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天之際 讀書心得報告 (2)
聖山教育 - 楊緒東專欄
作者 楊緒東   
2007-07-26
 
人天之際 讀書心得報告(二)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董事長 楊緒東
1979年由天同出版社出版的一本書『中國福音的火炬-道統、基督、福音』,作者是張人海先生,他秉持中國為主的觀念,以基督為軸心,談到基督與道統的相關性,的確非常有見地。這本書把基督之道與中國老子的道做連結,我有些不同意見,於引述作評的章節,作228精神的分析,事實上,信基督精神的人,自然會與228精神結盟。
228的精英,造就台灣民主化,其等背負十字架,捨身奉獻與為台灣人民的贖罪的精神,就是基督的精神。論及與中國『道家』『儒家』的契合,就在於犧牲小我,完成大我的理念;與佛家主張眾生一律平等、眾生皆有佛性的人權思維,亦有吻合之處;而回教所言於的民族生死與共,獻身共生的方式,亦有異曲同工之妙。
228的先賢先烈若能成為在台灣每一個人的生活信仰來源,必然可以領受228護台大菩薩,聖靈充滿的喜悅與力量,這與每一個人的原來信仰絕不衝突與矛盾,而更能獲得踏實,深根本土的無限精神資糧。
我先引用此書的部份論述,就菁華之處摘錄與讀者共享。
 
儘管有少數西籍宣教士幾乎把畢生心血都給了台灣,他們不苟同一般西方人對於台灣的看法,為了「基督福音」的緣故熱愛台灣,甚至於犧牲生命;只因為他們至死相信台灣是上帝所愛的,並不是什麼被棄的異邦。否則「上帝愛世人」這一福音的大前題就被否定了,同時「救恩是關乎萬民的」信仰基礎亦跟著動搖,所謂的「上帝救恩」也就毫無意義了。
儘管如此,台灣人仍然不懂:為什麼西方人會對於一個猶太木匠那般地如癡如狂?難道就因為釘十字架的故事真有那麼生動感人嗎?但事實上在羅馬帝國統治下被釘十字架的人又何止千萬!何以唯獨那稱作「拿撒勒人耶穌」的令後來西方人那般地風靡不已?!
 
我們不能老是停留在「吃奶」的階段──一味地承襲西方基督教會將近兩千年來的餘緒,甚至沿繼了他們的錯誤。我們不能老是站在自己固有的文化之外來談「基督信仰」,那將只是一種沒有根的信仰,經不起考驗的信仰。而事實上,「基督信仰」早已經過無數文化的千錘百鍊,而猶歷久彌新;而今進入台灣,亦必再要通過台灣文化的試驗,然後生根、發芽、成長、茁壯。
質是之故,基督「福音台灣化」的呼聲似乎已經刻不容緩。
故融入228的精神,引導台灣民俗信仰與基督行持的台灣大菩薩信仰,皆是刻不容緩的一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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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統、基督、福音此書摘錄
舊約聖經本是猶太教最具權威的經典,幾乎所有猶太人都對之十分熟稔,尤其是他們的祭司階級對於聖經更是可以倒背如流;但是,熟悉聖經是一回事,明白聖經又是一回事。熟悉並不等於明白,所謂明白,是指豁然貫通、一以貫之。雖然「救恩」的背景是十足的猶太背景,雖然一部舊約聖經全是「彌賽亞」的見證,雖然猶太人都熟悉聖經;但是,他們不能明白──不能豁然貫通、一以貫之──只因為他們沒有「基督」的生命。
耶穌就曾親自對猶太人說:「你們查考聖經,因為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
由於中世紀西方教會勢力定於一尊,緜亙千載,在此勢力籠罩下的所謂信仰基礎,正如上述的邏輯。這不禁使人迷惘:究竟是「信耶穌、得永生」呢?抑或是「信聖經、得永生」呢?抑或是信聖經、「得永生」呢?教會勢力極力想塑造聖經的權威,欲以聖經統攝一切,欲以聖經解釋一切的現象,最後是導致信仰的崩潰。因為如上述邏輯的信仰基礎,十分脆弱,「上帝」、「基督」成了只是存在於聖經裏的「上帝」、「基督」,一旦離開了聖經,彷彿「上帝」、「基督」就不存在了,結果是硬把「上帝」、「基督」變成了聖經的附庸,經不起聖經以外的世界的考驗。更由於中世紀西方教會勢力過份地強調聖經權威,喧賓奪主,藉以轄制禁錮人的思想,最後激起了反動──聖經成了眾矢之的,大有只要推翻了某一句聖經的話,就等於推翻了全部的「基督信仰」之勢,於是風起雲湧,蔚成狂飈。
評曰:
這裏我要提出個人的看法,由於愚昧的大眾,被某些權威神聖的誤導,基督的信仰成為僵化的教條教育,進而牽制人性基督精神的自由思考,或悟出基督本性的人越來越少,反而是有如補習填鴨出來的學生,離開真正的自覺,進入組織教派的圈圈之中,無法自拔,台灣各宗教修行亦是如此,組織越嚴密,真修實煉的覺者,就越來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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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福音的火炬」有論述到漢民族、道統與上帝啟示的連結,著者張人海先生認為道與上帝一體不可分割。
聖經,是一本記載上帝啟示最完備的書,源出於希伯來民族。對於歐美社會來說,這是一本家喻戶曉的書,但是對於我們絕大多數的中國人來說,卻是一本十分陌生的書,所以姑且視它為「他山之石」。舊約聖經中最有名的故事是摩西傳「十誡」,曾經被拍攝成場面最壯觀的電影,許多人都曾看過。故事敘述以色列人早期寄居埃及為奴,上帝憐憫他們,就為他們興起一位領袖──摩西,帶領他們出埃及,行至曠野中摩西登上聖山,上帝的話臨到摩西,藉著摩西傳下了具體明文的「十誡」,鐫刻在兩塊石版上──這就成了以色列人世世代代相約遵守的「律法」。
「律法是藉著摩西傳的」,隨著聖經的流傳,幾乎是眾所周知的事,也就不以為希奇了。但是,在中國方面,道統是藉著堯傳的,也是得自上帝的啟示,卻少有人知道。「虞廷十六字」之於中國上古的意義幾乎和「十誡」之於希伯來民族上古的意義相當,只是不太為人所知而已。「虞廷十六字」源出於「道」,而「十誡」出於「上帝的話」;而西方人對於「道」的解釋就是「上帝的話」,可見二者同出而異名。因之,如果「十誡」之於以色列人被視為天經地義的事,那麼同樣,「虞廷十六字」之於中國道統,也就沒有什麼不可思議了。
一般說來,古代中國人對於天道獲得的啟示不算少,只是概念囿於文字以致屬於比較抽象的。中國人探尋天道很少提到「上帝說」,而都只從一個「道」字著眼探討。不若舊約聖經充滿了「上帝說」,令人感到是具體的,似乎是人和上帝面對面聽上帝說話。其實,「從來沒有人看見上帝」,這個觀念終於在「新約」聖經裏被強調澄清,可見舊約上的「上帝說」也是抽象的,這只是舊約聖經文字的習慣寫法而已。
孔子就說過「天何言哉」,分明上帝是不直接說話的,只有默示,沒有明言。而咸以為上帝最大的啟示就是這個「道」,幾乎認為這個「道」就是上帝啟示的全部。孔子兩度說「一以貫之」,指的就是這個「道」;孟子說「養浩然之氣」須要「配道與義」,指的也是這個「道」;韓愈敘述道統傳繼說「堯以是傳之舜」,指的更是這個「道」。甚至於為這個「道」另創別名,老子認為「道」本無名,乃是「強名之曰道」,於是揚雄稱之為「太玄」,張橫渠稱之為「太和」,周濂溪稱之為「太極」;名號雖殊,其為「道」則一也。就其作用而言,所謂「參天地之化育」;就其存在而言,所謂「致廣大而盡精微」。其實,「參天地之化育」正是指「創世記」開頭的景象。這個宋儒慣稱作「太極」的「道」,就「致廣大」而言,是整個字宙的間架;就「盡精微」來說,是道統心傳的依據。
所以這個看似抽象的「道」,分明是個實物,中國人的宇宙觀就全包括在這個「道」裏頭,並且認為它是整個天道奧秘的樞紐。
事實上,中國經籍裏從來就沒有記載有「上帝說」,以致就被某些宗教知識膚淺者解釋為上帝對於中國沒有啟示。其實不然,中國經籍中到處可見這個「道」字,卻不曾見「上帝的話」這類字樣,原因就在於中國古籍和聖經文字的寫法不同。整本聖經只有一處文字是合於中國的寫法,那就是「新約」約翰福音開宗明義的第一句話:「太初有道」。這四個字譯得傳神極了。英文譯本將這個「道」字寫作 “word”-「話語」,神學上的解釋認為起初上帝造物是藉著「話語」而成的,所謂「說有便有,命立就立」;「創世記」開頭敘述創造順序:「上帝說,要有光,就有了光。」神學上的解釋,這所謂「上帝說」就包括了「上帝」與「道」,在位格上是為二。這樣的解釋在我們聽起來總覺得不夠明晰,在領悟上總覺得有些困難,「話語」如何能有獨立位格?根本原因就在於「舊約」文字壓根就沒有「道」這個字,無以明之,所以在解釋上就需大費周章。到了「新約」,「約翰福音」開頭的幾句話,就把天道奧秘交代得清清楚楚:「太初有道」、「萬物是藉它造的」,這彷彿就與中國先哲的說法一個味道。可見中國獨有的這個「道」字,是整個天道奧秘的樞紐,比之「上帝說」給與人的概念要明晰得多。
上帝對於中國特別啟示了這個「道」,從而設立了道統,賴以將這個「道」傳繼不絕。「道統」也者,「上承天道,垂統萬方」之謂也。堯是第一個確立道統地位者,舜是第一個道統接棒人,所以孔子「祖述堯舜」,孟子「言必稱堯舜」,都是尊崇道統的表示。事實上,中國道統的根源與猶太民族律法的由來同出於一源,都是來自上帝的啟示。上帝在古時啟示給猶太民族的「律法,是藉著摩西傳的」,成了具體明文的「十誡」,鐫刻在石版上,神聖無比,成為以色列人世世代代遵循的金科玉律。而上帝在古時啟示給我們中華民族的「道」,是藉著堯傳的,經堯「則之」成為具體明文的「虞廷十六字」,成為中國上古道統心傳的依據。中國古代視「道統」為無上至寶,猶太人古代視「律法」為神聖不可侵犯;二者的意義是一樣的。再者,我們中華民族上古的歷史全靠「道統」維繫命脈的,而猶太民族在上古也正是依靠「律法」維繫命脈,二者的情形也是相同的。
上帝在古時為猶太民族設立「律法」,固然有其特殊的意義,然而設立「律法」並不是最終的目的,可惜絕大多數的猶太人,包括宗教領袖與知識份子,都以為「摩西的律法」就是上帝啟示的全部。不知「律法」只是暫時的,不知「律法只是將來美事的影兒」,後頭還有更大的盼望。幾乎相同地,上帝在古時為我們中華民族設立「道統」,亦有其不尋常的意義,但也並不是最終目的,然而歷來有許多人也以為這個「傳至孔子而絕」的道統就是「天道」的全部,只求繼續擁有這個道統為已足,不知其還有更深遠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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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所言及的天數預言、傳承有著神秘的色彩,但能仔細分析「道」與「數理」的學者不多,摘提精華,值得參證。
見於尚書大禹謨上的「虞廷十六字」,原文如下:
「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執厥中。」
因此可見,「去人慾、存天理」不是知的問題,而是行的工夫。如何去盡人慾?如何常存天理?那就須要「惟精惟一」。精者,精誠專注的意思;一,就是指「道」。若要達到「去人慾、存天理」的實際,就惟有精誠專注於「道」,所以古人又說「道不可須臾離也。」「惟精惟一」的作用就是要依靠這個「道」的力量來強化「道心」,克制「人心」,否則我們無法使「天理」勝過「人慾」。若非「惟精惟一」,那麼所謂「去人慾、存天理」只是空談,有道是「心有餘而力不足」。
最後的一句話是「允執厥中」,在論語上則寫作「允執其中」,「其」與「厥」同義,同屬虛字。由於論語堯曰篇上於「虞廷十六字」中只提到「允執其中」四個字,可見這四個字有其提綱挈領的意義,可以說是全句的精華。我們且看朱熹對於這四個字的解釋:「允,信也,執、守也,中、無過不及之名。」就憑這幾個字的解釋,就足以窺見朱熹學問功力之深,表面看似很平常的解釋,輕描淡寫的幾個字,然而細加推敲;不但恰切,而且傳神。
「虞廷十六字」的微言大義全在此一「中」字,若不明其本義,無以明白「天人之際」的奧秘。上帝在古時特為中國設立「道統」,啟示原本在天的「道」於其間,從此道統相傳都要「惟精惟一」──專注於「道」才能「允執其中」──信守「免於罪」的誓約,保守整個國家免於罪,使「中」國成為一個「無罪」的國度。
至少,從「虞廷十六字」的精義看出,上帝希望中國能成為無罪的國度,並將這個責任託付給歷任道統,賦與他們權柄,所謂「唯堯則之」正所以明之。道統的責任就是要「允執其中」──信守對上帝的誓約保守整個國家「免於罪」。──這是「虞廷十六字」的精義。
我們且來看看「堯傳舜」、「舜傳禹」的依據,論語「堯曰」篇:
「堯曰:『咨!爾舜,天之曆數在爾躬,允執其中。四海困窮,天祿永終!』舜亦以命禹。」
這段文字譯出來的意思如下:「堯對舜說:『聽著!大舜啊,現在上帝的揀選臨到你身上,你要信守這始終免於罪的誓約。若是將來你違悖了誓約,到了罪行遍地、四海困窮的地步,那麼上帝必將棄絕你,向你收回曾賜與妳的一切福祉。」………後來大舜也用同樣的話囑附禹。」
原來代代相傳的道統,在人看是中斷了。堯傳舜、舜傳禹,頂多也才不過三代,於是中土道統傳繼就面臨了考驗——這等於是正面對上帝的考驗。如果道統的根源確是來自上帝的啟示,那麼就要看上帝如何把這個道統線脈延續下去,斷不會因為人的悖棄「天命」而告中斷。反之,如果道統傳繼所謂的「天之曆數」只是出於堯的偽託杜撰,那麼而今擁立啟的舉動,正等於宣告起自堯的道統到此無疾而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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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也可以說天命、天數的關鍵點,就是處在台灣蓬萊的228犧牲血淚史,神器之能受用,亦在於肯為民主法輪付出血肉的228,書中所載,以中國人為觀點之說,正可以印證今日台灣處法輪天縱的曆數。
自啟以後的所謂王,未再呈現「天之曆數」,自非道統。他們比之上古膺「天之曆數」的堯、舜、禹──道統聖王──相去何啻天壤!百姓們終於嘗到了自行抉擇的惡果──「………暴君代作,壞宮室以為汙池,民無所安息,棄田園以為園囿,使民不得衣食。」(按:這是敘述上古道統聖王堯、舜、禹歿後所呈現的普遍現象,上述文字正是孟子說的。)
啟的擁立,代表著中國上古先民第一次的悖棄「天命」,從此「天祿永終」。那些未承「天之曆數」而立的所謂王,根本不思什麼「允執其中」,一味地恣意妄為,罪行遍地,漸漸百姓們嚐到了自行擁立的苦果-這種情形簡直就和猶太民族上古的歷史沒有兩樣:原來猶太民族上古時侯並沒有王的統治,舊約聖經稱之謂「士師時代」,乃是由一位「士師」秉承「天命」行治理之事,漸漸百姓感到乏味。他們就再三求先知撒母耳求告上帝為他們「立一個王治理我們、像列國一樣」。撒母耳就禱告上帝。於是上帝對撒母耳說:「百姓向你說的一切話,你只管依從,因為他們不是厭棄你,乃是厭棄我,不要我作他們的王。………只是當警戒他們,告訴他們將來那王怎樣管轄他們。」撒母耳將上帝的話都傳給求他立王的百姓,說:「管轄你們的王必這樣行、他必派你們的兒子為他們趕車、跟馬、奔走在車前;為他耕種田地、收割莊稼、打造軍器、和車上的器械;必取你們的女兒為他製造香膏、作飯烤餅;也必取你們最好的田地、葡萄園、橄欖園、賜給他的臣僕;……又必取你們的僕人婢女、健壯的少年人,和你們的驢、供他的差役;…….你們也必作他的僕人,那時你們必因所選的王哀求上帝。」儘管如此諄諄告誡,百姓竟不肯聽撒母耳的話,說:「不然,我們定要一個王治理我們、使我們像列國一樣。」──果然,他們後來嚐到了自作自受的苦果,飽受痛苦煎熬,終於又哀求上帝施行拯救。上帝就又因祂的慈愛,揀選一個牧羊的少年大衛作「受膏的君王」──為「彌賽亞」的來臨作準備。
「予小子履(按:履乃湯之名。)敢用玄牡(按:玄牡就是用以向上帝獻祭的最上等公牛。)敢昭告于皇皇后帝(按:稱上帝為「皇皇后帝」,乃尊崇至極的稱呼,意思同於至高無上的上帝,又同於希伯來人的舊約聖經所稱的「萬軍之耶和華」所代表的意思。)有罪不敢赦。帝臣不蔽,簡在帝心。朕躬有罪,無以萬方;萬方有罪,罪在朕躬。」
這段「書經」「湯誥」上的文字,又見於「論語」「堯曰篇」明載,彌足珍貴。在此先將大意翻出來再行探討:
「我小子履(商湯名),恭謹地敬獻上選的公牛犢作為「贖罪祭」,伏服求告至高無上的上帝。夏代暴君惡貫滿盈,罪孽滔天,我已順從祢的旨意將他誅滅。然而除卻罪魁元凶夏桀而外,普天下人都是上帝祢的臣民,原是合祢心意的子民,求祢寬赦他們。我既蒙祢膏立為君王,就當遵行祢的誡命,行祢眼中看為正的事,牧養祢的子民。如果我本身有罪,就不容許推卸罪責於萬方百姓身上;相反地,如果萬方百姓有罪,那麼他們的罪就都全歸在我一人身上,求祢的忿怒不要臨到他們。」
這一篇禱詞多麼令人感動!相信上帝垂聽後必然悅納。原來上古時候設立「君」的本義,對上帝而言,稱作「神器」;對百姓而言,所謂「人牧」。「神器」也者,上帝的器皿也;君王的責任正是要代替上帝牧養下民,「允執其中」──保守他們免於罪。如果百姓有罪,就表示「君」未能善盡職責,上帝就要追討「君」的罪。所以商湯膺「天命」而來,「誅其君」──即表示「伏罪」也;而後「弔其民」──「安慰」所有因未能受到「人牧」良好的牧養、以致不幸被罪惡過犯壓傷的百姓。然而最大、最切實際的「安慰」,乃是替萬方百姓贖罪,所謂「萬方有罪、罪在朕躬。」
就是替百姓贖罪的意思。然後,「敢用玄牡、敢昭告於皇皇后帝」──這位「王者」集萬方之罪於一身,就在上帝面前獻公牛犢為「贖罪祭」,祈求上帝看在「犧牲」──公牛犢──被殺流「血」的緣故,寬赦萬方百姓的罪──這正是這位「王者」代替百姓向上帝「贖罪」的表徵。
 
既然是「萬方有罪,罪在朕躬」──如今這位「王者」已集萬方罪孽於一身,那麼又該如何呢?湯誥上說:「予小子履(按:履乃湯之名),敢用玄牡,敢昭告於皇皇后帝,有罪不敢赦。」──這段文字所顯示的意思,正如舊約聖經上所謂的「贖罪祭」。用一隻上選的無瑕疵的公牛作為「犧牲」,被殺流血,向上帝獻祭,表示代替所有有罪的人而死。因為按照上帝公義的鐵則,「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無瑕疵的牛(或羊)表示牠本身全然無罪,因替代有罪的人被「殛之」──被殺流血而死──是無辜的,所以古代獻祭的牛羊被稱作「犧牲」。在此,「玄牡」既替代人的罪被殺流血而死,湯就將這無瑕疵的「血」獻在上帝的祭壇前,表示「罪」已被殛,已被這「血」塗抹遮蓋,祈求上帝看在「犧牲」被殺流「血」的份上,不再追究人的罪責。除非上帝悅納這「血」,寬赦人的罪;否則,「有罪不敢赦」。這樣看來,「王者」──湯──所獻的祭,正是「贖罪祭」。
事實上,任何兩個片段的歷史是不可能完全相同的。這裡我們終於注意到一段書經「泰誓」上的文字,似乎寓有一些不太尋常的意義:
「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師,惟曰其助上帝,寵之四方,有罪無罪惟我在,天下曷敢有越厥志!」
這段文字見於孟子書中引用,當不發生尚書文字真偽問題。意思亦淺明易懂,旨在說明設立君王的原義:「原來天生百姓,復又替他們設立君師的用意,只是要這些個君王幫助上帝行治理之事,所以才把尊貴榮耀加給為君者,使他們在普天下受到至高的尊寵。」──這段文字若僅到此,自然是平實無奇,所以明作君之旨耳。然而,下兩句:「有罪無罪惟我在,天下曷敢有越厥志!」──這是何等大的口氣!顯然這是「王者」的口吻。(孟子釋此為武王之勇,當知此為武王的口吻。)然而我們不能不驚異這位「王者」口氣之大!試比較「湯誥」上的文字,何啻天壤!「湯放桀」之後,「敢用玄牡、敢昭告於皇皇后帝」,口氣是「有罪不敢赦」。而如今這位「王者」──「武王伐紂」──竟說:「有罪無罪惟我在。」(在、是鑑察的意思)分明是說上帝已把赦罪、定罪的權柄賜與我了,全憑我鑑察;這就有了不尋常的意義。──自然,這前後兩位「王者」在意義上是不相同的。
表面看,是口氣大小的問題,其實是分別代表著極不尋常的意義。具體以言之,第一個「五百有餘歲」到來的「王者」所顯示的意義是替萬民「贖罪」,所謂「萬方有罪、罪在朕躬」。)顯示這位「王者」是滿有慈愛憐憫的;而第二個「五百有餘歲」到來的「王者」顯示的是滿有威嚴及權柄的──「有罪無罪惟我在」──這就包括了定罪、赦罪的權柄,這是一位滿有榮耀足以審判萬民的「王者」!
當然,我們不免詫異這第二個「五百有餘歲」到來的「王者」何能有如此大的權柄,似乎不再提「贖罪」的問題,彷彿那個問題已經由第一位「王者」徹底解決了。
總之,「由堯舜至於湯」、「由湯至於文王」、前後兩個「五百有餘歲」分別顯示了極不尋常的意義。趙歧注孟子章句對此「五百有餘歲」名之曰「天道之常」;既是「天道」,自然就有極大此天道奧秘隱寓其中了。
孔子以由文王而後「五百有餘歲」的道統起而標舉一個天道綱紀的準繩,來權衡當世的正邪是非,確立所謂「貶損之義」。那麼,「繩當世」的意義是什麼就很明確了,就是為了要讓「後有王者舉而聞之。」──如此說來,「孔子作春秋」,最終目的就是為那「後有王者」作準備的,因為那位「王者」掌握「有罪無罪惟我在」的權柄,等他來到打開書卷自然一目了然,就能審判那個世代的罪。
所謂之天命,並非由當權者來決定繼承人為何者?而是由人民來擁立,而此人選的品德,必然是能順乎天、應乎人,現在台灣妖邪猖狂,神魔對立,殖民教育造成一股反民主的勢力,台灣要得天命之助,須緊繫228的精神信仰,加強修行的正氣對抗妖邪魔氛。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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