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一項「併台措施」
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作者 張國財   
2018-03-04

中國國台辦於二月廿八日發布洋洋灑灑的三十一項「惠台措施」——傻呼呼的台灣人會高興這下子又有甜頭可吃了,精明的台灣人會從經驗法則想到包裹在糖衣底下的毒藥,懂邏輯的台灣人則會從「惠台措施」的字裡行間推論出它不打自招的弦外之音。

眾所周知,台灣海峽兩岸的中國人口中的「大陸」就是「中國」,「惠台措施」要「加快給予台資企業與大陸企業同等待遇」,意即要「加快給予台資企業與中國企業同等待遇」。既然把「台資企業」跟「中國企業」相提並論,可見「台資」與「中資」、「台企」與「中企」是兩條平行線,而非小圈圈與大圈圈的同心圓關係!由台資不是中資的一環,再往下推論,就得到: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換句話說,台灣如果是中國的一部分,中國國台辦說的「給予台資企業與大陸企業同等待遇」,豈不跟美國官員說要「給予加州企業與美國企業同等待遇」一樣,發神經病?

「惠台措施」要「開放台灣民眾…參與中國基層工作」,言下之意,再次不打自招: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不是嗎?台灣如果是中國的一部分,那台灣人就自然是中國人,台灣民眾就自然是中國民眾,台灣民眾參與中國基層工作就是天經地義的事,還勞你中國國台辦「開放」才行?

美國官員會說「給予阿拉斯加人和美國人『同等待遇』」、「給予加州人和美國人『同等待遇』」這等荒謬的言論嗎?答案當然是:不會!美國要給予和美國人「同等待遇」的對象,當然是針對不具美國籍的外國人而言!職是,中國國台辦說的:(惠台措施)給予和中國人「同等待遇」的對象——台灣人,當然是不具中國籍的外國人!

總言之,「惠台措施」的字裡行間,處處透露了不打自招的弦外之音:台灣人不是中國人!台灣人是不具中國籍的外國人!

(作者為台灣教授協會前副秘書長)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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