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台灣應該成為主權國家」出發時機成熟
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作者 林青昭(台灣憲法學會會員)   
2018-04-05
 台灣憲法學會理事長許慶雄教授認為,台灣不需要再陷入爭論「台灣是否屬於中國」、「台灣地位是否未定」等問題。台灣有充分的條件以「台灣應該成為主權國家」,做為台灣獨立建國的出發點。圖為台灣憲法協會理事長許慶雄(左)與彭文正(右)。圖/張家銘(資料照)
台灣憲法學會理事長許慶雄教授認為,台灣不需要再陷入爭論「台灣是否屬於中國」、「台灣地位是否未定」等問題。台灣有充分的條件以「台灣應該成為主權國家」,做為台灣獨立建國的出發點。圖為台灣憲法協會理事長許慶雄(左)與彭文正(右)。圖/張家銘(資料照)

「時機成熟」不是絶對的概念。然追求台灣的國家主權,在理論和策略上,應該善加利用台灣得天獨厚的優勢條件。 台灣憲法學會理事長許慶雄教授認為,台灣不需要再陷入爭論「台灣是否屬於中國」、「台灣地位是否未定」等問題。台灣有充分的條件以「台灣應該成為主權國家」,做為台灣獨立建國的出發點。

在策略上,則是由民間團體抱持「不默認」原則,對執政者施予要有作為的壓力,要求執政者必須「持續」堅持主張台灣的國家性,也就是說,台灣可以官民聯手的方式,開始著手進行台灣的「國際事務」。

據筆者所知,近年許教授向台灣社會所提之台灣獨立建國的理論和策略之研究成果,即是以其平日強調「台灣擁有人類歷史最好,有得天獨厚的獨立條件」,做為台獨理論的研究基礎。

其一,於2016年12月公開座談會發表「建立沒有中華民國憲法的台灣」。理論之核心是,台灣人並未參與制定這部中國的中華民國憲法,強行在台灣施行中國舊憲法,完全不符合憲法學理,更不具有效性、正當性和合法性。可見,本土派想推動「獨立公投」,原本就是超越憲法而存在的人民權利,因此正確的名稱應為「人民自決獨立投票」。加上這是一部不具有效性、正當性和合法性的中國憲法,因此根本不存在由台灣人向大法官提請釋憲的問題。

其二,於今年1月在電子媒體回應中,公開台灣獨立建國的策略方法訊息。其概要是:台灣人可要求由代表台灣人的外交部,向聯合國提出加入聯合國申請,申請入聯的過程等同於台灣「宣布獨立」,是台灣獨立建國最柔和、安全、迅速可行的策略和方法。

因此許教授在媒體公開傳授「宣布獨立」的基本概念和原則: (一)、宣布獨立必須持續、分秒不可間斷。(二)、當國際社會出現否認或反對的說法,必須立即提出反駁並抗議之。(三)、不可對外自我否認是國家。因此不能因為要參與國際組織或活動而中斷國家性,「不可默認」台灣不是主權國家,並「持續」主張獨立以維持時效性法效果。

以「獨立公投,正名入聯」為主題,喜樂島聯盟即將成立,追求使「台灣成為主權國家」為台灣建國打拼。二十多年前主張「台灣是主權國家」,讓本土政黨取得政權,總算是如今又走回原點勇敢的再出發。

中華民國是中國的舊政權、舊國號,是「一個中國、漢賊不兩立」的象徵,是和北京政權爭法統,同時也讓北京政權對台灣獨立建國有介入干預的空間。大部分的基層本土派民智未開,「現在是把話說清楚」的時候。喜樂島聯盟應該注重正確思想的傳播。

對此筆者認為,台灣人民應該記取教訓,傳達正確知識「一次到位」。長久以來,台灣人正是因為錯誤認知,導致至今中國的中華民國體制在台灣的勢力愈加龐大、堅固。況且,不久的將來若要推動以「民主」為前提的「住民自決」、「獨立公投」,「維持中國的中華民國制統治台灣的現狀(維持現狀)」主流民意勢必改變。

因此要早日向台灣民眾清楚說明,釐清中華民國的法定位真相,是必須面對的課題。既然時間緊迫,傳達正確知識更應該「一次到位」,為「住民自決」、「獨立公投」做妥善的規劃準備。

Source: 民報/專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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