花一族,隨著微風搖曳生姿,為我加油,賜我勇氣。有時一對恩愛的厝角鳥飛來湊熱鬧,對唱成最喜歡的選舉歌〈春天的花蕊〉;翩翩蝴蝶也來伴舞,要學〈春風吻上我的臉〉,逐一輕吻小花全家大小,像極了白金漢宮前御林軍的例行閱兵。

有時忍不住停下腳步,彎下腰和蒲公英握手聊敘,發現薄公英也有台灣精神,太陽愈大,精神愈好。從黃花到白毛,最後隨風而逝,一生瀟灑走一回。時常來不及長大,已遭滿門抄斬,又連累無辜,只能彈唱〈可憐戀花再會吧〉,傾訴和小花家族分離的百般不願意。

春天的獄花園最美,小花成員最旺,比起用一百五十億元舖成的「台北花博」毫不遜色。只因免費觀賞,才不值錢。在功利主義掛帥的今天,自然不美,有錢才美!

每個月一定有一天,一群身穿環保隊服的園丁,趁著結束慢跑運動的空檔,推來除草機,後頭有人手拿「屍袋」,就這樣浩浩蕩蕩開進來,一下子就把心儀的獄花園給剷平了。只聽到遍野哀鴻,平日迎風搖曳逢人就點頭的薄公英、蔓花生、酢醬草、虎尾草…,無一倖免地全都埋進「萬花塚」。

我有點不解,何以每隔一段時間就要把獄花園夷為平地?小花出身寒微,既不顯眼,難以吸睛,職業卑賤,無人憐愛,正如不會有人採的路邊野花。其實天生小花必有用,萬綠叢中一點紅,浩瀚天空亦需繁星來相伴。花展、花盆、花束,再名貴的花,少不了小花的襯托。

人類的現實與偏見,才唱〈淚的小花〉。小花何辜要上「斷頭台」?小花被笨重的機器壓住推倒,連喊冤的機會都被剝奪。氣若游絲,正要陳述「竇娥六月雪」的冤情時,「行刑隊」的刀刃已架在小花的頭上、頸上、身上,說時遲,那時快,小花立即粉身碎骨,寸草不留,想要捐出「器官」遺愛人間都不可得。

著名歌手伍佰,有一首成名曲叫〈墓仔埔嘛敢去〉,經過剷平的獄花園倒是有點像。原本黃色花海,好不漂亮,一夕之間夷為「墓仔埔」,只剩枯萎焦黑的雜草,不見生氣盎然的小花。但一天不到,遠處黃花含笑又跟我們打招呼。原已消逝的蔓花生,死去又活來,取代蒲公英而成為獄花園的主角,蒲公英退居幕後,酢醬草還是花壇上的襯托配角,虎尾草則最後始現蹤影。在花花世界裡,小花無所爭,各領風騷數十年。

小花蒙不白之冤,背負莫須有的罪名,慘遭斬首陵遲的酷刑,卻死而不僵,死後復生,這是小花強韌的生命力。面對處決大刑,小花面不改色,亦不改其求生意志,堅忍圖強,斷頭殘肢,仍生生不息。小花永遠不死!

小花的今生來世,啟示生死真諦。生就是死,死就是生。生不過死的過程,死亦只是生的開端。沒有生哪有死?沒有死哪有生?要活得有尊嚴,要活得有意義,死後才不會後悔,原來自己從未活過!

我沒有私人菜園,但我找到了自己的花園。小花是我最好的朋友,永遠的朋友。小花不見了,但小花並沒有死去,小花還會活過來,就像一粒麥子掉落地上,會結出更多麥子出來。

source: 陳前總統辦公室,原載於:壹週刊553期陳前總統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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