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法儘速修正(包括規則及範圍)之必要
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作者 王伯仁   
2018-11-28
現行公投法千瘡百孔,大量偽造文書案,也能成案並通過公投,而限制正名也被譏為「雞籠公投」,都有待匡正。(網路合成)
現行公投法千瘡百孔,大量偽造文書案,也能成案並通過公投,而限制正名也被譏為「雞籠公投」,都有待匡正。(網路合成)

此次九合一大選併十項公投舉行,在選務方面首次出現已經在開票,待投票隊伍卻還大排長龍空前未有的怪現象,這當然和公投多達十案有絕對關係,而公投案浮濫且成案規定漏洞百出,連一萬一千多人「死人連署」的三個偽造文書案,都可以過關列入公投投票,恐已寫下世界荒唐的金氏紀錄,而內容重複、意旨相似,卻又分成多案,憑添繁複,而選罷法未考慮公投案加入影響,仍然僵化沿襲以往公職選舉於下午四時的截止投票並進行開票⋯⋯,在在都顯示有司機關及法令未能未雨綢繆的缺失。

台灣並不是沒有舉行過公投,2004年元月2日生效的公投法,由於成案及通過門檻高,所以只舉行過一次,並未通過,被譏為「鳥籠公投法」,及至2017年12月12日再度修正,放寬成案及通過門檻,才有日前10案公投綁大選。但在提案及連署階段,由國民黨方面主導的反火力發電廠等三案,在各近五十萬的連署人中,居然各出現十多萬份的「無效票」,其中包括還各包括有一萬一千多「死人連署」,而且三案的死人連署名單還大致相同,顯示此三案並非真正連署,而是抄自某份名册,才有高度重疊現象。

但由於公投法並未對大規模「假連署」做任何防範及處分規定,以致真的和假的一齊過關,還只留一個月時間讓選務機關因應,種下手足無措,亂象叢生,很多人排隊一丶二小時才投完票,甚至在截止投票的二丶三個鐘頭後,還在排隊等投票!

此次十案公投綁大選,但無任何親自連署的認證制度,以致假的比真的多,其實已根本喪失公投意義和效力,而公投議題重複未整合,徒增複雜混亂度。

於今之計,修公投法引進如美國公投的「見證人」制,及某種程度無效連署之撤銷案,確保連署之正確性,是最重要優先項目,而公投案之整合制度,選票之設計改良(甚至電子化),公投案綁大選的間距拉長丶投票時間延長⋯⋯,在在都需集思廣義,不能任憑類似此次「假公投」 製造亂象,卻又無法真正反映民意,反而成為操弄選舉的工具!

至於綠營本土派與當權派對公投法最大的分岐點,即是公投法是否能再修正納入「國名」丶「領土」等公投事項,雙方有嚴重的認知差距,這也是今年大選前,民進黨中央祭出黨籍候選人不得參加喜樂島聯盟所發起「正名運動」集會遊行禁令所在,但此禁令正暴露蔡英文「維持現狀」不能滿足支持她高票當選總統選民的期待,反而撕裂擴大鴻溝,加上蔡政府也暗中制肘東奧正名的公投,令本土派人士覺得澈底失望,不但影響今年九合一選舉結果,對於2020的大選,更有很大變數存在。

本土派人士究竟「寧為玉碎」或要「瓦全」,或化岐異為共識,或另合組本土新政黨以資抗衡,在在都有可能,說白的,2020不見得是傳統的藍綠對抗,紅色勢力VS.本土勢力恐形成另一戰場,最近的即是公投法修正,除技術規則方面力求週延外,是否放寬公投項目及於正名,取決於在立法院佔多數的民進黨,但民進黨也要了解所會牽動的後果如何,全盤檢視選擇。

Source: 民報/專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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