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英觀點的偏差---連任是總統的責任?
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作者 林健次   
2019-04-12
 1952年美國民主黨杜魯門總統與1968年的詹森總統面對黨內來勢洶洶的挑戰者,都在黨內初選過程中途宣布放棄競選連任,沒有像蔡英文所說堅持「一定要達到連任,是總統的重要責任」。圖/總統府(資料照)
1952年美國民主黨杜魯門總統與1968年的詹森總統面對黨內來勢洶洶的挑戰者,都在黨內初選過程中途宣布放棄競選連任,沒有像蔡英文所說堅持「一定要達到連任,是總統的重要責任」。圖/總統府(資料照)

筆者在「我買了你、也可毀了你」一文中,列出小英4/9記者會的四個重點。該四個重點可摘要為:一、總統爭取連任,而且一定要達到連任,是總統的重要責任;二、初選競爭不利大選、要避免;三、初選(甚至大選?)會影響國政與政府運作、要避免;四、在總統初選進行中的現在,要求黨中央「不是只辦選務,不是只做裁判」,認為即使規則時程已經確定,為求勝選,也應該再討論。

這四點與我所了解的民主政治與民主制度完全相背。為此,筆者粗略瀏覽美國二次戰後的所有總統黨內初選資料,得到的是完全與小英所說相反的證據。

首先,競選連任不是責任的承擔,而是權力與權利的追逐。責任承擔不能逃避,而權力與權利是可以不爭取的。事實上,1952年的民主黨的杜魯門總統與1968年的詹森總統面對黨內來勢洶洶的挑戰者,都是在黨內初選的過程中途宣布放棄競選連任。沒有像蔡英文所說堅持「一定要達到連任,是總統的重要責任」。

初選、大選都不影響國政運轉

再者,筆者並得不到所謂「初選一定不利大選勝利」的結論。而且,初選都是照辦,從未迴避。例如,1980年之後的美國總統,除老布希 (1989-1993) 之外,雷根 (1981-1989),克林頓 (1993-2001),小布希 (2001-2009),歐巴馬 (2009-2017) 都幹了八年,容易給人沒有黨內初選的印象。事實上,初選都有舉行而且有競爭對手。只是在競選連任前這四個人民調不低,在黨內沒有強有力的對手,參加初選都是小咖、不構成威脅、沒人注意。所以,初選是否有火花、是否競爭激烈,關鍵在於尋求連任總統的民調聲勢的高低、與黨內是否有重大不滿而定。

第三、不管初選或大選是否影響國政,不論是韓戰激烈打得傷亡慘重或越戰打得如火如荼,更不論景氣繁榮或蕭條,二次戰後所有的初選、大選都照常舉行沒有藉故中斷。

第四、除了1952年的提名過程有重大瑕疵外,似無全國性、系統性的為現任總統黨內初選的勝利在中途變更競選規則 (至少筆者沒有蒐到)的事例。1952年杜魯門總統初選失利,放棄連任。但是,挑戰者柯浩佛參議員 (Estes Kefauver) 並沒有獲得提名。在黨內惡勢力干預下,最後提名伊利諾州長史蒂文森 (Adlai Stevenson)。結果史蒂文森在大選中還是敗給共和黨推出的艾森豪。足見改變規則或理由去阻擋正當性較高的候選人,結果也不一定能夠取勝。

初選不會影響大選結果

影響總統大選結果的因素相當複雜,而且受敵對黨派推出人選特質的影響很大。觀察雷根、克林頓、小布希、歐巴馬連任所經歷的黨內初選,與其他競爭較為激烈的初選,在理論上我們可以說:民調高、聲勢強的現任總統,如雷根、克林頓、小布希、歐巴馬等在大選中被認為勝利連任的機率高,在黨內人望也比較高,因此黨內初選敢予挑戰的人數較少、勢力較弱,可能只有尋求曝光與知名度的小咖參加,所以初選不會影響大選的結果。其邏輯關係是:現任總統大選勝選的機率大,降低了黨內初選的激烈性;而不是黨內初選影響大選結果。蔡英文是把因果關係搞錯了。

另一方面,假如現任總統民調低、聲勢弱,在大選中勝利連任的機率小,黨內就比較會有大咖的挑戰者出現,使得初選較為激烈。它的邏輯關係也是現任總統大選勝選的機率低、導致黨內初選激烈性的提高。在這種情況下,初選的激烈可能會使尋求連任的總統大選勝選的機率更低。但是因為黨內初選可能由聲勢較高的挑戰者出線,反而可能提高本黨在大選時勝選的機率。這是目前賴清德挑戰蔡英文的正當性的來源。蔡英文把自己面臨的處境擴大解釋為全黨的處境,當然也是錯了。

Source: 民報/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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