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T或卜睿哲,對嗎?
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作者 沈建德   
2019-02-14

AIT昨天表示不支持台獨公投,聲援它的前主席卜睿哲。卜睿哲勸喜樂島不要推台獨公投的意見是他的言論自由,不提,但法律理由不能放過,包括一、二○○三年十二月扁推動公投遭布希反對(Mr. Chen in December 2003 for trying to unilaterally change the status quo),二、中國反分裂法第八條動武授權(Article 8 of its 2005 Anti-Secession Law)。但這兩點都早就被推翻,亦即,美國不支持台獨公投找不到法源。

關於第一點,二○○七年十二月四日我告訴陳水扁總統二○○三年推動公投而布希反對,是因溫家寶用開羅謊言向布希告狀,扁查證屬實後,隔年三月立即貼在總統府網站(http://www.president.gov.tw/NEWS/12092)。他說:「溫家寶總理開了一次台灣二○○四年大選前夕的國際記者會,有CNN的記者問溫家寶說,你是怎麼說服布希總統接受你們的主張,來反對台灣的公民投票?他講了一句話,他說,中國對台灣擁有主權是因為開羅宣言規定得非常清楚。」就溫家寶所言扁反駁「一九四三年十二月一日開羅宣言……根本不是所謂的聯合公報」、「以前我們讀到的歷史,有關開羅宣言的部分,完全是欺騙的」。這是出自中華民國在位總統之口,AIT不支持台獨公投應先看一下,也請給台灣一個交代。

關於第二點,中國反分裂法第八條的基礎是同法的第三條,「台灣問題是中國內戰的遺留問題」,也就是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戰的事,和台灣無關。獨立公投是包括台灣人在內的民主國家人民的權利,民主國家如美國,能說不支持民主嗎?

(作者為留美企管博士,前中興大學企管系副教授,https://www.facebook.com/TPGOF)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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