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類的門當戶對
不吐不快 - 同修的文章感言
作者 陳前總統水扁先生 | 贊凡   
2012-01-04

新出版的《賈伯斯傳》披露,「裘安的父親因重病恐怕將不久於世,他威脅說,要是裘安決心嫁給那個敘利亞人,他寧可不要這個女兒。」裘安的父親要求她和這個中東男人分手,否則就斷絕父女關係。

裘安(Joanne Schieble Jandali Simpson)是蘋果電腦創辦人兼執行長賈伯斯(Steve Jobs)的生母。裘安在美國威斯康辛大學研究所念書時,愛上一位敘利亞來的助教阿巴杜爾法塔(Abdulfattah "John" Jandali)。一九五五年初,裘安懷著賈伯斯,大腹便便的獨自前往舊金山,住進未婚媽媽之家,產後送給人家領養,養父是個熱愛機械的高中輟生。裘安的父親在一九五五年八月過世前幾個星期,賈伯斯夫婦已完成領養史帝夫的手續。當年耶誕節過後,裘安也跟阿巴杜爾法塔結為夫妻。隔年,阿巴杜爾法塔榮獲國際政治學博士。

賈伯斯的生母裘安在父親的反對下,不但執意嫁給中東男子,更跟他未婚生子。即使父親揚言斷絕父女關係,寧可不要這個女兒,裘安還是嫁給「那個敘利亞人」。賈伯斯多少遺傳了他生母裘安的人格特質,才會跟傳記作者華特.艾薩克森(Walter Isaacson)說出:「我對歐巴馬很失望。他想做個好好先生,不想得罪人或讓人生氣,這樣哪能成為偉大的領導人?我就從來沒有這樣的問題。」

裘安得罪了賈伯斯的外公,也讓他的外公生氣。我太太吳淑珍三十六年前嫁給我的時候,不但得罪了反對這門婚事的父親,更讓父親氣得連嫁妝都不給,阿珍則什麼都不要,也要和我結為連理。

阿珍是麻豆名醫吳內兒科診所的掌上明珠,一個富家女和佃農家庭三級貧戶之子會談戀愛,是很多親友無法置信的事。正如八點檔連續劇《父與子》裡頭名揚企業老闆千金李仲慧,縱使和幫老闆開車的司機兒子趙立信有了愛的結晶,仍被拆散,想修出正果,也是好事多磨。

阿扁與阿珍同為位在麻豆曾文中學相差一年級的同學。我念了一學期的台大商學系工管組,因性向不合而休學重考法律系司法組,冥冥之中好像在等待學妹阿珍北上就讀。農曆春節在母校所辦的旅北校友會迎新活動,一場「大風吹」把我們吹在一起,那是我第一次有機會跟珍說上話,並要了通訊地址,經過聯繫,終於讓我可以到她租在合江街的地方找她。我把她房內的達新牌衣櫥誤為電冰箱,連同執業律師後收到客戶送的禮盒,我拿回去跟太太說,怎麼會有人送木瓜乾,因為我從來未看過什麼烏魚子。一九九四年我選台北市長最受歡迎的一本文宣小冊就叫做《電冰箱與木瓜乾》,讓大家見識到窮小子選首都市長的糗事。

在台北植物園的一次曾文中學旅北校友會活動,阿珍與我又碰在一起。第一次請女生吃飯,沒有問珍要吃什麼?就直接點了二客A餐。多年之後,阿珍提起這件事,我的臉都紅了,不是我小氣,而是靠家教過活的我,身上的錢根本吃不起太貴的午餐。

阿珍嬌小的個子,個性外向活潑,也是舞林高手,但我偏偏缺少跳舞細胞。阿珍喜看雜書,武俠小說、古典名著都看,記性又好,說故事的天分絕對一流。她可以連看三部洋片而不覺得累,首輪電影沒有一部不看的。戀愛期間,我也是西門町電影街的常客,散場後,珍有時會問我電影情節,我就是答不上來,可能剛好夢周公去了。這樣的二個人個性「差很大」,難怪她會說跟我在一起最無趣,簡直跟「柴頭尪」在講話。

大學時代還沒有手機。大三的暑假我留在台北K書,一天念十二小時準備考律師執照,忽然接到阿珍的來信,託我幫她買二本書,一本是李保玉寫的《留美之路》;一本是大陸書店的《英漢字典》。阿珍最後沒走「留美之路」,卻重新搭起「扁珍的愛情之橋」。八月底考完律師高考,我回到台南老家,頭戴斗笠騎著鐵馬行經麻豆街上,看到珍和她的母親站在診所的騎樓下,是我第一次到她家,客廳擺設珍小時候的鋼琴,是麻豆地區的第一架。

九月是大四註冊開學的日子,阿珍提前北上住在同學的家,也是我們正式約會的開始。我們最常約會的地方,不是台大法學院的圖書館,就是西門町的電影院。為了撰寫畢業論文,珍要我幫忙搜集資料,我沒有念過地政系,但珍讀過《土地法》,我就想到可以寫《土增稅與抵押權》相關的學術論文,有時提供意見,有時乾脆幫她捉刀,再由珍謄寫。聽說那篇論文拿到最高分,受到系主任公開表揚,後來才獲悉原來吳淑珍的男朋友是律師高考第一名的。

高普考放榜的那一天,我搭公車到木柵考選部去看榜單,一千四百多位報考的律師類科只錄取十人,我竟然列名榜首。律師高考九科,有二科是四年級的課程,其中《國際私法》,只念了五天卻考八十七分,我也很意外。我迫不及待的搭公車到中興大學法商學院女生宿舍,跟珍報佳音,她從樓上看到我的笑容,就知道我通過律師高考,然後陪我到北門旁的電信局拍發電報回家讓父母高興。人逢喜事精神爽,二人用走的,不知不覺沿著中山北路走到中山橋。

我如願以償的拿到律師執照,也很幸運經由恩師翁岳生教授引介,找到一家涉外的法律事務所實習,結果上班的第二天就要披上法袍開始出庭。在學校學過《保險法》、《海商法》,卻第一次看到「保單」與「提單」。原來實習律師是這樣訓練的,雖然很辛苦,但很快地,我就在國際海商法的領域闖出一片天。阿珍有空就陪我到基隆、台南、高雄等地出庭,旁聽席上有時只有她一個人。有一次開完庭到台南的戲院觀賞恐怖片《大法師》,然後獨自搭機回台北,卻在嘉義上空遇到劫機, 差一點被劫到廣州。歹徒在廁所點燃汽油,艙肉煙霧瀰漫,超恐怖的,我被嚇得幾乎有半年時間不敢搭乘飛機。

大學四年級珍和我如膠似漆的黏在一起。有一個晚上,當我們手牽手,十指緊扣散步在徐州路上時,珍告訴我,她父親堅決反對我們交往,我問為什麼?她說雖無法認同她父親對我的看法,她父親還是要她嫁給醫生,和我一起是「門不當戶不對」。我回以「怎麼會呢?你家門牌號碼二十七號,我家也是二十七號,這是另類的門當戶對啊!」

source: 陳前總統辦公室,原載於:壹週刊554期陳前總統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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