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第五縱隊言論自由?
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作者 彭明敏   
2018-09-21

插有中共五星大紅旗的貨車,昂然出現在總統府前大道,示威之後,揚長而去;台北鬧區常見五星旗林立,舉著五星旗者公然結隊遊行。當局熟視無睹,毫無反應,只是有時派警維持秩序,何等諷刺。朝野志氣,隨著下降。

回想大學同學,因嫌疑左傾被捕槍斃,感慨不盡。惡鄰要求我們,將土地、人民、主權奉獻於它,我們不肯,則文攻武嚇,不斷公言不惜侵攻。依傳統國際公法,在此情形之下,被威脅者,有正當權利先下手,向對方作預防性攻擊(casus Belli)。台灣無此能力,不意味著應讓對方在台灣恣意妄為,侮辱蹂躪。

上述中國第五縱隊的行為,對於台灣官民實是空前公開而直接的挑釁和羞辱。當局卻為隱匿其軟弱無能,竟謂「台灣民主,保障言論自由,上述行為屬於言論自由範圍,故不介入」,天真的老百姓聽了啞然無語。當局似乎對人民的智商估算太低,大家看破當局所說是為了面子,偽瞞人民的卑怯可恥遁辭。哪一最民主進步的國家會允許不友善國家的第五縱隊像在台灣這樣任意橫行?美國或日本會讓北韓或中國的第五縱隊,在白宮、皇宮周圍或鬧區舉旗示威遊行嗎?

曾經主張有關中國的一切,應採取「平等互惠」的原則,凡台灣人在中國可以做的,中國人也可以在台灣做;台灣人在中國不能做的,中國人在台灣也不能做。例如中國人在台灣可以宣傳「統一」,那麼台灣人也可以在中國宣傳「台獨」或「自決」;台灣人在中國不能插國旗,中國也在台灣不能插五星旗。這是常識性公正原則,誰敢言不對。若禁止中國第五縱隊的活動或嚴格執行「平等互惠」的原則,中國就會對台灣開戰嗎?

當局對中國以及中國在台第五縱隊,究竟採取什麼態度,人民實在迷惑而不可解。當局應該明確說明。勿忘記「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國必自伐,而後人伐之。」

(作者為前總統府資政)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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