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語教學往下延伸要創新
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作者 黃炳煌   
2017-07-16

文化部日前公告「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其中提到,擬將母語教學提早至幼兒園實施。我個人支持「母語」教學往下延伸的政策。不過,有幾點建議想提供有關當局參考。

一、在官方的文件上,儘量避用「母語」一詞。因為它正好給持異見者反對的理由:(一)既稱之為「母語」,則在家學習即可;(二)一些學生的母語,不屬於「國家語言法」所列的閩南語、客語與原住民族語之內,而是如廣東話或新住民語言等。如果學生或其家長也要求學校開設他們的「母語」,則教育當局如何回應?因此,個人比較贊成改用「鄉土語言」或「本土語言」。

但有些人認為「鄉土」一詞,帶有窄化或貶低方言的意味,我卻不以為然。因為,「鄉土」一詞不一定專指「地方」(Local)。以英文的Country為例,既可指「鄉村」亦可指「國家」;而日語的「故鄉」,既可念成ko-kyo或Furusato「故里」,亦可念成kuni(國之日語發音)。還有,我們在國外,講到「台灣」,既可稱作故鄉,亦可稱國家。

二、關於師資缺乏問題,就中長期而言,要鼓勵公私立大學開設鄉土語言教育學程,培養正式師資;而就短期來說,可先暫時聘用雖未具正式教師資格,但已通過鄉土語言能力認證的師資。

此外,亦可採協同教學方式,聘用有正式教師資格者與有認證資格者進行協同教學。

三、辦活動時,可儘量邀請熟諳母語的人士協助。

四、最重要的是,幼兒園的閩南語教學,應絕對禁教拼音,更不要進行考試,也不要另訂特定的母語教學科目與時間,而儘量採用「侵浸式」或「融入式」教學,例如在進行歌唱、遊戲、說故事當中,自然地融入鄉土語言教學。

五、為了減輕國內少子化及高齡化的衝擊,政府正積極推動「幼兒園公共化」及「長照制度」。個人認為,因少子化而空出的許多學校空間,正好可利用來設置公立幼兒園(班),以及辦理「樂齡學堂」。而在推動時,儘量將兩者合設在同一學校,讓兩類學習群有相處與共學之機會。個人深信,這種創新的做法,絕對有利於「母語」和德育的推動,可謂一舉兩得。

(作者為國立政治大學名譽教授)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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