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茂生(1887-1947)
台灣第一位哲學博士,致力鑽研台灣教育制度與推廣台灣文化,乃『台灣文化協會』核心人物,創辦『民報』,中立、公正,批評時弊無畏無懼。被陳儀誣控「陰謀叛亂,鼓動該校學生暴亂;強力接收台灣大學;接近美國領事館,企圖由國際干涉,妄想台灣獨立」為由,私刑秘密殺害!!
他要台灣人永遠保存自己的風格與文化─堪稱生命哲學教育家。(by Susan) 詳細介紹
八田與一(1886-1942)
「嘉南大圳之父」。是社會公平正義的實踐者,是人道關懷者,把台灣人的生存,當成自己的責任,若非極大的毅力,無法完成此艱苦的工程─烏山頭水庫,賣命也要完成任務,是八田與一的精神。
其全家人生命,與台灣結合為一體的意志,是要建國的台灣人必須學習的地方。
有情有義的台灣人,要追思此位真正利民、福台的台灣神。(by Dr. yang ,Emma整理) 詳細介紹
張七郎(1888-1947)
國大代表、花蓮縣議會議長、花蓮仁壽醫院創辦人。在當時「縣市長民選」的政策下,以高票獲選為花蓮縣縣長候選人,引起官府的注意,成為不幸的禍根。父子三人(張七郎、張宗仁、張果仁)被羅織「背叛黨國、組織暗殺團」等罪名,遭受凌虐酷刑,一家三人不明不白地冤死。
生前濟世助人,卻死於雙手沾滿血腥的國軍…乃228醫界消失的菁英。
其父子博愛濟眾、仁心仁術之大愛醫德,視治病如治理國政般的用心,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Jolen) 詳細介紹
黃 賜(1891-1947)
勞工運動的先驅,他所領導的罷工事件,以1927年高雄淺野水泥廠罷工事件最著名。228事件爆發後,參與「228事件處理委員會」,被以機槍掃射,喪命於亂槍之下!
帶頭為基層弱勢勞工爭取權益,為公義、公理,無私犧牲奉獻的精神,是台灣人要效法傳承的台灣精神。(by Emma) 詳細介紹
陳 炘(1893-1947)
台灣金融界先驅者、「大東信託株式會社」創辦人,留學於日本慶應大學及美國哥倫比亞大學,主修經濟學。致力於本土金融事業的拓展,為對抗日人消滅民族意識之文化侵略及對台金融經濟壓力,籌組台人資本獨立發展之金融機構。
228大屠殺發生期間,因損及浙江財閥利益,被國府羅織「陰謀叛亂首要」罪名,乃228金融界消失的菁英……
其熱愛鄉土、力圖抵抗的堅持行動力,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Jolen) 詳細介紹
黃媽典(1893-1947)
行醫於嘉義朴子家鄉德壽醫院,懸壺濟世,救人無數,有卓越拔群醫術。28歲時被任命為朴子街的街長,任內他興建自來水廠、街役場、內厝大橋、朴子小學、朴子女子公學校等等,政績遍及衛生、交通、教育、商業、水利、為朴子市奠下了日後發展的宏圖。數年後更赴任檢疫委員;當時台灣發生轟動國際之瘟疫,常不顧生命危險,遏止惡性鼠疫蔓延,犧牲奉獻心力。
228事件後卻以「暴亂首要份子」之罪,遭軍隊毒打遊街示眾後,在新營圓環槍斃。 (by Nathan) 詳細介紹
賴 和(1894-1943)
賴和,台灣新文學先覺者。
初習醫,執業彰化,人稱「彰化媽祖」。後加入台灣文化協會,投入文化抵抗外來殖民與啟蒙台人思想。
第一首白話詩~覺悟下的犧牲,藉詩聲援二林事件蔗農;小說創作「一桿秤仔」道盡台人追求公平正義的抵抗和犧牲。
一生行醫為文,啟迪後進。其詩句「勇士當為義鬥爭」正如斯人的覺悟與反殖民實踐,堪為台灣人建國精神標竿。(by Rainbow) 詳細介紹
徐春卿(1895-1947)
台北市參議員,勇於揭發弊端,保障人權,批評政府,又因反對日產廉售浙江財閥,得罪陳儀當局。
228事件後,擔任台北市228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友人勸他暫時躲避,他自認沒作虧心事,想出力維持當時社會秩序,卻被當局列為暴亂首謀,遭到逮捕殺害。(by Nathan) 詳細介紹
陳澄波(1895-1947)
他,是油彩的化身,畫筆似劍,揮灑出氣勢磅礡的繪畫世界。畫作〈嘉義街外〉入選日本「帝國美術展覽會」,是台灣第一人。為台灣美術運動揭開序幕,繪畫燃燒著他高昂的生命。
228事件爆發後,被推為和平使代表之一,卻被綁赴嘉義火車站前,槍斃示眾。
熱心推展台灣美術運動,充滿正義感與理想性、熱心公益的個性,是台灣人要實踐推崇的台灣精神。(by Emma) 詳細介紹
陳 屋(1896-1947)
日治時期台灣工運領袖,戰後高票當選台北市參議員,228事件後,擔任台北市228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前往軍法處調查殺害無辜民眾的軍警人員。
228事件期間,始終站在台灣民眾的立場著想,被當局列為暴亂首謀殺害。(by Nathan) 詳細介紹
雷 震(1897-1979)
蔣介石時期敢於犀利批判國民黨,發文鼓吹民主自由人權,要求蔣介石不要尋求連任成為獨裁者,並提出反攻大陸無望論,結合台灣本土菁英籌組反對勢力,因而被軍事法庭以「包庇匪諜、煽動叛亂」的罪名判處十年徒刑。
出獄後撰寫回憶錄,保存了台灣言論自由的重要紀錄,並啟蒙了新一代的台灣民主運動。(by Nathan) 詳細介紹
楊元丁(1898-1947)
日治時期,國際聯盟拒毒會,議決禁吸鴉片,日本為保持自身利益,對台灣人仍發紅牌准吸終身。楊元丁反對此種鴉片制度;為此,日本嚴究持反對印刷傳單者,楊元丁一人擔下重責,被判囚284日。
在228事件中,由於基隆地區鬧米荒,副議長楊元丁出面交涉,卻得罪當時執政的國民黨官員,橫死於基隆「田寮港」。
其一生熱心助人、不畏強權、捍衛正義,堪為台灣人民建國的表率。(by Cathy) 詳細介紹
陳能通(1899-1947)
淡江中學校長,將信仰貫徹於『言教、身教、心教』,於淡江中學正處228事變動盪時局,毅然負起校長重擔,因日治時期遺留之教練槍與拒建中國式涼亭得罪柯遠芬;被國府流亡政權羅織誣陷為「匪首」並「發表荒謬言論煽動學生招致流氓及青年在校舉辦軍事訓練班……。」為由逮捕失蹤至今。
男女均教權理念,一生為推廣教育無私奉獻。是教育界的牧人!(by Susan) 詳細介紹
李仁貴(1900-1947)
台北電器商人,熱心地方事務,經商成功後投入政治,高票當選台北市參議員,非常關心台灣社會民生問題,曾要求國民政府改革弊端及經濟改善。
然而在228事件後,因參與「228事件處理委員會」擔任調查組長,調查六名殺人兇手,要求國民政府軍警停止濫殺無辜,卻遭羅織「陰謀叛亂首要」罪名,於家中被抓走遇害。(by Nathan) 詳細介紹
阮朝日(1900-1947)
為《台灣新生報》總經理,乃為民喉舌並批判時事的第一大報業;因應能源拮据創辦「日の丸式木炭瓦斯發生爐自動車株式會社」;於戰後組織「台灣海外青年復員促進委員會」,幫助台籍日本兵返台。上述事跡,被國府羅織「228叛亂首謀」罪名,成為228媒體界消失的菁英……
其大愛、心無疑懼、尊重女權的真民主,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ries) 詳細介紹
王添灯(1901-1947)
228的悲劇英雄,一生貫徹理念-「為最大多數,謀最大幸福」。
日治時期已組成「台灣地方自治聯盟」推動台灣地方自治的實現。戰後初期對於新時代充滿希望,希望貢獻一己之力來建設新台灣。積極活躍於政壇和新聞界,除辦報廣聽人民心聲外,問政努力。
為求得人民的民主、正義,寧可得罪官員,也不得放過貪污公帑之官吏。(by Stella)詳細介紹
吳鴻麒(1901-1947)
曾任律師、法院推事,為人公正剛直、嫉惡如仇,對於官吏貪污馬虎的作風十分不以為然,因此對於貪污暴亂案件的處理十分嚴格,從不加以寬待。
公正剛直、嫉惡如仇、為公義公理的精神,是台灣人要學習傳承的精神。(by Emma) 詳細介紹
施江南(1902-1947)
京都大學醫學院博士,是日治時代第二位獲得醫學博士的台灣人。致力為台籍日本兵回台而奔走。曾擔任台北州會議員、「228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228事件時,從病榻前被捉走,生死不明。
其熱愛台灣,為台灣社會盡心盡力,為公義公理犧牲奉獻的精神,值得台灣人學習敬仰。(by Emma)詳細介紹
潘木枝(1902-1947)
任嘉義市參議員兼副議長,嘉義228事件爆發後,明知去機場很危險仍義無反顧前往談判議和,過程中勇敢直言,平時問政處事富正義感;最後卻命喪於3/25嘉義驛前。
在兒女心中是位疼惜子女、溫柔、偉大的好父親;在病患心中是位侍病如親、敬業、仁慈,甚至被當成神拜的好醫生;在市民心中是位深受市民愛戴、景仰,為民喉舌的好代表;面對暴政強權的脅迫下依然不畏懼、不妥協。
他留給妻子的遺書裡寫著,為市民而亡,身雖死猶榮…… (by Jade) 詳細介紹
宋斐如(1903-1947)
創立「人民導報」直言揭發當時陳儀政府弊端,堅持「人民第一」,倡導「台灣新文化運動」。
228事件期間,未激烈抗爭,但「人民導報」卻遭查封,宋斐如則被列為叛亂首要人犯,在家中遭憲兵強行帶走,一去不回。(by Nathan) 詳細介紹
林旭屏(1904-1947)
曾說:讀法律才能幫助台灣人。熱心推動農業,致力推展新品種。官職不低,為官清廉,堅決不接受餽贈。任專賣局課長時,發生228事件,他認為責任加劇,照常上班,卻被匿名投書說企圖占有公賣局,被以「田經理設宴在大上海酒家,擬請同往」為由騙出家門,被發現陳屍南港橋下,頭蓋骨骨折而死。
清廉正直、為公忘私負責的言行,為公義公理犧牲的精神值得台灣人學習敬仰。(by Emma) 詳細介紹
黃朝生(1904-1947)
醫界的菁英,平時關心時政、熱心公益,時常參與義診,228事件擔任「228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在大逮捕中失蹤,下落不明,連屍首也找不到。
他熱心服務,無私犧牲奉獻的精神,是我們要追隨傳承的台灣精神。(by Emma) 詳細介紹
林連宗(1905-1947)
日治時期,就讀中央大學二年級時,就通過行政科及司法科「雙料」高等考試。返台開業,當執業律師,為人權、公理、正義而辯。終戰後,當選第一屆參議員,對國民黨政權之貪污腐敗及壟斷操控提出強烈質詢。當選國大制憲代表時,以「制定憲法乃一國之歷史上重大之事,參加制憲代表亦是歷史上留有重大意義之人物,國大代表當要自重。」來自我期許。
豈料「憲法」卻不能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卻在野蠻的國民黨政權羅織罪名下把人帶走,從此消失一去不回。(by Stella) 詳細介紹
李瑞漢(1906-1947)
台北市律師公會會長,對台灣省行政長官陳儀提出司法獨立、起用本省人等改革意見;得罪當時執政的國民黨官員,被憲兵第四團團長張慕陶以台灣省行政長官陳儀邀請開會為由,從宮前町家中,將李瑞漢兄弟及友人台灣省參議員林連宗一同帶走,竟一去不回。
其捍衛正義、仗義執言的道德勇氣,堪為台灣人民建國的表率。(by Cathy) 詳細介紹
林桂端(1907-1947)
林桂端律師是留日回台的台籍法學菁英,在近代法律思潮的洗禮下,剛正不阿;在戰後漫無法紀的社會中,保護民權、伸張正義。
在國民黨政權使用特務和司法的手段干預新聞言論自由的《人民導報》筆禍事件中,挺身而出為辯護人,正義─就是伊e名。(by Susan) 詳細介紹
湯德章(1907-1947)
台日混血,一生以身為台灣人為榮,並充滿正義感,維護台灣人的權益,是台南地區相當受人敬重的律師,曾拒絕陳儀的邀情,不當貪污的中國官。
228事件後,負責維持台南地區治安,3/11,二、三十名憲警特務闖進他的住所,湯德章為保護台南菁英,一面徒手力抗拒捕,一面爭取時間將住所有關名單資料燒毀,挽救了當時許多台南的社會人士及成大學生倖免於難。
死前遭刑求遊街仍毫不畏懼微笑面對民眾。(by Nathan) 詳細介紹
Uyongu Yatauyanguna(高一生 1908-1954)
台灣鄒族音樂家,人道主義者。
以其鄒族傳統和日本師範教育接觸的西方哲學思想為背景,創作屬於台灣山林土地之歌。儘管因主張「高山自治」而遭中國殖民政權構陷貪污而被誘捕、入獄,仍寫出『春之佐保姬』來勉勵妻兒族人─不要放棄希望。
一生關心原住民經濟與前途,並在遺書中寫道:田地和山野,隨時都有我的魂守護著。而台灣山林仍幻化著Uyongu Yatauyanguna的歌曲,迴盪台灣人的心中傳唱。(by Rainbow) 詳細介紹
張榮宗(1908-1947)
嘉義朴子人,雖出生為富農子弟,卻相當關心勞工與農民,出任《和平日報》東石分局長,經常表現出敢於揭露社會黑暗面的報導。
228事件爆發,張榮宗在地方上糾集青年抗爭,率領三輛滿載民軍及裝備的車隊,由新營市出發,途中遇國府軍伏擊,當場身亡。(by Nathan) 詳細介紹
葉秋木(1908-1947)
於日本留學時期成立「台灣文化同好會」為左翼運動的健將,回台後當選屏東市參議會參議員,並被推為副議長。
228事件後擔任「228處理委員會屏東分會」主席,負責屏東地區的治安,為了民眾安全,親自率領群眾前往機場要求軍隊交出槍械,8日中午,屏東市實施戒嚴,進行大捕殺,葉秋木身為屏東市之意見領袖,被逮捕後,國府軍以「暴亂首謀」的罪名,割掉鼻耳及生殖器,拖出去遊街示眾,最後再予以槍殺。(by Nathan) 詳細介紹
林 界(1910-1947)
《台灣新生報》印報廠廠長、高雄苓雅區長,生性勤學,公學校畢業後不斷自我進修;本於區長的使命,於高雄壽山要塞司令部巡邏隊無故射擊、濫殺民眾時,前往與要塞司令彭孟緝談判要求停火不成,反遭槍殺,乃228政治界消失的菁英……
其無私奉獻、犧牲生命的「母雞護小雞」行為,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ries) 詳細介紹
蕭朝金(1910-1947)
是一位虔誠基督徒,第二任高雄岡山教會牧師,本著強烈的愛鄉土、愛人的精神來牧會。三青團岡山地區負責人,228事件時,曾勸阻平息反政府行動,但仍被羅織罪名。死前拒絕下跪,堅持只跪拜上帝。鼻、耳、生殖器都被割掉,悲壯慘烈犧牲。
上帝的試煉,證道前的考驗。依靠信念、活出信念。以實踐上帝公義的道,追求自由、民主、人權的普世價值。(by Stella) 詳細介紹
陳復志(1893-1947)
在台灣當時的官僚體制中,不巴結也不奉承,也因此得罪了憲兵隊,嘉義民兵在228事件之後,死傷慘重,老婆要他逃到阿里山上,他說:「我如果不管,會死很多人。」,「我只是要出來講和的,不要擔心。」,為了嘉義民眾的安全,陳復志擔任和平使親赴水上機場談判,卻因此遭到扣押,並在七天後被綑綁遊街。
成為嘉義228事件爆發後,第一位在火車站前被公開槍決,禁止收屍的代表人物。 (by Nathan) 詳細介紹
王石定(1912-1947)
南台灣漁業鉅子,常樂善好施,為人親切,只要是慈善事業,都樂於贊助,1946年高票當選高雄市參議員。
228事件後為了阻止軍隊任意屠殺市民,參與高雄228事件處理委員會,然卻於開會時,遭闖入之部隊殺害,身上總共有十二個傷口,有彈孔、刺刀傷口等。(by Nathan) 詳細介紹
盧鈵欽(1912-1947)
228事件後,出面擔任處理委員收拾殘局,欲解救正被扣押的幾位和平代表團的議會同儕,最後卻讓自己成為被國民政府扣押的藉口,因為早在議會中專打擊政府不法弊案的他,早已被國民政府視為「眼中釘、肉中刺」。
他的大姊原本已為他準備逃亡的行李叫他快逃不要被抓,但他選擇不逃亡,也自認無錯,堅持留下對抗惡政。只因:「自己身為參議員,不出面解決不行。」
3/25在嘉義驛前成為他人生最後旅程、也成為暴政槍口下的冤魂。 (by Jade) 詳細介紹
吳金鍊(1913-1947)
《台灣新生報》日文版總編輯,對時政及社會不公現象,敢於批評、揭露,228事變時,每日大篇幅漢、日文對照,報導各地228事件消息,一生服務於報業。參與組織『台灣海外青年復員促進委員會』,照顧遭政府遺棄台籍日兵之善舉,遭國府流亡殖民政權羅織「陰謀叛亂首要」罪名,予以逮捕殺害。
伐暴揚善的精神……應復刻台灣人心中,矢志追隨。(by Susan) 詳細介紹
郭章垣(1914-1947)
宜蘭醫院院長。希望貢獻所學,為自己的同胞服務,面對醫院窘境,努力克服,霍亂流行時,不眠不休地工作,把病患的性命當親人看待,用同理心來尊重。228事件爆發後,從家裡被強行帶走,就地活埋,發現陳屍頭城媽祖宮前。生前留下「生離祖國 死歸祖國 生死天命 無念無想」16個字。
為人正直,重責任感,其從容就義,乃願意為台灣人民犧牲的台灣神。(by Emma) 詳細介紹
李鎮源(1915-2001)
國際蛇毒權威。早年貢獻所學於醫界、學界,晚年投身反對運動,創立「100行動聯盟」、「醫界聯盟」與「建國黨」,積極參與公投、反核四與反對中國併吞各種活動。
生前名言:「我想以有生之年貢獻給台灣這片土地,希望眼睛尚未闔上之前能夠見到台灣獨立建國成功,這是我的夢!」……
是台灣建國的精神,生命科學的實踐家。(by Susan) 詳細介紹
許錫謙(1915-1947)
《青年報》及《青年週刊》編輯、組織「台灣經濟外交會」花蓮港支部、「228大屠殺」爆發後擔任「青年大同盟」總指揮,召集民眾大會,並決議定調「打倒貪官污吏,台灣自治萬歲!」為口號。而後走避台北,然經遊說返回花蓮途中於南方澳附近遭埋伏的軍憲人員就地捕殺,享年僅32歲。
其熱心籌組公共事務、捍衛社會和平公義不屈服的大無畏精神,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Jolen) 詳細介紹
張雲昌(1916-1947)
228事件發生時,為遲滯未歸的廠長,一肩擔起蘇澳台灣水泥廠重務及228處理委員會委員兼任秘書,遭人密告,他認為無不法行為,做事心安理得為由,拒絕走避,而慘遭殺害。
『不知道,知道也不會講!』以生命守護廣納台灣菁英的『三民主義青年團名單』,拒絕出賣同胞的張雲昌,情、義、理的表現,正是台灣硬骨精神的實踐者。(by Susan) 詳細介紹
陳智雄(1916-1963)
早年協助印尼獨立建國經驗,戰後立志於台灣獨立建國運動。
被廣為認定是最純粹殉於信念的「台灣獨立運動第一位烈士」。堅決主張「台灣話就是我的國語」「生是台灣人,死是台灣魂」。
就義前,拒不下跪,刑前,仍高喊:「台灣獨立萬歲!台獨萬歲!台灣獨立萬歲!」(by Stella) 詳細介紹
王育霖(1919-1947)
一位打擊魔鬼的檢察官,於日本京都地方裁判所,任日本第一位台灣人檢事;終戰後回台擔任新竹地檢處檢察官,因不同流合污,在「祕密囤積糧食事件」中,捲進政治角力的濁流漩渦,成為國府的眼中釘,乃228司法界消失的菁英……
其生性耿介、公正不阿的法律人生觀,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ries) 詳細介紹
簡錦文(1924-1947)
基隆要塞司令部任職軍醫。在動亂的年代時常行醫幫助貧苦百姓,很多人受過他的照顧。後來被國民黨以莫須有罪名:「煽動故鄉暴動,主謀叛亂。」槍斃。家屬遍尋不到屍體,一年後曾受過幫忙的民眾不忍心才偷偷告訴家屬埋屍的地方,得以安葬。遇害時才23歲。
其熱心助人、關懷弱勢的道德勇氣,堪為台灣人精神表率。(by Cathy) 詳細介紹
黃信介(1928-1999)
信介仙,台灣人的歐吉桑。黨外到民進黨的桶箍。台灣民主運動、反對運動的領導者,萬年國會的增額立委;美麗島事件特赦恢復公職;國會全面改選後元帥東征再度當選,三進三出,是立法院的第一人。向強人蔣經國的嚴厲質詢,驚動政壇,終因美麗島事件被羅織成獄。
主張自由民主是台灣走向獨立的路線,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Bian) 詳細介紹
廖中山(1934-1999)
以外省人第一代的中國人身分懺悔,提出「在台灣獨立建國的行列上,『外省人』不該缺席」的論點,發表「認同台灣,別無祖國」的宣言;並發起穿著書有「台灣國民」衣服的運動,帶給後輩無限的震撼教育,是教育界消失的菁英……
其堅持對海洋台灣的認同與愛,是台灣建國的實踐家與先行者,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ries) 詳細介紹
林山田(1938-2007)
台灣台南市人,致力建造台灣為民主法治和社會公義的國家而奉獻。為爭取言論自由,組「100行動聯盟」,廢除「刑法100條」;退報(聯合報)運動。為台灣建國大業,籌組建國廣場和建國黨,並任副主席。撰寫「建造自己的國家」手冊並自費發行。
一生黑白分明淡泊名利,以行動和熱情為台灣建國奠基。(by Rainbow) 詳細介紹
盧修一(1941-1998)
他說:「天下沒有什麼好事會平白掉下來,權利是爭取來的。」自小與寡母相依,不畏環境艱困奮鬥完成政治學博士。
他進入立法院後,參與多項重要法案改革,面對惡政惡法,不惜勇敢衝撞,即使生命遭受迫害、威脅,仍不改其從政的初衷。
1997年蘇貞昌參選台北縣長時,更因為他的「驚天一跪」而逆轉勝。
為完成民主建國的大志,點燃生命最後的火花,其無私奉獻的精神是後人追隨的人性價值。(by Jade) 詳細介紹
陳定南(1943-2006)
曾任宜蘭縣縣長、立法委員、法務部長。在宜蘭縣用心建設令人感懷,注重生態保育與環境保護的永續發展,冬山河的建設更顯現他對保有大自然風貌的用心與期待,對各項公共設施建設完工時的檢驗極其嚴謹,要求盡善盡美,人稱「陳青天Mr. Clean」。曾說:如果討人喜歡與受人尊敬不能兩全,我寧願受人尊敬。
一生清白、公私分明、一介不取、以國為家,堪為全台灣國人民所崇敬之台灣神。(by Emma) 詳細介紹
鄭南榕(1947-1989)
在戒嚴時期,勇敢的爭取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鼓吹民主自由在台灣的開展、抗議國民黨政府在台灣實行戒嚴38年。公開主張台灣獨立,大聲說出「我叫做鄭南榕,我主張台灣獨立。」。
1987年2月成立「228和平日促進會」,要求公佈歷史真相、平反冤屈、訂定228為和平日,是台灣建國的先驅先行者。(by Cathy) 詳細介紹
陳文成(1950-1981)
在美國求學、任教於卡內基美隆大學,關心台灣政治發展、研究政治理論,積極參加同鄉會、人權會,推動民主基金會,在財力上支援本土的《美麗島雜誌》,也埋下日後殉難之因。1981年7月2日上午,三名警總人員持約談傳票,從家裡把他帶走。這件事,使國際社會正式凝視國民黨的胡作非為,使美國政府果決處理校園特務的告密習性。
其為台灣人民爭取民主不畏強權的精神,是台灣建國的先行者。(by Cathy) 詳細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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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知道的真相》(36)宇昌案、興票案與扁案 列印 E-mail
不吐不快 - 同修的文章感言
作者 陳前總統水扁先生 | 贊凡   
2011-12-28

你不知道的真相(36)
宇昌案、興票案與扁案
陳水扁2011.12.17

當宇昌案爆發時,很多人自然會想到馬英九特別費案被以貪污罪嫌起訴的夜晚,馬英九是怎麼說的。
   
馬英九當時是台北市長,又是國民黨的主席,更是2008年總統大選的熱門人選。馬英九在記者會上高呼:「此刻的台灣已進入民主的寒夜,善良人徬徨無措,邪痞者梟叫狼嗥,在這個正義已遭政治綁架的時刻,憤怒已成了我們最後尊嚴之所繫,為了不讓惡人得逞,為了挽回台灣最後一線生機,我們除了向他們大聲說不之外,別無選擇。」五年前馬英九的吶喊,五年後卻成為蔡英文的義憤誓言。
   
與其說是歷史會重演,不如說人在做,天在看。如果不是宇昌生技創業團隊還保留2007年八月二十一日陳良博院士寄給國發基金副執行長的英文原件,蔡英文被栽贓抹黑、人格謀殺的冤屈,真是跳入黃河也洗不清。不但要吃上官司,連總統也不必選了。陳良博越洋指控國民黨政府變造TaiMed資料,直言「現在是台灣人應該憤怒的時候」。陳良博痛批國民黨沒良心、不老實,公布的簡報資料完全經過變造,對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不公平,也重創台灣生技產業的發展。他語帶哽咽地說,台灣明明有機會,把自己的家園打造成瑞士,如果台灣人此時不憤怒,不站出來,台灣的命運就只能像以前國民黨統治的中國大陸。他相信台灣人不是笨,也不是沒勇氣,最後一 分鐘一定會站出來。
   
蔡英文在第二次總統大選電視辯論的前夕,針對國民黨政府就宇昌案發動撲天蓋地的攻擊,親自上火線反擊。蔡英文指出,「全世界真的沒有看過哪一個民主國家的執政者,會為了保衛政權來打擊對手,為了勝選,可以不擇手段的使用負面選舉,對其他的候選人進行人格謀殺」。美國是民主國家的老大哥,著名的「水門案」不就是共和黨總統尼克森為了保衛政權所使出的選舉奧步嗎?美國政治黑手卡爾.羅夫(Karl Rove)幫兩位布希總統專門在選戰中搞負面選舉,將對手杜凱吉斯的「自由派」污名化,將民主黨的凱瑞「快艇戰爭英雄」抹黑打爛。因為他們深信「惡劣的選舉手段是有用的,誰有實力,誰掌握了醜化對手,替自己的謊言大肆宣傳的特權」。我早在九月底的札記《蔡英文的機會與挑戰》一文就提醒過,「金跟班」干擾選戰事小,接下來的抹黑污衊才是惡質,面對台灣「卡爾.羅夫」在最後階段的政治抹黑、人格謀殺伎倆,如何不怯懦退縮,而勇於迎戰,克敵致勝,才是選戰的勝負關鍵。
   
台灣選舉的歷史過程,有兩句話足以形容,「不賄選,不會選」、「不抹黑,也不會選」。台灣自有選舉以來,哪一次沒有「賄選」、沒有「抹黑」?我選台北市長時,就有黑函說有人看過我太太吳淑珍在晚上跑到DISCO去跳舞,甚至說我在外邊有私生子。吳淑珍脊椎神經頸椎第七節嚴重創傷,是不可能站起來的,這是常識;而我早已結紮,又如何生子?連任市長時,又爆說我在市長任內曾到澳門嫖妓十一次。事實上我這輩子從未到過澳門,也沒有到澳門的出入境記錄。我曾偕同太太到香港參加一次扶輪社活動,就說我是從香港游泳過去的,但我不會游泳。又說是從新加坡搭機到澳門的,我查出時間點是有一次攜家帶眷訪問新加坡,剛好是跟李光耀資深資政會晤,爆料者說一定是利用空檔溜到澳門,那我太太需要有人推輪椅怎麼辦?
   
我參加兩次總統大選,無獨有偶地,國民黨陣營都搞負面選舉,意圖透過抹黑要來摧毀對手的形象,謀殺對手的人格。大家只知道對宋楚瑜有「興票案」,其實2000年大選針對我的部份,也有「兩票」—彩票及統一發票。「彩票案」是抹黑我為了推動台北市的彩票發行,我收取業者兩億元的好處,後來市府不推了,卻拒不退還,有我的「親筆函」為証。但我擔任市長四年從未推動彩票發行,也不認識相關業者,是有人假借我的名義招搖撞騙,後來東窗事發,還冒用我的名義欺騙業者。選戰期間,說什麼筆跡鑑定很像我的字,天天刊登廣告,意圖使我不當選。我最後不得不提出刑事告訴,經過九年的審理,最高法院判決我勝訴定讞,認定我的筆跡確實遭人模仿冒用無誤。雖然還我清白,但已經是我兩任八年總統卸任後之事。所謂遲來的正義,已非正義。
   
「統一發票案」更是離譜。爆發者拿出一大堆我簽收的收據,誣陷2000年大選前,我收受來自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捐給我的政治獻金五百萬美元,是江澤民透過他的兒子江綿恆請王永慶的兒子王文洋轉交給我的條件是我當選總統後必須接受兩岸統一,有我的「收條」為憑。我笑說一看收條就知道是有人簽我的名字,但字跡一點都不像,是有心人的惡作劇。我收江澤民五百萬美元的政治獻金,又開立收據同意統一的條件,又不是開「統一發票」?選舉抹黑伎倆無奇不有,我全都碰過,所幸吉人天相,「彩票」與「統一發票」都沒有把我擊倒!
   
宋楚瑜的「興票案」所以勁爆,不在金額大小,而在之前宋楚瑜將自己塑造成一個不取的清官,連母親家裡的門鎖壞掉都沒有錢修理,很像馬英九存款上億,但棉被一蓋三十年,連皮鞋、游泳褲都一補再補,好不節儉!最早票興案的資料是在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底,就由蘇志誠主任的文大學生拿給我身邊的人,要我引爆,都是宋楚瑜用人頭匯款到美國給兒子等人的銀行資料,一看就知道是當時還經營金融業務的財政部那邊拿出來的,也是為了保衛政權,動用國家機器來打擊對手,目的在摧毀宋楚瑜的清廉形象。後來我沒有揭發,因為那是國民黨陣營給我的資料,不要說我無從辨識真偽,我明知道李連陣營要借刀殺人,我更不能鼠狼給雞拜年,不懷好意。十二月上旬,同樣的資料終於由國民黨不分區立委楊吉雄召開記者會予以引爆。
   
興票案涉及十一億元的款項,宋楚瑜連開幾天的夜間記者會,一時之間也說不清楚十一億元的來源。什麼「長輩說」、「照顧蔣家說」、「秘書長專戶說」,全都「胡說」。後來監察院介入調查,並提出報告,興票案主要有三筆錢,其中三億八千萬元,是用三、四十個人頭匯到美國給孩子,也有買房子。監察院認定那是宋楚瑜選省長的剩餘款,為候選人的個人財產,不是洗錢,沒有違法問題。其中二億四千萬元,宋楚瑜說是國民黨的錢,要還給國民黨,國民黨拒絕接受,提存法院十年 後,宋楚瑜要領回,宋楚瑜改口主張兩億四千萬元也是選省長的選舉剩餘款。如此光是選省長就可結餘六億兩千萬元,但只申報競選經費一億元,並沒有結餘款項。興票案的第三筆三億六千萬元,除了照顧蔣家幾千萬元外,其餘約三億元是他們收受政治的獻金,但在國大代表、省議員選舉,有拿出來挹注黨籍候選人競選經費,所以不構成侵占、背信犯罪,台北地檢予以不起訴處分。但相同案情的二次金改案我則被判十九年徒刑。
  
2000年總統大選國民黨李連陣營打興票案,初期確實衝擊到宋楚瑜原本領先的選情;而我的民調竄升到第一,當然跟興票案的爆發有很大的關係;但在921大地震救災總指揮的高曝光下,連戰民調第二,則掉到第三,打興票案對連戰的民調不升反降。大概一個月的打宋之後,國民黨方面就不打了,宋楚瑜的民調馬上又回復原先的第一,但已無一支獨秀的優勢。2000年一月十五日《中國時報》民調顯示,宋張配26%、陳呂配22%、連蕭配19%。選前十天最後一次公布民調,TVBS在三月八日的數字是陳水扁26%、連戰25%、宋楚瑜24%,暗示選情緊繃,連戰尚未出局,甚至有「棄宋保連」的操作空間。十天後三月十八日投票結果,陳水扁39.3%、宋楚瑜36.8%、連戰23%。顯然被棄的是連戰,不是棄連保陳,就是棄連保宋。
   
在我當選後就職前,我有機會接觸到很多藍營人士,獲悉李連總部意圖動用國家機器施壓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在選舉期間先行約談興票案的宋楚瑜、彩票案的陳水扁,被當時的檢察長所婉拒。而彩票案的筆跡鑑定則有一位治安單位出身的內閣閣員奉命施壓刑事局作假的鑑定,同樣被刑事局的高層拒絕。儘管國民黨陣營有意動用國家機器來作有利選情的政治操作,但在行政系統仍不乏有風骨的首長不受脅迫,堅持政治中立,不介入選戰的立場,應予喝彩!
   
2004年總統大選也有負面文宣,掏空國庫的十大通緝要犯陳由豪,於選前最後一個禮拜,從禮拜一到禮拜三,連續三天在美國洛杉磯隔海放話,為了市長選舉是否有捐款三百萬元及2000年總統大選的一千萬元政治獻金事召開記者會,統媒不是現場轉播,就是好幾個版面全文照登,企圖影響選情。其中三百萬元我太太否認有收到,一千萬元則有開立政治獻金的收據,國民黨收受陳由豪的政治獻金則是一億元。陳由豪事件固然在選前吵得沸沸揚揚,選後則船過水無痕,好像不曾發生過。
   
2008年總統大選的負面文宣提前兩年開打,所謂高捷弊案從2005年年底縣市長選舉打到2008年謝長廷代表民進黨參選總統,但2008年選後高捷案全判無罪確定。2006年國務機要費案被偵辦起訴,馬英九市長特別費也在北高市長選前的十一月底被約談,2007年二月正式起訴。馬英九的特別費案被判無罪,我的國務機要費案又成為藍營在2008年總統大選的攻擊目標。其實兩個案子都是一樣的,馬英九的特別費案錢進私人帳戶,並未因公支出,不只匯給太太、女兒,也匯給姊姊,並作日常開銷繳付水電費、瓦斯費、電話費、保險費;馬的特別費也有使用他人發票及不實犒賞清冊申領情形。至於因公支出則是他兩次市長選舉的補助款捐給自己的基金會,視同因公益支出,蔡守訓合議庭因而判馬無罪。國務機要費是總統的特別費,李前總統、前府的會計長、主計處主計長也是這麼說。用他人發票及不實犒賞清冊領出之國務機要費全部用於機密外交等的因公支出大於因公收入,並無剩餘。結果我被蔡守訓合議庭判處無期徒刑;上訴高院部分無罪、部分改判十四年有期徒刑;更一審則全部無罪。
   
為了國務機要費我被禁止出境,為了國務機要費我被收押禁見。為了國務機要費兩次大搜索,其中一次是法務部長王清峰面報國民黨秘書長吳敦義後所進行。胡錦濤在我卸任總統一個月就說我很快會被捕,行政院長劉兆玄十月二十四日在立法院表示我很快會被收押,十月二十九日馬英九在總統府內部會議下令押我,之前陳鎮慧、林德訓、馬永成一個個都為了國務機要費被收押禁見,最後是我。起訴後我兩度被無保釋放,然後中途換法官再把我押起來。這是國共、府院、黨政聯手動用國 家機器打擊政治異己的結果。
   
民進黨發言人陳其邁說,宇昌案已變成台灣版的「水門案」,國民黨藉國家機器抹黑政敵,在所有的民主國家絕對是醜聞,特偵組為特定政黨的輔選機器。比較扁案與宇昌案有太多的雷同之處:
   
一、扁案發生在2006年,是馬英九為了2008年總統大選奪回政權,先把扁政府抹黑成「貪腐集團」。宇昌案則在2011年發生,仍然是馬英九為了保衛政權,如法泡製,意圖將蔡英文團隊與「貪腐集團」掛鉤,以謀取選舉的政治利益。
   
二、扁案在2008年八月六日由總統府注銷國家機密後,劉兆玄院長先預告我很快就會被收押,再由馬英九下令收押。宇昌則由經建會主委劉憶如於2011年十二月十二日將極機密公文解密並預告後,特偵組隨即於十二月十三日跟著出手。
   
三、扁案在2006年偵辦時拿走總統府國務機要費的卷宗資料,也說不是「扣押」,而是會計處主動給的;承辦檢察官陳瑞仁說我不是被告,証人傳票則寫我是被告。宇昌案劉憶如主委証實包括宇昌案等三案的卷宗資料,檢調都拿走,是「調閱」,不是「搜索」;特偵組發言人說是為了「保全証據」,檢查總長黃世銘則說是依法的「開始偵查」。
   
四、扁案辦案過程押人取供、教唆咬扁中途換法官,隱匿証據,將一份有利於我的証據鎖在保險箱一年多。宇昌案經建會提供的英文文件是2007年八月二十一日由陳良博寄給國發基金副執行長,卻故意註記為三月三十一日,意圖羅織蔡英文罪名;被戳破後,劉憶如說「日期出錯不是什麼嚴重的事」、吳敦義院長也說「三月與八月沒有差別」、十二月十七日的電視辯論馬英九則把「商談」相關事宜說成「聽官員簡報」。
   
五、扁案因機密外交推動無法保密,衝擊台灣的外交利益,外國友人誰敢為台灣做事?宇昌案則重創台灣生技產業發展,未來國際誰敢與台灣合作?
   
六、扁案國共、府院、黨政全都介入偵辦及押人,特別是馬總統多次公然干預司法。宇昌案從馬吳兩人的辯論及發言,就是公然指揮辦案影響辦案。
   
七、興票案並未讓國民黨在大選中獲利。扁案的「扁維拉」救援功能早已遞減,扁案對2012年大選不再是民進黨的負擔。宇昌案戰略錯誤,戰術失敗,鷹派立委大罵何大一是「敗類」、「三七仔」,只會讓馬英九更失分。
   
沒有信心的政黨、會輸的候選人才會搞抹黑的負面選舉。 2012總統大選勝敗已定。馬英九不會「退選」,只會「賄選」!

source: 陳前總統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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