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臺灣,封建司法
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作者 洪博學   
2017-07-27
民間有志人士呼籲,司改重要議題是回到陪審制度,讓人民權力走入司法。圖/民報資料庫
民間有志人士呼籲,司改重要議題是回到陪審制度,讓人民權力走入司法。圖/民報資料庫

司改會議進入尾聲,但是台灣社會關注的聲音,遠不如事涉經濟發展的前瞻計畫來得響亮。前幾天,會議上通過應該建立稅務專業法庭,但是,結果竟是老店新開,掛上新的稅務法庭招牌,卻是行政法官原班人馬兼任。試問,因為事情做不好,稅改頻遭質疑,解決的方法卻是換新招牌,用舊人,這是改革嗎?過去我在文章中稱之為假的轉型正義,東德政府在倒台前,企圖以此方法,讓舊官僚的國安部老店新開,被民主聯邦德國視為違法。如此草率的司改會議,難怪被台大法學教授陳志龍批評是「民主台灣,封建司法」。法律是民主社會的基礎,因為法治不彰,讓標榜民主的台灣社會如今走向混亂局面,也正好是國家法律基礎崩塌的主因,而國會對於應該跟上時代腳步的法律制定或變革,卻是被杯葛且緩慢的,不禁令人心急。

德國參審制的弊病,無法真正發現真實

除了李代桃僵,呼攏稅務改革大事,總統所關心的人民走進法庭的陪審制,也被習慣掌權、崇尚心證的檢法人員抵制,把議題導向德國式參審制。 所謂參審制,就是德國現行法院審判制度,根據德國憲法,只要涉及生命的犯罪行為,應以參審制進行。3個職業法官和2位參審員組成,稱為參審制,被選出的參審員一任5年,並以時薪計算出席工時,平均1年可以參審10個案子。在此制度下,參審員若不同意法官見解卻很難發聲,會經常遭受職業法官左右,因此德國實施參審制以來,到目前近百年,事實證明:「此制很難發現真相」,甚至變成冤案的製造所,許多冤獄之所以形成,絕對和這樣的制度有關。德國參審制已經行之有年,在一戰前,德國曾經實施陪審制長達80年,1924年才改參審制,規定涉及生命權的刑事犯罪,皆要用參審制審判,但是警檢法三司,都認為無法發現真實,甚至冤案不少。

德國聯邦最高法院法官艾舍巴哈 (Ralf Eschelbach)說,每4件刑案中有一件是誤判。 德國梅因茲大學傳播系曾經對5百位刑事法官做過調查,有3/4法官認為對自己判決有信心,反過來看,有1/4法官擔心自己誤判,事實也是如此,2010年統計,每年3千多刑案中,有1,176件重審,比例相當高。而台灣重審案件少,主因是重審門檻太高,這一點和德國不同,也不能就此認為,台灣法官在審判中發現真實,水準比德國高。 艾舍巴哈也認為,法學教育在發現事實的方法論上比較薄弱,主要靠警方提供的跡證或現場素描,因此流於猜測斷案,錯判事件很難避免。

書寫《法官的被害人》一書的德國作家,湯姆斯‧達恩史戴特(Thomas Darnstädt)形容,冤案被告就像被捲入人肉磨坊中,飽受折磨,因為訴訟不止,事實變得各說各話,已經面貌全非。他在書中以10件爭議刑事為例,指出現行參審制的弊病,根本無法真正發現真實。

達恩史戴特認為,法律用詞是最大阻礙,他說,企圖實踐以人民為名的判決,必須從判決書易懂下手。這一點卻也最難,導致德國參審制完全流於形式,案件實質審判被職業法官主導。台灣法律文字書寫情況更糟,總統就曾經坦承一例一休法規連她法學博士也看不懂。今天,台灣法官書寫判決書,文字無法親近人民,是更加嚴重,要寫出可以讓人民看得懂的判決,人民才會親近司法。

其次,參審制無法發現真實,另一個原因是,法官的法學訓練會造成固著效應,簡單說就是先入為主,因為檢方和警方所提供的偵查文件,習慣以形容嫌犯的行為為主題撰寫,法官很容易深陷其中,失去客觀。法庭之所以加入參審員的初衷,就是為了平衡先入為主的習慣,加上歐陸法系之所以任用檢察官的原意,是注重法律的程序正義,而非發現真實,因此法庭容易被扭曲,本來應該客觀的參審員,卻在審判中失去分量。

台灣法庭需要陪審制度,讓人民權力走入司法

過去,歐洲歷史是專制政體,警方權力太大,常常強勢作風,但是革命之後,專制政體一一被推翻,為了彰顯重視人權,才加入檢察官制度,對警方的過大權力給於節制,近幾十年來,由於偵蒐科技的進步,警察更講究科學辦案,提供證據方面也更有說服力,卻反而凸顯了法官和檢方判案的落伍。

達恩史戴特在《法官的被害人》一書中說,歐美國家社會在涉及性侵的案件中,1/5是冤案,制度性的錯誤是最大原因,警檢和法官很容易聽到被害者口供就失去客觀,這也是為什麼需要陪審制的主因。法庭為了使審判更少被人為控制的因素,加入非專業的陪審員,可以讓法庭回到一般普通人的狀態,降低法官和檢方的心證判案,因為人類社會所發生的事情,只能用普通人的看法去衡量,才能更接近事實。從英國發展出來的陪審制度,一來為了壓抑早期王權過度伸張的毛病,二來也可以使審判回到普通庶民的社會中進行,所以包括記者或有法律背景的人,在陪審員挑選中,會被剔除在外,甚至審判中不准看報、看電視,就是為避免陪審員受到影響,造成先入為主重要原因。

法庭實施陪審制,是讓人民走入司法的第一項改革,無關於人民的教育程度高低,但卻可以就此培養人民關心法治,這一點正是台灣社會最缺乏的。台灣在過去幾十年的黨國體制下,人民對司法從失望到絕望,把司法視為獨裁政府迫害人民的工具,因此逐漸形成人民討厭司法、遠離法律的心態,這也是為何司法被人民認為亟需改革的原因。民間有志人士緊急呼籲,司改重要議題是回到陪審制度,讓人民權力走入司法,這項主張不應再被現任法官所抵制而被忽略了。

Source: 民報/專欄


 Facebook! Plurk! LINE s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