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茂生(1887-1947)
台灣第一位哲學博士,致力鑽研台灣教育制度與推廣台灣文化,乃『台灣文化協會』核心人物,創辦『民報』,中立、公正,批評時弊無畏無懼。被陳儀誣控「陰謀叛亂,鼓動該校學生暴亂;強力接收台灣大學;接近美國領事館,企圖由國際干涉,妄想台灣獨立」為由,私刑秘密殺害!!
他要台灣人永遠保存自己的風格與文化─堪稱生命哲學教育家。(by Susan) 詳細介紹
八田與一(1886-1942)
「嘉南大圳之父」。是社會公平正義的實踐者,是人道關懷者,把台灣人的生存,當成自己的責任,若非極大的毅力,無法完成此艱苦的工程─烏山頭水庫,賣命也要完成任務,是八田與一的精神。
其全家人生命,與台灣結合為一體的意志,是要建國的台灣人必須學習的地方。
有情有義的台灣人,要追思此位真正利民、福台的台灣神。(by Dr. yang ,Emma整理) 詳細介紹
張七郎(1888-1947)
國大代表、花蓮縣議會議長、花蓮仁壽醫院創辦人。在當時「縣市長民選」的政策下,以高票獲選為花蓮縣縣長候選人,引起官府的注意,成為不幸的禍根。父子三人(張七郎、張宗仁、張果仁)被羅織「背叛黨國、組織暗殺團」等罪名,遭受凌虐酷刑,一家三人不明不白地冤死。
生前濟世助人,卻死於雙手沾滿血腥的國軍…乃228醫界消失的菁英。
其父子博愛濟眾、仁心仁術之大愛醫德,視治病如治理國政般的用心,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Jolen) 詳細介紹
黃 賜(1891-1947)
勞工運動的先驅,他所領導的罷工事件,以1927年高雄淺野水泥廠罷工事件最著名。228事件爆發後,參與「228事件處理委員會」,被以機槍掃射,喪命於亂槍之下!
帶頭為基層弱勢勞工爭取權益,為公義、公理,無私犧牲奉獻的精神,是台灣人要效法傳承的台灣精神。(by Emma) 詳細介紹
陳 炘(1893-1947)
台灣金融界先驅者、「大東信託株式會社」創辦人,留學於日本慶應大學及美國哥倫比亞大學,主修經濟學。致力於本土金融事業的拓展,為對抗日人消滅民族意識之文化侵略及對台金融經濟壓力,籌組台人資本獨立發展之金融機構。
228大屠殺發生期間,因損及浙江財閥利益,被國府羅織「陰謀叛亂首要」罪名,乃228金融界消失的菁英……
其熱愛鄉土、力圖抵抗的堅持行動力,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Jolen) 詳細介紹
黃媽典(1893-1947)
行醫於嘉義朴子家鄉德壽醫院,懸壺濟世,救人無數,有卓越拔群醫術。28歲時被任命為朴子街的街長,任內他興建自來水廠、街役場、內厝大橋、朴子小學、朴子女子公學校等等,政績遍及衛生、交通、教育、商業、水利、為朴子市奠下了日後發展的宏圖。數年後更赴任檢疫委員;當時台灣發生轟動國際之瘟疫,常不顧生命危險,遏止惡性鼠疫蔓延,犧牲奉獻心力。
228事件後卻以「暴亂首要份子」之罪,遭軍隊毒打遊街示眾後,在新營圓環槍斃。 (by Nathan) 詳細介紹
賴 和(1894-1943)
賴和,台灣新文學先覺者。
初習醫,執業彰化,人稱「彰化媽祖」。後加入台灣文化協會,投入文化抵抗外來殖民與啟蒙台人思想。
第一首白話詩~覺悟下的犧牲,藉詩聲援二林事件蔗農;小說創作「一桿秤仔」道盡台人追求公平正義的抵抗和犧牲。
一生行醫為文,啟迪後進。其詩句「勇士當為義鬥爭」正如斯人的覺悟與反殖民實踐,堪為台灣人建國精神標竿。(by Rainbow) 詳細介紹
徐春卿(1895-1947)
台北市參議員,勇於揭發弊端,保障人權,批評政府,又因反對日產廉售浙江財閥,得罪陳儀當局。
228事件後,擔任台北市228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友人勸他暫時躲避,他自認沒作虧心事,想出力維持當時社會秩序,卻被當局列為暴亂首謀,遭到逮捕殺害。(by Nathan) 詳細介紹
陳澄波(1895-1947)
他,是油彩的化身,畫筆似劍,揮灑出氣勢磅礡的繪畫世界。畫作〈嘉義街外〉入選日本「帝國美術展覽會」,是台灣第一人。為台灣美術運動揭開序幕,繪畫燃燒著他高昂的生命。
228事件爆發後,被推為和平使代表之一,卻被綁赴嘉義火車站前,槍斃示眾。
熱心推展台灣美術運動,充滿正義感與理想性、熱心公益的個性,是台灣人要實踐推崇的台灣精神。(by Emma) 詳細介紹
陳 屋(1896-1947)
日治時期台灣工運領袖,戰後高票當選台北市參議員,228事件後,擔任台北市228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前往軍法處調查殺害無辜民眾的軍警人員。
228事件期間,始終站在台灣民眾的立場著想,被當局列為暴亂首謀殺害。(by Nathan) 詳細介紹
雷 震(1897-1979)
蔣介石時期敢於犀利批判國民黨,發文鼓吹民主自由人權,要求蔣介石不要尋求連任成為獨裁者,並提出反攻大陸無望論,結合台灣本土菁英籌組反對勢力,因而被軍事法庭以「包庇匪諜、煽動叛亂」的罪名判處十年徒刑。
出獄後撰寫回憶錄,保存了台灣言論自由的重要紀錄,並啟蒙了新一代的台灣民主運動。(by Nathan) 詳細介紹
楊元丁(1898-1947)
日治時期,國際聯盟拒毒會,議決禁吸鴉片,日本為保持自身利益,對台灣人仍發紅牌准吸終身。楊元丁反對此種鴉片制度;為此,日本嚴究持反對印刷傳單者,楊元丁一人擔下重責,被判囚284日。
在228事件中,由於基隆地區鬧米荒,副議長楊元丁出面交涉,卻得罪當時執政的國民黨官員,橫死於基隆「田寮港」。
其一生熱心助人、不畏強權、捍衛正義,堪為台灣人民建國的表率。(by Cathy) 詳細介紹
陳能通(1899-1947)
淡江中學校長,將信仰貫徹於『言教、身教、心教』,於淡江中學正處228事變動盪時局,毅然負起校長重擔,因日治時期遺留之教練槍與拒建中國式涼亭得罪柯遠芬;被國府流亡政權羅織誣陷為「匪首」並「發表荒謬言論煽動學生招致流氓及青年在校舉辦軍事訓練班……。」為由逮捕失蹤至今。
男女均教權理念,一生為推廣教育無私奉獻。是教育界的牧人!(by Susan) 詳細介紹
李仁貴(1900-1947)
台北電器商人,熱心地方事務,經商成功後投入政治,高票當選台北市參議員,非常關心台灣社會民生問題,曾要求國民政府改革弊端及經濟改善。
然而在228事件後,因參與「228事件處理委員會」擔任調查組長,調查六名殺人兇手,要求國民政府軍警停止濫殺無辜,卻遭羅織「陰謀叛亂首要」罪名,於家中被抓走遇害。(by Nathan) 詳細介紹
阮朝日(1900-1947)
為《台灣新生報》總經理,乃為民喉舌並批判時事的第一大報業;因應能源拮据創辦「日の丸式木炭瓦斯發生爐自動車株式會社」;於戰後組織「台灣海外青年復員促進委員會」,幫助台籍日本兵返台。上述事跡,被國府羅織「228叛亂首謀」罪名,成為228媒體界消失的菁英……
其大愛、心無疑懼、尊重女權的真民主,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ries) 詳細介紹
王添灯(1901-1947)
228的悲劇英雄,一生貫徹理念-「為最大多數,謀最大幸福」。
日治時期已組成「台灣地方自治聯盟」推動台灣地方自治的實現。戰後初期對於新時代充滿希望,希望貢獻一己之力來建設新台灣。積極活躍於政壇和新聞界,除辦報廣聽人民心聲外,問政努力。
為求得人民的民主、正義,寧可得罪官員,也不得放過貪污公帑之官吏。(by Stella)詳細介紹
吳鴻麒(1901-1947)
曾任律師、法院推事,為人公正剛直、嫉惡如仇,對於官吏貪污馬虎的作風十分不以為然,因此對於貪污暴亂案件的處理十分嚴格,從不加以寬待。
公正剛直、嫉惡如仇、為公義公理的精神,是台灣人要學習傳承的精神。(by Emma) 詳細介紹
施江南(1902-1947)
京都大學醫學院博士,是日治時代第二位獲得醫學博士的台灣人。致力為台籍日本兵回台而奔走。曾擔任台北州會議員、「228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228事件時,從病榻前被捉走,生死不明。
其熱愛台灣,為台灣社會盡心盡力,為公義公理犧牲奉獻的精神,值得台灣人學習敬仰。(by Emma)詳細介紹
潘木枝(1902-1947)
任嘉義市參議員兼副議長,嘉義228事件爆發後,明知去機場很危險仍義無反顧前往談判議和,過程中勇敢直言,平時問政處事富正義感;最後卻命喪於3/25嘉義驛前。
在兒女心中是位疼惜子女、溫柔、偉大的好父親;在病患心中是位侍病如親、敬業、仁慈,甚至被當成神拜的好醫生;在市民心中是位深受市民愛戴、景仰,為民喉舌的好代表;面對暴政強權的脅迫下依然不畏懼、不妥協。
他留給妻子的遺書裡寫著,為市民而亡,身雖死猶榮…… (by Jade) 詳細介紹
宋斐如(1903-1947)
創立「人民導報」直言揭發當時陳儀政府弊端,堅持「人民第一」,倡導「台灣新文化運動」。
228事件期間,未激烈抗爭,但「人民導報」卻遭查封,宋斐如則被列為叛亂首要人犯,在家中遭憲兵強行帶走,一去不回。(by Nathan) 詳細介紹
林旭屏(1904-1947)
曾說:讀法律才能幫助台灣人。熱心推動農業,致力推展新品種。官職不低,為官清廉,堅決不接受餽贈。任專賣局課長時,發生228事件,他認為責任加劇,照常上班,卻被匿名投書說企圖占有公賣局,被以「田經理設宴在大上海酒家,擬請同往」為由騙出家門,被發現陳屍南港橋下,頭蓋骨骨折而死。
清廉正直、為公忘私負責的言行,為公義公理犧牲的精神值得台灣人學習敬仰。(by Emma) 詳細介紹
黃朝生(1904-1947)
醫界的菁英,平時關心時政、熱心公益,時常參與義診,228事件擔任「228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在大逮捕中失蹤,下落不明,連屍首也找不到。
他熱心服務,無私犧牲奉獻的精神,是我們要追隨傳承的台灣精神。(by Emma) 詳細介紹
林連宗(1905-1947)
日治時期,就讀中央大學二年級時,就通過行政科及司法科「雙料」高等考試。返台開業,當執業律師,為人權、公理、正義而辯。終戰後,當選第一屆參議員,對國民黨政權之貪污腐敗及壟斷操控提出強烈質詢。當選國大制憲代表時,以「制定憲法乃一國之歷史上重大之事,參加制憲代表亦是歷史上留有重大意義之人物,國大代表當要自重。」來自我期許。
豈料「憲法」卻不能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卻在野蠻的國民黨政權羅織罪名下把人帶走,從此消失一去不回。(by Stella) 詳細介紹
李瑞漢(1906-1947)
台北市律師公會會長,對台灣省行政長官陳儀提出司法獨立、起用本省人等改革意見;得罪當時執政的國民黨官員,被憲兵第四團團長張慕陶以台灣省行政長官陳儀邀請開會為由,從宮前町家中,將李瑞漢兄弟及友人台灣省參議員林連宗一同帶走,竟一去不回。
其捍衛正義、仗義執言的道德勇氣,堪為台灣人民建國的表率。(by Cathy) 詳細介紹
林桂端(1907-1947)
林桂端律師是留日回台的台籍法學菁英,在近代法律思潮的洗禮下,剛正不阿;在戰後漫無法紀的社會中,保護民權、伸張正義。
在國民黨政權使用特務和司法的手段干預新聞言論自由的《人民導報》筆禍事件中,挺身而出為辯護人,正義─就是伊e名。(by Susan) 詳細介紹
湯德章(1907-1947)
台日混血,一生以身為台灣人為榮,並充滿正義感,維護台灣人的權益,是台南地區相當受人敬重的律師,曾拒絕陳儀的邀情,不當貪污的中國官。
228事件後,負責維持台南地區治安,3/11,二、三十名憲警特務闖進他的住所,湯德章為保護台南菁英,一面徒手力抗拒捕,一面爭取時間將住所有關名單資料燒毀,挽救了當時許多台南的社會人士及成大學生倖免於難。
死前遭刑求遊街仍毫不畏懼微笑面對民眾。(by Nathan) 詳細介紹
Uyongu Yatauyanguna(高一生 1908-1954)
台灣鄒族音樂家,人道主義者。
以其鄒族傳統和日本師範教育接觸的西方哲學思想為背景,創作屬於台灣山林土地之歌。儘管因主張「高山自治」而遭中國殖民政權構陷貪污而被誘捕、入獄,仍寫出『春之佐保姬』來勉勵妻兒族人─不要放棄希望。
一生關心原住民經濟與前途,並在遺書中寫道:田地和山野,隨時都有我的魂守護著。而台灣山林仍幻化著Uyongu Yatauyanguna的歌曲,迴盪台灣人的心中傳唱。(by Rainbow) 詳細介紹
張榮宗(1908-1947)
嘉義朴子人,雖出生為富農子弟,卻相當關心勞工與農民,出任《和平日報》東石分局長,經常表現出敢於揭露社會黑暗面的報導。
228事件爆發,張榮宗在地方上糾集青年抗爭,率領三輛滿載民軍及裝備的車隊,由新營市出發,途中遇國府軍伏擊,當場身亡。(by Nathan) 詳細介紹
葉秋木(1908-1947)
於日本留學時期成立「台灣文化同好會」為左翼運動的健將,回台後當選屏東市參議會參議員,並被推為副議長。
228事件後擔任「228處理委員會屏東分會」主席,負責屏東地區的治安,為了民眾安全,親自率領群眾前往機場要求軍隊交出槍械,8日中午,屏東市實施戒嚴,進行大捕殺,葉秋木身為屏東市之意見領袖,被逮捕後,國府軍以「暴亂首謀」的罪名,割掉鼻耳及生殖器,拖出去遊街示眾,最後再予以槍殺。(by Nathan) 詳細介紹
林 界(1910-1947)
《台灣新生報》印報廠廠長、高雄苓雅區長,生性勤學,公學校畢業後不斷自我進修;本於區長的使命,於高雄壽山要塞司令部巡邏隊無故射擊、濫殺民眾時,前往與要塞司令彭孟緝談判要求停火不成,反遭槍殺,乃228政治界消失的菁英……
其無私奉獻、犧牲生命的「母雞護小雞」行為,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ries) 詳細介紹
蕭朝金(1910-1947)
是一位虔誠基督徒,第二任高雄岡山教會牧師,本著強烈的愛鄉土、愛人的精神來牧會。三青團岡山地區負責人,228事件時,曾勸阻平息反政府行動,但仍被羅織罪名。死前拒絕下跪,堅持只跪拜上帝。鼻、耳、生殖器都被割掉,悲壯慘烈犧牲。
上帝的試煉,證道前的考驗。依靠信念、活出信念。以實踐上帝公義的道,追求自由、民主、人權的普世價值。(by Stella) 詳細介紹
陳復志(1893-1947)
在台灣當時的官僚體制中,不巴結也不奉承,也因此得罪了憲兵隊,嘉義民兵在228事件之後,死傷慘重,老婆要他逃到阿里山上,他說:「我如果不管,會死很多人。」,「我只是要出來講和的,不要擔心。」,為了嘉義民眾的安全,陳復志擔任和平使親赴水上機場談判,卻因此遭到扣押,並在七天後被綑綁遊街。
成為嘉義228事件爆發後,第一位在火車站前被公開槍決,禁止收屍的代表人物。 (by Nathan) 詳細介紹
王石定(1912-1947)
南台灣漁業鉅子,常樂善好施,為人親切,只要是慈善事業,都樂於贊助,1946年高票當選高雄市參議員。
228事件後為了阻止軍隊任意屠殺市民,參與高雄228事件處理委員會,然卻於開會時,遭闖入之部隊殺害,身上總共有十二個傷口,有彈孔、刺刀傷口等。(by Nathan) 詳細介紹
盧鈵欽(1912-1947)
228事件後,出面擔任處理委員收拾殘局,欲解救正被扣押的幾位和平代表團的議會同儕,最後卻讓自己成為被國民政府扣押的藉口,因為早在議會中專打擊政府不法弊案的他,早已被國民政府視為「眼中釘、肉中刺」。
他的大姊原本已為他準備逃亡的行李叫他快逃不要被抓,但他選擇不逃亡,也自認無錯,堅持留下對抗惡政。只因:「自己身為參議員,不出面解決不行。」
3/25在嘉義驛前成為他人生最後旅程、也成為暴政槍口下的冤魂。 (by Jade) 詳細介紹
吳金鍊(1913-1947)
《台灣新生報》日文版總編輯,對時政及社會不公現象,敢於批評、揭露,228事變時,每日大篇幅漢、日文對照,報導各地228事件消息,一生服務於報業。參與組織『台灣海外青年復員促進委員會』,照顧遭政府遺棄台籍日兵之善舉,遭國府流亡殖民政權羅織「陰謀叛亂首要」罪名,予以逮捕殺害。
伐暴揚善的精神……應復刻台灣人心中,矢志追隨。(by Susan) 詳細介紹
郭章垣(1914-1947)
宜蘭醫院院長。希望貢獻所學,為自己的同胞服務,面對醫院窘境,努力克服,霍亂流行時,不眠不休地工作,把病患的性命當親人看待,用同理心來尊重。228事件爆發後,從家裡被強行帶走,就地活埋,發現陳屍頭城媽祖宮前。生前留下「生離祖國 死歸祖國 生死天命 無念無想」16個字。
為人正直,重責任感,其從容就義,乃願意為台灣人民犧牲的台灣神。(by Emma) 詳細介紹
李鎮源(1915-2001)
國際蛇毒權威。早年貢獻所學於醫界、學界,晚年投身反對運動,創立「100行動聯盟」、「醫界聯盟」與「建國黨」,積極參與公投、反核四與反對中國併吞各種活動。
生前名言:「我想以有生之年貢獻給台灣這片土地,希望眼睛尚未闔上之前能夠見到台灣獨立建國成功,這是我的夢!」……
是台灣建國的精神,生命科學的實踐家。(by Susan) 詳細介紹
許錫謙(1915-1947)
《青年報》及《青年週刊》編輯、組織「台灣經濟外交會」花蓮港支部、「228大屠殺」爆發後擔任「青年大同盟」總指揮,召集民眾大會,並決議定調「打倒貪官污吏,台灣自治萬歲!」為口號。而後走避台北,然經遊說返回花蓮途中於南方澳附近遭埋伏的軍憲人員就地捕殺,享年僅32歲。
其熱心籌組公共事務、捍衛社會和平公義不屈服的大無畏精神,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Jolen) 詳細介紹
張雲昌(1916-1947)
228事件發生時,為遲滯未歸的廠長,一肩擔起蘇澳台灣水泥廠重務及228處理委員會委員兼任秘書,遭人密告,他認為無不法行為,做事心安理得為由,拒絕走避,而慘遭殺害。
『不知道,知道也不會講!』以生命守護廣納台灣菁英的『三民主義青年團名單』,拒絕出賣同胞的張雲昌,情、義、理的表現,正是台灣硬骨精神的實踐者。(by Susan) 詳細介紹
陳智雄(1916-1963)
早年協助印尼獨立建國經驗,戰後立志於台灣獨立建國運動。
被廣為認定是最純粹殉於信念的「台灣獨立運動第一位烈士」。堅決主張「台灣話就是我的國語」「生是台灣人,死是台灣魂」。
就義前,拒不下跪,刑前,仍高喊:「台灣獨立萬歲!台獨萬歲!台灣獨立萬歲!」(by Stella) 詳細介紹
王育霖(1919-1947)
一位打擊魔鬼的檢察官,於日本京都地方裁判所,任日本第一位台灣人檢事;終戰後回台擔任新竹地檢處檢察官,因不同流合污,在「祕密囤積糧食事件」中,捲進政治角力的濁流漩渦,成為國府的眼中釘,乃228司法界消失的菁英……
其生性耿介、公正不阿的法律人生觀,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ries) 詳細介紹
簡錦文(1924-1947)
基隆要塞司令部任職軍醫。在動亂的年代時常行醫幫助貧苦百姓,很多人受過他的照顧。後來被國民黨以莫須有罪名:「煽動故鄉暴動,主謀叛亂。」槍斃。家屬遍尋不到屍體,一年後曾受過幫忙的民眾不忍心才偷偷告訴家屬埋屍的地方,得以安葬。遇害時才23歲。
其熱心助人、關懷弱勢的道德勇氣,堪為台灣人精神表率。(by Cathy) 詳細介紹
黃信介(1928-1999)
信介仙,台灣人的歐吉桑。黨外到民進黨的桶箍。台灣民主運動、反對運動的領導者,萬年國會的增額立委;美麗島事件特赦恢復公職;國會全面改選後元帥東征再度當選,三進三出,是立法院的第一人。向強人蔣經國的嚴厲質詢,驚動政壇,終因美麗島事件被羅織成獄。
主張自由民主是台灣走向獨立的路線,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Bian) 詳細介紹
廖中山(1934-1999)
以外省人第一代的中國人身分懺悔,提出「在台灣獨立建國的行列上,『外省人』不該缺席」的論點,發表「認同台灣,別無祖國」的宣言;並發起穿著書有「台灣國民」衣服的運動,帶給後輩無限的震撼教育,是教育界消失的菁英……
其堅持對海洋台灣的認同與愛,是台灣建國的實踐家與先行者,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ries) 詳細介紹
林山田(1938-2007)
台灣台南市人,致力建造台灣為民主法治和社會公義的國家而奉獻。為爭取言論自由,組「100行動聯盟」,廢除「刑法100條」;退報(聯合報)運動。為台灣建國大業,籌組建國廣場和建國黨,並任副主席。撰寫「建造自己的國家」手冊並自費發行。
一生黑白分明淡泊名利,以行動和熱情為台灣建國奠基。(by Rainbow) 詳細介紹
盧修一(1941-1998)
他說:「天下沒有什麼好事會平白掉下來,權利是爭取來的。」自小與寡母相依,不畏環境艱困奮鬥完成政治學博士。
他進入立法院後,參與多項重要法案改革,面對惡政惡法,不惜勇敢衝撞,即使生命遭受迫害、威脅,仍不改其從政的初衷。
1997年蘇貞昌參選台北縣長時,更因為他的「驚天一跪」而逆轉勝。
為完成民主建國的大志,點燃生命最後的火花,其無私奉獻的精神是後人追隨的人性價值。(by Jade) 詳細介紹
陳定南(1943-2006)
曾任宜蘭縣縣長、立法委員、法務部長。在宜蘭縣用心建設令人感懷,注重生態保育與環境保護的永續發展,冬山河的建設更顯現他對保有大自然風貌的用心與期待,對各項公共設施建設完工時的檢驗極其嚴謹,要求盡善盡美,人稱「陳青天Mr. Clean」。曾說:如果討人喜歡與受人尊敬不能兩全,我寧願受人尊敬。
一生清白、公私分明、一介不取、以國為家,堪為全台灣國人民所崇敬之台灣神。(by Emma) 詳細介紹
鄭南榕(1947-1989)
在戒嚴時期,勇敢的爭取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鼓吹民主自由在台灣的開展、抗議國民黨政府在台灣實行戒嚴38年。公開主張台灣獨立,大聲說出「我叫做鄭南榕,我主張台灣獨立。」。
1987年2月成立「228和平日促進會」,要求公佈歷史真相、平反冤屈、訂定228為和平日,是台灣建國的先驅先行者。(by Cathy) 詳細介紹
陳文成(1950-1981)
在美國求學、任教於卡內基美隆大學,關心台灣政治發展、研究政治理論,積極參加同鄉會、人權會,推動民主基金會,在財力上支援本土的《美麗島雜誌》,也埋下日後殉難之因。1981年7月2日上午,三名警總人員持約談傳票,從家裡把他帶走。這件事,使國際社會正式凝視國民黨的胡作非為,使美國政府果決處理校園特務的告密習性。
其為台灣人民爭取民主不畏強權的精神,是台灣建國的先行者。(by Cathy) 詳細介紹
228Net 信仰建國228 追思感恩台灣神
臺灣大地文教基金會網站   淨 山 活 動 ‧ 聖 山 運 動
228台灣神太上真經
「台灣人民自救宣言」
  信仰建國228‧追思感恩臺灣神
228.Net.Tw arrow 聖山教育 arrow 十句話影響台灣-我讀我思,談到釣魚台的阿九(2)
十句話影響台灣-我讀我思,談到釣魚台的阿九(2) 列印 E-mail
聖山教育 - 楊緒東專欄
作者 楊緒東   
2008-07-03

十句話影響台灣-我讀我思,談到釣魚台的阿九(2)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董事長 楊緒東

漸進性的統治台灣,而台灣菁英的表現,令日人欽佩。

日本統治台灣,採用「一國兩制」,即日本本土實施日本帝國議會所制定之國家法律,在台灣則委由台灣總督制定僅適用於台灣的法令。此制雖獨裁不民主,但實因日本政府承認台灣與日本本土民情不同。台灣如與日本本土適用同一法律,則無疑須推動「同化」運動。故凡主張自治主義者多不認同「撤廢六三法律運動」,而堅持著台灣的特殊性,推動「設置議會」運動。〔見《台灣近代民族運動史》第二章及第四章。〕
姚嘉文,2003年,"十句真言-設置台灣議會",《十句話影響台灣》,財團法人關懷文教基金會,pp.75-76。

「台灣議會設置」之請願活動,前後15次,自公元1921年至公元1934年,其中公元1924年有兩次。由於日本的台灣總督的保守頑抗,日本國會及政府均無特別反應。中國東北「九一八事變」,日本對台灣的軍事統治加強,第15次請願後,台灣總督府即諭令停止請願運動。

雖然請願運動無直接效果,但卻有很大的影響。這項運動展示了台灣領袖的政治智慧,啟發了台灣人民的政治意識,並促進同胞團結,提高民族意識,他打破了台灣總督府的封鎖,喚起日本政界的注意,改變了日人對台人的觀感。最重要的是引導台灣人民一條正確的奮鬥方向,一條務實可行的政治鬥爭路線。
姚嘉文,2003年,"十句真言-設置台灣議會",《十句話影響台灣》,財團法人關懷文教基金會,pp.78-79。

「台灣民眾黨」與以後設立之「台灣地方自治聯盟」都只致力於推動「地方自治」的改革,台灣總督府亦於公元1935年11月全台舉辦市議員及街庄協議員之總選舉,以及間接選出之州會議員總選舉〔均一半為官選〕。台灣的自治運動,有了小小的成果,雖是局部且基層的選舉,亦彌足珍貴。
姚嘉文,2003年,"十句真言-設置台灣議會",《十句話影響台灣》,財團法人關懷文教基金會,p.80。

1978年台灣的現況比日治時代落後60年。

1978年12月5日全台黨外人士助選團在台北市中山堂與辦「全國黨外候選人座談會」,發表共同聲明,譴責最高法院擅自非法頒布規定,限制候選人之政見項目及競選活動範圍。聲明書略稱:

「……該檢察長一再利用職權,制定候選人政見之審核標準,限制候選人之政見,並對候選人之競選活動一再指示嚴予限制,妨礙人民參政權利及言論自由,無視國家法律體制及候選人基本人權……

……該員〔指最高法院檢察長〕……不惟不指示各地檢察官確實依法公平執行職務,竟然反其道而行,以開倒車之作法,將往年可刊登在公報之政見,諸如『全部改選中央民意代表』、『總統、副總統直接民選』、『解除戒嚴令』、『解除黨禁』等政見,統一規定予以刪除。該員知法執法卻違法濫權,損害人民權益,全國各黨外候選人,於憤怒之餘,茲齊聲予以指責,簽寫本聲明書向世界關心台灣政治前途及選舉的人士提出控訴。我們在這裡重申不顧一切依法保障我們參政權利的決心。」

這份「聲明書」很低調的從「參政權」觀點著筆,並未觸及「公民自決」「台灣獨立」之訴求,而當局反應依然激烈,下令圍剿。然而,反因此引起海內外密切注意及熱烈反應。
姚嘉文,2003年,"十句真言-設置台灣議會",《十句話影響台灣》,財團法人關懷文教基金會,pp.82-83。

周清玉女士擔任國民大會代表時,曾蒐集及檢閱當年從大陸帶來的所有「第一屆」國會選舉的官方資料及報紙報導,寫成「法統黑面紗」一書,其中並說明台灣民主運動訴求變化之軌跡。書中說:

「最初台灣各界要求『國會全面改選』都是從『分裂國家』的基礎,去尋求各種理論依據,在『民主』的層次要求國民黨政府修憲,使國會成員更新。那時尚無意去否定『中華民國憲法』在台灣實施的合法性,也無意全面揭發公元1947年選舉的黑幕。……當時仍然停留『修憲論』階段,尚未進入『立憲論』階段,還未主張訂立『新憲法』來組織『台灣新國會』。……

「在『修憲論』改革主張無望之後,全新『立憲論』主張應時而起,主張台灣建國之聲音此起彼落,『台灣主權獨立』之說,更使公元1947年在南京制定之『中華民國憲法』已無在台灣實施之餘地。……台灣的這種『法統國會』,當然無存在的價值,應該澈底加以改選。

「『台灣新國會』是目前台灣民主運動主要訴求之一。」

主張台灣獨立,要建立「台灣共和國」的民主進步黨在其「行動綱領」第34條規定:

「全面改選中央民意代表,廢除海外遴選,取消婦女及職業團體代表制。」民主進步黨在爭取到「解除戒嚴」之目標以後,即全力推動國會全面改選,前後舉辦示威、聖火長跑、群眾大會演講等各種活動。公元1988年〔民國77年〕蔣經國去世後,李登輝繼任總統,終於透過司法、立法及修憲手續改造國會。
姚嘉文,2003年,"十句真言-設置台灣議會",《十句話影響台灣》,財團法人關懷文教基金會,pp.85-86。

回顧1978年國際的關係,有關台灣的部份常因為有中華民國的國號,引發爭議。

公元1978年〔民國67年〕2月18日,當美國政府調整華盛頓、北平、台灣的關係,台灣面臨國際局勢變化,台美外交關係中斷之時,蔣經國總統在主持中國國民黨第11屆三中全會會議演講:「任何情況下絕不與共匪和談」時說:

「〔基本國策第二點〕我要『堅守民主陣容』;不要以為美國與我斷交,就與自由世界脫離了關係;相反的,我們更要加強與美國民間的關係,以及自由世界的實質關係,這才能完成我們的使命,這也是不變的基本國策。」
姚嘉文,2003年,"十句真言-堅守民主陣容",《十句話影響台灣》,財團法人關懷文教基金會,pp.92-93。

公元1949年〔民國38年〕,蔣介石總統由中國大陸戰場敗退,一生軍事政治生涯遭受莫大打擊,退來台灣重整旗鼓,他於3月1日復行視事,重建政權,發表文告說他復職的目的是為「恢復中華民國之領土主權,拯救淪陷同胞之生命自由,維謢世界之和平安全。」明白表示中國大陸之主權已因淪陷喪失,僅待「恢復」。時美國已發表白皮書,宣稱不介入中國內戰,台灣情勢困難。
姚嘉文,2003年,"十句真言-堅守民主陣容",《十句話影響台灣》,財團法人關懷文教基金會,p.94。

阿石堅持中華民國的法統地位是負數,但是強調堅守民主的陣容,給台灣民主建國的契機,因為中華民國已亡。

「中華民國已亡」的言論,引自國防研究院〔民國49年10月30日,台初版〕,《蔣總統集》,第二冊〔演講〕,第1662頁。但中華學術院同時期初版,民國63年四版的同書名同冊同頁次,內容略有不同:

「……所以我今天特別提醒大家,我們的中華民國到去年年終,就隨大陸淪陷,而幾乎已等於滅亡了!」

無論是「已經滅亡了」,或是「幾乎已等於滅亡了」,其最後的結論是「恢復中華民國」,明白表示在台復職,雖仍沿用「中華民國」之名,但與重慶、南京時的「中華民國」有別,南京的「中華民國」尚待恢復。要「恢復中華民國」其先決條件是:「鞏固基地台灣」。他在這篇演講中亦說:

「今天我們以少數的軍隊,退縮到東南一隅的幾個孤島上,必須以風雨同舟、存亡與共的決心,真能做到同生死、共患難,精誠無間,如此才不致重蹈過去同歸於盡的覆轍;亦惟有這樣,才有扭轉戰局,轉敗為勝,如期完成我們共同使命的可能。」
姚嘉文,2003年,"十句真言-堅守民主陣容",《十句話影響台灣》,財團法人關懷文教基金會,pp.96-97。

美國在韓戰以後,堅定的支持台灣。防禦台灣做為圍堵共產勢力的重要基地;維持台北國民政府在聯合國的「中國代表權」席位;在舊金山對日和平會議上,堅持維護台灣主權〔公元1951年〕;和台灣簽訂「中美共同防禦條約」〔公元1954年〕。台灣安全獲得保障,蔣介石總統在台灣的統治趨於穩定。

從此以後蔣介石總統即繼續採取親美政策,所謂「堅守民主陣容」,實即採取「親美政策」〔當然也採取「親日政策」〕。
姚嘉文,2003年,"十句真言-堅守民主陣容",《十句話影響台灣》,財團法人關懷文教基金會,p.101。

阿石政權要民主,卻害怕喪失其在台灣的統治力量,故反台獨。

在穩定台灣的安全及中國國民黨統治權後,蔣介石總統並未規劃在台灣建立正常國家的規模,反而回頭去重塑他是大中國的政府元首的形象。他想藉此以否定北京政權的合法性,並用以鎮壓台灣本土化的要求,卻因此與他的基本政策發生矛盾。
姚嘉文,2003年,"十句真言-堅守民主陣容",《十句話影響台灣》,財團法人關懷文教基金會,p.102。

台灣既「堅守民主陣容」,親美〔及親日〕,但又宣稱其為大中國政府,和美日兩國的政策不符,台灣和美日外交關係自然發生問題。在「對日和約」「美國協防」「金門砲戰」「外蒙古〔蒙古國〕加入聯合國」「北京進入聯合國」這些議題上,美國日本的立場與台灣有根本的差別,引起許多爭執,外交交涉有許多困難,甚至導致日本美國先後必須與台北斷絕外交關係。
姚嘉文,2003年,"十句真言-堅守民主陣容",《十句話影響台灣》,財團法人關懷文教基金會,p.103。

中國為了未來統一台灣留下金門、馬祖,任由中華民國佔領,乃延續國共交戰狀態。

公元1954年,美國願意與台灣簽訂共同防禦條約,但提出條件「本質上就是要蔣介石不必再存『反政大陸』的念頭」〔見王景弘:《採訪歷史》第一章:中美共同防禦條約談判內幕〕。

除了「反攻大陸」政策,主要還是「台灣」政府的領土範圍問題。美國不但不認同外蒙古及中國大陸是台灣政府的領土,甚至「華府認為金門與馬祖等外島一直是『中國領土』,其屬性與台灣及澎湖不同,這項觀點也得到英國的認同。」〔見前引《採訪歷史》第一章。〕
姚嘉文,2003年,"十句真言-堅守民主陣容",《十句話影響台灣》,財團法人關懷文教基金會,pp.106-107。

「領土範圍」的爭議,在公元1958年〔民國47年〕金門砲戰時影響了美國的協防態度。美國本認為金門、馬祖外島並非協防範圍,未即同意直接進行協防。以後因蔣介石政府承諾「不以武力光復大陸」,美國才表示「防禦金、馬」是「防禦台灣」所必須,因此同意協防。公元1961年〔民國50年〕外蒙古〔蒙古國〕申請加入聯合國,台北因主張外蒙古為中華民國領土之一部分本要否決,但美日均無法認同,最後迫於國際情勢放棄,但亦未投票贊成。公元1971年〔民國60年〕,在處理北京進入聯合國問題時,美國提出「雙重代表制」,蔣介石總統則「寧為玉碎,不為瓦全」,堅持「漢賊不兩立」,不肯與北京同時成為聯合國會員國。美國一番好意,台灣未能接受。
姚嘉文,2003年,"十句真言-堅守民主陣容",《十句話影響台灣》,財團法人關懷文教基金會,p.108。

阿國的「我是台灣人」,等了40年。

公元1987年〔民國76年〕7月蔣經國總統在他去世之前,說了一句話:
「我是台灣人」。

蔣經國總統在宣佈戒嚴後不久,邀請12位地方父老好友荼敘,表達他對各地民眾的關懷,並交換意見。據漆高儒《蔣經國評傳》說:

「他〔蔣經國〕是這樣的:『我在台灣住了40年,是台灣人,當然也是中國人』,其時離他逝世約半年前,可以說是心有所感的遺言。」

蔣經國總統既然在台灣住了40年,為什麼一直要到臨終才公開承認他是台灣人?在台灣住了40年的人,公開說他是台灣人有那麼為難嗎?
姚嘉文,2003年,"十句真言-我是台灣人",《十句話影響台灣》,財團法人關懷文教基金會,pp.113-114。

拒絕落藉本地〔或縱已落藉本地〕卻不敢〔或不願〕公開說他〔她〕是本地的人,甚至不許本地人說他〔她〕是本地之人,這是台灣政治上的一大怪事,一直要到蔣經國總統臨終的這一句話,才有一些改變。

遷徙流亡的政權,或殖民的統治,為了保持特權,不與本地人士分享權力,往往自恃是「中原士族」〔貴族〕,不與本地土人等同。表面上是「不忘故藉」,事實上是「自居上品」。
姚嘉文,2003年,"十句真言-我是台灣人",《十句話影響台灣》,財團法人關懷文教基金會,p.115。

阿國的我是台灣人之後,有關省籍不公平的優待外省政策得以檢討,公務人員考試法遲至1996年始,修正廢除有關不平等修文。

蔣經國總統說了「我是台灣人」之後,引起不少影響,戶籍上的「本籍」登記問題,再度提出討論。蔣經國總統死後,廢除「本籍〔籍貫〕」的問題,進入修法的程序。
姚嘉文,2003年,"十句真言-我是台灣人",《十句話影響台灣》,財團法人關懷文教基金會,pp.122。

在政治上,有所謂台灣四大族群之說,即指「原住民」「客家人」「閩南人〔河洛人〕」以及「外省人」。今多以「新住民」指稱前稱之「外省人」。此為社會上及政治上之劃分法,僅「原住民族」有法律意義。李登輝總統在公元1994年〔民國83年〕省長選舉,及公元1998年〔民國87年〕台北市長選舉時,強調「新台灣人」的觀念。
姚嘉文,2003年,"十句真言-我是台灣人",《十句話影響台灣》,財團法人關懷文教基金會,p.127。

開羅宣言是法律無效的宣告,乃是兩方列強對阿石的安慰獎。

羅斯福總統明知放棄中國戰場對國民政府的打擊,所以說服英國不再反對,在「開羅宣言」中,共同主張台灣澎湖於戰後應歸還「中華民國」,給予國民政府一種補償。

戰後國際形勢的變更,卻使「開羅宣言」〔及以後的「波茨坦宣言」〕的這項主張無法實施。「開羅宣言」及「波茨坦宣言」並非法律文件,僅是立場主張,並不生改變法律關係及法律地位的效力,如無法實施,目的便無法實現。

二次大戰結束以後,蘇聯領導的共產集團擴張勢力,中國領土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占有,不久韓戰發生,共產集團支持北韓。舊金山對日和平會議〔公元1951年9月〕要解決台灣問題時,美國便改變態度,採取與當年英國同一態度,只令日本「放棄」台灣主權,不提「交還」問題。

因為「舊金山和約」的規定,美國與日本都不認為「台灣」已歸還「中華民國」〔或「中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元1952年,東京與台北在簽寫「日華和約」時,對「台灣」與「中華民國」;「台灣政府」與「中華民國政府」,以及「台灣」與「中國」關係,顯得非常慎重。美國政府在處理台灣問題時,對「主權」問題也特別小心。
姚嘉文,2003年,"十句真言-One China, but not now",《十句話影響台灣》,財團法人關懷文教基金會,pp.132-133。

台灣與阿石政權關係大於中華民國在台灣的意義,中華民國壓在台灣身上,是為了統治方便,虛位抗衡中華人民共和國。

1947年杜魯門總統的這些話,是舊金山和約簽訂前的所謂「台灣地位未定論」的立論根據。史塔又說,同年8月,美國政府向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提出說明:

「美國的行動對該島〔指台澎〕地位未來的政治解決,不預存立場,此業經表明。該島的實際地位是:它是太平洋地區盟軍勝利,從日本取得之土地。像其他類似土地一樣,它的法律地位在沒有國際決定其前途之前,無法解決。中國受盟國之託,接受在台灣之日本軍隊的投降。這是當前中國人在台灣的原因。」
姚嘉文,2003年,"十句真言-One China, but not now",《十句話影響台灣》,財團法人關懷文教基金會,p.136。

史塔的報告是政府機密文件,前引的「Remarking China Policy〔「重訂中國政策」〕一書則是公開出版的研究報告。」
姚嘉文,2003年,"十句真言-One China, but not now",《十句話影響台灣》,財團法人關懷文教基金會,p.138。

報告進一步指出:

「不管如何,我們仍信守我們對台北政府的承諾,保護台灣與澎湖群島。我們這種立場〔指『一個中國,但不是現在〔One China, but not now〕』〕在實際效果上,相當溫和。但這種立場,將造成一個重要的在名義上改變對日和約反應的立場。該和約並不接受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而容許台灣在美國與日本保護之下成為獨立國家的可能性。」

美國的「一個中國,但不是現在」的政策,有兩項意涵:

一、 不管過去任何時期,台灣及中國大陸是否有同為「一個中國」的事實,但「現在不是」。

二、 即使台灣與中國大陸未來要成為「一個中國」的話,也「現在不要」。

在這種以「過去」「現在」「未來」分別思考的模式,影響了美國的政策,也影響了台灣的建國運動。這種思考,也是美國的主場。美國根據這項立場,制訂了「台灣關係法」,也根據這項立場,建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闗係。
姚嘉文,2003年,"十句真言-One China, but not now",《十句話影響台灣》,財團法人關懷文教基金會,pp.140-141。

日本與台灣中華民國的關係,還是由美國主導,而日本對中華民國佔有台灣小心以對。

美日兩國都主張台灣海峽應「維持現狀」,不宜輕易變動。然何謂「現狀」必須有清楚的確定與說明。美國的立場是「一個中國,但不是現在」,不認為台灣主權已屬他國,日本的立場亦同。

日本在公元1952年與台北簽訂「日華和約」時,即就「中華民國」與「台灣」之用語小心處理。日本眾議院在審查「日華和約」時曾有國會議員質詢說,蔣介石政權為「亡命政權」,對台灣只是「不法佔據」,是否有與日本締結和平條約的資格?或認為「日華和約」並非日本與「中國」間締結的條約,不承認為中日兩國的和約;本條約既不適於中國本土,應非中日和平條約;台灣並非「中華民國」領土,台北的「中華民國政府」無權為台澎地區簽約。「如這能被允許,則無視於國際法及人民意思之存在」等等。

日本政府答覆「中華民國政府」現實支配台灣及澎湖群島,可以為台澎簽約。〔以上見日本眾議院會議錄第51號,昭和27年6月7日第1045頁以下〕。
姚嘉文,2003年,"十句真言-台灣主權獨立",《十句話影響台灣》,財團法人關懷文教基金會,pp.148-149。

公元1964年2月29日,眾議院預算委員會開會時,有議員質詢台灣之歸屬問題。池田國務大臣回答:

「日本是對聯合國表示放棄台澎主權。客觀上言,聯合國對台灣之歸屬尚未有所確定,可說是未確定的。在法律上言,日本僅僅是放棄而已」

池田國務大臣在議員迫問之下,言詞閃爍,頗為困窘,但有關台灣歸屬問題他則明確回答:

「依和平條約表面上看來,台灣並非中國之當然領土,至於開羅宣言及波茨坦宣言之旨趣,我們是承認的,不過,法律上言,就日本的觀點看,台灣並非中國的領土」〔以上見參議院錄第一類第13號,預算委員會議錄第17號,昭和39年2月29日,第18頁〕。

以後東京日本政府與台北的中華民國政府斷交,北京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方面,雖然強調台灣是其領土的一部分,日本則礙於「舊金山和約」的存在,不能接受,只能回答說:

「日本國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國政府的這一立場,並堅持遵循波茨坦宣言第八條立場」〔按笫八條立場指台灣應歸還「中華民國」的聲明〕。
姚嘉文,2003年,"十句真言-台灣主權獨立",《十句話影響台灣》,財團法人關懷文教基金會,pp.150-153。

最終解決台灣的和平方式就是制憲、正名,以台灣名稱進入聯合國,而全民公投的實施,則須取得全台灣人民70%的認同。

公元2002年8月3日,「世界台灣同鄉聯合會〔世台會〕」在東京召開年會,陳水扁總統從台灣以視訊直播方式致詞,其中說「台灣中國,一邊一國」。

陳水扁總統的這句話,是描述台灣與中國的現實關係,是表明兩岸之政治現狀,也是延續幾十年來台灣建國主義者的主張,特別是延續李登輝總統「兩國論」的路線。

數十年來,台灣政治運動領導者用各種不同方式表示「台灣」與「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分立異國的現狀或事實。陳水扁則是以台灣國家元首的身份,公開明確作此表示,其意義特別,影響重大。

提出台灣是一個國家,又不屬於北京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張,起源很早,只是表示的方式和表示的語氣不同而已。

公元1949年〔民國38年〕,蔣介石總統率眾來台,即在台灣表示:

「我們的『中華民國』到去年年終就隨大陸淪陷而已經滅亡了!……我們應該以『恢復中華民國』來作我們今後共同奮鬥的目標。」

他又在《蘇俄在中國》書中說:

「我們在民國37年冬剿匪戡亂戰爭逆轉之時,遭受內外夾擊,四面包圍,完全陷於孤立無援的環境之下,乃決定寧可放棄整個大陸,而不能不保持台灣一片乾淨土,以為反攻復國的最後根據地的國策。」〔第251頁〕

他的遺囑遺訓說:

「堅守民主陣容」

這些言論其實都有與北京分庭抗禮的味道。

公元1973年〔民國62年〕,因「自由中國」雜誌案件入獄的雷震先生,坐牢10年出獄後不久,曾寫信給蔣介石總統,建議在台灣使用「中華台灣民主國」新國名,以示北京政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別。

公元1961年3月〔民國50年〕,美國駐台北的大使馬康衛〔Walter McConaughy〕曾以密電向國務院報告葉公超先生對如何保障「中華民國」繼續存在,而不被「中華人民共和國」併吞的看法。葉公超先生因外蒙古參加聯合國案被免除駐美大使職務,時任行政院政務委員。報告說,葉公超先生認為:「中華民國政府應發表一份聲明,主張它有權繼續存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管轄權之外」。他不用「獨立」的字眼,或改變「中華民國」的名稱,也不援用繼承國家的理論。他主張不用「獨立」的字眼,因為那會觸怒北京,並在許多台灣人之間造成錯覺。對於「中華民國」政府管轄權的界定謹慎處理,包括它缺乏對大陸的有效管轄。馬康衛大使指出,葉公超先生的立場「顯然是要使台灣未來永遠繼續處於分別獨立的狀態」〔見第10章第406頁及408頁〕。

馬康衛大使的另一篇報告〔公元1971年,民國60年,11月30日〕,提到他與外交部次長楊西崑的談話。楊西崑次長說他最近見過蔣總統〔蔣介石〕,他建議蔣總統「在不久將來,向世界正式聲明,表示台灣的政府完全與大陸的政府分離〔Separate and apart〕,從此以後,此地的政府與大陸沒有關係。報告中,楊西崑次長說:

「宣言中應給此地〔台北〕的政府一項新的名稱,即是:中華台灣共和國〔The Chinese Republic of Taiwan〕」。
姚嘉文,2003年,"十句真言-台灣中國,一邊一國",《十句話影響台灣》,財團法人關懷文教基金會,pp.161-165。

美麗島事件中,台獨路線……

在美麗島事件中,台灣國民政府指控涉案各人「主張台灣獨立」「籌劃實行台灣獨立」「走台獨路線」。在受刑中黃信介、姚嘉文、張俊宏、林宏宣發表的共同聲明也提到:

「……台灣和中國大陸長期隔離的結果,已使得雙方社會本質有著明顯的差異。……中華民族在歷史上曾經不只一次有過因為理想不同而分立建國的經驗。我們堅信任何人民不能單純因為歷史及種族的原因而喪失選擇自由民主生活方式的權利。為長遠利益考慮,在台灣完成民主,遠比為中國製造統一,更為迫切,更為重要。」
姚嘉文,2003年,"十句真言-台灣中國,一邊一國",《十句話影響台灣》,財團法人關懷文教基金會,pp.168-169。

1996年李登輝統的台灣建國運動。

李登輝在公元1996年〔民國85年〕經由直接民選,成為台灣新總統後,不斷表明台灣的「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國家的事實及立場。

他的這種立場,也慢慢地改變台獨運動者對「中華民國」國名的看法。以前主張「推翻中華民國」的言論,逐漸改變為「中華民國」的正名問題。「台灣正名運動」逐漸出現,加強「台灣建國運動」的力量。
姚嘉文,2003年,"十句真言-台灣中國,一邊一國",《十句話影響台灣》,財團法人關懷文教基金會,p.172。

阿扁總統延續李登輝總統和平建國的方式。

公元2000年〔民國89年〕,陳水扁先生以主張「台灣主權獨立」的民主進步黨員的身份,當選總統,取得比李登輝更有利的身份,來處理台灣主權問題。在他的就任演講中,沒有明白陳述他接受李登輝總統的「兩國論」,反而保證「不會推動兩國論入憲」,引起許多爭論。二年後他終於利用對「世台會」年會發表演講的機會,提出「一邊一國」的主張,他說:

「台灣是我們的國家。我們的國家不能被欺負、被矮化、被邊緣化及地方化。台灣不是別人的一部分;不是別人的地方、別人一省,台灣也不能成為第二個香港、澳門。因為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簡言之,台灣跟對岸中國,一邊一國,要分清楚。」
姚嘉文,2003年,"十句真言-台灣中國,一邊一國",《十句話影響台灣》,財團法人關懷文教基金會,pp.173-174。

政治領導者的言行會影響國脈。

蔣介石總統執政主張,年有變化,入台之初說「一年反攻、三年成功」,後改為「一年整訓,二年反攻、掃蕩共匪,三年成功」,然又有「一年準備,二年反攻,三年掃蕩,五年成功」。另有「保衛大台灣」「反攻、反攻、反攻大陸去」,「反攻復國」「反共抗俄」「反共復國」等口號。公元1958年〔民國47年〕823金門砲戰後,不再多提「反攻大陸」,改提「三民主義光復大陸」,公元1981年〔民國70年〕則用「三民主義統一中國」。李登輝總統時代則依「統一綱領」主張中國在政治上民主化,決心實施自由經濟,中國成為公平社會,且軍隊國家化時,始有國家統一的條件〔公元1991年,民國80年〕,因而改呼:「自由民主統一中國」。

前後這些主張,與鄭成功的「反清復明」有多大的差異?「恢復中華民國」之語與鄭成功的「復明」有何不同?「反共復國」與「反清復明」有多神似?在美日民主國家勢力籠罩西太平洋時,蔣氏遺訓用「堅守民主陣容」來表達台灣政策,與鄭成功的誓言雖形異而神合,且旗幟更為鮮明。
姚嘉文,2003年,"十句話句句牽連,一邊一國",《十句話影響台灣》,財團法人關懷文教基金會,pp.180-181。

朱元璋一句「海外為不征之地」,明確樹立中國「陸權國家」的對外政策;鄭成功一句「反清復明」,建立台灣的「海國」基礎;日本「南進」,台灣脫離陸國統治;李鴻章用「台灣鳥不語花不香」去紓解陸權朝廷對海島無力管轄的無奈。「設置台灣議會」是「民主」「人權」及「自決」的呼應;美國「One China, But not Now」是海國遠東戰略的規劃;「台灣主權獨立」「一邊一國」建立了台灣在21世紀新地位的基礎。
姚嘉文,2003年,"十句話句句牽連,一邊一國",《十句話影響台灣》,財團法人關懷文教基金會,pp.183-184。

結語:
台灣人的生活受政治的影響甚大,台灣人生命財產的安全也是由政治來控制,台灣人民若不能趁此事參予阿九的政治活動,台灣人的未來就是中共治台,台人滅國亡種。

 (撰於20080617)

延伸閱讀:
 十句話影響台灣-我讀我思,談到釣魚台的阿九(1)
Hsutung's BLOG

楊緒東專欄


 Facebook! Plurk! LINE send!  
  
 
< 前一個   下一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