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美代表不是唐飛派任
不吐不快 - 同修的文章感言
作者 陳水扁總統 | 贊凡   
2012-09-20

《羅福全與台日外交》一書在八月五日發表,這是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所出版的第三本綠色執政實錄。由於外交是主權的象徵,捍衛國家主權,爭取外交利益,是總統的重大職責,我在八年任內積極推動攻勢外交,和馬英九的外交休兵有很大的不同。

李前總統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九日提出兩岸是「特殊的國與國關係」,事先也沒有跟美方磋商並取得同意,但我們堅信李前總統是為了台灣的國家利益才這麼做。身為台灣人總統,我堅持台灣中國,一邊一國;全力推動全民公投;廢除國統綱領;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的申請與公投舉辦,難免會衝撞美國的國家利益,也是不得不的做法。

羅福全在書中提到我堅持要以「台灣」名義和新加坡簽訂FTA,新加坡無法接受而作罷,與事實略有不符。李光耀資政在二○○○年訪台時同意台星FTA的簽署推動,後來我並未堅持以「台灣」名義,也願意依WTO規定以「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身分來簽署,是新加坡在中國有龐大利益,礙於中國壓力才延宕下來。縱使馬英九接受「中華台北」名義,四年過去了,台星FTA還是簽不成。

八月六日有媒體報導「羅福全:扁派我駐日,唐飛不同意」、「前駐日代表新書爆料,指二○○○年大選後,府院因駐美日人選鬧不和,駐日派任案延宕三個禮拜」,無非引自該書的第一○五頁至一○六頁。我是當事人,羅福全的記憶有誤,不無誤會,有必要予以澄清。

首先我必須說,我並沒有,也不可能跟羅福全講「新閣揆唐飛在所有內閣名單未公布前,即已決定並公告將派程建人擔任駐美代表,我想他可派任駐美代表,為何我不可派任駐日代表?」這樣的話。因為要請時任外交部長程建人出任駐美代表,我曾告訴唐飛我的政治決定,唐飛與程建人是蕭萬長內閣的國防部長及外交部長,私交甚篤,唐飛私下通知程建人並對外透露,是可以理解的,但不代表唐飛可以僭越總統的外交權,甚至派任駐美代表。所謂唐飛不同意羅福全出任駐日代表尤其不可能。駐日代表也是我的政治任命,不是閣揆所能反對。

二○○○年總統大選我訴求全民政府,用人唯才,不分黨派。我啟用國民黨籍的國防部長出任閣揆,台籍學者田弘茂掌外交部,駐美駐日代表都是政治任命,我希望取得平衡。程建人是職業外交官,擔任外交部長時間不長,為了穩定台美關係,安定外交同仁士氣,由程部長轉任駐美代表,是很好的選擇。駐美代表用程建人,駐日代表就可以用自己人。

為了駐日代表人選我徵詢過很多人,我請教過國政顧問團許文龍董事長的意見。印象中許文龍提到黃昭堂,黃昭堂推薦羅福全。在那之前我只和羅福全見過一次面,那是一九八三年我擔任台北市議員時,一次訪美行程,經由許添財的引介,坐上許窮留學生所開的老爺車到羅福全家中見面認識,我只知道羅福全是經濟學博士,任職聯合國機構,還擔任台獨聯盟機關報《台灣公論報》發行人,許添財赴美深造期間也在《台灣公論報》謀得一份可以半工半讀的編輯工作。羅福全的獨派背景和在聯合國機構任職的國際視野與經驗,讓我對他出使日本有充分的信心。我曾徵詢日方的意見,沒想到日本駐台代表很快給我回覆,對羅福全出任駐日代表一事,日本政府表達竭誠的歡迎之意。在我任內,二位駐日代表羅福全、許世楷的台獨運動經歷,一點都不影響台日外交工作的推動與開展。

為了讓羅福全能夠儘快赴日履任,我拔擢原駐日代表莊銘耀返國出任國安會祕書長,五月二十日必須宣誓就職,羅福全不必再等二至三個月也是事實。我無法理解為何羅福全會說他在台北福華飯店足足等了三個禮拜來確認派令?誠如前駐美代表吳釗燮在《吳釗燮與外交突圍》一書所說,「在外交體系有一個慣例,從辭職獲准到離開,可以有三個月的緩衝期,因為有搬家、職務交接等等問題。所以程建人是在二○○四年五二○後才真正離職(按直到七月二十日才離開),我前任的李大維應該也有二個月以上的時間緩衝,而我則是二○○七年二月被告知,四月才到華府赴任」。

我是二○○○年五月二十日才就任總統,在五月十九日之前國民黨政府不可能發給羅福全派令。羅福全說他在五月二十八日接到派令,五月二十九日宣誓就職,五月三十日赴日履新,距新政府成立不過十天,五月十九日是莊銘耀擔任駐日代表的最後一天,所有派令的行政程序都必須等到五二○之後,才能啟動。我認為是羅福全未曾擔任政府公職,對使日責任感殷切期待,是可以諒解的,但唐飛院長、田弘茂部長並未耽擱羅福全赴日時間也是事實。

政府是有其延續性的,外交成果也是無數前人的辛苦累積,不可能一蹴可幾,從天而降,尤非任何一個人所能專擅。羅福全提到森喜郎是自民黨森派領袖,森之後的歷任首相小泉純一郎、安倍晉三、福田康夫、麻生太郎都屬森派。我跟森有很好的公誼私交,一九九九年我訪日時,森在日本料亭祝我高票當選總統,並約定當選後就職前,他要在同一家料亭為我慶賀。結果我三月當選總統,森在四月出任日本首相。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森訪問台灣,是第一位訪台的日本前首相,對我競選連任打了一劑強心針。小泉時代在二○○四年投票支持台灣加入世界衛生組織,二○○五年日美二+二安保會議台灣議題正式納入日美的共同戰略利益。安倍更曾對外透露他擔任首相時和我通過熱線電話。由於眾人的努力,才有二○○五年日本對台灣觀光客免簽證,二○○七年九月台日駕照相互承認。

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AIT台北辦事處處長楊甦棣代表美國政府告訴我,「美國全面拒絕中華人民共和國宣稱台灣為其一部分」,同時對聯合國祕書長潘基文不當詮釋一九七一年二七五八號決議文,表達美方不能接受的態度。楊甦棣明確指出「對美國而言,台灣地位的問題仍然是懸而未決的」。日本與美國一致主張「台灣不屬於中國」,日本前駐台代表齊藤正樹二○○九年五月一日在中正大學提出「台灣地位未定論」是對的,楊甦棣也是這麼說。

馬英九八月五日在中日和約(即台北和約)生效六十週年紀念活動,嚴重曲解中日和約確認日本將台灣歸還中華民國。姑不論日本外務政次石原在眾議院外委會答詢時表示,舊金山和約第二條規定日本放棄台灣,並未提及其歸屬問題,台北和約的簽訂並不等於日本承認台灣歸屬中華民國。我國參與台北和約談判簽署的全權代表外交部長葉公超,也在立法院報告並備詢時明確指出,依中日和約,台灣與澎湖群島的主權並未還給我們(中華民國)。真不知馬總統高舉中日和約的說詞依據何在?

source: 陳前總統辦公室,原載於:壹週刊591期陳前總統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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