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茂生(1887-1947)
台灣第一位哲學博士,致力鑽研台灣教育制度與推廣台灣文化,乃『台灣文化協會』核心人物,創辦『民報』,中立、公正,批評時弊無畏無懼。被陳儀誣控「陰謀叛亂,鼓動該校學生暴亂;強力接收台灣大學;接近美國領事館,企圖由國際干涉,妄想台灣獨立」為由,私刑秘密殺害!!
他要台灣人永遠保存自己的風格與文化─堪稱生命哲學教育家。(by Susan) 詳細介紹
八田與一(1886-1942)
「嘉南大圳之父」。是社會公平正義的實踐者,是人道關懷者,把台灣人的生存,當成自己的責任,若非極大的毅力,無法完成此艱苦的工程─烏山頭水庫,賣命也要完成任務,是八田與一的精神。
其全家人生命,與台灣結合為一體的意志,是要建國的台灣人必須學習的地方。
有情有義的台灣人,要追思此位真正利民、福台的台灣神。(by Dr. yang ,Emma整理) 詳細介紹
張七郎(1888-1947)
國大代表、花蓮縣議會議長、花蓮仁壽醫院創辦人。在當時「縣市長民選」的政策下,以高票獲選為花蓮縣縣長候選人,引起官府的注意,成為不幸的禍根。父子三人(張七郎、張宗仁、張果仁)被羅織「背叛黨國、組織暗殺團」等罪名,遭受凌虐酷刑,一家三人不明不白地冤死。
生前濟世助人,卻死於雙手沾滿血腥的國軍…乃228醫界消失的菁英。
其父子博愛濟眾、仁心仁術之大愛醫德,視治病如治理國政般的用心,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Jolen) 詳細介紹
黃 賜(1891-1947)
勞工運動的先驅,他所領導的罷工事件,以1927年高雄淺野水泥廠罷工事件最著名。228事件爆發後,參與「228事件處理委員會」,被以機槍掃射,喪命於亂槍之下!
帶頭為基層弱勢勞工爭取權益,為公義、公理,無私犧牲奉獻的精神,是台灣人要效法傳承的台灣精神。(by Emma) 詳細介紹
陳 炘(1893-1947)
台灣金融界先驅者、「大東信託株式會社」創辦人,留學於日本慶應大學及美國哥倫比亞大學,主修經濟學。致力於本土金融事業的拓展,為對抗日人消滅民族意識之文化侵略及對台金融經濟壓力,籌組台人資本獨立發展之金融機構。
228大屠殺發生期間,因損及浙江財閥利益,被國府羅織「陰謀叛亂首要」罪名,乃228金融界消失的菁英……
其熱愛鄉土、力圖抵抗的堅持行動力,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Jolen) 詳細介紹
黃媽典(1893-1947)
行醫於嘉義朴子家鄉德壽醫院,懸壺濟世,救人無數,有卓越拔群醫術。28歲時被任命為朴子街的街長,任內他興建自來水廠、街役場、內厝大橋、朴子小學、朴子女子公學校等等,政績遍及衛生、交通、教育、商業、水利、為朴子市奠下了日後發展的宏圖。數年後更赴任檢疫委員;當時台灣發生轟動國際之瘟疫,常不顧生命危險,遏止惡性鼠疫蔓延,犧牲奉獻心力。
228事件後卻以「暴亂首要份子」之罪,遭軍隊毒打遊街示眾後,在新營圓環槍斃。 (by Nathan) 詳細介紹
賴 和(1894-1943)
賴和,台灣新文學先覺者。
初習醫,執業彰化,人稱「彰化媽祖」。後加入台灣文化協會,投入文化抵抗外來殖民與啟蒙台人思想。
第一首白話詩~覺悟下的犧牲,藉詩聲援二林事件蔗農;小說創作「一桿秤仔」道盡台人追求公平正義的抵抗和犧牲。
一生行醫為文,啟迪後進。其詩句「勇士當為義鬥爭」正如斯人的覺悟與反殖民實踐,堪為台灣人建國精神標竿。(by Rainbow) 詳細介紹
徐春卿(1895-1947)
台北市參議員,勇於揭發弊端,保障人權,批評政府,又因反對日產廉售浙江財閥,得罪陳儀當局。
228事件後,擔任台北市228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友人勸他暫時躲避,他自認沒作虧心事,想出力維持當時社會秩序,卻被當局列為暴亂首謀,遭到逮捕殺害。(by Nathan) 詳細介紹
陳澄波(1895-1947)
他,是油彩的化身,畫筆似劍,揮灑出氣勢磅礡的繪畫世界。畫作〈嘉義街外〉入選日本「帝國美術展覽會」,是台灣第一人。為台灣美術運動揭開序幕,繪畫燃燒著他高昂的生命。
228事件爆發後,被推為和平使代表之一,卻被綁赴嘉義火車站前,槍斃示眾。
熱心推展台灣美術運動,充滿正義感與理想性、熱心公益的個性,是台灣人要實踐推崇的台灣精神。(by Emma) 詳細介紹
陳 屋(1896-1947)
日治時期台灣工運領袖,戰後高票當選台北市參議員,228事件後,擔任台北市228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前往軍法處調查殺害無辜民眾的軍警人員。
228事件期間,始終站在台灣民眾的立場著想,被當局列為暴亂首謀殺害。(by Nathan) 詳細介紹
雷 震(1897-1979)
蔣介石時期敢於犀利批判國民黨,發文鼓吹民主自由人權,要求蔣介石不要尋求連任成為獨裁者,並提出反攻大陸無望論,結合台灣本土菁英籌組反對勢力,因而被軍事法庭以「包庇匪諜、煽動叛亂」的罪名判處十年徒刑。
出獄後撰寫回憶錄,保存了台灣言論自由的重要紀錄,並啟蒙了新一代的台灣民主運動。(by Nathan) 詳細介紹
楊元丁(1898-1947)
日治時期,國際聯盟拒毒會,議決禁吸鴉片,日本為保持自身利益,對台灣人仍發紅牌准吸終身。楊元丁反對此種鴉片制度;為此,日本嚴究持反對印刷傳單者,楊元丁一人擔下重責,被判囚284日。
在228事件中,由於基隆地區鬧米荒,副議長楊元丁出面交涉,卻得罪當時執政的國民黨官員,橫死於基隆「田寮港」。
其一生熱心助人、不畏強權、捍衛正義,堪為台灣人民建國的表率。(by Cathy) 詳細介紹
陳能通(1899-1947)
淡江中學校長,將信仰貫徹於『言教、身教、心教』,於淡江中學正處228事變動盪時局,毅然負起校長重擔,因日治時期遺留之教練槍與拒建中國式涼亭得罪柯遠芬;被國府流亡政權羅織誣陷為「匪首」並「發表荒謬言論煽動學生招致流氓及青年在校舉辦軍事訓練班……。」為由逮捕失蹤至今。
男女均教權理念,一生為推廣教育無私奉獻。是教育界的牧人!(by Susan) 詳細介紹
李仁貴(1900-1947)
台北電器商人,熱心地方事務,經商成功後投入政治,高票當選台北市參議員,非常關心台灣社會民生問題,曾要求國民政府改革弊端及經濟改善。
然而在228事件後,因參與「228事件處理委員會」擔任調查組長,調查六名殺人兇手,要求國民政府軍警停止濫殺無辜,卻遭羅織「陰謀叛亂首要」罪名,於家中被抓走遇害。(by Nathan) 詳細介紹
阮朝日(1900-1947)
為《台灣新生報》總經理,乃為民喉舌並批判時事的第一大報業;因應能源拮据創辦「日の丸式木炭瓦斯發生爐自動車株式會社」;於戰後組織「台灣海外青年復員促進委員會」,幫助台籍日本兵返台。上述事跡,被國府羅織「228叛亂首謀」罪名,成為228媒體界消失的菁英……
其大愛、心無疑懼、尊重女權的真民主,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ries) 詳細介紹
王添灯(1901-1947)
228的悲劇英雄,一生貫徹理念-「為最大多數,謀最大幸福」。
日治時期已組成「台灣地方自治聯盟」推動台灣地方自治的實現。戰後初期對於新時代充滿希望,希望貢獻一己之力來建設新台灣。積極活躍於政壇和新聞界,除辦報廣聽人民心聲外,問政努力。
為求得人民的民主、正義,寧可得罪官員,也不得放過貪污公帑之官吏。(by Stella)詳細介紹
吳鴻麒(1901-1947)
曾任律師、法院推事,為人公正剛直、嫉惡如仇,對於官吏貪污馬虎的作風十分不以為然,因此對於貪污暴亂案件的處理十分嚴格,從不加以寬待。
公正剛直、嫉惡如仇、為公義公理的精神,是台灣人要學習傳承的精神。(by Emma) 詳細介紹
施江南(1902-1947)
京都大學醫學院博士,是日治時代第二位獲得醫學博士的台灣人。致力為台籍日本兵回台而奔走。曾擔任台北州會議員、「228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228事件時,從病榻前被捉走,生死不明。
其熱愛台灣,為台灣社會盡心盡力,為公義公理犧牲奉獻的精神,值得台灣人學習敬仰。(by Emma)詳細介紹
潘木枝(1902-1947)
任嘉義市參議員兼副議長,嘉義228事件爆發後,明知去機場很危險仍義無反顧前往談判議和,過程中勇敢直言,平時問政處事富正義感;最後卻命喪於3/25嘉義驛前。
在兒女心中是位疼惜子女、溫柔、偉大的好父親;在病患心中是位侍病如親、敬業、仁慈,甚至被當成神拜的好醫生;在市民心中是位深受市民愛戴、景仰,為民喉舌的好代表;面對暴政強權的脅迫下依然不畏懼、不妥協。
他留給妻子的遺書裡寫著,為市民而亡,身雖死猶榮…… (by Jade) 詳細介紹
宋斐如(1903-1947)
創立「人民導報」直言揭發當時陳儀政府弊端,堅持「人民第一」,倡導「台灣新文化運動」。
228事件期間,未激烈抗爭,但「人民導報」卻遭查封,宋斐如則被列為叛亂首要人犯,在家中遭憲兵強行帶走,一去不回。(by Nathan) 詳細介紹
林旭屏(1904-1947)
曾說:讀法律才能幫助台灣人。熱心推動農業,致力推展新品種。官職不低,為官清廉,堅決不接受餽贈。任專賣局課長時,發生228事件,他認為責任加劇,照常上班,卻被匿名投書說企圖占有公賣局,被以「田經理設宴在大上海酒家,擬請同往」為由騙出家門,被發現陳屍南港橋下,頭蓋骨骨折而死。
清廉正直、為公忘私負責的言行,為公義公理犧牲的精神值得台灣人學習敬仰。(by Emma) 詳細介紹
黃朝生(1904-1947)
醫界的菁英,平時關心時政、熱心公益,時常參與義診,228事件擔任「228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在大逮捕中失蹤,下落不明,連屍首也找不到。
他熱心服務,無私犧牲奉獻的精神,是我們要追隨傳承的台灣精神。(by Emma) 詳細介紹
林連宗(1905-1947)
日治時期,就讀中央大學二年級時,就通過行政科及司法科「雙料」高等考試。返台開業,當執業律師,為人權、公理、正義而辯。終戰後,當選第一屆參議員,對國民黨政權之貪污腐敗及壟斷操控提出強烈質詢。當選國大制憲代表時,以「制定憲法乃一國之歷史上重大之事,參加制憲代表亦是歷史上留有重大意義之人物,國大代表當要自重。」來自我期許。
豈料「憲法」卻不能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卻在野蠻的國民黨政權羅織罪名下把人帶走,從此消失一去不回。(by Stella) 詳細介紹
李瑞漢(1906-1947)
台北市律師公會會長,對台灣省行政長官陳儀提出司法獨立、起用本省人等改革意見;得罪當時執政的國民黨官員,被憲兵第四團團長張慕陶以台灣省行政長官陳儀邀請開會為由,從宮前町家中,將李瑞漢兄弟及友人台灣省參議員林連宗一同帶走,竟一去不回。
其捍衛正義、仗義執言的道德勇氣,堪為台灣人民建國的表率。(by Cathy) 詳細介紹
林桂端(1907-1947)
林桂端律師是留日回台的台籍法學菁英,在近代法律思潮的洗禮下,剛正不阿;在戰後漫無法紀的社會中,保護民權、伸張正義。
在國民黨政權使用特務和司法的手段干預新聞言論自由的《人民導報》筆禍事件中,挺身而出為辯護人,正義─就是伊e名。(by Susan) 詳細介紹
湯德章(1907-1947)
台日混血,一生以身為台灣人為榮,並充滿正義感,維護台灣人的權益,是台南地區相當受人敬重的律師,曾拒絕陳儀的邀情,不當貪污的中國官。
228事件後,負責維持台南地區治安,3/11,二、三十名憲警特務闖進他的住所,湯德章為保護台南菁英,一面徒手力抗拒捕,一面爭取時間將住所有關名單資料燒毀,挽救了當時許多台南的社會人士及成大學生倖免於難。
死前遭刑求遊街仍毫不畏懼微笑面對民眾。(by Nathan) 詳細介紹
Uyongu Yatauyanguna(高一生 1908-1954)
台灣鄒族音樂家,人道主義者。
以其鄒族傳統和日本師範教育接觸的西方哲學思想為背景,創作屬於台灣山林土地之歌。儘管因主張「高山自治」而遭中國殖民政權構陷貪污而被誘捕、入獄,仍寫出『春之佐保姬』來勉勵妻兒族人─不要放棄希望。
一生關心原住民經濟與前途,並在遺書中寫道:田地和山野,隨時都有我的魂守護著。而台灣山林仍幻化著Uyongu Yatauyanguna的歌曲,迴盪台灣人的心中傳唱。(by Rainbow) 詳細介紹
張榮宗(1908-1947)
嘉義朴子人,雖出生為富農子弟,卻相當關心勞工與農民,出任《和平日報》東石分局長,經常表現出敢於揭露社會黑暗面的報導。
228事件爆發,張榮宗在地方上糾集青年抗爭,率領三輛滿載民軍及裝備的車隊,由新營市出發,途中遇國府軍伏擊,當場身亡。(by Nathan) 詳細介紹
葉秋木(1908-1947)
於日本留學時期成立「台灣文化同好會」為左翼運動的健將,回台後當選屏東市參議會參議員,並被推為副議長。
228事件後擔任「228處理委員會屏東分會」主席,負責屏東地區的治安,為了民眾安全,親自率領群眾前往機場要求軍隊交出槍械,8日中午,屏東市實施戒嚴,進行大捕殺,葉秋木身為屏東市之意見領袖,被逮捕後,國府軍以「暴亂首謀」的罪名,割掉鼻耳及生殖器,拖出去遊街示眾,最後再予以槍殺。(by Nathan) 詳細介紹
林 界(1910-1947)
《台灣新生報》印報廠廠長、高雄苓雅區長,生性勤學,公學校畢業後不斷自我進修;本於區長的使命,於高雄壽山要塞司令部巡邏隊無故射擊、濫殺民眾時,前往與要塞司令彭孟緝談判要求停火不成,反遭槍殺,乃228政治界消失的菁英……
其無私奉獻、犧牲生命的「母雞護小雞」行為,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ries) 詳細介紹
蕭朝金(1910-1947)
是一位虔誠基督徒,第二任高雄岡山教會牧師,本著強烈的愛鄉土、愛人的精神來牧會。三青團岡山地區負責人,228事件時,曾勸阻平息反政府行動,但仍被羅織罪名。死前拒絕下跪,堅持只跪拜上帝。鼻、耳、生殖器都被割掉,悲壯慘烈犧牲。
上帝的試煉,證道前的考驗。依靠信念、活出信念。以實踐上帝公義的道,追求自由、民主、人權的普世價值。(by Stella) 詳細介紹
陳復志(1893-1947)
在台灣當時的官僚體制中,不巴結也不奉承,也因此得罪了憲兵隊,嘉義民兵在228事件之後,死傷慘重,老婆要他逃到阿里山上,他說:「我如果不管,會死很多人。」,「我只是要出來講和的,不要擔心。」,為了嘉義民眾的安全,陳復志擔任和平使親赴水上機場談判,卻因此遭到扣押,並在七天後被綑綁遊街。
成為嘉義228事件爆發後,第一位在火車站前被公開槍決,禁止收屍的代表人物。 (by Nathan) 詳細介紹
王石定(1912-1947)
南台灣漁業鉅子,常樂善好施,為人親切,只要是慈善事業,都樂於贊助,1946年高票當選高雄市參議員。
228事件後為了阻止軍隊任意屠殺市民,參與高雄228事件處理委員會,然卻於開會時,遭闖入之部隊殺害,身上總共有十二個傷口,有彈孔、刺刀傷口等。(by Nathan) 詳細介紹
盧鈵欽(1912-1947)
228事件後,出面擔任處理委員收拾殘局,欲解救正被扣押的幾位和平代表團的議會同儕,最後卻讓自己成為被國民政府扣押的藉口,因為早在議會中專打擊政府不法弊案的他,早已被國民政府視為「眼中釘、肉中刺」。
他的大姊原本已為他準備逃亡的行李叫他快逃不要被抓,但他選擇不逃亡,也自認無錯,堅持留下對抗惡政。只因:「自己身為參議員,不出面解決不行。」
3/25在嘉義驛前成為他人生最後旅程、也成為暴政槍口下的冤魂。 (by Jade) 詳細介紹
吳金鍊(1913-1947)
《台灣新生報》日文版總編輯,對時政及社會不公現象,敢於批評、揭露,228事變時,每日大篇幅漢、日文對照,報導各地228事件消息,一生服務於報業。參與組織『台灣海外青年復員促進委員會』,照顧遭政府遺棄台籍日兵之善舉,遭國府流亡殖民政權羅織「陰謀叛亂首要」罪名,予以逮捕殺害。
伐暴揚善的精神……應復刻台灣人心中,矢志追隨。(by Susan) 詳細介紹
郭章垣(1914-1947)
宜蘭醫院院長。希望貢獻所學,為自己的同胞服務,面對醫院窘境,努力克服,霍亂流行時,不眠不休地工作,把病患的性命當親人看待,用同理心來尊重。228事件爆發後,從家裡被強行帶走,就地活埋,發現陳屍頭城媽祖宮前。生前留下「生離祖國 死歸祖國 生死天命 無念無想」16個字。
為人正直,重責任感,其從容就義,乃願意為台灣人民犧牲的台灣神。(by Emma) 詳細介紹
李鎮源(1915-2001)
國際蛇毒權威。早年貢獻所學於醫界、學界,晚年投身反對運動,創立「100行動聯盟」、「醫界聯盟」與「建國黨」,積極參與公投、反核四與反對中國併吞各種活動。
生前名言:「我想以有生之年貢獻給台灣這片土地,希望眼睛尚未闔上之前能夠見到台灣獨立建國成功,這是我的夢!」……
是台灣建國的精神,生命科學的實踐家。(by Susan) 詳細介紹
許錫謙(1915-1947)
《青年報》及《青年週刊》編輯、組織「台灣經濟外交會」花蓮港支部、「228大屠殺」爆發後擔任「青年大同盟」總指揮,召集民眾大會,並決議定調「打倒貪官污吏,台灣自治萬歲!」為口號。而後走避台北,然經遊說返回花蓮途中於南方澳附近遭埋伏的軍憲人員就地捕殺,享年僅32歲。
其熱心籌組公共事務、捍衛社會和平公義不屈服的大無畏精神,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Jolen) 詳細介紹
張雲昌(1916-1947)
228事件發生時,為遲滯未歸的廠長,一肩擔起蘇澳台灣水泥廠重務及228處理委員會委員兼任秘書,遭人密告,他認為無不法行為,做事心安理得為由,拒絕走避,而慘遭殺害。
『不知道,知道也不會講!』以生命守護廣納台灣菁英的『三民主義青年團名單』,拒絕出賣同胞的張雲昌,情、義、理的表現,正是台灣硬骨精神的實踐者。(by Susan) 詳細介紹
陳智雄(1916-1963)
早年協助印尼獨立建國經驗,戰後立志於台灣獨立建國運動。
被廣為認定是最純粹殉於信念的「台灣獨立運動第一位烈士」。堅決主張「台灣話就是我的國語」「生是台灣人,死是台灣魂」。
就義前,拒不下跪,刑前,仍高喊:「台灣獨立萬歲!台獨萬歲!台灣獨立萬歲!」(by Stella) 詳細介紹
王育霖(1919-1947)
一位打擊魔鬼的檢察官,於日本京都地方裁判所,任日本第一位台灣人檢事;終戰後回台擔任新竹地檢處檢察官,因不同流合污,在「祕密囤積糧食事件」中,捲進政治角力的濁流漩渦,成為國府的眼中釘,乃228司法界消失的菁英……
其生性耿介、公正不阿的法律人生觀,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ries) 詳細介紹
簡錦文(1924-1947)
基隆要塞司令部任職軍醫。在動亂的年代時常行醫幫助貧苦百姓,很多人受過他的照顧。後來被國民黨以莫須有罪名:「煽動故鄉暴動,主謀叛亂。」槍斃。家屬遍尋不到屍體,一年後曾受過幫忙的民眾不忍心才偷偷告訴家屬埋屍的地方,得以安葬。遇害時才23歲。
其熱心助人、關懷弱勢的道德勇氣,堪為台灣人精神表率。(by Cathy) 詳細介紹
黃信介(1928-1999)
信介仙,台灣人的歐吉桑。黨外到民進黨的桶箍。台灣民主運動、反對運動的領導者,萬年國會的增額立委;美麗島事件特赦恢復公職;國會全面改選後元帥東征再度當選,三進三出,是立法院的第一人。向強人蔣經國的嚴厲質詢,驚動政壇,終因美麗島事件被羅織成獄。
主張自由民主是台灣走向獨立的路線,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Bian) 詳細介紹
廖中山(1934-1999)
以外省人第一代的中國人身分懺悔,提出「在台灣獨立建國的行列上,『外省人』不該缺席」的論點,發表「認同台灣,別無祖國」的宣言;並發起穿著書有「台灣國民」衣服的運動,帶給後輩無限的震撼教育,是教育界消失的菁英……
其堅持對海洋台灣的認同與愛,是台灣建國的實踐家與先行者,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ries) 詳細介紹
林山田(1938-2007)
台灣台南市人,致力建造台灣為民主法治和社會公義的國家而奉獻。為爭取言論自由,組「100行動聯盟」,廢除「刑法100條」;退報(聯合報)運動。為台灣建國大業,籌組建國廣場和建國黨,並任副主席。撰寫「建造自己的國家」手冊並自費發行。
一生黑白分明淡泊名利,以行動和熱情為台灣建國奠基。(by Rainbow) 詳細介紹
盧修一(1941-1998)
他說:「天下沒有什麼好事會平白掉下來,權利是爭取來的。」自小與寡母相依,不畏環境艱困奮鬥完成政治學博士。
他進入立法院後,參與多項重要法案改革,面對惡政惡法,不惜勇敢衝撞,即使生命遭受迫害、威脅,仍不改其從政的初衷。
1997年蘇貞昌參選台北縣長時,更因為他的「驚天一跪」而逆轉勝。
為完成民主建國的大志,點燃生命最後的火花,其無私奉獻的精神是後人追隨的人性價值。(by Jade) 詳細介紹
陳定南(1943-2006)
曾任宜蘭縣縣長、立法委員、法務部長。在宜蘭縣用心建設令人感懷,注重生態保育與環境保護的永續發展,冬山河的建設更顯現他對保有大自然風貌的用心與期待,對各項公共設施建設完工時的檢驗極其嚴謹,要求盡善盡美,人稱「陳青天Mr. Clean」。曾說:如果討人喜歡與受人尊敬不能兩全,我寧願受人尊敬。
一生清白、公私分明、一介不取、以國為家,堪為全台灣國人民所崇敬之台灣神。(by Emma) 詳細介紹
鄭南榕(1947-1989)
在戒嚴時期,勇敢的爭取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鼓吹民主自由在台灣的開展、抗議國民黨政府在台灣實行戒嚴38年。公開主張台灣獨立,大聲說出「我叫做鄭南榕,我主張台灣獨立。」。
1987年2月成立「228和平日促進會」,要求公佈歷史真相、平反冤屈、訂定228為和平日,是台灣建國的先驅先行者。(by Cathy) 詳細介紹
陳文成(1950-1981)
在美國求學、任教於卡內基美隆大學,關心台灣政治發展、研究政治理論,積極參加同鄉會、人權會,推動民主基金會,在財力上支援本土的《美麗島雜誌》,也埋下日後殉難之因。1981年7月2日上午,三名警總人員持約談傳票,從家裡把他帶走。這件事,使國際社會正式凝視國民黨的胡作非為,使美國政府果決處理校園特務的告密習性。
其為台灣人民爭取民主不畏強權的精神,是台灣建國的先行者。(by Cathy) 詳細介紹
228Net 信仰建國228 追思感恩台灣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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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民自救宣言」
  信仰建國228‧追思感恩臺灣神
228.Net.Tw arrow 聖山教育 arrow 中國人的本性-瞭解中國人、瞭解中國黨(2)
中國人的本性-瞭解中國人、瞭解中國黨(2) 列印 E-mail
聖山教育 - 楊緒東專欄
作者 楊緒東   
2008-09-23

中國人的本性-瞭解中國人、瞭解中國黨(2)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董事長 楊緒東

*粗體字為楊緒東醫師撰寫之書評


向權貴進貢或朝貢是中國文化的常態,過去如此,現在更嚴重,阿九要台灣與中國連結,台灣拼不過中國,阿九穩當特首。而台灣人400年的奮鬥,必毀於一旦。

在中國官場文化史裡,賄賂被視為一種「朝貢」,無賄賂可收的官員,反而會被看不起。漫長歷史養成了這種風氣,官史都把貪污視為理所當然,成為公開的官場活動。這種現象之所以會形成,當然也是因為中國社會長期以來還沒有獨立司法與言論自由的機制。中國有句古話:「衙門八字開,無錢免進來」,具體而微的說明了中國社會的特色。

中國官方傳媒新華社在1994年1月報導,安徽省已經成為貪官巢穴,150萬大大小小官員之中,有高達五分之一曾利用權位中飽私囊。在輿論壓力下,同一年總理李鵬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進行政治報告時,被迫強調:「我們必須維持展開反腐敗鬥爭,因為這攸關中國的生死存亡。」
黃文雄著/蕭志強譯,2007,"中國人的貪污本性-病入膏肓的腐敗社會",《中國人的本性》,前衛出版,p.37。

結婚是人生最重要的事情之一,但是中國人結婚必須獲得政府許可,雖然結婚證書發行費用只需9元人民幣,不過在加上各種手續費與官員疏通費,有時竟然超過1000元。對於貧窮農村居民來說,取得結婚證書是非常大的負擔。

另外,中國實施一胎化政策,想生孩子也必須獲得許可。原則上,一人只能領一張「准生證」(生產許可證),但後門敞開,賄賂金額越多的人,就可以取得越多張許可證。

改革開放之後,這些限制大幅放寬。對於貧窮農民來說,在都市取得戶籍是最大夢想之一。由於中國農民長期以來被其他人輕視,因此希望能取得都市戶籍以便脫離農村的卑賤生活。改革開放以後,農民爭先恐後地想前往都市謀生活。只是,這些人多半沒有一技之長,即使順利進入了都市,也不過是可憐的「盲流」。

另外,即便規定有所放寬,人民可以自由遷徒,有些地方政府還是會要求外來者出示身分證,沒有身分證的人往往會被逮捕。例如想進入深圳經濟特區的人,必須提出身分證、未婚或結婚證、健康證、審檢證、邊防證、暫住證六種證書才可通行,只要欠缺其中一種,就會當場被逮捕。而民眾想取得這六種證件,多半需要相當程度的賄賂。

總之,進入特區的許可證不易取得,若取得證件但是未能隨身攜帶,也可能慘遭當局刁難。比如說,不管多老的夫婦同宿一室,若遭到臨檢時未攜帶結婚證,男方就會判處「非法同居」或「嫖娼賣淫」罪,罰款5,000人民幣或拘役15日,受處罰者不得作任何抗辯,女方則判處一至三年的勞動改造。只因為沒有攜帶一紙證明而遭遇如此災難,民眾即使有怨言也只能乖乖賄賂,取得各項證明文件。
黃文雄著/蕭志強譯,2007,"中國人的貪污本性-許可制度大開貪官之路",《中國人的本性》,前衛出版,pp.38-40。

《戰略與管理》雜誌(2006年6月號)曾刊登經濟學者楊帆的論文,其中指出20年來,中國各級官員利用權力中飽私囊的國家資產,高達30兆人民幣。

文革10年造成的經濟損失粗估才只有7,000億人民幣,可見30兆的數字多麼驚人。換言之,即是號稱「十年浩劫」的文革大動盪,國家資產的損失仍遠小於貪官污史的中飽私囊。

中國各級官員總數約2,000萬人,據說官員犯罪率達40%。但事實上,差不多百分之百的官員都曾貪污,可說是無官不貪。當然地方小官貪的金額相對有限,能貪鉅款的只是少數高階官員與黨幹部。

中國政府很早就開始實施計劃經濟,並且在「王土王民」的思想基礎上,規定全國土地歸國家所有。因此,對於中國人而言,土地無價也不用付費,和資本主義國家的普遍觀念完全不同。

不過在改革開放之後,1986年中國制定了「土地管理法」。隨後,1988年進行修憲時又制定了「土地使用權法」,規定一定期間內可以讓民眾取得土地所有權。於是就出現了「土地使用權」買賣的情形,土地開始被視為「有償」資產。這項新政策一推出,立刻大大刺激民眾,搶挖石油與金礦似地拼命購買土地,造成土地價格迅速飆漲,許多人一夕之間成了暴發戶。

即便到今天,賣地仍是高官撈油水的最重要管道之一。以廣東政府為例,1990至2000年的售地總收入,就高達約3000億人民幣。

按理說,售地所得必須全部上繳中央政府,但事實卻不然,幾乎所有款項最後都進了地方官員的口袋。所以說,在中國「權」等於「錢」一點都不假。
黃文雄著/蕭志強譯,2007,"中國人的貪污本性-30兆國家資源被侵吞",《中國人的本性》,前衛出版,pp.43-44。

中國貪污不如台灣的中國黨,有著密切結合的共生結構,有時候會分贓不均而破出裂縫,事實上逮捕貪官的原因,只是權力鬥爭的手段。

最明顯的事例就是北京市長陳希同貪污案。此外,以瀋陽市長慕緩新貪污事件為例,在追查之後,其中共犯竟包括中級人民檢察院院長、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警察局長以及地方「黑道」。

中國政府高官貪污的最大案件,就是前公安局長陶駟駒事件。他盜領的金額高達7億人民幣,牽扯到的人包括副總理錢其琛、國務委員吳儀(譯註:2003年升任國務院副總理;2004年2月,出任新成立的國務院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主任),以及許多高官與家人,總計約100人。

另外,以劉伯承元帥么子為核心的50名空軍幹部集體貪污事件,也是令人震撼的大案件。李嵐清與朱鎔基之子也在山東省發生盜領10億公款的事件。
黃文雄著/蕭志強譯,2007,"中國人的貪污本性-人間蒸發的三峽大壩經費",《中國人的本性》,前衛出版,pp.46-47。

2000年流出中國的國家資產推估為568億美元。相對的,這一年中國貿易盈餘241億美元,外資流入400億美元。貿易盈餘與外資流入合計641億美元,其中幾乎九成的錢都被幹部掏空匯出中國。從事實來看,2000年時中國國家外匯存底為1,656億美元,比1999年的確只有略微增加。

另外,據估計過去20年期間,中國流到海外的資金達2,260億美元,換算成人民幣高達1兆8,080億元。

照中國著名御用經濟學者胡鞍鋼指出,地下經濟、逃稅與錯誤的公共投資,以及各種政治腐敗造成的中國經濟損失,每年平均金額9,875億至1兆2,570億人民幣,約相當於GDP的13.2到16.8%。
黃文雄著/蕭志強譯,2007,"中國人的貪污本性-走私出境的巨額資金",《中國人的本性》,前衛出版,pp.48-49。

在中國若想成為暴發戶,最快的捷徑至今仍然沒有改變,那就是成為共產黨員,然後再想辦法成為政府官員。1997到2001年為止,被開除共產黨籍的人多達30萬人,入黨的人卻更多,每年超過200萬人,所以中國共產黨黨員至今還在快速增加。握有權力的黨員數目增加,意謂著偷米的老鼠也越多,中國國家財政「米袋」也注定會被咬出更多破洞,被偷走更多的米。
黃文雄著/蕭志強譯,2007,"中國人的貪污本性-流向海外的資金下落不明",《中國人的本性》,前衛出版,p.51。

更有幾個貪瀆事件向上牽連到國家主席江澤民,例如安徽省副省長王懷的貪瀆事件,以及江澤民之妹江澤惠的索賄事件,據說都與江澤民脫不了干係。江澤惠能從安 徽省小型大學的教授一躍成為森林部副部長、中國農林科學院院長,當然是沾了兄長江澤民的光,正是所謂「一人得道,雞犬升天」。

擁有1,000萬甚至1億人民幣以上資產的民眾,主要分佈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這四大都市,以及江蘇省、浙江省、廣東省、山東省、遼寧省、福建省等沿海都市。

這些千萬或億萬富豪的出身背景有三種,最多的是高幹子女與家人,佔全部人數高達90%。其次是得到香港與澳門乃至於海外親戚資助,或是經商成功者,佔整體5.5%。第三種才是靠自己的努力或幸運獲得成功的人,佔整體的4.5%。    

陳伯達撰寫的《中國的四大家族》指出,蔣介石、宋子文、孔祥熙、陳果夫、陳立夫及其家族擁有的財富,高達200億美元。不過,當時四大家族主要是侵吞國民黨的黨產。但是今天被私吞的不只是黨產,就連國家財產也成為黨幹部上下其手的對象。

而且,相對於國民黨時代的四大家族原本就是資本家,現在共產黨官員幾乎都是在改革開放之後一夕致富的暴發戶。更何況在國民黨時代,斂財大戶主要就是這四大家族,當今中國卻變成1萬8,000個黨幹部及其家族,都有志一同拼命盜取國家財產。

如果說,今日中國共產黨貪污腐敗的嚴重程度,早已遠超過國民黨在大陸末期的情況,其實並不為過。
黃文雄著/蕭志強譯,2007,"中國人的貪污本性-金權政治的貪腐溫床",《中國人的本性》,前衛出版,pp.54-56。

阿九要與中國官員談立法、談兩岸和平、談兩岸合作,值得鼓勵。而冒然親中的結果,會是台灣滅亡。

吳愚魯在《目睹大陸怪現狀》中提到,有一份針對福建省福州市司法界的調查顯示,該省各級法院院長沒有半個是大學法律系出身,據說平均學歷只有高中。

事實上,中國的法官與檢察官有九成沒有法學學位。他們多半不曾接受過正式法律教育,即便是法官,也幾乎不瞭解法律。

其實這也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因為他們多半出身於人民解放軍大隊長、連隊長或者是國營事業的幹部,後來才空降成為法官與檢察官。即便是律師,其中也有許多人 不懂法律。以福建省為例,雖然登記的律師多達5000人,其中大學法科畢業者不到兩成,多數都是一些不知道法律為何物的律師。

曾擔任山西省降縣法院副院長的姚曉紅,被群眾稱為「三盲院長」,是降縣地區著名的「土皇帝」、「活閻王」。他喜歡非法拘禁和毆打犯人,11年任期內被毆打 的民眾據說多達數千人。1995年時《山西日報》曾訪問讀者,進行「山西十大人物」的選拔,姚曉紅以「人民好法官」的評價上榜。原因很簡單,因為姚曉紅隻手遮天,既然無法反抗他,那就只好討好他,這是中國民眾的「處世經驗」。

法治社會與人治社會的差異引發的衝突,最常見的就是前往中國投資的台灣企業訴訟糾紛。當然,歷經數十年的區隔,台灣與中國不僅在政治體制、法律體系乃至於 經濟運作模式、商業習慣、文化生活等等,都已經產生非常大的差異。結果使許多台商在中國被中國警察、法官與行政官員整得苦不堪言。
黃文雄著/蕭志強譯,2007,"搶錢一族的13億人-嗜錢如命的中國法官",《中國人的本性》,前衛出版,pp.61-63。

前往中國投資的外資企業多如繁星,但是成功例子卻非常少。而且即使成功也多半無法長久經營。因為成功的企業最後都會被中國人盯上,遭受惡意的迫害。許多這類例子都是以地方政府為中心,勾結法官、公安與黑道組成「篡奪集團」,然後用強硬手段來霸佔外資企業。最有名的被害例子就是北京環球高爾夫球場董事長許大元。
黃文雄著/蕭志強譯,2007,"搶錢一族的13億人-具有中國特色的侵占手段",《中國人的本性》,前衛出版,p.65。

根據中國公安當局調查,在路上搶劫或者襲擊巴士、火車搶奪財物的「車匪路霸」,加上掠奪國家財產的各種盜匪,全國總計有1,000萬人。此外,據說規模較大的竊盜集團多達5萬個。這些盜匪一年造成的「災情」,估計達到1,000億人民幣(《動向》,2001年12月號)。

公安局的調查同時指出,黑道人數約為竊賊兩倍,也就是約2,000萬人左右,而且組織嚴謹龐大,堪稱是各地方的地下政府。由於進入黑社會有利可圖,所以聽說到了2000年,黑道人數已經達到3,000萬人。
黃文雄著/蕭志強譯,2007,"搶錢一族的13億人-有1000萬個強盜的國家",《中國人的本性》,前衛出版,p.68。

車匪路霸之中,犯罪手法最兇殘的就是所謂的「鐵道游擊隊」。在黑社會中他們擁有最先進的通訊設備與強大火力,據說武器之精良不下於軍隊,因此總能為所欲為,如入無人之境地搶劫。「鐵道游擊隊」曾經襲擊連接新鄉與太原的新太線鐵路,意圖搶奪滿載冬季制服的軍用列車,而與1,000多名軍隊、武警駁火12小時。軍方出動裝甲車砲轟,盜匪竟然還能頑抗。後來發現落居下風,游擊隊還對外討救兵,從山東省東明縣找來配備自動步槍的增援部隊100多名,繼續與軍警對峙。纏鬥了將近一天,盜匪死傷200多名,軍警約有50幾人。

「鐵道游擊隊」的實力之所以如此強大,主要的原因是組織相當健全,總成員超過500人,擁有總部、地方本部與支部等架構,三年期間已經至少涉及了100件搶奪案,聽說成員囊括了共產黨員、政府官員、公安幹部、鐵路警察與鐵路沿線鄉鎮的黨幹部。

單單2003年,鐵路襲擊事件就多達270件。其中規模最大的一次,據說有1萬5000名農民加入游擊隊的搶劫行列。當時「鐵道游擊隊」公開宣稱,「國家物資不是京官與沿海富官的,西北民眾也有權利享有這些物資」,這個主張自然大獲農民支持。

中國之所以會有如此多的竊盜、強盜與掠奪案件,主要原因就是一黨獨裁統治。早期中國特權階級是政治獨大,但近年來演變成金錢與權力雙軌支配的二元化。也就是說,中國的官員獨佔了全中國的金錢與權利,只要這種結構沒有改變,民眾只有兩種選擇,一種是被剝削,另一種則是被迫依附於權力。同樣的,在此架構下黑社會與地下經濟操盤者只要勾結官吏,就能為所欲為地進行各種掠奪行為。讓「紅道」(共產黨)與「黑道」手牽手的關鍵因素,就是金錢。只要賄賂官員,任何不法勾當都不會被逮捕,都可以逍遙法外,這就是中國。

中國人已有一種普遍共識,那就是掌握權力的人都瞭解「需及時行樂」、「有花堪折直須折」,以及「掌握大權時不快撈一票是傻瓜」。中國的社會主義,其實是以權力為基礎的貪心謀財架構。
黃文雄著/蕭志強譯,2007,"搶錢一族的13億人-車匪路霸到處攔路搶劫",《中國人的本性》,前衛出版,pp.70-72。

中國的公安警察可說是無所不貪,中國民間早就有「公安公安甚麼都貪、稅務稅務什麼都污」的順口溜,清楚道出公安警察無所不貪的事實。公安是最受中國民眾輕視與憎恨的一群人。他們不僅沒保護民眾的身家財產,反而轉而保護賭徒與娼妓,並和黑道勾結,成為土匪黑道的馬前卒。所以中國又有一句順口溜說:「警匪一 家,鼠蛇一窩。」

在1989年6月4日天安門事件之後,江澤民取代趙紫陽成為中共中央總書記,不過軍權仍牢牢掌握在鄧小平手中。為了取得實權,江澤民刻意增加公安和武警的員額,一度曾高達600萬人,江澤民打的如意算盤是萬一有天必須要與人民解放軍對決,這些公安與武警將會是自己的靠山。

另外,中國警察普遍有午睡幾小時的習慣,午睡期間不接受民眾報案。下班後也不受理火災與刑事案件,反而叫你「明天再來」。針對以上種種狀況,中國民眾有兩句諷刺的順口溜如下:

什麼生意都比不上做官好賺錢,只有做官穩賺不賠。

大官大撈,小官小撈,離休的發牢騷。(「離休」指退休)
黃文雄著/蕭志強譯,2007,"搶錢一族的13億人-公安警察甚麼都貪",《中國人的本性》,前衛出版,pp.72-74。
 

(未完待續…)

資料來源: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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