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不該跟人民玩「白馬非馬」的文字遊戲
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作者 施正鋒   
2017-12-29
如果拿到台灣的脈絡,轉型正義大致上可以分為三大類:威權時期轉型正義、原住民族轉型正義、以及其他轉型正義(殖民、婦女)。圖/施正鋒提供
如果拿到台灣的脈絡,轉型正義大致上可以分為三大類:威權時期轉型正義、原住民族轉型正義、以及其他轉型正義(殖民、婦女)。圖/施正鋒提供

蔡英文總統在12月 28 日召開今年最後一場的「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會議,結論是「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並沒有排除原住民族。果真如此?先跟大家複習一下中國春秋戰國有名的「白馬非馬」三段論證,意思是說,白馬是白色的馬,而並非所有的馬都是白色的,所以白馬非馬;簡而言之,白馬是白色與馬的交集,其他顏色的馬當然不是白馬。小英總統面對原住民族的菁英,毫不靦腆地玩弄文字遊戲,相當不老實。

我們知道,轉型正義的發展由戰後的處理戰犯,經過1970-80年代的南歐、拉丁美洲、及南非的威權體制民主化,到1990年代東歐共產國家的垮台,目前已經進入第四波,也就是美國、澳洲、紐西蘭、及加拿大等所謂墾殖國家(settlers’ society),要如何面對原住民族幾百年來所遭受的各種不公不義(injustice)。如果拿到台灣的脈絡,轉型正義大致上可以分為三大類:威權時期轉型正義、原住民族轉型正義、以及其他轉型正義(殖民、婦女)(見圖)。

民進黨政府柿子挑軟的吃,只願意處理蔣氏父子時期的白色恐怖(A),因為擔心慰安婦得罪日本而絕對排除殖民時期(C, D, F, G),至於原住民族所遭受的各種不公不義,則戒慎小心(B, C, E, F)。所以,儘管『促轉條例』順便包含了局部原住民族議題,也就原民在威權時代的受難者(B),至於土地則寸土不能退讓(E)。所以,民進黨政府透過時間的限制、選擇性處理原住民族的轉型正義,即使沒有完全排除,卻是實質視而不見,刻意作高度選擇性的失憶。

戰前,日本殖民者是把原住民族的土地充公,戰後,中華民國政府收歸國有,又不知有多少經過五鬼搬運轉為私產。如果說日本殖民政府是逼良為娼,國民黨政府持續進出,那麼,高唱人權立國的民進黨政府,說什麼轉型正義不包含原住民族的歷史正義,又算什麼?難道原住民族迄今在政治、經濟、社會、及文化上所遭受的支配、掠奪、歧視、及同化,就不是殖民統治?難道可以使用所謂的歷史正義區隔,就悍然加以零碎化、抽象化、虛無化?

就實務面,民進黨堅持原住民族的歷史正義非常複雜、所以必須專法處理,然而,卻無法自圓其說,為何『原民促轉條例』就不能跟「促轉條例」同樣有調查權?現在的總統府原轉會沒有調查權,相關單位到總統府的報告支支吾吾,有用嗎?原住民族立委在去年提了五個草案,為什麼經過一年多,民進黨團現在才想到要求行政院提案?究竟是決策者的知識低落、或是御用學者的良知泯滅,還是認為,經過四百年的欺壓,依然認為原住民族好騙?

亞泥等等開採的明明迄今還是對原住民族造成嚴重的威脅,民進黨政府卻堅持亞泥展延二十年不用環評、刻意迴避原住民族行「同意權」,不是善類。『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明明規定,在原住民族土地從事土地開發、及資源利用等,必須取得族「同意」,並不是「諮商」,所以不是參考用的,政府不應該老是玩那種鑽法律漏洞的把戲。如果國會通過的『原基法』,都不能還原住民族公道,那豈不就是就地合法,還談什麼轉型正義?難道這個政府是被財團豢養的?

民進黨以關懷弱勢起家,碰到原住民族的轉型正義就原形畢露,官員信口開河、立委裝聾作啞、總統言詞閃爍。為什麼人家可以吃套餐,原住民族就只能單點、而且限定只能吃素、不能拿刀叉?法國評論家與史學家伊波利特‧泰納(Hippolyte Taine, 1893-93)說,世界上只有四種人;愛人、投機者、旁觀者、及笨蛋;看來,我們都是已經被騙了很久的笨蛋。至於高一生、湯守仁、及林瑞昌等受難的原住民族,只是可資使用的歷史而已。

Source: 民報/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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