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台灣人平埔族之後裔(二)
不吐不快 - 同修的文章感言
作者 蕭海洋(光熹)   
2007-07-16
第二章滿清政府割讓台灣給予日本
 
(一)滿清政府政治腐敗,民不聊生,內憂外患,公元1894年,發生日清戰爭,1895年春季,甲午之年戰敗日本,明治28年,清光緒21年,清國派李鴻章與日本簽訂和約,將台灣割讓日本。馬關條約的賠款為二億三仟萬兩銀,約合當時日幣三億六千萬日元,日本政府在1894年,開戰時的年度予萛為九千一百十四萬三千日元,故日本從中國獲得的賠款為當時日本歲收的3倍之多,日本「植產與業。」化的資金,就是來自於中國。
 
(二)日本政府於1895年5月17日,明治天皇,飭派渠之堂弟北白川宮義久親王。陸軍中將,近衛師團團長,領軍於台北縣澳底登陸,時值下午3-4時,適逢一位流浪漢「辜顯榮」,俗說睡豬肉鉆,洗面理髮店,遊蕩至海邊,已近日落西山之時,很好奇的看到很多船隻與人群登陸上來,他以右手贍望。日本士兵咸認向其敬禮。迎接日本軍,日本軍就請他做嚮導,越過三焦嶺,進攻台北城辜顯榮後來日本政府賞他的功績,就劃給他,4,700甲土地,台灣最大的地主與顯爵,天皇親任國會議員。
 
(三)近衛師團,佔領台北城後,繼續南下平台。經過彰化後就住宿永靖鄉陳舉人之府上。前永靖鄉長陳作忠之家,休息數天,就繼續南下前進。當時瘟疾盛行「霍亂」CHOLERA、「瘧疾」MAIARIA、傷寒等疾病非常可怕。北白川宮親王,就罹難死亡於台南。
 
(四)日本政府派樺山信助,陸軍大將,為第一任總督,於當年6月17日舉行施政紀念典禮,歸劃施政之目標,與行政區域之劃分。五州三廳五十二郡(州為知事,郡為郡守)。台北州、新竹州、台中州、台南州、高雄州。三廳就是花蓮港廳,台東廳、澎湖廳,廳為廳長主政。郡為郡守,管理基層之街役場,街長與庄役場庄長,下設保正(村里長)為半自治之體制。
 
(五)次者首重日語教育,當年8月,6位青年教師首先來台於士林芝山岩,開始教育日語,不幸被殺害,翌年1896年,(第二年)9月10日,便在彰化成立日語傳習所,次年1897年在鹿港北斗,1898年亦於社頭成立分教場,1899年1月7日台灣總督府以府令78號公佈,台灣公學校設立規則,以申請設立公學校。教育期間為6年制,為培養人材起見,設立1年制之補習科,公學校與補習科畢業之優良生,可考試,教員養成所,警察訓練所,分別於學校助教,以及警察巡查任命之。做為基層人員,1908年,台灣總督府以府令,設立台北國語學校。行政與師範科各2班,招考各地之有志青年,修學期間3年。1913年,昇級為6年製之師範學校,畢業後以文官官階任命為訓導。
 
(六)日本政府訂於1905年,元月元日起實施戶籍登記起見咸需,教育熱帶醫學簡易教育授予公醫制度,及助產士講習班,死亡登記必須由公醫發給死亡證明書。出生之嬰孩亦需助產士發給出生證明等行政措施、建全戶政制度。然而州立方面亦在各州,成立州立農工商5年制之甲種中等學校。郡立方面,設立3年制之乙等中等學校。基督教方面在台南市設立長榮中學、長榮女中。繼之在淡水設立淡江中學,主重英文教育。台北市方面首先設立私立開南商業學校及國民中學、台北法商學院等等,為早期之教育情形。日本教育精神以明治23年10月30日佈達之教育敕語,飾令日本國民格守教育精神,修身為人處事之道,此乃復興日本之原動力。日本人重視人格涵養,不會貪污受賄,尤甚說白賊,最為受到制裁,筆者尚保存教育敕語。昭和16年12月8日(1941年)向英國、美國等與國際聯盟開戰昭書及1945年8月15日無條件降服昭書,可供研究文學之青年才俊可資研究之用。次者在台南設立府立台南高等工學校,今之成功大學。亦在台中設立台中高等農林學校,今之中興大學校。台灣大學亦繼之成立。
 
(七)日本人鼓勵優秀之青年學生前往日本留學接受高等教育。如林茂生獲文學博士。吳鴻麒獲法學士榮任法官。吳伯雄之二伯(與其父吳鴻麟雙胞胎兄弟)。陳炘1925年從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畢業獲學士學位。施江南1930年取得京都帝大醫學博士。林連宗通過司法官特考。李瑞漢獲得律師特考。林桂端日本早稻田大學法科畢業亦通過律師特考。郭章垣日本慶應大學醫學部畢業,戰後任宜蘭醫院院長。這些台灣人精英,228時,被殺人魔王,極權統治者以莫須有之罪名被槍殺。摯友林光鄉鹿谷人,明山大飯店董事長,從台南長榮中學畢業後與斗南的李鴻基、李登輝、彭明敏先生等,前往京都大學留學,4人均健在。有陳能通英烈亦在京都大學修了物理學博士學位,終戰後1946年,淡江中學處於動盪之際,毅然擔起了校長重擔。不幸因保護校產得罪中國兵,種下殺身之禍。228事件中,亦被殺人魔王槍殺,以雙腳綁石塊拋落海中,沉屍基隆海岸。幸哉天地有眼,應乎天運,應元轉輪之際。得無生聖宮。宇宙道元。飭封-菩薩果位。護佑台灣淨土,本土政權繼續執政。台灣人做為有尊嚴之台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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