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國一體共犯結構?
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作者 張勳慶   
2020-01-11

有許多威權時期在朝為官者,因有黨國一體不公不義規定,可以把兩者年資併計自肥名單公開。而且為了國家乃是人民所有基本公義和公平,立法院也在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強力三讀通過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在條例中明文規定法定返還溢領有效時間為一年。

但是經媒體追蹤發現,政府中負責此一業務的考試院銓敘部,執行此一黨國不分的法律過程中,出現了重大缺失。大部分的書面處分都逾期才寄出,其他地方政府在處理此事上,也有明顯公僕怠忽職守行為,那就是明知法律上有效追討只有一年,卻在法律三讀通過後才牛步發文。而今日已經出現十六起當事人或社團,見到銓敘部在處理上早過了返還溢領的一年期限,便利用此點去打行政法庭官司,其中有十五件政府敗訴,也就是黨國不分年資併計的肥厚退休金可不必歸還,到目前只有台東地院某位法官察覺爭議,才向大法官提出解釋。

這起台灣到了民主自由和政黨輪替數回後,才發生的黨國一體年資併計的追討,竟然全都出師不利,除了有立法上缺失的追討年限問題,最根本的仍是行政體系內部作業失能和官員失職。

現在,這些業務負責官員,是政務官便得請辭,事務官也當究責,若在年終此刻還能領考績優等豈不荒唐。同樣的面對此一行政上匪夷所思怠忽職守,唯一能力挽的只能透過大法官解釋。大法官是憲法守護者,更當在執法上有基本公平公理,不可用行政上執法怠惰,放縱黨國不分既得利益者,進行公然搜刮國庫。

(作者為文字工作者)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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