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浩偉也無誤解、只是TRA一再被錯讀
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作者 謝鎮寬   
2007-06-11

風動旛動仁心動,風鳴鈴鳴我心鳴;是國未國流亡國,參禪悟禪徹悟禪。「參禪之初,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禪有悟時,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禪中徹悟,看山仍然是山,看水仍然是水。」修禪悟道應該力求甚解,切忌我執,以偏概全。

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其邁,於六月八日在自由廣場以「費浩偉也誤解TRA?」為文指出:「連《台灣關係法》的原始起草者都已經明確的表示《台灣關係法》認為台灣是一個國家,但卻有人一再挑戰甚至極力否定這種對台灣有利的解釋與見解,這種明顯矛盾的現象是不是也值得大家深思。當我們堅定的認為台灣是一個國家,台灣就是一個國家。」相信所有關心台灣的海內外人士,無人不是希望「台灣是一個國家」的美夢能早日成真。只是在民進黨阿扁政府,一再地錯把政黨輪替當成台灣建國、在極力堅持中華民國的同時,才是真正地阻礙了台灣成為一個國家。

《台灣關係法》是否把台灣當成一個國家,其實不是台灣為何屢屢被排斥在國際社會大門外的問題核心,也不是我們論述的主題。台灣現在究竟是不是一個國家?如果是,那她叫什麼國?如果不是,那應該如何讓她成真?相信這才是江永芳教授所提「國家論和國際法上建立一個國家必須境內人民有建國的共同意志而正式宣告建國,沒有捷徑。」論述的焦點。台灣當前最主要的瓶頸困境,就是當今的執政黨錯把中華民國,當成是擁有主權的台灣國;而且對外又總是穿著中華民國的大衣,要代表台灣。執政者不惜改變其「不認同中華民國」的「昨是」,罔顧中華民國已是流亡政府沒有主權的國際認知,而變成一謂「強力捍衛其政權中華民國」的「今非」。還要台灣全體人民一起,為其錯誤的決策背書。在沒有任何國際條約的授權下,民進黨政府硬是要把中華民國在台灣給予合法化。而且還不惜把台灣關係法的起草人、費浩偉大使(Ambassador Harvey Feldman)拖下水來當墊背。

《台灣關係法》制訂於一九七八年,當時在台灣仍由蔣家政權掌控的時空背景下,美國政府只能殷殷期盼,有朝一日台灣人民能真正覺醒,要求自己當家作主,作一個正港台灣的主人,而不是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的附庸。所以在台灣關係法中,從頭到尾沒有支字片語提到中華民國。難道這也是費浩偉大使的疏忽嗎?當然不是。因為在美國行政體系裡,人人皆知中華民國並不擁有台灣。台灣本來就應該是屬於全體台灣人所有,但是在好不容易等到了台灣本土政黨掌權執政後,卻一反其追求台灣獨立建國的承諾,而一再地要把台灣中華民國化。更嚴重地是總統府,繼阿扁總統之後,陳其邁副秘書長也潦落去。

美國是一個依法論法的國家,台灣關係法不管是由誰起草,一旦它已經參眾兩院批准成為美國法律,縱使起草人費浩偉大使有任何友扁的說詞,但其解釋權仍然是美國行政部門、美國總統說了才算。美國做為台灣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主要佔領權國,本來就有以具體軍事行動來保護台灣的義務。但請記住,美國要保護的是台灣,並不是中華民國。我們有請阿扁總統或陳其邁副秘書長,先看清楚美國是把武器賣給台灣、還是賣給中華民國?

阿扁政府的團隊,為了要自圓其掌權執政的正當性,一再地漠視國際認知,而矢力捍衛中華民國。不惜一再地冷嘲熱諷學者及坊間人士的呼籲,甚至一再曲解「台灣關係法只指名與台灣來往,而非與中華民國打交道」的美意。我們只能說費浩偉也無誤解、只是陳府一再錯讀TRA。

台灣鄉情關懷會會長:謝鎮寬 二00七年六月九日於海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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