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為賄選開窗?
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作者 莊勝榮   
2017-11-27

二○一六年總統及立委選前,國民黨新竹市黨部席開千桌的餐會,經高院判決無罪,許多無知的人,以為這可以做為下次選舉賄選參考。只有有良知的人會大罵,萬人免費餐會,不是賄選,什麼才是賄選?

社會上許多千奇百怪的案件,尤其敏感的賄選案件,如果法官不能秉公判決,不能按法律要件,抽絲剝繭判決,這社會反正亂撥及正反撥亂的情況會越來越多,無法撥亂反正的判決,在一般人心目中,法官無形中成為這些人的共犯,這社會還有希望嗎?司法改革還有光芒嗎?

法官既然認定千桌餐會是免費餐會,這種餐會花費上百萬元,誰主辦的便是行賄的主犯或共犯,至於餐會價值及品質,不是法官脫離現實世界自由亂證。即便法官要自由心證,餐會與選舉有無對價關係,也不是站在自己吃香喝辣的立場看待,而是參考陳定南當年公布三十元的行情及選民的角度去衡量斟酌。本案之所以引起極大的挑戰,就是按照自己經驗,沒依選民角度斟酌事理。如果千桌餐會無法影響選民投票意願,簡直把國民黨新竹市黨部當白痴,他們有這麼白痴,辦無效的餐會嗎?非也,非也。法官判錯了。

如果傳喚吃免費餐的人,問菜色差會不會參加,會不會影響投票意願,更是難得其情,簡直是笨蛋問法,因為,受賄也有罪,每個人說謊菜色差,沒有影響投票意願。哪個白吃的人,白痴到說菜色好壞影響投票意願?通姦者哪會說,已經幹了那件好事,都嘛說還沒做。

大家與其痛罵法官亂判,大罵這款判決誰信,不如要求把三個天才法官姓名公布,畢竟判決書出爐要接受大眾檢驗,判決書不是作文比賽,而是法律及良心的結晶。難道還要再一個陳定南,再公布免費餐會一律視為賄選,法官才會判賄選罪嗎?判賄選罪有這麼困難嗎?

(作者為律師)

Source: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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