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需要反恐專法
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作者 林南興   
2017-09-28

在「中國新歌聲」選秀於台大校園遭抗議而被迫中止後,中華統一促進黨在路上隨機攻擊台大學生事件,讓大家同仇敵愾,紛紛質疑這個自命為政黨的組織根本是暴力黑道,應該以組織犯罪條例加以緝捕起訴,而也有律師質疑以台灣現有的組織犯罪條例難以對暴力組織定罪。

這並不是激進統派成員的單一暴力事件;過去同樣意識形態的愛國同心會長年在台北市地標的一○一大樓騷擾遊客、攻擊靜坐示威的法輪功成員;今年二二八自由廣場攻擊示威群眾,都可以看見同一批臉孔不斷地出現。這些人的作為不但忠實地複製了過去國民黨軍隊特務、共產黨紅衛兵以及鎮壓六四的共軍的嘴臉,更提醒我們中共政權會如何對付台灣人民。他們的目的就是在人民之間散播恐懼:必須順從他們與其後台老闆的想法和政治意圖,否則即遭暴力對待的恐懼。

劍橋英文字典線上版對於「恐怖份子terrorist」這個名詞的定義是:「為政治目的,而利用暴力作為,或威脅採行暴力作為的人」。由此可見這些人的作為已經超越了一般唯利是圖的黑道,而是十足的恐怖份子。當年中共於六○年代鼓動黑道在香港暴動讓英國政府頭痛;澳門回歸前鼓勵當地黑幫鬧事,以讓葡萄牙政府趕緊將這個燙手山芋丟還中國,近年又唆使「愛國黑道」攻擊綁架香港異議人士,都是典型的國家資助暴力恐怖行為。

台灣至今未有針對恐怖活動或恐怖組織成員之相關專法,既不利台灣與各國的反恐法規與機構接軌,也間接讓國內希望以暴力恐怖行為遂行其意圖,影響社會安寧,鼓動族群間仇恨,乃至與敵國互通有無的不法者有恃無恐。若不強力予以取締嚴厲處罰,下一個受害的可能就會是你我的孩子與親戚,而且也有可能使得受害者武裝自己,以暴力回擊,讓社會永無寧日。政府應該盡快拿出具體作為,而不是又過度顧慮統派支持者的回應,導致激進團體氣焰日漸猖狂。

(作者為文字工作者)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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