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茂生(1887-1947)
台灣第一位哲學博士,致力鑽研台灣教育制度與推廣台灣文化,乃『台灣文化協會』核心人物,創辦『民報』,中立、公正,批評時弊無畏無懼。被陳儀誣控「陰謀叛亂,鼓動該校學生暴亂;強力接收台灣大學;接近美國領事館,企圖由國際干涉,妄想台灣獨立」為由,私刑秘密殺害!!
他要台灣人永遠保存自己的風格與文化─堪稱生命哲學教育家。(by Susan) 詳細介紹
八田與一(1886-1942)
「嘉南大圳之父」。是社會公平正義的實踐者,是人道關懷者,把台灣人的生存,當成自己的責任,若非極大的毅力,無法完成此艱苦的工程─烏山頭水庫,賣命也要完成任務,是八田與一的精神。
其全家人生命,與台灣結合為一體的意志,是要建國的台灣人必須學習的地方。
有情有義的台灣人,要追思此位真正利民、福台的台灣神。(by Dr. yang ,Emma整理) 詳細介紹
張七郎(1888-1947)
國大代表、花蓮縣議會議長、花蓮仁壽醫院創辦人。在當時「縣市長民選」的政策下,以高票獲選為花蓮縣縣長候選人,引起官府的注意,成為不幸的禍根。父子三人(張七郎、張宗仁、張果仁)被羅織「背叛黨國、組織暗殺團」等罪名,遭受凌虐酷刑,一家三人不明不白地冤死。
生前濟世助人,卻死於雙手沾滿血腥的國軍…乃228醫界消失的菁英。
其父子博愛濟眾、仁心仁術之大愛醫德,視治病如治理國政般的用心,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Jolen) 詳細介紹
黃 賜(1891-1947)
勞工運動的先驅,他所領導的罷工事件,以1927年高雄淺野水泥廠罷工事件最著名。228事件爆發後,參與「228事件處理委員會」,被以機槍掃射,喪命於亂槍之下!
帶頭為基層弱勢勞工爭取權益,為公義、公理,無私犧牲奉獻的精神,是台灣人要效法傳承的台灣精神。(by Emma) 詳細介紹
陳 炘(1893-1947)
台灣金融界先驅者、「大東信託株式會社」創辦人,留學於日本慶應大學及美國哥倫比亞大學,主修經濟學。致力於本土金融事業的拓展,為對抗日人消滅民族意識之文化侵略及對台金融經濟壓力,籌組台人資本獨立發展之金融機構。
228大屠殺發生期間,因損及浙江財閥利益,被國府羅織「陰謀叛亂首要」罪名,乃228金融界消失的菁英……
其熱愛鄉土、力圖抵抗的堅持行動力,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Jolen) 詳細介紹
黃媽典(1893-1947)
行醫於嘉義朴子家鄉德壽醫院,懸壺濟世,救人無數,有卓越拔群醫術。28歲時被任命為朴子街的街長,任內他興建自來水廠、街役場、內厝大橋、朴子小學、朴子女子公學校等等,政績遍及衛生、交通、教育、商業、水利、為朴子市奠下了日後發展的宏圖。數年後更赴任檢疫委員;當時台灣發生轟動國際之瘟疫,常不顧生命危險,遏止惡性鼠疫蔓延,犧牲奉獻心力。
228事件後卻以「暴亂首要份子」之罪,遭軍隊毒打遊街示眾後,在新營圓環槍斃。 (by Nathan) 詳細介紹
賴 和(1894-1943)
賴和,台灣新文學先覺者。
初習醫,執業彰化,人稱「彰化媽祖」。後加入台灣文化協會,投入文化抵抗外來殖民與啟蒙台人思想。
第一首白話詩~覺悟下的犧牲,藉詩聲援二林事件蔗農;小說創作「一桿秤仔」道盡台人追求公平正義的抵抗和犧牲。
一生行醫為文,啟迪後進。其詩句「勇士當為義鬥爭」正如斯人的覺悟與反殖民實踐,堪為台灣人建國精神標竿。(by Rainbow) 詳細介紹
徐春卿(1895-1947)
台北市參議員,勇於揭發弊端,保障人權,批評政府,又因反對日產廉售浙江財閥,得罪陳儀當局。
228事件後,擔任台北市228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友人勸他暫時躲避,他自認沒作虧心事,想出力維持當時社會秩序,卻被當局列為暴亂首謀,遭到逮捕殺害。(by Nathan) 詳細介紹
陳澄波(1895-1947)
他,是油彩的化身,畫筆似劍,揮灑出氣勢磅礡的繪畫世界。畫作〈嘉義街外〉入選日本「帝國美術展覽會」,是台灣第一人。為台灣美術運動揭開序幕,繪畫燃燒著他高昂的生命。
228事件爆發後,被推為和平使代表之一,卻被綁赴嘉義火車站前,槍斃示眾。
熱心推展台灣美術運動,充滿正義感與理想性、熱心公益的個性,是台灣人要實踐推崇的台灣精神。(by Emma) 詳細介紹
陳 屋(1896-1947)
日治時期台灣工運領袖,戰後高票當選台北市參議員,228事件後,擔任台北市228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前往軍法處調查殺害無辜民眾的軍警人員。
228事件期間,始終站在台灣民眾的立場著想,被當局列為暴亂首謀殺害。(by Nathan) 詳細介紹
雷 震(1897-1979)
蔣介石時期敢於犀利批判國民黨,發文鼓吹民主自由人權,要求蔣介石不要尋求連任成為獨裁者,並提出反攻大陸無望論,結合台灣本土菁英籌組反對勢力,因而被軍事法庭以「包庇匪諜、煽動叛亂」的罪名判處十年徒刑。
出獄後撰寫回憶錄,保存了台灣言論自由的重要紀錄,並啟蒙了新一代的台灣民主運動。(by Nathan) 詳細介紹
楊元丁(1898-1947)
日治時期,國際聯盟拒毒會,議決禁吸鴉片,日本為保持自身利益,對台灣人仍發紅牌准吸終身。楊元丁反對此種鴉片制度;為此,日本嚴究持反對印刷傳單者,楊元丁一人擔下重責,被判囚284日。
在228事件中,由於基隆地區鬧米荒,副議長楊元丁出面交涉,卻得罪當時執政的國民黨官員,橫死於基隆「田寮港」。
其一生熱心助人、不畏強權、捍衛正義,堪為台灣人民建國的表率。(by Cathy) 詳細介紹
陳能通(1899-1947)
淡江中學校長,將信仰貫徹於『言教、身教、心教』,於淡江中學正處228事變動盪時局,毅然負起校長重擔,因日治時期遺留之教練槍與拒建中國式涼亭得罪柯遠芬;被國府流亡政權羅織誣陷為「匪首」並「發表荒謬言論煽動學生招致流氓及青年在校舉辦軍事訓練班……。」為由逮捕失蹤至今。
男女均教權理念,一生為推廣教育無私奉獻。是教育界的牧人!(by Susan) 詳細介紹
李仁貴(1900-1947)
台北電器商人,熱心地方事務,經商成功後投入政治,高票當選台北市參議員,非常關心台灣社會民生問題,曾要求國民政府改革弊端及經濟改善。
然而在228事件後,因參與「228事件處理委員會」擔任調查組長,調查六名殺人兇手,要求國民政府軍警停止濫殺無辜,卻遭羅織「陰謀叛亂首要」罪名,於家中被抓走遇害。(by Nathan) 詳細介紹
阮朝日(1900-1947)
為《台灣新生報》總經理,乃為民喉舌並批判時事的第一大報業;因應能源拮据創辦「日の丸式木炭瓦斯發生爐自動車株式會社」;於戰後組織「台灣海外青年復員促進委員會」,幫助台籍日本兵返台。上述事跡,被國府羅織「228叛亂首謀」罪名,成為228媒體界消失的菁英……
其大愛、心無疑懼、尊重女權的真民主,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ries) 詳細介紹
王添灯(1901-1947)
228的悲劇英雄,一生貫徹理念-「為最大多數,謀最大幸福」。
日治時期已組成「台灣地方自治聯盟」推動台灣地方自治的實現。戰後初期對於新時代充滿希望,希望貢獻一己之力來建設新台灣。積極活躍於政壇和新聞界,除辦報廣聽人民心聲外,問政努力。
為求得人民的民主、正義,寧可得罪官員,也不得放過貪污公帑之官吏。(by Stella)詳細介紹
吳鴻麒(1901-1947)
曾任律師、法院推事,為人公正剛直、嫉惡如仇,對於官吏貪污馬虎的作風十分不以為然,因此對於貪污暴亂案件的處理十分嚴格,從不加以寬待。
公正剛直、嫉惡如仇、為公義公理的精神,是台灣人要學習傳承的精神。(by Emma) 詳細介紹
施江南(1902-1947)
京都大學醫學院博士,是日治時代第二位獲得醫學博士的台灣人。致力為台籍日本兵回台而奔走。曾擔任台北州會議員、「228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228事件時,從病榻前被捉走,生死不明。
其熱愛台灣,為台灣社會盡心盡力,為公義公理犧牲奉獻的精神,值得台灣人學習敬仰。(by Emma)詳細介紹
潘木枝(1902-1947)
任嘉義市參議員兼副議長,嘉義228事件爆發後,明知去機場很危險仍義無反顧前往談判議和,過程中勇敢直言,平時問政處事富正義感;最後卻命喪於3/25嘉義驛前。
在兒女心中是位疼惜子女、溫柔、偉大的好父親;在病患心中是位侍病如親、敬業、仁慈,甚至被當成神拜的好醫生;在市民心中是位深受市民愛戴、景仰,為民喉舌的好代表;面對暴政強權的脅迫下依然不畏懼、不妥協。
他留給妻子的遺書裡寫著,為市民而亡,身雖死猶榮…… (by Jade) 詳細介紹
宋斐如(1903-1947)
創立「人民導報」直言揭發當時陳儀政府弊端,堅持「人民第一」,倡導「台灣新文化運動」。
228事件期間,未激烈抗爭,但「人民導報」卻遭查封,宋斐如則被列為叛亂首要人犯,在家中遭憲兵強行帶走,一去不回。(by Nathan) 詳細介紹
林旭屏(1904-1947)
曾說:讀法律才能幫助台灣人。熱心推動農業,致力推展新品種。官職不低,為官清廉,堅決不接受餽贈。任專賣局課長時,發生228事件,他認為責任加劇,照常上班,卻被匿名投書說企圖占有公賣局,被以「田經理設宴在大上海酒家,擬請同往」為由騙出家門,被發現陳屍南港橋下,頭蓋骨骨折而死。
清廉正直、為公忘私負責的言行,為公義公理犧牲的精神值得台灣人學習敬仰。(by Emma) 詳細介紹
黃朝生(1904-1947)
醫界的菁英,平時關心時政、熱心公益,時常參與義診,228事件擔任「228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在大逮捕中失蹤,下落不明,連屍首也找不到。
他熱心服務,無私犧牲奉獻的精神,是我們要追隨傳承的台灣精神。(by Emma) 詳細介紹
林連宗(1905-1947)
日治時期,就讀中央大學二年級時,就通過行政科及司法科「雙料」高等考試。返台開業,當執業律師,為人權、公理、正義而辯。終戰後,當選第一屆參議員,對國民黨政權之貪污腐敗及壟斷操控提出強烈質詢。當選國大制憲代表時,以「制定憲法乃一國之歷史上重大之事,參加制憲代表亦是歷史上留有重大意義之人物,國大代表當要自重。」來自我期許。
豈料「憲法」卻不能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卻在野蠻的國民黨政權羅織罪名下把人帶走,從此消失一去不回。(by Stella) 詳細介紹
李瑞漢(1906-1947)
台北市律師公會會長,對台灣省行政長官陳儀提出司法獨立、起用本省人等改革意見;得罪當時執政的國民黨官員,被憲兵第四團團長張慕陶以台灣省行政長官陳儀邀請開會為由,從宮前町家中,將李瑞漢兄弟及友人台灣省參議員林連宗一同帶走,竟一去不回。
其捍衛正義、仗義執言的道德勇氣,堪為台灣人民建國的表率。(by Cathy) 詳細介紹
林桂端(1907-1947)
林桂端律師是留日回台的台籍法學菁英,在近代法律思潮的洗禮下,剛正不阿;在戰後漫無法紀的社會中,保護民權、伸張正義。
在國民黨政權使用特務和司法的手段干預新聞言論自由的《人民導報》筆禍事件中,挺身而出為辯護人,正義─就是伊e名。(by Susan) 詳細介紹
湯德章(1907-1947)
台日混血,一生以身為台灣人為榮,並充滿正義感,維護台灣人的權益,是台南地區相當受人敬重的律師,曾拒絕陳儀的邀情,不當貪污的中國官。
228事件後,負責維持台南地區治安,3/11,二、三十名憲警特務闖進他的住所,湯德章為保護台南菁英,一面徒手力抗拒捕,一面爭取時間將住所有關名單資料燒毀,挽救了當時許多台南的社會人士及成大學生倖免於難。
死前遭刑求遊街仍毫不畏懼微笑面對民眾。(by Nathan) 詳細介紹
Uyongu Yatauyanguna(高一生 1908-1954)
台灣鄒族音樂家,人道主義者。
以其鄒族傳統和日本師範教育接觸的西方哲學思想為背景,創作屬於台灣山林土地之歌。儘管因主張「高山自治」而遭中國殖民政權構陷貪污而被誘捕、入獄,仍寫出『春之佐保姬』來勉勵妻兒族人─不要放棄希望。
一生關心原住民經濟與前途,並在遺書中寫道:田地和山野,隨時都有我的魂守護著。而台灣山林仍幻化著Uyongu Yatauyanguna的歌曲,迴盪台灣人的心中傳唱。(by Rainbow) 詳細介紹
張榮宗(1908-1947)
嘉義朴子人,雖出生為富農子弟,卻相當關心勞工與農民,出任《和平日報》東石分局長,經常表現出敢於揭露社會黑暗面的報導。
228事件爆發,張榮宗在地方上糾集青年抗爭,率領三輛滿載民軍及裝備的車隊,由新營市出發,途中遇國府軍伏擊,當場身亡。(by Nathan) 詳細介紹
葉秋木(1908-1947)
於日本留學時期成立「台灣文化同好會」為左翼運動的健將,回台後當選屏東市參議會參議員,並被推為副議長。
228事件後擔任「228處理委員會屏東分會」主席,負責屏東地區的治安,為了民眾安全,親自率領群眾前往機場要求軍隊交出槍械,8日中午,屏東市實施戒嚴,進行大捕殺,葉秋木身為屏東市之意見領袖,被逮捕後,國府軍以「暴亂首謀」的罪名,割掉鼻耳及生殖器,拖出去遊街示眾,最後再予以槍殺。(by Nathan) 詳細介紹
林 界(1910-1947)
《台灣新生報》印報廠廠長、高雄苓雅區長,生性勤學,公學校畢業後不斷自我進修;本於區長的使命,於高雄壽山要塞司令部巡邏隊無故射擊、濫殺民眾時,前往與要塞司令彭孟緝談判要求停火不成,反遭槍殺,乃228政治界消失的菁英……
其無私奉獻、犧牲生命的「母雞護小雞」行為,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ries) 詳細介紹
蕭朝金(1910-1947)
是一位虔誠基督徒,第二任高雄岡山教會牧師,本著強烈的愛鄉土、愛人的精神來牧會。三青團岡山地區負責人,228事件時,曾勸阻平息反政府行動,但仍被羅織罪名。死前拒絕下跪,堅持只跪拜上帝。鼻、耳、生殖器都被割掉,悲壯慘烈犧牲。
上帝的試煉,證道前的考驗。依靠信念、活出信念。以實踐上帝公義的道,追求自由、民主、人權的普世價值。(by Stella) 詳細介紹
陳復志(1893-1947)
在台灣當時的官僚體制中,不巴結也不奉承,也因此得罪了憲兵隊,嘉義民兵在228事件之後,死傷慘重,老婆要他逃到阿里山上,他說:「我如果不管,會死很多人。」,「我只是要出來講和的,不要擔心。」,為了嘉義民眾的安全,陳復志擔任和平使親赴水上機場談判,卻因此遭到扣押,並在七天後被綑綁遊街。
成為嘉義228事件爆發後,第一位在火車站前被公開槍決,禁止收屍的代表人物。 (by Nathan) 詳細介紹
王石定(1912-1947)
南台灣漁業鉅子,常樂善好施,為人親切,只要是慈善事業,都樂於贊助,1946年高票當選高雄市參議員。
228事件後為了阻止軍隊任意屠殺市民,參與高雄228事件處理委員會,然卻於開會時,遭闖入之部隊殺害,身上總共有十二個傷口,有彈孔、刺刀傷口等。(by Nathan) 詳細介紹
盧鈵欽(1912-1947)
228事件後,出面擔任處理委員收拾殘局,欲解救正被扣押的幾位和平代表團的議會同儕,最後卻讓自己成為被國民政府扣押的藉口,因為早在議會中專打擊政府不法弊案的他,早已被國民政府視為「眼中釘、肉中刺」。
他的大姊原本已為他準備逃亡的行李叫他快逃不要被抓,但他選擇不逃亡,也自認無錯,堅持留下對抗惡政。只因:「自己身為參議員,不出面解決不行。」
3/25在嘉義驛前成為他人生最後旅程、也成為暴政槍口下的冤魂。 (by Jade) 詳細介紹
吳金鍊(1913-1947)
《台灣新生報》日文版總編輯,對時政及社會不公現象,敢於批評、揭露,228事變時,每日大篇幅漢、日文對照,報導各地228事件消息,一生服務於報業。參與組織『台灣海外青年復員促進委員會』,照顧遭政府遺棄台籍日兵之善舉,遭國府流亡殖民政權羅織「陰謀叛亂首要」罪名,予以逮捕殺害。
伐暴揚善的精神……應復刻台灣人心中,矢志追隨。(by Susan) 詳細介紹
郭章垣(1914-1947)
宜蘭醫院院長。希望貢獻所學,為自己的同胞服務,面對醫院窘境,努力克服,霍亂流行時,不眠不休地工作,把病患的性命當親人看待,用同理心來尊重。228事件爆發後,從家裡被強行帶走,就地活埋,發現陳屍頭城媽祖宮前。生前留下「生離祖國 死歸祖國 生死天命 無念無想」16個字。
為人正直,重責任感,其從容就義,乃願意為台灣人民犧牲的台灣神。(by Emma) 詳細介紹
李鎮源(1915-2001)
國際蛇毒權威。早年貢獻所學於醫界、學界,晚年投身反對運動,創立「100行動聯盟」、「醫界聯盟」與「建國黨」,積極參與公投、反核四與反對中國併吞各種活動。
生前名言:「我想以有生之年貢獻給台灣這片土地,希望眼睛尚未闔上之前能夠見到台灣獨立建國成功,這是我的夢!」……
是台灣建國的精神,生命科學的實踐家。(by Susan) 詳細介紹
許錫謙(1915-1947)
《青年報》及《青年週刊》編輯、組織「台灣經濟外交會」花蓮港支部、「228大屠殺」爆發後擔任「青年大同盟」總指揮,召集民眾大會,並決議定調「打倒貪官污吏,台灣自治萬歲!」為口號。而後走避台北,然經遊說返回花蓮途中於南方澳附近遭埋伏的軍憲人員就地捕殺,享年僅32歲。
其熱心籌組公共事務、捍衛社會和平公義不屈服的大無畏精神,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Jolen) 詳細介紹
張雲昌(1916-1947)
228事件發生時,為遲滯未歸的廠長,一肩擔起蘇澳台灣水泥廠重務及228處理委員會委員兼任秘書,遭人密告,他認為無不法行為,做事心安理得為由,拒絕走避,而慘遭殺害。
『不知道,知道也不會講!』以生命守護廣納台灣菁英的『三民主義青年團名單』,拒絕出賣同胞的張雲昌,情、義、理的表現,正是台灣硬骨精神的實踐者。(by Susan) 詳細介紹
陳智雄(1916-1963)
早年協助印尼獨立建國經驗,戰後立志於台灣獨立建國運動。
被廣為認定是最純粹殉於信念的「台灣獨立運動第一位烈士」。堅決主張「台灣話就是我的國語」「生是台灣人,死是台灣魂」。
就義前,拒不下跪,刑前,仍高喊:「台灣獨立萬歲!台獨萬歲!台灣獨立萬歲!」(by Stella) 詳細介紹
王育霖(1919-1947)
一位打擊魔鬼的檢察官,於日本京都地方裁判所,任日本第一位台灣人檢事;終戰後回台擔任新竹地檢處檢察官,因不同流合污,在「祕密囤積糧食事件」中,捲進政治角力的濁流漩渦,成為國府的眼中釘,乃228司法界消失的菁英……
其生性耿介、公正不阿的法律人生觀,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ries) 詳細介紹
簡錦文(1924-1947)
基隆要塞司令部任職軍醫。在動亂的年代時常行醫幫助貧苦百姓,很多人受過他的照顧。後來被國民黨以莫須有罪名:「煽動故鄉暴動,主謀叛亂。」槍斃。家屬遍尋不到屍體,一年後曾受過幫忙的民眾不忍心才偷偷告訴家屬埋屍的地方,得以安葬。遇害時才23歲。
其熱心助人、關懷弱勢的道德勇氣,堪為台灣人精神表率。(by Cathy) 詳細介紹
黃信介(1928-1999)
信介仙,台灣人的歐吉桑。黨外到民進黨的桶箍。台灣民主運動、反對運動的領導者,萬年國會的增額立委;美麗島事件特赦恢復公職;國會全面改選後元帥東征再度當選,三進三出,是立法院的第一人。向強人蔣經國的嚴厲質詢,驚動政壇,終因美麗島事件被羅織成獄。
主張自由民主是台灣走向獨立的路線,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Bian) 詳細介紹
廖中山(1934-1999)
以外省人第一代的中國人身分懺悔,提出「在台灣獨立建國的行列上,『外省人』不該缺席」的論點,發表「認同台灣,別無祖國」的宣言;並發起穿著書有「台灣國民」衣服的運動,帶給後輩無限的震撼教育,是教育界消失的菁英……
其堅持對海洋台灣的認同與愛,是台灣建國的實踐家與先行者,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ries) 詳細介紹
林山田(1938-2007)
台灣台南市人,致力建造台灣為民主法治和社會公義的國家而奉獻。為爭取言論自由,組「100行動聯盟」,廢除「刑法100條」;退報(聯合報)運動。為台灣建國大業,籌組建國廣場和建國黨,並任副主席。撰寫「建造自己的國家」手冊並自費發行。
一生黑白分明淡泊名利,以行動和熱情為台灣建國奠基。(by Rainbow) 詳細介紹
盧修一(1941-1998)
他說:「天下沒有什麼好事會平白掉下來,權利是爭取來的。」自小與寡母相依,不畏環境艱困奮鬥完成政治學博士。
他進入立法院後,參與多項重要法案改革,面對惡政惡法,不惜勇敢衝撞,即使生命遭受迫害、威脅,仍不改其從政的初衷。
1997年蘇貞昌參選台北縣長時,更因為他的「驚天一跪」而逆轉勝。
為完成民主建國的大志,點燃生命最後的火花,其無私奉獻的精神是後人追隨的人性價值。(by Jade) 詳細介紹
陳定南(1943-2006)
曾任宜蘭縣縣長、立法委員、法務部長。在宜蘭縣用心建設令人感懷,注重生態保育與環境保護的永續發展,冬山河的建設更顯現他對保有大自然風貌的用心與期待,對各項公共設施建設完工時的檢驗極其嚴謹,要求盡善盡美,人稱「陳青天Mr. Clean」。曾說:如果討人喜歡與受人尊敬不能兩全,我寧願受人尊敬。
一生清白、公私分明、一介不取、以國為家,堪為全台灣國人民所崇敬之台灣神。(by Emma) 詳細介紹
鄭南榕(1947-1989)
在戒嚴時期,勇敢的爭取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鼓吹民主自由在台灣的開展、抗議國民黨政府在台灣實行戒嚴38年。公開主張台灣獨立,大聲說出「我叫做鄭南榕,我主張台灣獨立。」。
1987年2月成立「228和平日促進會」,要求公佈歷史真相、平反冤屈、訂定228為和平日,是台灣建國的先驅先行者。(by Cathy) 詳細介紹
陳文成(1950-1981)
在美國求學、任教於卡內基美隆大學,關心台灣政治發展、研究政治理論,積極參加同鄉會、人權會,推動民主基金會,在財力上支援本土的《美麗島雜誌》,也埋下日後殉難之因。1981年7月2日上午,三名警總人員持約談傳票,從家裡把他帶走。這件事,使國際社會正式凝視國民黨的胡作非為,使美國政府果決處理校園特務的告密習性。
其為台灣人民爭取民主不畏強權的精神,是台灣建國的先行者。(by Cathy) 詳細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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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201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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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政 為民 壯大台灣」─民主進步黨八年執政研討會
時間 ∣ 2013/08/30 (五) 9:00~17:30
地點 ∣ 集思台大會議中心蘇格拉底廳(台北市羅斯福路4段85號B1)
主辦單位 ∣ 新境界文教基金會

與談人:郝龍斌(台北市市長 / 行政院環保署前署長)

張院長、王教授、施教授、還有在場所有民進黨的好朋友,大家午安,今天我非常高興有機會來參加民進黨的這場研討會,我看到非常多過去曾經一起合作共事的夥伴,包括張院長、游院長都是以前我的老長官,真的非常高興。

最近我最常提到的就是要「朝野和解」,而且朝野和解一定要從對話開始,所以我今天是以一個過去執政團隊成員好夥伴的身份,我對民進黨提出一些誠懇的箴言,我也相信民進黨的朋友一定可以包容我跟各位不同的意見。我記得當初我在做立法委員的時候,那時我經常跟非常多民進黨的立法委員有非常多的溝通跟互動,包括今天在場的蘇主席、張前院長,還有像洪其昌、葉菊蘭、沈富雄、蘇煥智、賴清德、李應元,我們常常就很多的法案討論,甚至我們互相也支持對方的法案,我們很少計較這個法案是誰提的,因為我們大家都知道我們是責任共同體,不管是民進黨的法案還是我的法案,我們最後都是要對全台灣的人民負責,也就是因為當時我們有這種責任共同體的體認,所以雖然我們政治立場不同、意識形態也不同,但是因為透過我們合作、我們建立起友誼、甚至建立起互信,這也是在2001年的時候,我願意加入民進黨的團隊擔任環保署長很重要的原因。

我上任環保署以後,當初是處理阿瑪斯污染事件,可是接著有兩個很大的挑戰,一個是二仁溪非法熔煉業,我們要拆除的問題;還有就是在五大流域的養豬戶,我們要離牧;這兩個政策一個是拆人家的工廠,一個是拆人家的農舍,都是影響到他們生命財產,所以真正做起來是非常的困難,環保署同仁我們一次又一次到現場去跟業者溝通,也透過當時執政團隊非常多人給我們的協助,當然這也包括了當時的縣市首長還有民意代表,我們很順利的在最後圓滿的達成這些任務。

事實上這兩個政策我們如果回溯,我相信大家都記得這兩個政策是在國民黨時期開始規劃,到民進黨時期然後定案來執行的,而且是國、民兩黨的縣市首長還有民意代表給我們支持、幫助,然後順利完成的,所以如果你要問我說,這兩個政策成功是誰的功勞?我很坦誠的講這是許多人集體努力的成果,不是屬於任何一個人,也不是屬於任何一個政黨。我這裡主要強調的是,政黨可以輪替,可是政策一定要延續。在民主國家政黨輪替是常態,每一個政黨都要有責任共同體這樣一個觀念,也就是說今天的執政黨你要概括承受所有的政治責任,包括前朝延續的政策,那在野黨也必須要有心理的準備,一旦執政必須承擔同樣的責任,其實最好的例子就是台北捷運木柵線,我想大家也都記得當初陳水扁先生在選市長的時候,曾經在競選的時候提過說他當選要把木柵線拆掉,可是他上任以後不但沒有把木柵線拆掉,他還克服萬難、解決問題,讓木柵線順利通車,後來馬前市長又把木柵線延長到內湖,成為今天很重要的一個交通動脈,就是現在的文湖線。

所有曾經執政過的人其實都很清楚,重大政策從規劃到執行通常要經過好幾年,可能還沒有開始執行或者執行到還沒有完成就會發生政黨輪替,新的執政者或許會做一些修正,但一般來講我們不會輕易否決一個重大政策,不同的執政者我們要共同承擔政策延續的責任,這也是民主政治中間運作的常軌,如果新的政策沒有得到在野黨的支持、認同,或者沒有充份跟民眾溝通,然後就做出冒然的決定,常常會引起很大的政治後果,其實我們剛才一直在談的核四就是一個負面的教材、負面的案例,剛才王塗發教授也特別提到2000年核四停建,他講很多,不過事實上有兩個關鍵點他沒有講,這兩個關鍵點可能也是我跟在座各位認知不同的地方,一個就是,我想大家都記得2000年10月27日,那個時候是扁連會,是陳前總統跟國民黨的連戰主席在會面,會面以後突然就宣佈停建核四,事實上那個時候這件事情造成輿論譁然,除了宣佈的時機我個人覺得有問題以外,民進黨否決了前面執政國民黨重大能源政策,沒有經過朝野協商,事實上也沒有跟台灣人民溝通,其實不僅是社會大眾完全不瞭解,剛才王教授所講到的核四計畫再評估委員會,我那時候是立法委員,我們是負責通過核四預算的,立法院也不知道這件事情,所以這也是為什麼那個時候媒體會用「突襲」來形容民進黨突然宣佈核四這樣一個動作。

其實剛才沒有提到的還有一點,就是大法官釋憲520的解釋令,這也是針對核四所做出來的解釋,當時民進黨政府是主動將核四停建這個案子送到大法官會議解釋,在2001年1月15日大法官做出了解釋,主要內容大概就是核四停建是屬於國家重要政策的變更,行政院應該向立法院提出報告,並且由立法院做成反對或其他的決議,結果在立法院報告完了透過決議然後才決定核四要繼續續建,剛才沒有提大法官會議這段而指國民黨強勢的來阻撓立法院,這也不是完全的事實。

其實我個人覺得大法官會議解釋最主要就是證明一件事,就是民進黨政府片面的宣佈停建核四的過程,是違反民主政治運作常軌,我覺得最重要今天這個問題就是在我們要走一個程序,而這件事情所造成的影響是非常大的,其實這摧毀了朝野之間的互信、也造成後來藍綠的惡鬥,甚至這個苦果不只是當初民進黨執政中間有很多重大政策沒有辦法順利推動,一直到今天台灣還是深陷在藍綠惡鬥這樣一個困境裡面,我們沒有辦法向前邁進,所以我覺得核四的問題應該還是要回到民主運作的常軌上來,透過更多的朝野溝通、協商,然後我希望我們能達成共識,尤其我覺得核四是一個專業的問題,我覺得應當透過國際能接受的專家來給我們具體的一個評估,當然核四在沒有安全的前提之下,我覺得我們不能夠讓它進行後續的動作。

前一陣子我看到蔡英文女士提出國事會議,而且她講的不設前提,包括核四都可以談,其實我看到總統府也有善意的回應,我個人是非常高興,我覺得這是一個化解朝野對立很好的契機,但是很遺憾,後來蔡英文女士加了停建核四做前提,讓國事會議落空了。我想有一句話大家都很熟,叫做衝突、妥協、進步,這是陳前總統經常講的一句話,可是我相信這句話衝突絕對不是目的,而是進步才是目的,在這過程中間就是希望大家溝通、協商,然後能妥協,達到社會進步、國家進步這樣一個目的。

可是今天我們看到的是朝野一再衝突,民進黨甚至用焦土抗爭來強化衝突的張力,在立法院我們常看到霸佔主席台、杯葛議事,以致雙方完全沒有妥協的空間,其實台灣在衝突不斷中間我們錯失了非常多往前邁進的機會,我剛才一再強調責任共同體,拆政府的口號很容易喊,我相信大家都知道治理國家是何等重大的責任,不論哪一個政黨執政都要承擔所有的政策責任,而且更要面對敗選的政黨背後數百萬的支持者,今天的衝突還有爭議都可能成為未來執政的艱鉅挑戰,這也是為什麼我個人支持阿扁保外就醫,因為我相信這是一個善意,同時阿扁不管怎麼樣,後面都有非常多的支持者,所以在這裡我非常誠懇的向民進黨、各位好朋友提出三項建議:

第一個就是我希望能停止焦土的抗爭,讓立法院能恢復正常的運作,畢竟立法院是朝野溝通最重要的平台,也是民主政治解決問題最正常的管道。

另外我也希望民進黨能夠停止罷免國民黨立委這類製造衝突對立的政治事件、動作,我們看到民進黨跟很多民間團體現在在罷免國民黨立委,我個人覺得這樣除了造成大家的衝突對立以外,事實上沒有太大的好處,而且完全無助於解決問題。

另外我希望就是我們不要預設前提,然後儘快來促成國事會議,我相信國事會議很重要就是不要給前提、不要出難題,我常講朝野和解,如果說能夠大家坐下來談,只要能談大家能夠彼此瞭解對方的立場,就算沒有共識、沒有決議,也能夠透過談,瞭解、增加互信,知道對方立場,也是一個非常好的方式,只要繼續能夠談下去就有解決問題的可能,像馬上要舉行的服貿協議辯論,馬總統跟蘇主席都準備來進行,我覺得這是一個好的開始,服貿協議既然已經成為朝野未來爭議的焦點,就應該透過溝通尋求可以的解決之道,而辯論也是一個解決之道有助於凝聚共識,我個人是覺得我們如果能協商、溝通、辯論來爭取民眾的支持、認同,絕對比強佔主席台好很多,我也相信這將來是解決問題最好的方式。

事實上,朝野和解是當前台灣面對最大的困境和最大的難題,我相信只有我們能夠朝野和解,我們台灣才能夠往前邁進,而且朝野和解只要各黨的好朋友們都能體認責任共同體這樣一個認識,心存對台灣這塊土地、對台灣人民我們的責任感,我相信責任共同體這件事情我們能夠做下去的話,家和萬事興,台灣是我們的家,我們一定能夠找到讓我們的家溫暖可愛的地方,讓我們一起努力,謝謝大家,謝謝。

主持人:張俊雄(行政院前院長)補充

我2001年找他(郝龍斌)來當環保署長,我實在沒有很大的信心,不過經他首肯,我想這是提昇我們台灣民主很重要的一步,正如他今天來參加這個研討會,我們都表示歡迎,我們希望台灣實施的民主是高品質的。剛才提到核四停建的問題,事實上中央政府總預算通過核四興建的預算,裡面有個注意事項:行政院假如認為中央政府總預算有哪一個項目滯礙難行,經過主管部會的評估,經過行政院通過的話,可以停止執行,這一個授權是立法院在中央預算通過時的注意事項,第二,以前行政院長針對台電的預算也有多項的停止執行,都沒有向立法院報告,所以後來因為我停建核四,大法官做出解釋,我到立法院報告時,我另外用一個小的標題,說新的憲政秩序,為什麼我說新的憲政秩序,因為以往停止執行根本不用到立法院報告,立法院在中央政府總預算通過的注意事項裡就有明文,不用再去報告,不過後來大法官認為說行政院長認為滯礙難行可以停止,但是你要到立法院報告,經過立法院同意才可以,所以我用了小標題說新的憲政秩序。

與談人:施信民(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創會會長)

各位朋友大家午安,我想我就從民間團體的立場來看一下民進黨8年執政其間對能源和環境方面的施政。

我非常同意剛剛王教授的報告,我非常肯定在民進黨執政期間有做了一些對台灣很有幫助的事,像核四再評估會議的舉辦就是一個很負責任的做法,要來處理國家的重大政策是否做變更,剛剛郝市長提到政黨輪替是民主國家的常態,但是政策是一定要延續,我是不同意,政黨輪替往往政策也會隨著改變才對,因為民間可能認為要有一個新的政策才會讓新的政黨來執政,所以民進黨在對核四政策思考是否做改變的時候,我覺得能夠舉辦再評估會議是很好的一個做法,當時再評估會議事實上立法院也知道,並不如郝市長所講的立法院不知道,因為當時新黨的謝啟大委員也參與了再評估會議,並且新黨也出版了一本新黨反對核四的白皮書,歷史資料是在那邊。

核四後來變成續建基本上是政黨惡鬥的結果,我覺得民進黨8年執政裡面當然都擺脫不了朝小野大、政黨惡鬥的夢靨。我們剛講到大法官520號釋憲,釋憲文裡面是提到說:根據憲法,立法院有參與國家重大政策決定的權利,所以核四政策的變更行政院要向立法院去報告,立法院也有聽取報告的義務,在這之前立法院是關閉朝野協商大門,我們院長是沒有辦法去報告的,釋憲文之後立法院才讓張院長去報告,至於立法院的決議是不是行政院一定要採納,釋憲文也沒有怎麼講,也可以不採納,那不採納怎麼辦?釋憲文裡面講說:行政跟立法兩個部門就去協商吧,沒有說行政院一定要接受立法院的決議,這是我做一些補充。

張院長對核四停建的宣佈,大家會說時機不好,但是時機不好不能當成是一個那麼重要的理由吧,大家真的要瞭解到核四的興建對台灣是一個負面的政策,為什麼核四後來會續建?還是朝野惡鬥的一個結果。雖然民間跟民進黨執政朋友有先見之明,在十幾年前就做出這樣的決定,但是這樣一個睿智的決定還是因為當時時代的關係而沒有辦法被執行,這是非常遺憾的事。

另外我肯定的是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它提升了層級由院長來擔任主任委員,也擴大了民間的參與,建立了永續發展的指標。另外根據朝野核四爭議的結果所得到的非核家園目標,行政院成立了非核家園推動委員會,這個委員會在綠色能源推動方面扮演相當多的功能,雖然功能還是不彰,但是基本上目前非核家園推動委員會行政院已經把它撤銷了。

另外像環境基本法的通過也是值得肯定的,特別是能夠把非核家園的目標放進去,除了這些肯定的措施之外,我同意王塗發教授所提到的,在相關的一些重要法案,例如: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國土復育條例、能源稅法、國土計畫法等等,都沒有辦法在8年執政來完成,這是比較覺得遺憾的。

當然,好的政策要去推動、落實,所牽涉到的層面很多,第一個層面就是朝野能不能夠和諧,不要惡鬥,這也是對執政者很大的考驗;此外執政團隊的成員是不是適當、是不是有能力、有理念,我們很多好的理念是不是能夠經過適當的人來落實,就要看執政團隊的規劃,站在民間團體的角度來看的話,我是一直覺得過去的執政團隊裡面有些地方是用人不當之處,例如說非核家園的政策,某些官員就會把它曲解為「非核害家園」,我們講的非核基本上就是不要再發展核電、不要再發展核武,但是有些官員就把它曲解成狹隘的沒有核害的說法。

我們針對核子災害的平時演練,我們一直覺得只有針對5公里範圍內的民眾去做緊急應變的演練,實在是太狹窄了,但是民進黨8年執政相關的立法中也是寫了5公里,像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施行細則,緊急應變區是5公里,對照福島核災我們覺得是不足的。

另外我們也很盡責任的訂定了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但是其中的條文卻把電廠的運轉執照期限訂為40年,本來電廠的執照是每10年重新發照一次,有了這個法以後變成執照一拿就是40年,這也是令反核團體遺憾的地方。

其次我們針對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廠址的設置條例中,我們規定了建議的廠址要經過縣市居民的公投,公投通過以後才會變成預訂的廠址,然後再去做環境影響評估看看可不可以,這個當然是非常進步的做法,但是很遺憾的在電廠反應器要設置興建的時候,卻沒有公投的規定,使得末端的要公投,產生核廢料的核能電廠卻沒有相關民眾參與的條文,這也是相當遺憾的地方。

剛剛有提到的溫室氣體減量方面,經濟部官員也是一直不希望有減量目標和期程,另外民間團體也覺得很失望的就是有關公民投票法的施行,公民投票法在2003年立法院通過,它的目的就是要來阻撓民進黨舉辦全國性的核四公投,所以通過這個鳥籠公投法,這個鳥籠公投法的施行細則中有關人民提案,規定了很繁瑣的程序,例如在連署單裡面把個人的全部隱私全部都寫在上面,甚至一開始還要貼身份證影本;我們希望能夠做電子連署,例如現在可以用自然人憑證網路報稅,那為什麼不可以網路連署?那個時候內政部並沒有採納更便民的連署方式,這也是讓我們覺得在人民權利的保障上面有所不足的地方。

我們檢討過去執政的情形,主要是希望能從過去的經驗探討出我們成功的地方、失敗的地方,經由這樣子的檢討希望能夠有一天民進黨可以再執政,是否能夠再執政?這就要看人民是否來支持這樣一個政黨輪替的機會,要獲取這樣的機會當然首先要取得人民的信任,那如何去贏得人民的信任,就有待民進黨的朋友們與人民一起來努力,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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