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茂生(1887-1947)
台灣第一位哲學博士,致力鑽研台灣教育制度與推廣台灣文化,乃『台灣文化協會』核心人物,創辦『民報』,中立、公正,批評時弊無畏無懼。被陳儀誣控「陰謀叛亂,鼓動該校學生暴亂;強力接收台灣大學;接近美國領事館,企圖由國際干涉,妄想台灣獨立」為由,私刑秘密殺害!!
他要台灣人永遠保存自己的風格與文化─堪稱生命哲學教育家。(by Susan) 詳細介紹
八田與一(1886-1942)
「嘉南大圳之父」。是社會公平正義的實踐者,是人道關懷者,把台灣人的生存,當成自己的責任,若非極大的毅力,無法完成此艱苦的工程─烏山頭水庫,賣命也要完成任務,是八田與一的精神。
其全家人生命,與台灣結合為一體的意志,是要建國的台灣人必須學習的地方。
有情有義的台灣人,要追思此位真正利民、福台的台灣神。(by Dr. yang ,Emma整理) 詳細介紹
張七郎(1888-1947)
國大代表、花蓮縣議會議長、花蓮仁壽醫院創辦人。在當時「縣市長民選」的政策下,以高票獲選為花蓮縣縣長候選人,引起官府的注意,成為不幸的禍根。父子三人(張七郎、張宗仁、張果仁)被羅織「背叛黨國、組織暗殺團」等罪名,遭受凌虐酷刑,一家三人不明不白地冤死。
生前濟世助人,卻死於雙手沾滿血腥的國軍…乃228醫界消失的菁英。
其父子博愛濟眾、仁心仁術之大愛醫德,視治病如治理國政般的用心,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Jolen) 詳細介紹
黃 賜(1891-1947)
勞工運動的先驅,他所領導的罷工事件,以1927年高雄淺野水泥廠罷工事件最著名。228事件爆發後,參與「228事件處理委員會」,被以機槍掃射,喪命於亂槍之下!
帶頭為基層弱勢勞工爭取權益,為公義、公理,無私犧牲奉獻的精神,是台灣人要效法傳承的台灣精神。(by Emma) 詳細介紹
陳 炘(1893-1947)
台灣金融界先驅者、「大東信託株式會社」創辦人,留學於日本慶應大學及美國哥倫比亞大學,主修經濟學。致力於本土金融事業的拓展,為對抗日人消滅民族意識之文化侵略及對台金融經濟壓力,籌組台人資本獨立發展之金融機構。
228大屠殺發生期間,因損及浙江財閥利益,被國府羅織「陰謀叛亂首要」罪名,乃228金融界消失的菁英……
其熱愛鄉土、力圖抵抗的堅持行動力,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Jolen) 詳細介紹
黃媽典(1893-1947)
行醫於嘉義朴子家鄉德壽醫院,懸壺濟世,救人無數,有卓越拔群醫術。28歲時被任命為朴子街的街長,任內他興建自來水廠、街役場、內厝大橋、朴子小學、朴子女子公學校等等,政績遍及衛生、交通、教育、商業、水利、為朴子市奠下了日後發展的宏圖。數年後更赴任檢疫委員;當時台灣發生轟動國際之瘟疫,常不顧生命危險,遏止惡性鼠疫蔓延,犧牲奉獻心力。
228事件後卻以「暴亂首要份子」之罪,遭軍隊毒打遊街示眾後,在新營圓環槍斃。 (by Nathan) 詳細介紹
賴 和(1894-1943)
賴和,台灣新文學先覺者。
初習醫,執業彰化,人稱「彰化媽祖」。後加入台灣文化協會,投入文化抵抗外來殖民與啟蒙台人思想。
第一首白話詩~覺悟下的犧牲,藉詩聲援二林事件蔗農;小說創作「一桿秤仔」道盡台人追求公平正義的抵抗和犧牲。
一生行醫為文,啟迪後進。其詩句「勇士當為義鬥爭」正如斯人的覺悟與反殖民實踐,堪為台灣人建國精神標竿。(by Rainbow) 詳細介紹
徐春卿(1895-1947)
台北市參議員,勇於揭發弊端,保障人權,批評政府,又因反對日產廉售浙江財閥,得罪陳儀當局。
228事件後,擔任台北市228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友人勸他暫時躲避,他自認沒作虧心事,想出力維持當時社會秩序,卻被當局列為暴亂首謀,遭到逮捕殺害。(by Nathan) 詳細介紹
陳澄波(1895-1947)
他,是油彩的化身,畫筆似劍,揮灑出氣勢磅礡的繪畫世界。畫作〈嘉義街外〉入選日本「帝國美術展覽會」,是台灣第一人。為台灣美術運動揭開序幕,繪畫燃燒著他高昂的生命。
228事件爆發後,被推為和平使代表之一,卻被綁赴嘉義火車站前,槍斃示眾。
熱心推展台灣美術運動,充滿正義感與理想性、熱心公益的個性,是台灣人要實踐推崇的台灣精神。(by Emma) 詳細介紹
陳 屋(1896-1947)
日治時期台灣工運領袖,戰後高票當選台北市參議員,228事件後,擔任台北市228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前往軍法處調查殺害無辜民眾的軍警人員。
228事件期間,始終站在台灣民眾的立場著想,被當局列為暴亂首謀殺害。(by Nathan) 詳細介紹
雷 震(1897-1979)
蔣介石時期敢於犀利批判國民黨,發文鼓吹民主自由人權,要求蔣介石不要尋求連任成為獨裁者,並提出反攻大陸無望論,結合台灣本土菁英籌組反對勢力,因而被軍事法庭以「包庇匪諜、煽動叛亂」的罪名判處十年徒刑。
出獄後撰寫回憶錄,保存了台灣言論自由的重要紀錄,並啟蒙了新一代的台灣民主運動。(by Nathan) 詳細介紹
楊元丁(1898-1947)
日治時期,國際聯盟拒毒會,議決禁吸鴉片,日本為保持自身利益,對台灣人仍發紅牌准吸終身。楊元丁反對此種鴉片制度;為此,日本嚴究持反對印刷傳單者,楊元丁一人擔下重責,被判囚284日。
在228事件中,由於基隆地區鬧米荒,副議長楊元丁出面交涉,卻得罪當時執政的國民黨官員,橫死於基隆「田寮港」。
其一生熱心助人、不畏強權、捍衛正義,堪為台灣人民建國的表率。(by Cathy) 詳細介紹
陳能通(1899-1947)
淡江中學校長,將信仰貫徹於『言教、身教、心教』,於淡江中學正處228事變動盪時局,毅然負起校長重擔,因日治時期遺留之教練槍與拒建中國式涼亭得罪柯遠芬;被國府流亡政權羅織誣陷為「匪首」並「發表荒謬言論煽動學生招致流氓及青年在校舉辦軍事訓練班……。」為由逮捕失蹤至今。
男女均教權理念,一生為推廣教育無私奉獻。是教育界的牧人!(by Susan) 詳細介紹
李仁貴(1900-1947)
台北電器商人,熱心地方事務,經商成功後投入政治,高票當選台北市參議員,非常關心台灣社會民生問題,曾要求國民政府改革弊端及經濟改善。
然而在228事件後,因參與「228事件處理委員會」擔任調查組長,調查六名殺人兇手,要求國民政府軍警停止濫殺無辜,卻遭羅織「陰謀叛亂首要」罪名,於家中被抓走遇害。(by Nathan) 詳細介紹
阮朝日(1900-1947)
為《台灣新生報》總經理,乃為民喉舌並批判時事的第一大報業;因應能源拮据創辦「日の丸式木炭瓦斯發生爐自動車株式會社」;於戰後組織「台灣海外青年復員促進委員會」,幫助台籍日本兵返台。上述事跡,被國府羅織「228叛亂首謀」罪名,成為228媒體界消失的菁英……
其大愛、心無疑懼、尊重女權的真民主,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ries) 詳細介紹
王添灯(1901-1947)
228的悲劇英雄,一生貫徹理念-「為最大多數,謀最大幸福」。
日治時期已組成「台灣地方自治聯盟」推動台灣地方自治的實現。戰後初期對於新時代充滿希望,希望貢獻一己之力來建設新台灣。積極活躍於政壇和新聞界,除辦報廣聽人民心聲外,問政努力。
為求得人民的民主、正義,寧可得罪官員,也不得放過貪污公帑之官吏。(by Stella)詳細介紹
吳鴻麒(1901-1947)
曾任律師、法院推事,為人公正剛直、嫉惡如仇,對於官吏貪污馬虎的作風十分不以為然,因此對於貪污暴亂案件的處理十分嚴格,從不加以寬待。
公正剛直、嫉惡如仇、為公義公理的精神,是台灣人要學習傳承的精神。(by Emma) 詳細介紹
施江南(1902-1947)
京都大學醫學院博士,是日治時代第二位獲得醫學博士的台灣人。致力為台籍日本兵回台而奔走。曾擔任台北州會議員、「228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228事件時,從病榻前被捉走,生死不明。
其熱愛台灣,為台灣社會盡心盡力,為公義公理犧牲奉獻的精神,值得台灣人學習敬仰。(by Emma)詳細介紹
潘木枝(1902-1947)
任嘉義市參議員兼副議長,嘉義228事件爆發後,明知去機場很危險仍義無反顧前往談判議和,過程中勇敢直言,平時問政處事富正義感;最後卻命喪於3/25嘉義驛前。
在兒女心中是位疼惜子女、溫柔、偉大的好父親;在病患心中是位侍病如親、敬業、仁慈,甚至被當成神拜的好醫生;在市民心中是位深受市民愛戴、景仰,為民喉舌的好代表;面對暴政強權的脅迫下依然不畏懼、不妥協。
他留給妻子的遺書裡寫著,為市民而亡,身雖死猶榮…… (by Jade) 詳細介紹
宋斐如(1903-1947)
創立「人民導報」直言揭發當時陳儀政府弊端,堅持「人民第一」,倡導「台灣新文化運動」。
228事件期間,未激烈抗爭,但「人民導報」卻遭查封,宋斐如則被列為叛亂首要人犯,在家中遭憲兵強行帶走,一去不回。(by Nathan) 詳細介紹
林旭屏(1904-1947)
曾說:讀法律才能幫助台灣人。熱心推動農業,致力推展新品種。官職不低,為官清廉,堅決不接受餽贈。任專賣局課長時,發生228事件,他認為責任加劇,照常上班,卻被匿名投書說企圖占有公賣局,被以「田經理設宴在大上海酒家,擬請同往」為由騙出家門,被發現陳屍南港橋下,頭蓋骨骨折而死。
清廉正直、為公忘私負責的言行,為公義公理犧牲的精神值得台灣人學習敬仰。(by Emma) 詳細介紹
黃朝生(1904-1947)
醫界的菁英,平時關心時政、熱心公益,時常參與義診,228事件擔任「228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在大逮捕中失蹤,下落不明,連屍首也找不到。
他熱心服務,無私犧牲奉獻的精神,是我們要追隨傳承的台灣精神。(by Emma) 詳細介紹
林連宗(1905-1947)
日治時期,就讀中央大學二年級時,就通過行政科及司法科「雙料」高等考試。返台開業,當執業律師,為人權、公理、正義而辯。終戰後,當選第一屆參議員,對國民黨政權之貪污腐敗及壟斷操控提出強烈質詢。當選國大制憲代表時,以「制定憲法乃一國之歷史上重大之事,參加制憲代表亦是歷史上留有重大意義之人物,國大代表當要自重。」來自我期許。
豈料「憲法」卻不能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卻在野蠻的國民黨政權羅織罪名下把人帶走,從此消失一去不回。(by Stella) 詳細介紹
李瑞漢(1906-1947)
台北市律師公會會長,對台灣省行政長官陳儀提出司法獨立、起用本省人等改革意見;得罪當時執政的國民黨官員,被憲兵第四團團長張慕陶以台灣省行政長官陳儀邀請開會為由,從宮前町家中,將李瑞漢兄弟及友人台灣省參議員林連宗一同帶走,竟一去不回。
其捍衛正義、仗義執言的道德勇氣,堪為台灣人民建國的表率。(by Cathy) 詳細介紹
林桂端(1907-1947)
林桂端律師是留日回台的台籍法學菁英,在近代法律思潮的洗禮下,剛正不阿;在戰後漫無法紀的社會中,保護民權、伸張正義。
在國民黨政權使用特務和司法的手段干預新聞言論自由的《人民導報》筆禍事件中,挺身而出為辯護人,正義─就是伊e名。(by Susan) 詳細介紹
湯德章(1907-1947)
台日混血,一生以身為台灣人為榮,並充滿正義感,維護台灣人的權益,是台南地區相當受人敬重的律師,曾拒絕陳儀的邀情,不當貪污的中國官。
228事件後,負責維持台南地區治安,3/11,二、三十名憲警特務闖進他的住所,湯德章為保護台南菁英,一面徒手力抗拒捕,一面爭取時間將住所有關名單資料燒毀,挽救了當時許多台南的社會人士及成大學生倖免於難。
死前遭刑求遊街仍毫不畏懼微笑面對民眾。(by Nathan) 詳細介紹
Uyongu Yatauyanguna(高一生 1908-1954)
台灣鄒族音樂家,人道主義者。
以其鄒族傳統和日本師範教育接觸的西方哲學思想為背景,創作屬於台灣山林土地之歌。儘管因主張「高山自治」而遭中國殖民政權構陷貪污而被誘捕、入獄,仍寫出『春之佐保姬』來勉勵妻兒族人─不要放棄希望。
一生關心原住民經濟與前途,並在遺書中寫道:田地和山野,隨時都有我的魂守護著。而台灣山林仍幻化著Uyongu Yatauyanguna的歌曲,迴盪台灣人的心中傳唱。(by Rainbow) 詳細介紹
張榮宗(1908-1947)
嘉義朴子人,雖出生為富農子弟,卻相當關心勞工與農民,出任《和平日報》東石分局長,經常表現出敢於揭露社會黑暗面的報導。
228事件爆發,張榮宗在地方上糾集青年抗爭,率領三輛滿載民軍及裝備的車隊,由新營市出發,途中遇國府軍伏擊,當場身亡。(by Nathan) 詳細介紹
葉秋木(1908-1947)
於日本留學時期成立「台灣文化同好會」為左翼運動的健將,回台後當選屏東市參議會參議員,並被推為副議長。
228事件後擔任「228處理委員會屏東分會」主席,負責屏東地區的治安,為了民眾安全,親自率領群眾前往機場要求軍隊交出槍械,8日中午,屏東市實施戒嚴,進行大捕殺,葉秋木身為屏東市之意見領袖,被逮捕後,國府軍以「暴亂首謀」的罪名,割掉鼻耳及生殖器,拖出去遊街示眾,最後再予以槍殺。(by Nathan) 詳細介紹
林 界(1910-1947)
《台灣新生報》印報廠廠長、高雄苓雅區長,生性勤學,公學校畢業後不斷自我進修;本於區長的使命,於高雄壽山要塞司令部巡邏隊無故射擊、濫殺民眾時,前往與要塞司令彭孟緝談判要求停火不成,反遭槍殺,乃228政治界消失的菁英……
其無私奉獻、犧牲生命的「母雞護小雞」行為,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ries) 詳細介紹
蕭朝金(1910-1947)
是一位虔誠基督徒,第二任高雄岡山教會牧師,本著強烈的愛鄉土、愛人的精神來牧會。三青團岡山地區負責人,228事件時,曾勸阻平息反政府行動,但仍被羅織罪名。死前拒絕下跪,堅持只跪拜上帝。鼻、耳、生殖器都被割掉,悲壯慘烈犧牲。
上帝的試煉,證道前的考驗。依靠信念、活出信念。以實踐上帝公義的道,追求自由、民主、人權的普世價值。(by Stella) 詳細介紹
陳復志(1893-1947)
在台灣當時的官僚體制中,不巴結也不奉承,也因此得罪了憲兵隊,嘉義民兵在228事件之後,死傷慘重,老婆要他逃到阿里山上,他說:「我如果不管,會死很多人。」,「我只是要出來講和的,不要擔心。」,為了嘉義民眾的安全,陳復志擔任和平使親赴水上機場談判,卻因此遭到扣押,並在七天後被綑綁遊街。
成為嘉義228事件爆發後,第一位在火車站前被公開槍決,禁止收屍的代表人物。 (by Nathan) 詳細介紹
王石定(1912-1947)
南台灣漁業鉅子,常樂善好施,為人親切,只要是慈善事業,都樂於贊助,1946年高票當選高雄市參議員。
228事件後為了阻止軍隊任意屠殺市民,參與高雄228事件處理委員會,然卻於開會時,遭闖入之部隊殺害,身上總共有十二個傷口,有彈孔、刺刀傷口等。(by Nathan) 詳細介紹
盧鈵欽(1912-1947)
228事件後,出面擔任處理委員收拾殘局,欲解救正被扣押的幾位和平代表團的議會同儕,最後卻讓自己成為被國民政府扣押的藉口,因為早在議會中專打擊政府不法弊案的他,早已被國民政府視為「眼中釘、肉中刺」。
他的大姊原本已為他準備逃亡的行李叫他快逃不要被抓,但他選擇不逃亡,也自認無錯,堅持留下對抗惡政。只因:「自己身為參議員,不出面解決不行。」
3/25在嘉義驛前成為他人生最後旅程、也成為暴政槍口下的冤魂。 (by Jade) 詳細介紹
吳金鍊(1913-1947)
《台灣新生報》日文版總編輯,對時政及社會不公現象,敢於批評、揭露,228事變時,每日大篇幅漢、日文對照,報導各地228事件消息,一生服務於報業。參與組織『台灣海外青年復員促進委員會』,照顧遭政府遺棄台籍日兵之善舉,遭國府流亡殖民政權羅織「陰謀叛亂首要」罪名,予以逮捕殺害。
伐暴揚善的精神……應復刻台灣人心中,矢志追隨。(by Susan) 詳細介紹
郭章垣(1914-1947)
宜蘭醫院院長。希望貢獻所學,為自己的同胞服務,面對醫院窘境,努力克服,霍亂流行時,不眠不休地工作,把病患的性命當親人看待,用同理心來尊重。228事件爆發後,從家裡被強行帶走,就地活埋,發現陳屍頭城媽祖宮前。生前留下「生離祖國 死歸祖國 生死天命 無念無想」16個字。
為人正直,重責任感,其從容就義,乃願意為台灣人民犧牲的台灣神。(by Emma) 詳細介紹
李鎮源(1915-2001)
國際蛇毒權威。早年貢獻所學於醫界、學界,晚年投身反對運動,創立「100行動聯盟」、「醫界聯盟」與「建國黨」,積極參與公投、反核四與反對中國併吞各種活動。
生前名言:「我想以有生之年貢獻給台灣這片土地,希望眼睛尚未闔上之前能夠見到台灣獨立建國成功,這是我的夢!」……
是台灣建國的精神,生命科學的實踐家。(by Susan) 詳細介紹
許錫謙(1915-1947)
《青年報》及《青年週刊》編輯、組織「台灣經濟外交會」花蓮港支部、「228大屠殺」爆發後擔任「青年大同盟」總指揮,召集民眾大會,並決議定調「打倒貪官污吏,台灣自治萬歲!」為口號。而後走避台北,然經遊說返回花蓮途中於南方澳附近遭埋伏的軍憲人員就地捕殺,享年僅32歲。
其熱心籌組公共事務、捍衛社會和平公義不屈服的大無畏精神,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Jolen) 詳細介紹
張雲昌(1916-1947)
228事件發生時,為遲滯未歸的廠長,一肩擔起蘇澳台灣水泥廠重務及228處理委員會委員兼任秘書,遭人密告,他認為無不法行為,做事心安理得為由,拒絕走避,而慘遭殺害。
『不知道,知道也不會講!』以生命守護廣納台灣菁英的『三民主義青年團名單』,拒絕出賣同胞的張雲昌,情、義、理的表現,正是台灣硬骨精神的實踐者。(by Susan) 詳細介紹
陳智雄(1916-1963)
早年協助印尼獨立建國經驗,戰後立志於台灣獨立建國運動。
被廣為認定是最純粹殉於信念的「台灣獨立運動第一位烈士」。堅決主張「台灣話就是我的國語」「生是台灣人,死是台灣魂」。
就義前,拒不下跪,刑前,仍高喊:「台灣獨立萬歲!台獨萬歲!台灣獨立萬歲!」(by Stella) 詳細介紹
王育霖(1919-1947)
一位打擊魔鬼的檢察官,於日本京都地方裁判所,任日本第一位台灣人檢事;終戰後回台擔任新竹地檢處檢察官,因不同流合污,在「祕密囤積糧食事件」中,捲進政治角力的濁流漩渦,成為國府的眼中釘,乃228司法界消失的菁英……
其生性耿介、公正不阿的法律人生觀,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ries) 詳細介紹
簡錦文(1924-1947)
基隆要塞司令部任職軍醫。在動亂的年代時常行醫幫助貧苦百姓,很多人受過他的照顧。後來被國民黨以莫須有罪名:「煽動故鄉暴動,主謀叛亂。」槍斃。家屬遍尋不到屍體,一年後曾受過幫忙的民眾不忍心才偷偷告訴家屬埋屍的地方,得以安葬。遇害時才23歲。
其熱心助人、關懷弱勢的道德勇氣,堪為台灣人精神表率。(by Cathy) 詳細介紹
黃信介(1928-1999)
信介仙,台灣人的歐吉桑。黨外到民進黨的桶箍。台灣民主運動、反對運動的領導者,萬年國會的增額立委;美麗島事件特赦恢復公職;國會全面改選後元帥東征再度當選,三進三出,是立法院的第一人。向強人蔣經國的嚴厲質詢,驚動政壇,終因美麗島事件被羅織成獄。
主張自由民主是台灣走向獨立的路線,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Bian) 詳細介紹
廖中山(1934-1999)
以外省人第一代的中國人身分懺悔,提出「在台灣獨立建國的行列上,『外省人』不該缺席」的論點,發表「認同台灣,別無祖國」的宣言;並發起穿著書有「台灣國民」衣服的運動,帶給後輩無限的震撼教育,是教育界消失的菁英……
其堅持對海洋台灣的認同與愛,是台灣建國的實踐家與先行者,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ries) 詳細介紹
林山田(1938-2007)
台灣台南市人,致力建造台灣為民主法治和社會公義的國家而奉獻。為爭取言論自由,組「100行動聯盟」,廢除「刑法100條」;退報(聯合報)運動。為台灣建國大業,籌組建國廣場和建國黨,並任副主席。撰寫「建造自己的國家」手冊並自費發行。
一生黑白分明淡泊名利,以行動和熱情為台灣建國奠基。(by Rainbow) 詳細介紹
盧修一(1941-1998)
他說:「天下沒有什麼好事會平白掉下來,權利是爭取來的。」自小與寡母相依,不畏環境艱困奮鬥完成政治學博士。
他進入立法院後,參與多項重要法案改革,面對惡政惡法,不惜勇敢衝撞,即使生命遭受迫害、威脅,仍不改其從政的初衷。
1997年蘇貞昌參選台北縣長時,更因為他的「驚天一跪」而逆轉勝。
為完成民主建國的大志,點燃生命最後的火花,其無私奉獻的精神是後人追隨的人性價值。(by Jade) 詳細介紹
陳定南(1943-2006)
曾任宜蘭縣縣長、立法委員、法務部長。在宜蘭縣用心建設令人感懷,注重生態保育與環境保護的永續發展,冬山河的建設更顯現他對保有大自然風貌的用心與期待,對各項公共設施建設完工時的檢驗極其嚴謹,要求盡善盡美,人稱「陳青天Mr. Clean」。曾說:如果討人喜歡與受人尊敬不能兩全,我寧願受人尊敬。
一生清白、公私分明、一介不取、以國為家,堪為全台灣國人民所崇敬之台灣神。(by Emma) 詳細介紹
鄭南榕(1947-1989)
在戒嚴時期,勇敢的爭取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鼓吹民主自由在台灣的開展、抗議國民黨政府在台灣實行戒嚴38年。公開主張台灣獨立,大聲說出「我叫做鄭南榕,我主張台灣獨立。」。
1987年2月成立「228和平日促進會」,要求公佈歷史真相、平反冤屈、訂定228為和平日,是台灣建國的先驅先行者。(by Cathy) 詳細介紹
陳文成(1950-1981)
在美國求學、任教於卡內基美隆大學,關心台灣政治發展、研究政治理論,積極參加同鄉會、人權會,推動民主基金會,在財力上支援本土的《美麗島雜誌》,也埋下日後殉難之因。1981年7月2日上午,三名警總人員持約談傳票,從家裡把他帶走。這件事,使國際社會正式凝視國民黨的胡作非為,使美國政府果決處理校園特務的告密習性。
其為台灣人民爭取民主不畏強權的精神,是台灣建國的先行者。(by Cathy) 詳細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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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山教育 - 建國論壇
作者 TWIMI | 獨立媒體   
201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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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丁貴 翻譯整理-人類的問題與權力分配

在過去這個世紀,人們已經獲得了重要的進展,更充分地滿足人類的需求,並且促進了世界各地的自由與正義。不過,嚴重的問題仍然存在,對此,並沒有簡單的解決辦法。長期存在的衝突、不公不義、壓迫與暴力持續存在,甚至採取新的形式。

許多這些問題是由那些個人與團體的行為創造出來或維持住的,他們控制他們生活之社會的國家機器、利用其豐富的資源、官僚、警察與軍隊,以實施與執行他們的意志。在許多國家,統治集團從外貌上看起來是如此強大,它可以忽略它為了獲得它的目標而統治之善良的一面。在其它情況下,某些菁英創造了他們自己的控制與鎮壓方式,並以暴力強加其意志於國家機器之外。

在國家之內的權力集中與控制在某些情況下可以非常殘酷地施加於一群顯然無助的民眾。這樣的國家可以實施暴政、發動戰爭、建立或維持壓迫、灌輸民眾教條與犯下種族的滅絕。這是一個聯合中央控制與制度化暴力行為的機器,讓現代化的暴政變成可能。

反抗具有強大控制與鎮壓手段之對手,人們會認為自己是壓迫、不公不義與獨裁政權的受害者而時常感到軟弱無力、無法挑戰主宰他們的力量。這些受宰制的團體可能包括經濟被剝削階級、受騷擾之宗教少數群體、受攻擊或被佔領國家的人民、企圖種族滅絕的受害者、生活在獨裁統治下的人們、受外國統治的民族、或受到蔑視的族群或種族團體,等等。在所有這些情況下,問題的存在是因為有一個群體有權力將其意志強加在一個弱勢的群體身上。

當面對這樣一個強大的國家,權力被認為是來自少數指揮管理體系的人,而且這些機構能夠運用暴力達到政治目的。因此,對於目的是將民主機構與人權掃到一旁而要成為暴君的統治者而言,大家都認為人們是完全脆弱的。他們從來沒有夢想到,他們可以擁有足夠的權力,以改善他們的生活及改變這些關係。

政治權力被認為是由暴力而來

如果民眾普遍認為,真正政治的權力來自於暴力,它是「槍管子跑出來的」,那麼,誰擁有最多與最大的槍、誰就會發現它更容易控制民眾。

大多數這樣的民眾就這樣被動地屈服了。不過,有時候反對現有政權之壓迫以及看到暴力之力量正在排列著要對付他們的這些人們會得到結論,認為他們必須使用一切他們可以調動的暴力來對抗他們的壓迫者。它可能採取的形式有暴力叛亂、暗殺、恐怖活動、或是游擊戰爭。這些行動的結果對受壓迫的民眾往往不是正面的。武裝叛亂不可能成功地超越極其渺小的機率,而且廣大民眾非常有可能遭受大量的傷亡。

在不太可能的情況下,武裝叛亂會成功地擊敗暴力壓迫統治,這些叛軍很可能只是為他們自己建立一個新的統治菁英來控制這個國家機器。暴力偶而可能驅逐以前的統治者或者主導的菁英,並且以其他之個人或團體取代他們。不過,統治菁英與被宰制民眾之間的實際關係不太可能在根本上因為使用暴力而有所改變。事實上,為了政治目的,暴力可能會有助於權力的更集中與暴力使用的增加。

真正與持久的解放須要社會內部之權力關係的重大改變,而不僅僅是更換人事而已。解放應該意味著以前受到統治與脆弱之民眾的成員獲取對他們生活更大的控制與對事件更大的影響能力。

如果我們想創造一個社會,讓人們可以真正地塑造自己的生活與未來,而在其中、壓迫是不可能的,那麼我們必須探索其它的替代方法,以滿足社會對行使權力之手段的基本需求。我們還必須要在一個更基本的層次上探索政治權力的來源。

政治權力是可變的

認為權力主要來自它行使暴力之能力,及統治者的權力是巨石鐵板一塊、而且是相對永久固定的這些觀點,是不正確的。權力關係不是固定而不可改變的。相反地,國家與社會其它機構的權力能力是會改變的,而且是來自以下項目的相互影響

•社會中個別團體行使權力的不同程度,
‧這些不同團體動員潛在之權力變成有效權力的程度,‧國家的社會、經濟與政治機構及其它有力機構對不同部門之民眾意志的彈性與反應程度。

一個社會現有權力的分配是非常真實的,但它不是永久性的,而且它不會在任何情況下保持不變。實際上,這個權力分配有時候可能會有急劇而快速的變化。

權力分配的重大改變發生於統治者可以處置的權力來源在受到削弱或撤回的時候,從而大大降低他們有效的權力。權力關係的變化,也會發生於如果以前的弱勢團體動員他們未曾使用之潛在權力而轉化為有效權力的時候。

除非統治團體的權力來源受到限制或者中斷,或者弱勢團體之權力來源被動員起來或者強化,或者除非兩者都發生,這些屈服與受到壓制的團體不可避免地在基本上將維持相同的相對權力地位。儘管在社會裡可能發生了任何其它具體的變化、或不論統治者的人事是否發生了變化,這種情形還是正確的。

對政治權力之本質更全面的了解,將有助於我們了解權力關係可以如何從根本上加以改變。相對於認為政治權力是巨石鐵板的看法,它把政治權力當作是牢固的而且具有高度持久性的,只能以重大破壞性的暴力行為加以削弱或摧毀,以下的觀點是更準確的。這個觀點還可以幫助了解如何對現在或未來會實施壓迫的統治者行使有 效的控制。

權力的社會觀點

由社會的觀點來看權力,不論它們的外在形式,統治者或其它指揮系統都要依賴民眾的善意、決定、與支持。正因為如此,權力是由社會的許多部門不斷上升出現的。因此,政治權力是脆弱的。權力的力道與存在總是依賴它自己的來源得到許多機構與人民之合作的補充—而合作並不必然會繼續下去。

為了控制統治者的權力,必須首先要辨認這些由社會團體與機構提供的權力來源。然後,民眾才能夠在必要的時候,限制或切斷這些來源的供應。

政治權力的來源

統治者是不論在任何時候都不會個人親自擁有行使控制、管理、與鎮壓之權力的一些人。他們擁有多少權力,取決於社會授予他們多少權力。政治權力的六種來源是:

(1)權威性:這也可以稱為合法性。這個品質導致人們接受這些個人或團體有領導、指揮、指導、與聽取或要求他人的權利。權威是人民自願接受它的存在,因此並不會強迫實施制裁(或處罰)。權威人士不一定是實際上比較優越,只要這個人或團體被人們認為與被人們接受為比較優越就足夠了。雖然不等同於權力,權威性顯然是權力的一個主要來源。
(2)人力資源:統治者的權力會受到服從他們、與他們合作、或向他們提供特別援助之人數的影響,以及這些協助者在總人口中的比例,以及他們組織的形式與範圍。
(3)技能與知識:統治者的權力會受到這些合作之個人、團體與機構的技能、知識與能力的影響,以及他們這些技能、知識與能力對統治者需求的關係。
(4)無形的因素:心理與意識形態的因素,例如對服從與屈服的習慣與態度,以及對統治者之權力有沒有一個共同的信念、意識形態、或者使命感。
(5)物資資源:這是統治者控制財產、天然資源、財政資源、經濟體系、交通運輸等等的程度,有助於確定統治者之權力的範圍或限制。
(6)制裁:這些曾被稱為「強制服從」。在統治者的處置之下,以制裁或處罰的類型與程度,利用它來對付自己的被統治者以及與其他統治者的衝突,它是權力的一個主要來源。制裁是統治者用來補充自願接受他們權威性的不足,以增加對他們命令服從的幅度。制裁可能是暴力或非暴力的。他們可能是打算對未來的不服從進行懲罰或威嚇。殘暴的國內制裁,諸如監禁或處決,通常是要懲罰不服從或防止它在未來會發生,而不是為了要完成一個原始命令的目標。軍事制裁可能用於對抗外 敵或內部強烈反對勢力的防衛或者威嚇。

在統治者的處置之下,部分或全部這六種權力來源的顯現始終都是一個程度的問題。只在很少的情況下,所有的權力來源會完全提供給統治者,或者完全不存在。

類似於國家結構中政治社會的權力關係,也是存在於其它階級化的機構中,它們的權力也是得到來自許多個人與團體的合作。因此,當這些機構的成員對指揮或控制這些機構的人員有所不滿的時候,各種形式的異議、不合作與不服從就有可能扮演重要的角色。

依賴於服從與合作的權力來源

這六項政治權力的來源對建立或維護權力及控制是必要的。不過,它們的可用性會受到不斷的變化而不必然是確保不會變動的。

統治者對民眾與社會的控制如果越廣泛與越詳細,他們就越需要得到個人、團體、組織與政府分支機構的這種協助。如果這些受到需求的「協助者」拒絕統治者的權威,他們就有可能會低效率地執行統治者的意志與命令,甚至可能斷然拒絕繼續他們往常一貫的協助。當這種情況發生的時候,統治者的總體有效權力就減少了。

由於統治者都依賴其他人來操作這個體制,統治者會不斷同時受到直接之助手與廣大民眾的影響與限制。這些團體對統治者潛在控制最大的地方就是統治者最依靠他們的地方。

例如,讓我們從這個觀點來考慮「權威性」與「制裁」。其它四個權力來源高度依賴於這兩個。

權威性對任何政權的存在與運作是必要的。所有的統治者都會要求接受他們的合法性:他們統治、指揮與被服從的權利。習慣性服從的關鍵是要深入打動心靈。服從幾乎很少是習慣性的,除非它是忠誠的而不是被強迫的。從本質上講,權威性必須是自願接受的。

權威性受到削弱或癱瘓必然會讓被統治者的性格逐漸傾向對服從的鬆懈。然後就會自覺地決定要服從或是不要服從。服從,甚至可能會被拒絕。權威性的喪失讓統治者之權力逐漸瓦解。他們權力減少的程度,就是他們權威性被否定的程度。

制裁可能會被用於強制履行服從與合作。不過,統治者的要求比不情願的遵守還要多一些。只要統治者之權威性的接受程度受到限制,制裁是有所不足的。儘管會有懲罰,民眾可能仍然不會服從或合作以達到所需要的程度。

制裁與屈服之間存在著一個特殊的關係。首先,實施制裁的能力來自於至少有一些被統治者的服從與合作。其次,這些制裁之有效與否取決於這些受到威脅與施力之被統治者的反應。問題是在沒有威脅時人們會服從的程度是什麼,以及即使會受到懲罰他們會繼續違抗的程度。

甚至統治者偵測與懲罰不服從的能力也依賴於現有之服從與合作的行為模式。統治者的部屬越服從,就有越大的機會對不服從與不合作做出偵測與懲罰。部屬的服從與合作越弱,統治者的偵測與執法就會越沒有效果。

統治者的權力取決於所有必要之協助的供給持續可用。這個協助不僅來自個人、官員、員工等等,而且也從附屬組織與機構所組成的整個體系。這些可能包括政府部會、局、科、委員會等等。正如同個人與獨立團體可以拒絕合作,這些單位組織也可以拒絕提供有效地維護統治者的地位、以及使統治者能夠執行他們政策的足夠協助。如果組成這樣一個機構的個人與單位組織不讓它可以執行命令,沒有任何複雜的組織或機構、包括國家,可以做到命令得以執行。

統治者內部的穩定,可以衡量他們控制之社會力量與反對他們之社會力量的強度比例。

服從是政治權力的核心

命令與服從之間的關係始終就是一個相互影響與一定程度的互動。也就是說,命令與服從會彼此相互影響。如果沒有預期部屬的服從(無論是被動默許的形式或是主動的同意),這個權力關係是不完整的,儘管有制裁的威脅或實施。

究其原因,人們服從統治者是多方面的、複雜的、可變的、與相互關聯的。這些原因包括以下各項:

‧習慣
‧害怕制裁
‧道德義務
‧自身利益
‧心理上對統治者的認同
‧冷漠不關心
‧對不服從缺乏自信心

所有統治者使用他們得到從社會各部分來的服從與合作,以統治整個社會。管理與執行統治者政策的該部分民眾,最有可能在那些責任之下必須服從與合作,因為對道德義務與個人自身利益的感受,特別是涉及到經濟利益、特權、與地位的動機。

大多數人在一般民眾中是習慣性地服從。然而,一般民眾中、甚至在這些管理者與執法者的服從程度,永遠都不是固定的,它也不會是自動的,也不會是均勻的,也不具有普遍性。由於服從的理由是始終在改變,服從的程度也在改變,這要看涉及之個人與當時的社會及政治局勢。每一個社會都有一些範圍,在其中統治者必須 說,他們的命令是否會得到服從以及民眾是否會合作。

很少人對一般民眾的不服從與不合作會掉以輕心。不遵守命令之後時常會受到處罰。不過,在某些情況下,民眾之中有些人會變成願意忍受不合作與不服從的後果,包括造成的不便、受折磨與他們生活的受破壞,而不願意繼續被動地屈服、或對不能再容忍其政策與行動的統治者繼續服從。

當服從的理由變得薄弱,統治者可能採用更嚴厲的制裁,或是提供更多獎勵以取得獲得更大服從的保證。不過,即使這樣,統治者所期望的結果是無法得到保證的。一般民眾之意志的改變可能導致他們撤回對統治者的服務、合作、屈服與服從。

這種對合作與服從的撤銷在某些情況下也可能會發生在統治者的管理人員與鎮壓的代理人之中。他們的態度與行動尤其重要,沒有他們的支持,壓迫的體制就瓦解 了。

當習慣於普遍之服從與合作的時候,統治者總是不會預期廣泛性的不遵守規定,因此,往往在處理強烈之不服從與不合作的時候就會有困難。

(內容出處:吉恩夏普博士著,「啟動非暴力抗爭」一書之漢譯手稿。)


延伸閱讀:
台灣民族自我解放講座《第二講》民族解放為什麼要選擇非暴力抗爭
台灣民族解放運動講座-甚麼是非暴力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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