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茂生(1887-1947)
台灣第一位哲學博士,致力鑽研台灣教育制度與推廣台灣文化,乃『台灣文化協會』核心人物,創辦『民報』,中立、公正,批評時弊無畏無懼。被陳儀誣控「陰謀叛亂,鼓動該校學生暴亂;強力接收台灣大學;接近美國領事館,企圖由國際干涉,妄想台灣獨立」為由,私刑秘密殺害!!
他要台灣人永遠保存自己的風格與文化─堪稱生命哲學教育家。(by Susan) 詳細介紹
八田與一(1886-1942)
「嘉南大圳之父」。是社會公平正義的實踐者,是人道關懷者,把台灣人的生存,當成自己的責任,若非極大的毅力,無法完成此艱苦的工程─烏山頭水庫,賣命也要完成任務,是八田與一的精神。
其全家人生命,與台灣結合為一體的意志,是要建國的台灣人必須學習的地方。
有情有義的台灣人,要追思此位真正利民、福台的台灣神。(by Dr. yang ,Emma整理) 詳細介紹
張七郎(1888-1947)
國大代表、花蓮縣議會議長、花蓮仁壽醫院創辦人。在當時「縣市長民選」的政策下,以高票獲選為花蓮縣縣長候選人,引起官府的注意,成為不幸的禍根。父子三人(張七郎、張宗仁、張果仁)被羅織「背叛黨國、組織暗殺團」等罪名,遭受凌虐酷刑,一家三人不明不白地冤死。
生前濟世助人,卻死於雙手沾滿血腥的國軍…乃228醫界消失的菁英。
其父子博愛濟眾、仁心仁術之大愛醫德,視治病如治理國政般的用心,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Jolen) 詳細介紹
黃 賜(1891-1947)
勞工運動的先驅,他所領導的罷工事件,以1927年高雄淺野水泥廠罷工事件最著名。228事件爆發後,參與「228事件處理委員會」,被以機槍掃射,喪命於亂槍之下!
帶頭為基層弱勢勞工爭取權益,為公義、公理,無私犧牲奉獻的精神,是台灣人要效法傳承的台灣精神。(by Emma) 詳細介紹
陳 炘(1893-1947)
台灣金融界先驅者、「大東信託株式會社」創辦人,留學於日本慶應大學及美國哥倫比亞大學,主修經濟學。致力於本土金融事業的拓展,為對抗日人消滅民族意識之文化侵略及對台金融經濟壓力,籌組台人資本獨立發展之金融機構。
228大屠殺發生期間,因損及浙江財閥利益,被國府羅織「陰謀叛亂首要」罪名,乃228金融界消失的菁英……
其熱愛鄉土、力圖抵抗的堅持行動力,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Jolen) 詳細介紹
黃媽典(1893-1947)
行醫於嘉義朴子家鄉德壽醫院,懸壺濟世,救人無數,有卓越拔群醫術。28歲時被任命為朴子街的街長,任內他興建自來水廠、街役場、內厝大橋、朴子小學、朴子女子公學校等等,政績遍及衛生、交通、教育、商業、水利、為朴子市奠下了日後發展的宏圖。數年後更赴任檢疫委員;當時台灣發生轟動國際之瘟疫,常不顧生命危險,遏止惡性鼠疫蔓延,犧牲奉獻心力。
228事件後卻以「暴亂首要份子」之罪,遭軍隊毒打遊街示眾後,在新營圓環槍斃。 (by Nathan) 詳細介紹
賴 和(1894-1943)
賴和,台灣新文學先覺者。
初習醫,執業彰化,人稱「彰化媽祖」。後加入台灣文化協會,投入文化抵抗外來殖民與啟蒙台人思想。
第一首白話詩~覺悟下的犧牲,藉詩聲援二林事件蔗農;小說創作「一桿秤仔」道盡台人追求公平正義的抵抗和犧牲。
一生行醫為文,啟迪後進。其詩句「勇士當為義鬥爭」正如斯人的覺悟與反殖民實踐,堪為台灣人建國精神標竿。(by Rainbow) 詳細介紹
徐春卿(1895-1947)
台北市參議員,勇於揭發弊端,保障人權,批評政府,又因反對日產廉售浙江財閥,得罪陳儀當局。
228事件後,擔任台北市228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友人勸他暫時躲避,他自認沒作虧心事,想出力維持當時社會秩序,卻被當局列為暴亂首謀,遭到逮捕殺害。(by Nathan) 詳細介紹
陳澄波(1895-1947)
他,是油彩的化身,畫筆似劍,揮灑出氣勢磅礡的繪畫世界。畫作〈嘉義街外〉入選日本「帝國美術展覽會」,是台灣第一人。為台灣美術運動揭開序幕,繪畫燃燒著他高昂的生命。
228事件爆發後,被推為和平使代表之一,卻被綁赴嘉義火車站前,槍斃示眾。
熱心推展台灣美術運動,充滿正義感與理想性、熱心公益的個性,是台灣人要實踐推崇的台灣精神。(by Emma) 詳細介紹
陳 屋(1896-1947)
日治時期台灣工運領袖,戰後高票當選台北市參議員,228事件後,擔任台北市228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前往軍法處調查殺害無辜民眾的軍警人員。
228事件期間,始終站在台灣民眾的立場著想,被當局列為暴亂首謀殺害。(by Nathan) 詳細介紹
雷 震(1897-1979)
蔣介石時期敢於犀利批判國民黨,發文鼓吹民主自由人權,要求蔣介石不要尋求連任成為獨裁者,並提出反攻大陸無望論,結合台灣本土菁英籌組反對勢力,因而被軍事法庭以「包庇匪諜、煽動叛亂」的罪名判處十年徒刑。
出獄後撰寫回憶錄,保存了台灣言論自由的重要紀錄,並啟蒙了新一代的台灣民主運動。(by Nathan) 詳細介紹
楊元丁(1898-1947)
日治時期,國際聯盟拒毒會,議決禁吸鴉片,日本為保持自身利益,對台灣人仍發紅牌准吸終身。楊元丁反對此種鴉片制度;為此,日本嚴究持反對印刷傳單者,楊元丁一人擔下重責,被判囚284日。
在228事件中,由於基隆地區鬧米荒,副議長楊元丁出面交涉,卻得罪當時執政的國民黨官員,橫死於基隆「田寮港」。
其一生熱心助人、不畏強權、捍衛正義,堪為台灣人民建國的表率。(by Cathy) 詳細介紹
陳能通(1899-1947)
淡江中學校長,將信仰貫徹於『言教、身教、心教』,於淡江中學正處228事變動盪時局,毅然負起校長重擔,因日治時期遺留之教練槍與拒建中國式涼亭得罪柯遠芬;被國府流亡政權羅織誣陷為「匪首」並「發表荒謬言論煽動學生招致流氓及青年在校舉辦軍事訓練班……。」為由逮捕失蹤至今。
男女均教權理念,一生為推廣教育無私奉獻。是教育界的牧人!(by Susan) 詳細介紹
李仁貴(1900-1947)
台北電器商人,熱心地方事務,經商成功後投入政治,高票當選台北市參議員,非常關心台灣社會民生問題,曾要求國民政府改革弊端及經濟改善。
然而在228事件後,因參與「228事件處理委員會」擔任調查組長,調查六名殺人兇手,要求國民政府軍警停止濫殺無辜,卻遭羅織「陰謀叛亂首要」罪名,於家中被抓走遇害。(by Nathan) 詳細介紹
阮朝日(1900-1947)
為《台灣新生報》總經理,乃為民喉舌並批判時事的第一大報業;因應能源拮据創辦「日の丸式木炭瓦斯發生爐自動車株式會社」;於戰後組織「台灣海外青年復員促進委員會」,幫助台籍日本兵返台。上述事跡,被國府羅織「228叛亂首謀」罪名,成為228媒體界消失的菁英……
其大愛、心無疑懼、尊重女權的真民主,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ries) 詳細介紹
王添灯(1901-1947)
228的悲劇英雄,一生貫徹理念-「為最大多數,謀最大幸福」。
日治時期已組成「台灣地方自治聯盟」推動台灣地方自治的實現。戰後初期對於新時代充滿希望,希望貢獻一己之力來建設新台灣。積極活躍於政壇和新聞界,除辦報廣聽人民心聲外,問政努力。
為求得人民的民主、正義,寧可得罪官員,也不得放過貪污公帑之官吏。(by Stella)詳細介紹
吳鴻麒(1901-1947)
曾任律師、法院推事,為人公正剛直、嫉惡如仇,對於官吏貪污馬虎的作風十分不以為然,因此對於貪污暴亂案件的處理十分嚴格,從不加以寬待。
公正剛直、嫉惡如仇、為公義公理的精神,是台灣人要學習傳承的精神。(by Emma) 詳細介紹
施江南(1902-1947)
京都大學醫學院博士,是日治時代第二位獲得醫學博士的台灣人。致力為台籍日本兵回台而奔走。曾擔任台北州會議員、「228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228事件時,從病榻前被捉走,生死不明。
其熱愛台灣,為台灣社會盡心盡力,為公義公理犧牲奉獻的精神,值得台灣人學習敬仰。(by Emma)詳細介紹
潘木枝(1902-1947)
任嘉義市參議員兼副議長,嘉義228事件爆發後,明知去機場很危險仍義無反顧前往談判議和,過程中勇敢直言,平時問政處事富正義感;最後卻命喪於3/25嘉義驛前。
在兒女心中是位疼惜子女、溫柔、偉大的好父親;在病患心中是位侍病如親、敬業、仁慈,甚至被當成神拜的好醫生;在市民心中是位深受市民愛戴、景仰,為民喉舌的好代表;面對暴政強權的脅迫下依然不畏懼、不妥協。
他留給妻子的遺書裡寫著,為市民而亡,身雖死猶榮…… (by Jade) 詳細介紹
宋斐如(1903-1947)
創立「人民導報」直言揭發當時陳儀政府弊端,堅持「人民第一」,倡導「台灣新文化運動」。
228事件期間,未激烈抗爭,但「人民導報」卻遭查封,宋斐如則被列為叛亂首要人犯,在家中遭憲兵強行帶走,一去不回。(by Nathan) 詳細介紹
林旭屏(1904-1947)
曾說:讀法律才能幫助台灣人。熱心推動農業,致力推展新品種。官職不低,為官清廉,堅決不接受餽贈。任專賣局課長時,發生228事件,他認為責任加劇,照常上班,卻被匿名投書說企圖占有公賣局,被以「田經理設宴在大上海酒家,擬請同往」為由騙出家門,被發現陳屍南港橋下,頭蓋骨骨折而死。
清廉正直、為公忘私負責的言行,為公義公理犧牲的精神值得台灣人學習敬仰。(by Emma) 詳細介紹
黃朝生(1904-1947)
醫界的菁英,平時關心時政、熱心公益,時常參與義診,228事件擔任「228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在大逮捕中失蹤,下落不明,連屍首也找不到。
他熱心服務,無私犧牲奉獻的精神,是我們要追隨傳承的台灣精神。(by Emma) 詳細介紹
林連宗(1905-1947)
日治時期,就讀中央大學二年級時,就通過行政科及司法科「雙料」高等考試。返台開業,當執業律師,為人權、公理、正義而辯。終戰後,當選第一屆參議員,對國民黨政權之貪污腐敗及壟斷操控提出強烈質詢。當選國大制憲代表時,以「制定憲法乃一國之歷史上重大之事,參加制憲代表亦是歷史上留有重大意義之人物,國大代表當要自重。」來自我期許。
豈料「憲法」卻不能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卻在野蠻的國民黨政權羅織罪名下把人帶走,從此消失一去不回。(by Stella) 詳細介紹
李瑞漢(1906-1947)
台北市律師公會會長,對台灣省行政長官陳儀提出司法獨立、起用本省人等改革意見;得罪當時執政的國民黨官員,被憲兵第四團團長張慕陶以台灣省行政長官陳儀邀請開會為由,從宮前町家中,將李瑞漢兄弟及友人台灣省參議員林連宗一同帶走,竟一去不回。
其捍衛正義、仗義執言的道德勇氣,堪為台灣人民建國的表率。(by Cathy) 詳細介紹
林桂端(1907-1947)
林桂端律師是留日回台的台籍法學菁英,在近代法律思潮的洗禮下,剛正不阿;在戰後漫無法紀的社會中,保護民權、伸張正義。
在國民黨政權使用特務和司法的手段干預新聞言論自由的《人民導報》筆禍事件中,挺身而出為辯護人,正義─就是伊e名。(by Susan) 詳細介紹
湯德章(1907-1947)
台日混血,一生以身為台灣人為榮,並充滿正義感,維護台灣人的權益,是台南地區相當受人敬重的律師,曾拒絕陳儀的邀情,不當貪污的中國官。
228事件後,負責維持台南地區治安,3/11,二、三十名憲警特務闖進他的住所,湯德章為保護台南菁英,一面徒手力抗拒捕,一面爭取時間將住所有關名單資料燒毀,挽救了當時許多台南的社會人士及成大學生倖免於難。
死前遭刑求遊街仍毫不畏懼微笑面對民眾。(by Nathan) 詳細介紹
Uyongu Yatauyanguna(高一生 1908-1954)
台灣鄒族音樂家,人道主義者。
以其鄒族傳統和日本師範教育接觸的西方哲學思想為背景,創作屬於台灣山林土地之歌。儘管因主張「高山自治」而遭中國殖民政權構陷貪污而被誘捕、入獄,仍寫出『春之佐保姬』來勉勵妻兒族人─不要放棄希望。
一生關心原住民經濟與前途,並在遺書中寫道:田地和山野,隨時都有我的魂守護著。而台灣山林仍幻化著Uyongu Yatauyanguna的歌曲,迴盪台灣人的心中傳唱。(by Rainbow) 詳細介紹
張榮宗(1908-1947)
嘉義朴子人,雖出生為富農子弟,卻相當關心勞工與農民,出任《和平日報》東石分局長,經常表現出敢於揭露社會黑暗面的報導。
228事件爆發,張榮宗在地方上糾集青年抗爭,率領三輛滿載民軍及裝備的車隊,由新營市出發,途中遇國府軍伏擊,當場身亡。(by Nathan) 詳細介紹
葉秋木(1908-1947)
於日本留學時期成立「台灣文化同好會」為左翼運動的健將,回台後當選屏東市參議會參議員,並被推為副議長。
228事件後擔任「228處理委員會屏東分會」主席,負責屏東地區的治安,為了民眾安全,親自率領群眾前往機場要求軍隊交出槍械,8日中午,屏東市實施戒嚴,進行大捕殺,葉秋木身為屏東市之意見領袖,被逮捕後,國府軍以「暴亂首謀」的罪名,割掉鼻耳及生殖器,拖出去遊街示眾,最後再予以槍殺。(by Nathan) 詳細介紹
林 界(1910-1947)
《台灣新生報》印報廠廠長、高雄苓雅區長,生性勤學,公學校畢業後不斷自我進修;本於區長的使命,於高雄壽山要塞司令部巡邏隊無故射擊、濫殺民眾時,前往與要塞司令彭孟緝談判要求停火不成,反遭槍殺,乃228政治界消失的菁英……
其無私奉獻、犧牲生命的「母雞護小雞」行為,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ries) 詳細介紹
蕭朝金(1910-1947)
是一位虔誠基督徒,第二任高雄岡山教會牧師,本著強烈的愛鄉土、愛人的精神來牧會。三青團岡山地區負責人,228事件時,曾勸阻平息反政府行動,但仍被羅織罪名。死前拒絕下跪,堅持只跪拜上帝。鼻、耳、生殖器都被割掉,悲壯慘烈犧牲。
上帝的試煉,證道前的考驗。依靠信念、活出信念。以實踐上帝公義的道,追求自由、民主、人權的普世價值。(by Stella) 詳細介紹
陳復志(1893-1947)
在台灣當時的官僚體制中,不巴結也不奉承,也因此得罪了憲兵隊,嘉義民兵在228事件之後,死傷慘重,老婆要他逃到阿里山上,他說:「我如果不管,會死很多人。」,「我只是要出來講和的,不要擔心。」,為了嘉義民眾的安全,陳復志擔任和平使親赴水上機場談判,卻因此遭到扣押,並在七天後被綑綁遊街。
成為嘉義228事件爆發後,第一位在火車站前被公開槍決,禁止收屍的代表人物。 (by Nathan) 詳細介紹
王石定(1912-1947)
南台灣漁業鉅子,常樂善好施,為人親切,只要是慈善事業,都樂於贊助,1946年高票當選高雄市參議員。
228事件後為了阻止軍隊任意屠殺市民,參與高雄228事件處理委員會,然卻於開會時,遭闖入之部隊殺害,身上總共有十二個傷口,有彈孔、刺刀傷口等。(by Nathan) 詳細介紹
盧鈵欽(1912-1947)
228事件後,出面擔任處理委員收拾殘局,欲解救正被扣押的幾位和平代表團的議會同儕,最後卻讓自己成為被國民政府扣押的藉口,因為早在議會中專打擊政府不法弊案的他,早已被國民政府視為「眼中釘、肉中刺」。
他的大姊原本已為他準備逃亡的行李叫他快逃不要被抓,但他選擇不逃亡,也自認無錯,堅持留下對抗惡政。只因:「自己身為參議員,不出面解決不行。」
3/25在嘉義驛前成為他人生最後旅程、也成為暴政槍口下的冤魂。 (by Jade) 詳細介紹
吳金鍊(1913-1947)
《台灣新生報》日文版總編輯,對時政及社會不公現象,敢於批評、揭露,228事變時,每日大篇幅漢、日文對照,報導各地228事件消息,一生服務於報業。參與組織『台灣海外青年復員促進委員會』,照顧遭政府遺棄台籍日兵之善舉,遭國府流亡殖民政權羅織「陰謀叛亂首要」罪名,予以逮捕殺害。
伐暴揚善的精神……應復刻台灣人心中,矢志追隨。(by Susan) 詳細介紹
郭章垣(1914-1947)
宜蘭醫院院長。希望貢獻所學,為自己的同胞服務,面對醫院窘境,努力克服,霍亂流行時,不眠不休地工作,把病患的性命當親人看待,用同理心來尊重。228事件爆發後,從家裡被強行帶走,就地活埋,發現陳屍頭城媽祖宮前。生前留下「生離祖國 死歸祖國 生死天命 無念無想」16個字。
為人正直,重責任感,其從容就義,乃願意為台灣人民犧牲的台灣神。(by Emma) 詳細介紹
李鎮源(1915-2001)
國際蛇毒權威。早年貢獻所學於醫界、學界,晚年投身反對運動,創立「100行動聯盟」、「醫界聯盟」與「建國黨」,積極參與公投、反核四與反對中國併吞各種活動。
生前名言:「我想以有生之年貢獻給台灣這片土地,希望眼睛尚未闔上之前能夠見到台灣獨立建國成功,這是我的夢!」……
是台灣建國的精神,生命科學的實踐家。(by Susan) 詳細介紹
許錫謙(1915-1947)
《青年報》及《青年週刊》編輯、組織「台灣經濟外交會」花蓮港支部、「228大屠殺」爆發後擔任「青年大同盟」總指揮,召集民眾大會,並決議定調「打倒貪官污吏,台灣自治萬歲!」為口號。而後走避台北,然經遊說返回花蓮途中於南方澳附近遭埋伏的軍憲人員就地捕殺,享年僅32歲。
其熱心籌組公共事務、捍衛社會和平公義不屈服的大無畏精神,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Jolen) 詳細介紹
張雲昌(1916-1947)
228事件發生時,為遲滯未歸的廠長,一肩擔起蘇澳台灣水泥廠重務及228處理委員會委員兼任秘書,遭人密告,他認為無不法行為,做事心安理得為由,拒絕走避,而慘遭殺害。
『不知道,知道也不會講!』以生命守護廣納台灣菁英的『三民主義青年團名單』,拒絕出賣同胞的張雲昌,情、義、理的表現,正是台灣硬骨精神的實踐者。(by Susan) 詳細介紹
陳智雄(1916-1963)
早年協助印尼獨立建國經驗,戰後立志於台灣獨立建國運動。
被廣為認定是最純粹殉於信念的「台灣獨立運動第一位烈士」。堅決主張「台灣話就是我的國語」「生是台灣人,死是台灣魂」。
就義前,拒不下跪,刑前,仍高喊:「台灣獨立萬歲!台獨萬歲!台灣獨立萬歲!」(by Stella) 詳細介紹
王育霖(1919-1947)
一位打擊魔鬼的檢察官,於日本京都地方裁判所,任日本第一位台灣人檢事;終戰後回台擔任新竹地檢處檢察官,因不同流合污,在「祕密囤積糧食事件」中,捲進政治角力的濁流漩渦,成為國府的眼中釘,乃228司法界消失的菁英……
其生性耿介、公正不阿的法律人生觀,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ries) 詳細介紹
簡錦文(1924-1947)
基隆要塞司令部任職軍醫。在動亂的年代時常行醫幫助貧苦百姓,很多人受過他的照顧。後來被國民黨以莫須有罪名:「煽動故鄉暴動,主謀叛亂。」槍斃。家屬遍尋不到屍體,一年後曾受過幫忙的民眾不忍心才偷偷告訴家屬埋屍的地方,得以安葬。遇害時才23歲。
其熱心助人、關懷弱勢的道德勇氣,堪為台灣人精神表率。(by Cathy) 詳細介紹
黃信介(1928-1999)
信介仙,台灣人的歐吉桑。黨外到民進黨的桶箍。台灣民主運動、反對運動的領導者,萬年國會的增額立委;美麗島事件特赦恢復公職;國會全面改選後元帥東征再度當選,三進三出,是立法院的第一人。向強人蔣經國的嚴厲質詢,驚動政壇,終因美麗島事件被羅織成獄。
主張自由民主是台灣走向獨立的路線,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Bian) 詳細介紹
廖中山(1934-1999)
以外省人第一代的中國人身分懺悔,提出「在台灣獨立建國的行列上,『外省人』不該缺席」的論點,發表「認同台灣,別無祖國」的宣言;並發起穿著書有「台灣國民」衣服的運動,帶給後輩無限的震撼教育,是教育界消失的菁英……
其堅持對海洋台灣的認同與愛,是台灣建國的實踐家與先行者,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ries) 詳細介紹
林山田(1938-2007)
台灣台南市人,致力建造台灣為民主法治和社會公義的國家而奉獻。為爭取言論自由,組「100行動聯盟」,廢除「刑法100條」;退報(聯合報)運動。為台灣建國大業,籌組建國廣場和建國黨,並任副主席。撰寫「建造自己的國家」手冊並自費發行。
一生黑白分明淡泊名利,以行動和熱情為台灣建國奠基。(by Rainbow) 詳細介紹
盧修一(1941-1998)
他說:「天下沒有什麼好事會平白掉下來,權利是爭取來的。」自小與寡母相依,不畏環境艱困奮鬥完成政治學博士。
他進入立法院後,參與多項重要法案改革,面對惡政惡法,不惜勇敢衝撞,即使生命遭受迫害、威脅,仍不改其從政的初衷。
1997年蘇貞昌參選台北縣長時,更因為他的「驚天一跪」而逆轉勝。
為完成民主建國的大志,點燃生命最後的火花,其無私奉獻的精神是後人追隨的人性價值。(by Jade) 詳細介紹
陳定南(1943-2006)
曾任宜蘭縣縣長、立法委員、法務部長。在宜蘭縣用心建設令人感懷,注重生態保育與環境保護的永續發展,冬山河的建設更顯現他對保有大自然風貌的用心與期待,對各項公共設施建設完工時的檢驗極其嚴謹,要求盡善盡美,人稱「陳青天Mr. Clean」。曾說:如果討人喜歡與受人尊敬不能兩全,我寧願受人尊敬。
一生清白、公私分明、一介不取、以國為家,堪為全台灣國人民所崇敬之台灣神。(by Emma) 詳細介紹
鄭南榕(1947-1989)
在戒嚴時期,勇敢的爭取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鼓吹民主自由在台灣的開展、抗議國民黨政府在台灣實行戒嚴38年。公開主張台灣獨立,大聲說出「我叫做鄭南榕,我主張台灣獨立。」。
1987年2月成立「228和平日促進會」,要求公佈歷史真相、平反冤屈、訂定228為和平日,是台灣建國的先驅先行者。(by Cathy) 詳細介紹
陳文成(1950-1981)
在美國求學、任教於卡內基美隆大學,關心台灣政治發展、研究政治理論,積極參加同鄉會、人權會,推動民主基金會,在財力上支援本土的《美麗島雜誌》,也埋下日後殉難之因。1981年7月2日上午,三名警總人員持約談傳票,從家裡把他帶走。這件事,使國際社會正式凝視國民黨的胡作非為,使美國政府果決處理校園特務的告密習性。
其為台灣人民爭取民主不畏強權的精神,是台灣建國的先行者。(by Cathy) 詳細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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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與水----我的雙親 蘇東啟和蘇洪月嬌(貳) 列印 E-mail
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作者 蘇勳璧   
2014-06-10

轉載source: http://mychannel.pchome.com.tw/channel/class/class_paper_open.htm?d=2012-11-08&e=pk1694&t=.htm&j=185&f=main&v=1(此link已被檢舉封鎖,僅能用IE觀看)

 
山與水----我的雙親 蘇東啟和蘇洪月嬌(貳)

 
山與水----我的雙親 蘇東啟和蘇洪月嬌(貳)
B、壓不扁的玫瑰—我的媽媽蘇洪月嬌
一、媽媽娘家和鄉親的恩情
阿公(外祖父)家很有錢,整條北港鬧街都是阿公的店舖,媽媽是阿公的大女兒,阿公是屬於捨得花錢的父親,還特地為媽媽蓋\\\了一座花園,所以媽媽小時候是過得如同女皇般的優渥。

爸爸出事時,阿公的生意,因客人害怕不敢光顧,被迫沒辦法經營,但家裡五個小孩怎麼辦?爸爸的兄弟們認為應該送到孤兒院去,若不是阿公不計較的收留與照顧,我想我們的遭遇,一定會非常的難以想像,這點阿公、阿嬤和阿姨算是對我們非常的好。

小時候在阿公家,稀飯或麵煮好後不能馬上吃,要放到膨脹後才能吃,所以,我的印象中不是常常沒有東西吃,就是常常感到吃不飽。

有一次,阿公、阿嬤實在沒有辦法照顧我們了,要把我們拆開來一個個的分送到阿伯家,阿嬤用大花巾包裹衣服打包,等待阿伯來帶我們走的時候,剛好媽媽從獄中寫的信到了,媽媽說:「小孩子們已經沒有爸爸媽媽了,不可以再讓他們彼此分開。」,所以,我們四個女孩才沒有被帶走,只有大哥被帶走。

那時候,會有鄉親偷偷在半夜把青菜、地瓜什麼吃的,擺\\\在阿公家後門,有一次有人送了一袋米,那時米的價格很貴,所以,阿嬤一直合掌向天拜拜。

北港鎮上有兩間戲院:振興戲院和大復戲院。兩個戲院老闆都對我們很好,去看電影都不用錢,尤其是振興戲院。姊姊天天帶著我們看電影,一部片子重複天天看,完全不收錢,他們用這樣子的方式照顧我們,我常在想,或許\\\是因為這樣,所以我們在當時沒有變成野孩子,沒有變壞。

二、 壓不扁的玫瑰(一)—四捉三放
媽媽被四捉三放,第一次被抓三天三夜,第二次被抓七天,第三次也是七天,然後第四次被抓,再出來已是兩年後了。

第一次媽媽被捉,是爸爸被抓的那天晚上,憲調用強光直照著媽媽的眼睛不讓她睡覺,疲勞審問三天三夜,憲調處有兩種人,一種扮黑臉,一種扮白臉,交叉用心理戰術詢問,憲調偽造文書說有搜到武器、名冊、槍枝,然後叫媽媽簽字承認。媽媽被強光直照眼睛後,她的眼睛從此經常不舒服會流眼淚\\\,長期要點眼淚\\\水。

媽媽被抓時,他們帶媽媽去看那些同案的人,看他們是怎麼的被刑求,因為施刑的人很殘忍,所以被刑的人也叫得很淒慘,叫媽媽站著看,威脅媽媽要招供,不然就要向爸爸用刑。媽媽當時心裡非常掙扎,天人交戰,月事來了,但憲調不理她,就一直這樣子的疲勞審問,甚至威脅說:若爸爸被判死刑,是媽媽害的,如果招供,他們保證爸爸一定沒事,如果不招供,不讓妳回去照顧小孩,小孩會變成沒有父母的孤兒。憲調用盡一切方法威逼,又用爸爸來套媽媽的話,媽媽那時總是告訴自己,絕對不能崩潰,如果她不夠堅強,爸爸就可能永遠回不來了。

媽媽說:「前兩次被他們抓的時候,都儘量的和他們配合,有就說有,沒有就說沒有。但是我極力和他們配合,他們卻用栽贓的方式來對待我…」。被捉第三次後,媽媽告訴自己一定要堅強,不能夠再流眼淚\\\,她已經沒有悲傷的權利了,她必需要很堅強的去營救爸爸,不然爸爸會救不出來,並且要為整個台灣來做事,那次媽媽就下了這樣的決心。所以,第三次出來後,媽媽的動作變大了,跑到監察院、立法院、國民大會、青年黨、國際特赦組織、日本台獨組織等去陳情,甚至向國外媒體求救,希望能替爸爸爭取到一個公平審判的對待,她只要求這樣子而已,你不可以連一個公平審判的機會都沒有,就說人家是什麼惡劣分子。

當時,任職法新社袁景濤記者不畏强權,幫忙刋載”蘇東啟案”,所以,引起歐洲和美國等國際關注,後來案子才有改判機會。袁景濤記者也因此事受累,被判刑十五年。

媽媽判刑兩年理由是: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民主國家法律不會要求太太去檢舉先生,那跟共匪紅衛兵有什麼不同?更何況這是莫須有的罪名,當時,李萬居也在省議會提出質詢,要求應該要把蘇洪月嬌放出來。

三、 壓不扁的玫瑰(二)—國際人權組織台灣救人的先例
1962年”蘇東啟案”有三個人被判唯一死刑。依當時慣例,政治犯被判刑後,如果敢再上訴,叫作不知悔改,就會加重刑期,無期上訴會被判死刑,死刑上訴後馬上會被槍斃。可是”蘇東啟案”經過媽媽奔波努力,讓三個死刑犯被改判為無期徒刑,”蘇東啟案”的死刑判决和更判為無期徒刑,都是由非具司法身份的蔣介石親自簽判的。

”蘇東啟案”使著國際人權組織開始注意到台灣的人權問題,”蘇東啟案”也是國際人權組織在台灣營救政治犯的先例,也是戒嚴時期蔣介石唯一的一次改判。

媽媽的一生當中,開創了台灣很多個第一的先例,這只是其中的一個例子。

四、 政治孤兒
爸媽被抓的那一天,我完全沒有印象,都是聽姊姊跟我講的,我小時候的記憶,是從媽媽回來後才有,她回來前全部是空的,一片空白!後來才了解到,我是故意去忘掉那一段記憶的,我們六個小孩都不太敢主動去談過往情事,但即時如此,我想我是家裡受到傷害最小的,因姊姊們把我照顧的很好。

為何我會說我是我們家受到傷害最小的,因為當荷槍實彈憲警搜查時,媽媽急著看憲警到底搜什麼東西,我們小孩子那時候在那裡?我聽姊姊說我們都只能站在樓梯間的轉角處,因為在大肆搜查,沒有地方可站,大姊、二姊把我護在最裡面,我那時太小了,對這一幕恐怖印象不是那麼深刻,但我想:大姊、二姊在那種情況下,一定在她們內心深處留下很大恐懼。再來就是上學後,只要有人打我或是丟我石頭(我不曉得他們為什麼罵我是殺人犯的小孩),大姊一定會衝出去跟他們打架。所以,我永遠都是被保護的。因為這樣,我認為我雖是最小的,受到的傷害是最少的。
 
五、 對母親的第一印象

 
五、 對母親的第一印象
小時候,我天天尿床,一直到媽媽回來後,就自然好了。

我記得媽媽要回來的那一天,阿嬤很緊張,整個家裡的氣氛都變得不一樣,阿嬤跟我說:我媽媽要回來了!那時我還問阿嬤,媽媽是誰?

我所有的印象都是從那一天才開始的。

那天發生的事,一件件我都還記得很清楚,阿嬤非常的忙,一直跑來跑去。到了晚上,阿嬤將我抱在她的臂彎,我睡著了被抱到床上。之後,突然間變得很吵,沈睡中我有聽到一個女聲說:阿璧呢?那個聲音是我從來沒有聽過的!然後聽到阿姨說,她在睡覺!接著阿姨就跑進來把我抱出去。媽媽把我抱到她的腿上,然後她就一直哭!那時候我很生氣,因為我在睡覺怎麼把我吵起來,而且這個人我也不認識,然後眼淚\\\就一直滴,滴在我的頭髮上!我一直撥弄我的頭髮,然後一直把媽媽推開。這是我對媽媽的第一個印象。

六、 壓不扁的玫瑰(三)—持家的困苦
媽媽出獄後,雖然當選縣議員,但她是專職作民意代表,不承包工程,不兼顧問,也不涉及黑道的包賭娼毒等,又因為家產全部充公,出事前銀行作保的負債,單靠縣議員薪水不夠養活我們。

媽媽為了要還銀行的錢,做了很多工作:推銷肥料、人壽保險、汽車保險、產物保險、推銷汽車、旅行社….等。媽媽所做的生意都只能作一次,因為她前腳一離開客戶家,警調人員後腳馬上就跟進去,盤查詢問客戶,客戶嚇死了,下次就拒絕媽媽上門。在情治單位不斷跟監與阻撓下,媽媽每一種工作都做不長久,這種情形,既使搬到台北都還持續發生,所以媽媽要經常換工作,要經常搬家,所以,我們從小就居無定所,經常四處流浪跟人借住或租房子。

媽媽想要工作賺錢真的是很困難!她的生意必須第一次就成功\\\,因為沒有第二次的機會了,沒有成功\\\,家裡六個小孩沒飯吃,這麼大的壓力,世上有誰可以承受得住?國民黨將你捉了、判刑了、出獄後,仍隨時戶口盤查。

因為媽媽賺錢是那樣的不容易,我們曾經有一次挨餓過三天。那時我記得大姊加很多水煮稀飯說:米缸米沒有了,這是最後的一餐\\\。我們肚子餓,大姊叫我們喝水,因為肚子裡只有水,喝到水一進去馬上反射性吐出來,過沒多久,我就開始出現幻象,看到有人要拿蛋糕給我吃,我伸手拿,蛋糕不見了!我才驚覺出現了幻覺,之後走路會晃,手開始會抖,拿不起任何東西,就在那天晚上,媽媽拿米回來。

縣議員落選後,媽媽帶著我們搬到台北,生活變得很不好,那時有人說:為何不讓小孩子出去工作賺錢?媽媽說:小孩子可以讀書,我一定要讓他們讀書…。我讀書時最怕寒假,因為寒假打工時間太短,有一年的暑假不知道為什麼非常不順利,換了三、四個工作,然後開學要註冊,打工錢還是不夠,幸好當時報紙登說:可以辦理助學貸款。我跑到學校,等到最後,同學都不在時,才偷偷的問助學貸款事,註冊小姐大聲罵我說:「妳沒有錢還來讀什麼書?」,我非常難過的跑回家躺在床上哭,媽媽回來沒有講什麼話,洗完澡就出去,晚上回來拿一筆錢給我註冊,我那時想她能去那裡借錢?

俗話說:救急不救窮。在當時,親戚已經借到不敢再借錢給我們了,連肯幫忙的吳三連借到最後,也沒辦法再借了,但媽媽最後還是跑去跟吳三連跪求,才借到這筆錢的。我很難想像媽媽去跟人家跪的情景,真的很難想像。

在我讀大專時,每個禮拜要跟教官報到,因為教官要我交待跟那位同學說話?說過什麼話?等等,我都隨便亂寫,然後,班上同學誤會我是職業學生,我又不敢跟同學說明。後來,媽媽自己一個人單槍匹馬的走入警備總部說:她要見警備總長,如果你們敢再來騷擾我的女兒,我就怎樣怎樣….!之後我才不用再向教官報到。

媽媽曾對我說過,她很感謝娘家親戚、雲林鄉親、袁景濤記者、李萬居、吳三連、青年黨和媽媽的同事朋友們,還有國外的友人,因為有大家的幫助,讓她撐住,走過暗無天日、崎嶇難行的道路,她也曾經撑不住要放棄,因為前景讓你看不到光明在何處,媽媽的同事將他整月完封的薪水袋資助,讓她得以喘過氣來。我聽媽媽這樣說,我也真的很感激你們,我家雖碰到世上邪惡的事、邪惡的人,但我們更願記著我們遇到過的好人和好事。

七、 親戚的無辜牽連
媽媽積極援救爸爸時,阿伯們很責怪媽媽,因當時政治氛圍根本不可以去營救,警總跟阿伯們說:你們應該勸勸你們的弟媳,不要讓她到台北四處亂闖,否則無法大事化小。阿伯們也會擔心害怕,所以對媽媽有點誤會。後來,阿伯們有偷偷的拿錢過來給我們。

當爸爸要回來時,媽媽有通知爸爸的其他八個兄弟,但是,他們都沒有來。

媽媽當省議員時,爸爸的親戚有事情來找她,我就問媽媽,他們這樣子為什麼還要幫忙,媽媽說:是爸爸說的;我就去質問爸爸,爸爸只有講一句話:兄弟就是兄弟!

後來,我才知道因為爸爸的事,阿伯家的人也都有受到傷害。警調也對阿伯家跟監調查,甚至連在國外作生意,也都一直受到干擾,無法回國,因此,幾乎所有的親戚全都被牽連到,這樣的誅連九族令人毛髮聳然。  
 
八、壓不扁的玫瑰(四)—政治受難者參政成功\\\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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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壓不扁的玫瑰(四)—政治受難者參政成功\\\先例
1963年12月30日媽媽出獄,所有的人都當她是毒蠍一樣,根本不敢靠近,也不敢跟我們有所接觸。

李萬居和爸爸就要媽媽出來選縣議員。這次選舉,我們坐著三輪車,大姊和二姊第一次拿麥克風拜票,當時鄉親都會往車子內,丟錢或是吃的東西,因為沒有經費,就用毛筆在舊報紙上寫字去張貼。結果,媽媽以全縣也是全國最高票當選第六屆縣議員,創下政治受難者參政成功\\\的第一人。

1976年爸爸出獄,被褫奪公權終身,不得參選也不得助選,上班被要求要有保證人,因此也無法工作,隔年,媽媽競選省議員,我們身上穿著寫有:我爸爸有罪嗎?的背心,爸爸身上穿著監獄的囚衣,囚衣號碼是二九九,代表「壓久久」的意思,爸爸幫媽媽站台時,嘴巴貼著劃有大ⅩⅩ的膠帶。當爸爸沿街拜票時,沿路都在放鞭炮,甚至有些歐巴桑還拉著爸爸的手一直哭,說老天有眼,讓你活著出來,所以,選舉結果不僅是雲林最高票,也是全國最高票當選,這次選舉也創下了政治愛難者家屬「代夫出征」成功\\\的歷史先例。

九、 壓不扁的玫瑰(五)—警總意圖再次以叛亂罪起訴
媽媽當選第六屆省議員後,警備總部甚至意圖再次以叛亂罪起訴,捉走船東和船員審訊,但並非事實,因此,最後只得改以偽造文書起訴作為遮掩非法入罪。其後,國民黨改變策略,在第七、八、九屆省議員選舉時推出X道候選人,每次競選時,宣傳車會被砸,助選員被恐嚇,用車子包圍宣傳車等情事,但我們仍然勇敢面對抵抗,因為假如連我們都害怕,我們的助選員及支持者將會更害怕。

國民黨對一個政治犯的追殺,不只是關,出獄後,也不讓你有一條可以生存的道路,國民黨分三條線打擊,不只是打擊爸媽,連小孩在就學或找工作時,也都不放過,連爸媽的親戚也都受到波及。

儘管媽媽出獄後,已經當了民意代表,國民黨還是照樣的追殺,媽媽的37年民意代表生涯中,共經歷十七件官司,動不動就被移送檢調調查,但媽媽從縣議員到省議員,始終保持一個原則,就是絕不涉及非法利益,讓他們一點縫隙都找不到,也因為這樣的堅持,安然的過完她的一生!

綜觀國民黨卑劣的政治手段,充分運用司法,意圖以亂鎗打鳥式的羅織罪名,逼迫就範,司法不行,就來黑的,黑的不行,就用賄選,寧願扶植黑道,也要對付政治犯,無所不用其極的追殺,撲天蓋\\\地的干擾、阻礙、恐嚇或威脅,由此可知,國民黨追殺政治犯手段是多麼的可怕!

保住政權,只要得到民心,何必做壞事?
 

延伸閱讀:
山與水----我的雙親 蘇東啟和蘇洪月嬌(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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