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脫序反民主自由不知伊於胡底
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作者 邱風/退休教師   
2018-05-12
全教總理事長張先生說,「守法違法的界限,搞不清楚的人、沒有反省認錯能力的人,我們今天在這邊要求他(吳茂昆)立刻下台,他只要在位一天,就是我們台灣教育的大災難。」不管吳茂昆做得好不好、對不對,張理事長應當都沒資格要求他(吳茂昆)「立刻」下台。圖/張家銘
全教總理事長張先生說,「守法違法的界限,搞不清楚的人、沒有反省認錯能力的人,我們今天在這邊要求他(吳茂昆)立刻下台,他只要在位一天,就是我們台灣教育的大災難。」不管吳茂昆做得好不好、對不對,張理事長應當都沒資格要求他(吳茂昆)「立刻」下台。圖/張家銘

全教總理事長張先生說,「守法違法的界限,搞不清楚的人、沒有反省認錯能力的人,我們今天在這邊要求他(吳茂昆)立刻下台,他只要在位一天,就是我們台灣教育的大災難。」不管吳茂昆做得好不好、對不對,張理事長應當都沒資格要求他(吳茂昆)「立刻」下台。張理事長說話的口氣像法官、行政院長、像執法人員,可是他目前並不是。他可說逾越了分際。

他(張)應當是挺管的,這沒問題;但不在其位不謀其政,不是法官依法判決,也不是行政院長有行政權,所以沒有立場、沒有權力,可以呼喝叫嚷教育部長立刻下台。但他可以陳情,透過法院監察院或立法院促使吳下台。而吳則是在其位,謀其政,依法行事罷了。張某享有民主自由,卻忽略法治,因而傷害了自由民主與法治。

管還沒上任,遴選過程有違規,有疑慮,不核聘,退回台大重新辦理。這可說合法也合情理,與所謂拔管毫不相干。但如有違規違法,則黜退之又有何不宜?詐騙案常有人扮演檢察官(假檢察官)要被詐騙者交出帳戶代為保管,以免被凍結等等。其人(假檢察官)被逮到是要被追訴求刑的。那麼一般人可以隨意扮演有權力的人員,要求吳立即下台嗎?民主自由並非要扮演什麼角色都可以,除非是演戲,可選飾演角色。可是他們(挺管人士)可不是演戲而已。

台大挺管的「新五四運動」過程,一名台大潘姓學生指控遭人從背後勒頸,跌倒受傷,至醫院驗傷,前往羅斯福路派出所提告。疑勒潘生頸的是劉男。據了解,劉姓男子是前駐韓外交官。是否真如學生所控告,尚未完全查明確定。但如屬實,則這位前外交官也擅自執行警察、執法人員的職權。這不好,也不對,更傷害民主自由,觸犯了法律。他要台大生離開台大,而自己不是台大學生,也不是警察執法人員,角色很錯亂。

還有民視新聞被系統業者下架,系統業者是越權了。如民視新聞有問題,能把他下架的,應當是NCC或經由法院判決,就算這樣也要經法定程序。系統業者越權,越俎代庖了。中國通知美國航空公司應把台灣改名為中國台灣。這種不尊重擅自做主可說很類似。舉凡諸如此類都嚴重傷害了民主自由,也完全置法治於不顧,政府不能坐視不管。

言論自由丶新聞自由,是民主自由的核心價值所在,卻頻受傷害、摧殘。假自由民主,不受約束羈絆的民主自由,正在戕害民主自由。政府應加以正視、嚴正處理,否則台灣失序大亂,不知伊於胡底。

Source: 民報/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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