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茂生(1887-1947)
台灣第一位哲學博士,致力鑽研台灣教育制度與推廣台灣文化,乃『台灣文化協會』核心人物,創辦『民報』,中立、公正,批評時弊無畏無懼。被陳儀誣控「陰謀叛亂,鼓動該校學生暴亂;強力接收台灣大學;接近美國領事館,企圖由國際干涉,妄想台灣獨立」為由,私刑秘密殺害!!
他要台灣人永遠保存自己的風格與文化─堪稱生命哲學教育家。(by Susan) 詳細介紹
八田與一(1886-1942)
「嘉南大圳之父」。是社會公平正義的實踐者,是人道關懷者,把台灣人的生存,當成自己的責任,若非極大的毅力,無法完成此艱苦的工程─烏山頭水庫,賣命也要完成任務,是八田與一的精神。
其全家人生命,與台灣結合為一體的意志,是要建國的台灣人必須學習的地方。
有情有義的台灣人,要追思此位真正利民、福台的台灣神。(by Dr. yang ,Emma整理) 詳細介紹
張七郎(1888-1947)
國大代表、花蓮縣議會議長、花蓮仁壽醫院創辦人。在當時「縣市長民選」的政策下,以高票獲選為花蓮縣縣長候選人,引起官府的注意,成為不幸的禍根。父子三人(張七郎、張宗仁、張果仁)被羅織「背叛黨國、組織暗殺團」等罪名,遭受凌虐酷刑,一家三人不明不白地冤死。
生前濟世助人,卻死於雙手沾滿血腥的國軍…乃228醫界消失的菁英。
其父子博愛濟眾、仁心仁術之大愛醫德,視治病如治理國政般的用心,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Jolen) 詳細介紹
黃 賜(1891-1947)
勞工運動的先驅,他所領導的罷工事件,以1927年高雄淺野水泥廠罷工事件最著名。228事件爆發後,參與「228事件處理委員會」,被以機槍掃射,喪命於亂槍之下!
帶頭為基層弱勢勞工爭取權益,為公義、公理,無私犧牲奉獻的精神,是台灣人要效法傳承的台灣精神。(by Emma) 詳細介紹
陳 炘(1893-1947)
台灣金融界先驅者、「大東信託株式會社」創辦人,留學於日本慶應大學及美國哥倫比亞大學,主修經濟學。致力於本土金融事業的拓展,為對抗日人消滅民族意識之文化侵略及對台金融經濟壓力,籌組台人資本獨立發展之金融機構。
228大屠殺發生期間,因損及浙江財閥利益,被國府羅織「陰謀叛亂首要」罪名,乃228金融界消失的菁英……
其熱愛鄉土、力圖抵抗的堅持行動力,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Jolen) 詳細介紹
黃媽典(1893-1947)
行醫於嘉義朴子家鄉德壽醫院,懸壺濟世,救人無數,有卓越拔群醫術。28歲時被任命為朴子街的街長,任內他興建自來水廠、街役場、內厝大橋、朴子小學、朴子女子公學校等等,政績遍及衛生、交通、教育、商業、水利、為朴子市奠下了日後發展的宏圖。數年後更赴任檢疫委員;當時台灣發生轟動國際之瘟疫,常不顧生命危險,遏止惡性鼠疫蔓延,犧牲奉獻心力。
228事件後卻以「暴亂首要份子」之罪,遭軍隊毒打遊街示眾後,在新營圓環槍斃。 (by Nathan) 詳細介紹
賴 和(1894-1943)
賴和,台灣新文學先覺者。
初習醫,執業彰化,人稱「彰化媽祖」。後加入台灣文化協會,投入文化抵抗外來殖民與啟蒙台人思想。
第一首白話詩~覺悟下的犧牲,藉詩聲援二林事件蔗農;小說創作「一桿秤仔」道盡台人追求公平正義的抵抗和犧牲。
一生行醫為文,啟迪後進。其詩句「勇士當為義鬥爭」正如斯人的覺悟與反殖民實踐,堪為台灣人建國精神標竿。(by Rainbow) 詳細介紹
徐春卿(1895-1947)
台北市參議員,勇於揭發弊端,保障人權,批評政府,又因反對日產廉售浙江財閥,得罪陳儀當局。
228事件後,擔任台北市228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友人勸他暫時躲避,他自認沒作虧心事,想出力維持當時社會秩序,卻被當局列為暴亂首謀,遭到逮捕殺害。(by Nathan) 詳細介紹
陳澄波(1895-1947)
他,是油彩的化身,畫筆似劍,揮灑出氣勢磅礡的繪畫世界。畫作〈嘉義街外〉入選日本「帝國美術展覽會」,是台灣第一人。為台灣美術運動揭開序幕,繪畫燃燒著他高昂的生命。
228事件爆發後,被推為和平使代表之一,卻被綁赴嘉義火車站前,槍斃示眾。
熱心推展台灣美術運動,充滿正義感與理想性、熱心公益的個性,是台灣人要實踐推崇的台灣精神。(by Emma) 詳細介紹
陳 屋(1896-1947)
日治時期台灣工運領袖,戰後高票當選台北市參議員,228事件後,擔任台北市228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前往軍法處調查殺害無辜民眾的軍警人員。
228事件期間,始終站在台灣民眾的立場著想,被當局列為暴亂首謀殺害。(by Nathan) 詳細介紹
雷 震(1897-1979)
蔣介石時期敢於犀利批判國民黨,發文鼓吹民主自由人權,要求蔣介石不要尋求連任成為獨裁者,並提出反攻大陸無望論,結合台灣本土菁英籌組反對勢力,因而被軍事法庭以「包庇匪諜、煽動叛亂」的罪名判處十年徒刑。
出獄後撰寫回憶錄,保存了台灣言論自由的重要紀錄,並啟蒙了新一代的台灣民主運動。(by Nathan) 詳細介紹
楊元丁(1898-1947)
日治時期,國際聯盟拒毒會,議決禁吸鴉片,日本為保持自身利益,對台灣人仍發紅牌准吸終身。楊元丁反對此種鴉片制度;為此,日本嚴究持反對印刷傳單者,楊元丁一人擔下重責,被判囚284日。
在228事件中,由於基隆地區鬧米荒,副議長楊元丁出面交涉,卻得罪當時執政的國民黨官員,橫死於基隆「田寮港」。
其一生熱心助人、不畏強權、捍衛正義,堪為台灣人民建國的表率。(by Cathy) 詳細介紹
陳能通(1899-1947)
淡江中學校長,將信仰貫徹於『言教、身教、心教』,於淡江中學正處228事變動盪時局,毅然負起校長重擔,因日治時期遺留之教練槍與拒建中國式涼亭得罪柯遠芬;被國府流亡政權羅織誣陷為「匪首」並「發表荒謬言論煽動學生招致流氓及青年在校舉辦軍事訓練班……。」為由逮捕失蹤至今。
男女均教權理念,一生為推廣教育無私奉獻。是教育界的牧人!(by Susan) 詳細介紹
李仁貴(1900-1947)
台北電器商人,熱心地方事務,經商成功後投入政治,高票當選台北市參議員,非常關心台灣社會民生問題,曾要求國民政府改革弊端及經濟改善。
然而在228事件後,因參與「228事件處理委員會」擔任調查組長,調查六名殺人兇手,要求國民政府軍警停止濫殺無辜,卻遭羅織「陰謀叛亂首要」罪名,於家中被抓走遇害。(by Nathan) 詳細介紹
阮朝日(1900-1947)
為《台灣新生報》總經理,乃為民喉舌並批判時事的第一大報業;因應能源拮据創辦「日の丸式木炭瓦斯發生爐自動車株式會社」;於戰後組織「台灣海外青年復員促進委員會」,幫助台籍日本兵返台。上述事跡,被國府羅織「228叛亂首謀」罪名,成為228媒體界消失的菁英……
其大愛、心無疑懼、尊重女權的真民主,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ries) 詳細介紹
王添灯(1901-1947)
228的悲劇英雄,一生貫徹理念-「為最大多數,謀最大幸福」。
日治時期已組成「台灣地方自治聯盟」推動台灣地方自治的實現。戰後初期對於新時代充滿希望,希望貢獻一己之力來建設新台灣。積極活躍於政壇和新聞界,除辦報廣聽人民心聲外,問政努力。
為求得人民的民主、正義,寧可得罪官員,也不得放過貪污公帑之官吏。(by Stella)詳細介紹
吳鴻麒(1901-1947)
曾任律師、法院推事,為人公正剛直、嫉惡如仇,對於官吏貪污馬虎的作風十分不以為然,因此對於貪污暴亂案件的處理十分嚴格,從不加以寬待。
公正剛直、嫉惡如仇、為公義公理的精神,是台灣人要學習傳承的精神。(by Emma) 詳細介紹
施江南(1902-1947)
京都大學醫學院博士,是日治時代第二位獲得醫學博士的台灣人。致力為台籍日本兵回台而奔走。曾擔任台北州會議員、「228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228事件時,從病榻前被捉走,生死不明。
其熱愛台灣,為台灣社會盡心盡力,為公義公理犧牲奉獻的精神,值得台灣人學習敬仰。(by Emma)詳細介紹
潘木枝(1902-1947)
任嘉義市參議員兼副議長,嘉義228事件爆發後,明知去機場很危險仍義無反顧前往談判議和,過程中勇敢直言,平時問政處事富正義感;最後卻命喪於3/25嘉義驛前。
在兒女心中是位疼惜子女、溫柔、偉大的好父親;在病患心中是位侍病如親、敬業、仁慈,甚至被當成神拜的好醫生;在市民心中是位深受市民愛戴、景仰,為民喉舌的好代表;面對暴政強權的脅迫下依然不畏懼、不妥協。
他留給妻子的遺書裡寫著,為市民而亡,身雖死猶榮…… (by Jade) 詳細介紹
宋斐如(1903-1947)
創立「人民導報」直言揭發當時陳儀政府弊端,堅持「人民第一」,倡導「台灣新文化運動」。
228事件期間,未激烈抗爭,但「人民導報」卻遭查封,宋斐如則被列為叛亂首要人犯,在家中遭憲兵強行帶走,一去不回。(by Nathan) 詳細介紹
林旭屏(1904-1947)
曾說:讀法律才能幫助台灣人。熱心推動農業,致力推展新品種。官職不低,為官清廉,堅決不接受餽贈。任專賣局課長時,發生228事件,他認為責任加劇,照常上班,卻被匿名投書說企圖占有公賣局,被以「田經理設宴在大上海酒家,擬請同往」為由騙出家門,被發現陳屍南港橋下,頭蓋骨骨折而死。
清廉正直、為公忘私負責的言行,為公義公理犧牲的精神值得台灣人學習敬仰。(by Emma) 詳細介紹
黃朝生(1904-1947)
醫界的菁英,平時關心時政、熱心公益,時常參與義診,228事件擔任「228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在大逮捕中失蹤,下落不明,連屍首也找不到。
他熱心服務,無私犧牲奉獻的精神,是我們要追隨傳承的台灣精神。(by Emma) 詳細介紹
林連宗(1905-1947)
日治時期,就讀中央大學二年級時,就通過行政科及司法科「雙料」高等考試。返台開業,當執業律師,為人權、公理、正義而辯。終戰後,當選第一屆參議員,對國民黨政權之貪污腐敗及壟斷操控提出強烈質詢。當選國大制憲代表時,以「制定憲法乃一國之歷史上重大之事,參加制憲代表亦是歷史上留有重大意義之人物,國大代表當要自重。」來自我期許。
豈料「憲法」卻不能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卻在野蠻的國民黨政權羅織罪名下把人帶走,從此消失一去不回。(by Stella) 詳細介紹
李瑞漢(1906-1947)
台北市律師公會會長,對台灣省行政長官陳儀提出司法獨立、起用本省人等改革意見;得罪當時執政的國民黨官員,被憲兵第四團團長張慕陶以台灣省行政長官陳儀邀請開會為由,從宮前町家中,將李瑞漢兄弟及友人台灣省參議員林連宗一同帶走,竟一去不回。
其捍衛正義、仗義執言的道德勇氣,堪為台灣人民建國的表率。(by Cathy) 詳細介紹
林桂端(1907-1947)
林桂端律師是留日回台的台籍法學菁英,在近代法律思潮的洗禮下,剛正不阿;在戰後漫無法紀的社會中,保護民權、伸張正義。
在國民黨政權使用特務和司法的手段干預新聞言論自由的《人民導報》筆禍事件中,挺身而出為辯護人,正義─就是伊e名。(by Susan) 詳細介紹
湯德章(1907-1947)
台日混血,一生以身為台灣人為榮,並充滿正義感,維護台灣人的權益,是台南地區相當受人敬重的律師,曾拒絕陳儀的邀情,不當貪污的中國官。
228事件後,負責維持台南地區治安,3/11,二、三十名憲警特務闖進他的住所,湯德章為保護台南菁英,一面徒手力抗拒捕,一面爭取時間將住所有關名單資料燒毀,挽救了當時許多台南的社會人士及成大學生倖免於難。
死前遭刑求遊街仍毫不畏懼微笑面對民眾。(by Nathan) 詳細介紹
Uyongu Yatauyanguna(高一生 1908-1954)
台灣鄒族音樂家,人道主義者。
以其鄒族傳統和日本師範教育接觸的西方哲學思想為背景,創作屬於台灣山林土地之歌。儘管因主張「高山自治」而遭中國殖民政權構陷貪污而被誘捕、入獄,仍寫出『春之佐保姬』來勉勵妻兒族人─不要放棄希望。
一生關心原住民經濟與前途,並在遺書中寫道:田地和山野,隨時都有我的魂守護著。而台灣山林仍幻化著Uyongu Yatauyanguna的歌曲,迴盪台灣人的心中傳唱。(by Rainbow) 詳細介紹
張榮宗(1908-1947)
嘉義朴子人,雖出生為富農子弟,卻相當關心勞工與農民,出任《和平日報》東石分局長,經常表現出敢於揭露社會黑暗面的報導。
228事件爆發,張榮宗在地方上糾集青年抗爭,率領三輛滿載民軍及裝備的車隊,由新營市出發,途中遇國府軍伏擊,當場身亡。(by Nathan) 詳細介紹
葉秋木(1908-1947)
於日本留學時期成立「台灣文化同好會」為左翼運動的健將,回台後當選屏東市參議會參議員,並被推為副議長。
228事件後擔任「228處理委員會屏東分會」主席,負責屏東地區的治安,為了民眾安全,親自率領群眾前往機場要求軍隊交出槍械,8日中午,屏東市實施戒嚴,進行大捕殺,葉秋木身為屏東市之意見領袖,被逮捕後,國府軍以「暴亂首謀」的罪名,割掉鼻耳及生殖器,拖出去遊街示眾,最後再予以槍殺。(by Nathan) 詳細介紹
林 界(1910-1947)
《台灣新生報》印報廠廠長、高雄苓雅區長,生性勤學,公學校畢業後不斷自我進修;本於區長的使命,於高雄壽山要塞司令部巡邏隊無故射擊、濫殺民眾時,前往與要塞司令彭孟緝談判要求停火不成,反遭槍殺,乃228政治界消失的菁英……
其無私奉獻、犧牲生命的「母雞護小雞」行為,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ries) 詳細介紹
蕭朝金(1910-1947)
是一位虔誠基督徒,第二任高雄岡山教會牧師,本著強烈的愛鄉土、愛人的精神來牧會。三青團岡山地區負責人,228事件時,曾勸阻平息反政府行動,但仍被羅織罪名。死前拒絕下跪,堅持只跪拜上帝。鼻、耳、生殖器都被割掉,悲壯慘烈犧牲。
上帝的試煉,證道前的考驗。依靠信念、活出信念。以實踐上帝公義的道,追求自由、民主、人權的普世價值。(by Stella) 詳細介紹
陳復志(1893-1947)
在台灣當時的官僚體制中,不巴結也不奉承,也因此得罪了憲兵隊,嘉義民兵在228事件之後,死傷慘重,老婆要他逃到阿里山上,他說:「我如果不管,會死很多人。」,「我只是要出來講和的,不要擔心。」,為了嘉義民眾的安全,陳復志擔任和平使親赴水上機場談判,卻因此遭到扣押,並在七天後被綑綁遊街。
成為嘉義228事件爆發後,第一位在火車站前被公開槍決,禁止收屍的代表人物。 (by Nathan) 詳細介紹
王石定(1912-1947)
南台灣漁業鉅子,常樂善好施,為人親切,只要是慈善事業,都樂於贊助,1946年高票當選高雄市參議員。
228事件後為了阻止軍隊任意屠殺市民,參與高雄228事件處理委員會,然卻於開會時,遭闖入之部隊殺害,身上總共有十二個傷口,有彈孔、刺刀傷口等。(by Nathan) 詳細介紹
盧鈵欽(1912-1947)
228事件後,出面擔任處理委員收拾殘局,欲解救正被扣押的幾位和平代表團的議會同儕,最後卻讓自己成為被國民政府扣押的藉口,因為早在議會中專打擊政府不法弊案的他,早已被國民政府視為「眼中釘、肉中刺」。
他的大姊原本已為他準備逃亡的行李叫他快逃不要被抓,但他選擇不逃亡,也自認無錯,堅持留下對抗惡政。只因:「自己身為參議員,不出面解決不行。」
3/25在嘉義驛前成為他人生最後旅程、也成為暴政槍口下的冤魂。 (by Jade) 詳細介紹
吳金鍊(1913-1947)
《台灣新生報》日文版總編輯,對時政及社會不公現象,敢於批評、揭露,228事變時,每日大篇幅漢、日文對照,報導各地228事件消息,一生服務於報業。參與組織『台灣海外青年復員促進委員會』,照顧遭政府遺棄台籍日兵之善舉,遭國府流亡殖民政權羅織「陰謀叛亂首要」罪名,予以逮捕殺害。
伐暴揚善的精神……應復刻台灣人心中,矢志追隨。(by Susan) 詳細介紹
郭章垣(1914-1947)
宜蘭醫院院長。希望貢獻所學,為自己的同胞服務,面對醫院窘境,努力克服,霍亂流行時,不眠不休地工作,把病患的性命當親人看待,用同理心來尊重。228事件爆發後,從家裡被強行帶走,就地活埋,發現陳屍頭城媽祖宮前。生前留下「生離祖國 死歸祖國 生死天命 無念無想」16個字。
為人正直,重責任感,其從容就義,乃願意為台灣人民犧牲的台灣神。(by Emma) 詳細介紹
李鎮源(1915-2001)
國際蛇毒權威。早年貢獻所學於醫界、學界,晚年投身反對運動,創立「100行動聯盟」、「醫界聯盟」與「建國黨」,積極參與公投、反核四與反對中國併吞各種活動。
生前名言:「我想以有生之年貢獻給台灣這片土地,希望眼睛尚未闔上之前能夠見到台灣獨立建國成功,這是我的夢!」……
是台灣建國的精神,生命科學的實踐家。(by Susan) 詳細介紹
許錫謙(1915-1947)
《青年報》及《青年週刊》編輯、組織「台灣經濟外交會」花蓮港支部、「228大屠殺」爆發後擔任「青年大同盟」總指揮,召集民眾大會,並決議定調「打倒貪官污吏,台灣自治萬歲!」為口號。而後走避台北,然經遊說返回花蓮途中於南方澳附近遭埋伏的軍憲人員就地捕殺,享年僅32歲。
其熱心籌組公共事務、捍衛社會和平公義不屈服的大無畏精神,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Jolen) 詳細介紹
張雲昌(1916-1947)
228事件發生時,為遲滯未歸的廠長,一肩擔起蘇澳台灣水泥廠重務及228處理委員會委員兼任秘書,遭人密告,他認為無不法行為,做事心安理得為由,拒絕走避,而慘遭殺害。
『不知道,知道也不會講!』以生命守護廣納台灣菁英的『三民主義青年團名單』,拒絕出賣同胞的張雲昌,情、義、理的表現,正是台灣硬骨精神的實踐者。(by Susan) 詳細介紹
陳智雄(1916-1963)
早年協助印尼獨立建國經驗,戰後立志於台灣獨立建國運動。
被廣為認定是最純粹殉於信念的「台灣獨立運動第一位烈士」。堅決主張「台灣話就是我的國語」「生是台灣人,死是台灣魂」。
就義前,拒不下跪,刑前,仍高喊:「台灣獨立萬歲!台獨萬歲!台灣獨立萬歲!」(by Stella) 詳細介紹
王育霖(1919-1947)
一位打擊魔鬼的檢察官,於日本京都地方裁判所,任日本第一位台灣人檢事;終戰後回台擔任新竹地檢處檢察官,因不同流合污,在「祕密囤積糧食事件」中,捲進政治角力的濁流漩渦,成為國府的眼中釘,乃228司法界消失的菁英……
其生性耿介、公正不阿的法律人生觀,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ries) 詳細介紹
簡錦文(1924-1947)
基隆要塞司令部任職軍醫。在動亂的年代時常行醫幫助貧苦百姓,很多人受過他的照顧。後來被國民黨以莫須有罪名:「煽動故鄉暴動,主謀叛亂。」槍斃。家屬遍尋不到屍體,一年後曾受過幫忙的民眾不忍心才偷偷告訴家屬埋屍的地方,得以安葬。遇害時才23歲。
其熱心助人、關懷弱勢的道德勇氣,堪為台灣人精神表率。(by Cathy) 詳細介紹
黃信介(1928-1999)
信介仙,台灣人的歐吉桑。黨外到民進黨的桶箍。台灣民主運動、反對運動的領導者,萬年國會的增額立委;美麗島事件特赦恢復公職;國會全面改選後元帥東征再度當選,三進三出,是立法院的第一人。向強人蔣經國的嚴厲質詢,驚動政壇,終因美麗島事件被羅織成獄。
主張自由民主是台灣走向獨立的路線,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Bian) 詳細介紹
廖中山(1934-1999)
以外省人第一代的中國人身分懺悔,提出「在台灣獨立建國的行列上,『外省人』不該缺席」的論點,發表「認同台灣,別無祖國」的宣言;並發起穿著書有「台灣國民」衣服的運動,帶給後輩無限的震撼教育,是教育界消失的菁英……
其堅持對海洋台灣的認同與愛,是台灣建國的實踐家與先行者,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ries) 詳細介紹
林山田(1938-2007)
台灣台南市人,致力建造台灣為民主法治和社會公義的國家而奉獻。為爭取言論自由,組「100行動聯盟」,廢除「刑法100條」;退報(聯合報)運動。為台灣建國大業,籌組建國廣場和建國黨,並任副主席。撰寫「建造自己的國家」手冊並自費發行。
一生黑白分明淡泊名利,以行動和熱情為台灣建國奠基。(by Rainbow) 詳細介紹
盧修一(1941-1998)
他說:「天下沒有什麼好事會平白掉下來,權利是爭取來的。」自小與寡母相依,不畏環境艱困奮鬥完成政治學博士。
他進入立法院後,參與多項重要法案改革,面對惡政惡法,不惜勇敢衝撞,即使生命遭受迫害、威脅,仍不改其從政的初衷。
1997年蘇貞昌參選台北縣長時,更因為他的「驚天一跪」而逆轉勝。
為完成民主建國的大志,點燃生命最後的火花,其無私奉獻的精神是後人追隨的人性價值。(by Jade) 詳細介紹
陳定南(1943-2006)
曾任宜蘭縣縣長、立法委員、法務部長。在宜蘭縣用心建設令人感懷,注重生態保育與環境保護的永續發展,冬山河的建設更顯現他對保有大自然風貌的用心與期待,對各項公共設施建設完工時的檢驗極其嚴謹,要求盡善盡美,人稱「陳青天Mr. Clean」。曾說:如果討人喜歡與受人尊敬不能兩全,我寧願受人尊敬。
一生清白、公私分明、一介不取、以國為家,堪為全台灣國人民所崇敬之台灣神。(by Emma) 詳細介紹
鄭南榕(1947-1989)
在戒嚴時期,勇敢的爭取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鼓吹民主自由在台灣的開展、抗議國民黨政府在台灣實行戒嚴38年。公開主張台灣獨立,大聲說出「我叫做鄭南榕,我主張台灣獨立。」。
1987年2月成立「228和平日促進會」,要求公佈歷史真相、平反冤屈、訂定228為和平日,是台灣建國的先驅先行者。(by Cathy) 詳細介紹
陳文成(1950-1981)
在美國求學、任教於卡內基美隆大學,關心台灣政治發展、研究政治理論,積極參加同鄉會、人權會,推動民主基金會,在財力上支援本土的《美麗島雜誌》,也埋下日後殉難之因。1981年7月2日上午,三名警總人員持約談傳票,從家裡把他帶走。這件事,使國際社會正式凝視國民黨的胡作非為,使美國政府果決處理校園特務的告密習性。
其為台灣人民爭取民主不畏強權的精神,是台灣建國的先行者。(by Cathy) 詳細介紹
228Net 信仰建國228 追思感恩台灣神
臺灣大地文教基金會網站   淨 山 活 動 ‧ 聖 山 運 動
228台灣神太上真經
「台灣人民自救宣言」
  信仰建國228‧追思感恩臺灣神
228.Net.Tw arrow 不吐不快 arrow 高中歷史課綱爭議與台灣主體性問題
228.Net.Tw
228台灣神太上真經
追思祈願
護國台灣神
台灣精神
分享臺灣神
聖山講古
聖山紀事
聖山教育
新聞快報
不吐不快
影音播放下載
【聖山追思手冊】
【泰源起義五烈士】
【聖山教育 線上展版】
【保護圖博的「吽」】
保護圖博的「吽」 - Free Tibet~ Hong~
We're @-Bian Casters for Taiwan
蓬萊島雜誌.Net
誰在線上
我們有 7 位訪客在線上
瀏覽人次
訪客: 55370341
高中歷史課綱爭議與台灣主體性問題 列印 E-mail
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作者 薛化元   
2015-08-24

高中歷史課綱爭議與台灣主體性問題◎薛化元

一、前言
高中歷史課綱爭議是近年來台灣內部有關教育問題的爭議之一。就外表來看,早從「95暫綱」開始,針對高中歷史教科書的內容,就曾經發生不同政治立場,對歷史教科書見解歧異的對立問題。但是進一步探究,卻可以發現,一般認為所謂不同政治立場導致的高中歷史教科書內容的對立,在某種意義上,正凸顯了台灣長期以來,歷史教育的不正常化問題。

以當時爭議最多的所謂「去中國化」問題來看,「95暫綱」既沒有把中國史當作外國史來定位,就內容來看前兩年雖然台灣史、中國史和世界史的比例是1:1:2。但是就高三選修課程的專題內容來考察,則中國史或是中華文化相關內容明顯最多。[1]因此,將台灣史獨立一冊來教學,以及中國史內容比重較過去減少,或許是爭議的所在。就此而言,「95暫綱」的內容安排不僅比起之前的「88課綱」實際是更為合理,而且正常化,比起更早從蔣經國時代沿用的國立編譯館的高中歷史課本內容,更是合理許多。

至於「98課綱」則只是在「95課綱」的基礎上,進行微調而已,[2]因此,在擬議過程中,並沒有出現更大的爭議。而在「98課綱」草擬完成,與其他各科的課綱相同,經過層層的程序審議通過後,教育部長杜正勝以2008年1月24日台中(一)字第0970011604B號令發布,原訂在2009年實施。[3]可是,2008年國民黨再執政後,重啟具有爭議性的程序,將原本沒有問題也可以付之實施的高中歷史課綱加以擱置,並進行重新審議的程序。而有「98課綱」修正案(前後討論的有甲案、乙案、丙案和曾經被通過又廢棄的丙案修正案)。[4]歷經鄭瑞城、吳清基兩位部長,98課綱歷史科修訂小組成員,在2009年、2010年大改組之後,才完成目前使用的「100課綱」,而由吳清基部長在2011年5月27日以台中(三)字第1000088923B號令發布。[5]

面對此一狀況,到底高中歷史「101課綱」爭議有那些根本性的問題,自有必要加以釐清。本文擬就幾個不同的面向進行討論:一、從教育權的理論切入,究竟高中歷史課綱的擬訂,國家應該扮演的角色為何?其正當性又為何?而國家執行程序時,在行政上又有那些必需特別注意的問題?第二個面向則是,從歷史學的專業來看,此次倍受爭議的課綱,其重要的問題點又何在?最後,再透過近代教育學的理念與課程理論,來探究歷史課綱,其內容或是順序安排是否合理的問題。不過,限於時間與篇幅,本文的重心是程序與課程的結構,課綱爭議中的實際用詞部份及後續2014年微調課綱的問題,並未進行討論。

二、國家教育權限的檢討
(一)強人威權時代的教科書體制及其問題
歷史教育與國民意識的養成有密切的關係,這是此次高中歷史課綱從原本2008年年初定案,被迫廢棄,新的課綱又歷經波折,引發爭議的原因之一。進一步說,這固然與台灣內部國家定位爭議不止有關,但是與歷經自由化、民主化改革之後,國人未能重新評估過去強人威權時代教育內容,進行立基於歷史專業,教育的轉型正義工作,也是造成此一現象的原因之一。

而從戰後台灣史的歷史脈絡來看,國家教育權限過度擴張,侵奪國民教育權,特別是執政者漠視歷史專業,以意識型態取代歷史事實,忽視人民學習真理、知識的權利,更是台灣歷史教育無法正常發展的重要原因。不過,台灣中小學的歷史教育、甚至整個中小學教育無法正常發展,並不是二次大戰以後才發生,在日治時期便是如此,但是國民政府接收之後,縱使開始行憲,問題仍然延續。直到1990年代之前,幾乎沒有立基於國民立場的中小學教育內容。國民只有接受官方推出教育內容的義務,受教育學習真理的權利,則遭到壓制。

從世界史的角度來看,國家機關主導教育體制,大體上則是近代市民革命爆發以後的發展。此一發展基本上有兩個重要的思想因素;一方面基於啟蒙運動的理念,肯定「啟蒙」(enlightenment)對個人自我成長所具有的意義,因此提供個人接受教育的機會,成為國家的重要任務[6]。基於傳統的私人教育體系無法提供如此龐大的教育的資源,使公教育的發達與擴張,逐漸成為近代教育的特色。另一方面,國家機關也常常為了養成所謂的「國民性」或是健全的「公民」的需要,進而宰制了整個教育的場域,更迫使國民有「義務」去接受國家機關所提供的教育內容[7],而後者更是近代絕對主義國家的教育特色。

在台灣教育的發展脈絡中,從公教育體制成為教育範疇中重要一環開始,也面對前述後進國推動近代公教育體制的基本問題。因為台灣是在日本殖民時期開始建立教育體制的規模,當時日本本身於明治維新後,引進近代公教育體制,問題是過去曾經被喻為是亞洲「近代化」(modernization)典範的明治維新,在明治憲法體制之下,認為國家(政府)由於擁有統治權力,自然擁有教育權,這與近代絕對主義國家體制下,主張國家(政府)乃是教育主體的理念頗為一致[8]。台灣作為日本殖民地,教育體制因此也面臨國家權力全盤主導的問題。最後再簡要述及近年來教育改革對前述「既有」體制的改革方向與結果,並展望其未來發展的方向。

首先,從日本領台的歷史來看,明治31(1898)年「台灣公學校令」的公布施行,是台灣近代國民教育體制建立的開端[9]。當時的日本明治憲法在本質上乃採取天皇主權主義,國家機關不僅介入教育內容,甚至壟斷教育內容[10]。而台灣國民義務教育體制的建立,更與日本軍國主義發動大東亞戰爭前後的歷史發展息息相關。為了戰爭的動員,也為了加速台灣「內地延長主義」的落實,昭和12(1937)年作為國民精神總動員的一環,在台灣展開「皇民化運動」,進而在昭和18(1943)年實施義務教育制度[11]。其後,隨著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失敗,國民政府於1945年接收台灣,台灣教育體制進入另一個階段。當時中國大陸本身尚未建立憲政體制,處於中國國民黨以黨治國一黨訓政的時期,教育體制至少在理論上,是在「國民黨的根本政策之上」,建立「教育方針」,使學校的課程「與黨義不違背」,「並能發揮黨義和實施黨的政策」[12]。台灣歷經統治當局的更迭,但是國家機關宰制教育的特色則是延續的。

1949年底中華民國政府敗退到台後灣,更昭示教育的目的更明白必須合乎推行國策,配合動員戡亂的需要,1950年教育部頒發「戡亂建國教育實施綱要」,明示「務使全國教育設施皆以戡建為中心」[13]。而台灣省教育廳也於同年公布「台灣省非常時期教育綱領」[14],使台灣教育體制進入戡亂建國的非常時期。

1952年元旦蔣中正總統,明白宣示「促使經濟的、社會的、文化的、政治的全面改造,來貫徹我們總動員的目標[15]」。而為了配合國家的基本政策,並切實推動1950年4月頒訂的「本省非常時期教育綱領及其實施辦法」。[16]本來在國民教育階段有講求全國一致性的需求存在,因此原則性地由教育主管當局決定課程,尚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不過,進一步由教育主管當局決定教育的內容,甚至以官定意識型態來宰制教育內容,並強迫國民有義務接受,而連最起碼的選擇權都告闕如,便使得整個教育體制的運作與近代絕對主義國家相類,而與民主憲政體制下的教育系統背道而馳。終戰以後台灣的教育體制,正是朝向此一面向發展。

再就教科書制度的演變來看,國民政府接收台灣之後,台灣省教育處設立「中小學教材編輯委員會」(後改為編審委員會)及台灣書店,負責辦理教科書的編印工作,而實際上只有語文、史、地等科。1946學年度開始改採(教育)部頒課程標準,統一教科書,並指定由台灣書店、正中書局、開明書店供應[17]。

而從1952學年度開始,教育部為了配合國策的需要,由國立編譯館重編國民學校各科教科書,經教育部核定後,陸續發交台灣省教育廳印發各校使用,此一工作持續到1958學年度才告完成[18]。至於中學本來是以部頒課程標準,各書局自編教科書送教育部審查合格後印行的審查制。1953年,蔣中正總統指示教育部編輯中學國文、公民、歷史、地理標準教科書[19]。表面上起先並未規定部訂統編本壟斷,但在強人威權體制之下,已然形成部訂統編之局。1969年實施九年國民教育以後,教育部根據蔣中正總統「中小學課程、教材、教學法,應根據倫理、民主、科學之精神,重新整理,統一編印」[20],國民中學的教科書全盤由部訂統編本壟斷。

至於高中部份,教育部根據前述蔣中正總統1953年的指示,下令國立編譯館編輯國文、公民、歷史、地理四科的標準教科書,交省教育廳印行。1971年配合九年國民教育,高中教科書中的三民主義、國文(含中國文化基本教材)、公民與道德、歷史、地理、地球科學六科教科書由教育部中小學教科書編印指導委員會負責編輯,軍訓教科書由教育部軍訓處負責編輯,其他科目則維持審定本的形式[21]。

基本上審定本制度是否合乎民主憲政的教育基本精神,並非沒有商榷的餘地,在日本都以家永三郎與文部省的訴訟作為主題,學術界展開深入的討論,日本教育法學界及憲法學界對此一制度大體上也抱持批判的立場[22]。而在此一階段,台灣則是比審定本更進一步,由部訂統編本主宰教育內容,問題自然更為嚴重。

(二)國家教育權限的目的與範圍
國家在教育範疇的權限及角色問題加以釐清。首先,在大學及中小學的不同範疇,國家機關必須在高等教育階段尊重「學術自由」的基本權利,而在中小學階段則必須面對國民教育權的挑戰[23]。其次,在教育的「外部事項」,包括教育制度、教育經費、師資整備,攸關國家機關公權力行使部份,自然國家權力的介入有其必要性,甚至在國家有義務提供「教育機會」的階段,以及保障人民學習權利的考量,國家機關亦有介入的義務。至於在教育「內部事項」,無論是對國民教育權的保障,或是對大學學術自由的尊重,國家權力自不得片面強制地決定教育內容,而僅能在保障人民學習權利,或是基於國民教育一體性的考量,才能進行相關的原則性整備工作[24]。而且縱使國家有權力介入,亦必須以法律為依據,否則違反「法律保留」原則[25],基本上巳構成違憲的重要條件,而有法律依據時,法律的規範亦不得違反憲法對人民權利的保障。而此正是強人威權體制時代,台灣教育體制中國家權力行使的根本問題所在。因為基本上強人威權體制的建立,人治色彩較前濃厚,黨國體制下的教育法制,連攸關人民基本權利的教育事項,也往往以領導者個人的意向或是行政命令來決定或規範。在此狀況下,許多事項未能符合法律保留的原則[26],更不用提連法律本身之制定都可能不合乎民主憲政的基本原理。

而以此次高中歷史課綱的爭議來看,國家機關的角色便是一大問題。原本已經通過的課綱,如果其過程有違法的問題,主管單位雖然有權加以撤銷,但是,沒有任何站在學術上的理由,行政機關強力介入課綱並主導課綱的內容,而不尊重專業的設計,是第一個重要的問題。

出席2008年10月27日「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發展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的「98歷史課綱」召集人周樑楷,在當時曾經發出公開信,說明原本歷史「98課綱」被推翻的經過。他指出:[27]

當天我準時出席「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發展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會中除了課發會各科委員、各學科課綱召集人、大考中心人員,教育部長、次長、中教司長及專員們都一一出席。在整整兩個多鐘頭的議程中,所有的發言者都一致支持新課綱。國文科召集人柯慶明教授多次發言,為文言文、白話文之爭議提出說明。相對比之下,沒有任何人提出任何批評歷史課綱的言論。

會議到了最後,部長表示這次會議不必動用表決,於是由他決定歷史與國文兩科的課綱擱置再議,其餘二十一科通過。面對如此粗暴、違反民主程序的議決,我立刻舉手發言,強烈表示訝異和不滿。接者,課發會委員林富士教授也表示支持歷史新課綱,認為新課綱比95課綱更好、更可行。

其實,會議進行到此,與會人員都已經了然「這次會議是假的」。柯教授、林教授和我的「最後發言」只不過是讀書人盡心盡力、說點良心話而已,至於主席臺上的部長,只是官員大人,而非主掌教育和學術的政務首長。


這個流程,呈現了還有歷史專業學者代表出席的委員會中,實際上是由教育部鄭瑞城部長決定「98歷史課綱」擱置再議。而且相較於國文科,歷史科課綱在會議中並沒有遭到質疑,因此教育部長裁示擱置歷史課綱,基本上是欠缺歷史專業理由的。換言之,就國家教育權限的行使而言,在此一事件處理上完全欠缺正當性的基礎。在某種角度上,由於其後鄭瑞城部長直到被撤換前,並未強力介入新的歷史課綱的擬議,在實務上算是勉強保住「95暫綱」的架構。因為如果只是擱置新的課綱,至少高中使用的,還是根據原本「95暫綱」編寫的歷史教科書。然而,除非擱置後不再處理,否則還是必須產生新的課綱,作為撰寫新的高中歷史教科書的依據。

而2009年的「98課綱歷史科修訂小組」,雖然是以歷史學者和教師為主,但是在討論內容的過程中,原台大哲學系教授王曉波則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原本「98課綱」的必修部分維持「95暫綱」的時間分配,台灣史、中國史和世界史的比重是1:1:2,這也是師大歷史系教授廖隆盛提出的乙案的主張。而王曉波的甲案則是大幅增加中國史的篇幅,台灣史、中國史和世界史的比重是1:2:1。台大歷史系教授周婉窈等人主張的丙案,則是折衷二者,台灣史、中國史和世界史的比重是1:1.5:1.5。[28]他強烈試圖推動他所謂的「撥亂反正」,但是委員會中包括歷史學者和高中老師在內,在投票時多數否決他支持的「甲案」,並且以絕對多數通過了「修正丙案」。[29]但是,由於他強力試圖翻案,終究取得以「表決只限於時數,內容則要甲案和丙案一起討論」的結論。

教育部長由吳清基接任後,2010年改組的小組中,原本支持甲案的成員全部留任,不過還好在形式上仍維持歷史學者主導的形貌,使得2011年通過的「101課綱」終究沒有以台灣史學界普遍反對的甲案為依歸。但是,縱使如此,原本「98課綱」有關台灣史課程設計不為執政者所喜的,自難以避免遭到刪除或是修改。

如此的結果,並不為執政當局所能接受。原有的教科書審查委員希望在「100課綱」下,仍維持課綱爭議問題外,起碼的歷史專業,2012年原有的審查委員會召集人及部分台灣史研究者不預警地遭到教育部撤換。而在教科書審查接近尾聲之際,教育部還試圖透過會議,推翻已經完成第一審正在進行修改中的部分教科書內容,再加入台大政治系的張亞中擔任委員,試圖再翻盤,使教科書內容可以朝向原本甲案的部分主張發展。

此舉引發立法委員和輿論的注意,強烈批評。[30]加上會議中連審查委員多有對教育部主導修改的意見不以為然,教科書內容才沒有進一步惡化。至於在最後修正審查定案時,也往往沒有經過委員會開會討論,而由指定的委員定案。就此而言,台灣史的部分由非台灣史學者對內容定案,並非特例。

而在前述的過程中,教育部中教司直接到國立教育研究院主持會議,提出所謂民眾投書的意見,試圖主導修改方向。(批評的相關討論詳見本文附錄)馬英九總統更在教科書執照核發後,2012年7月在國民黨中常會表示未來教科書的方向。當時國民黨中常委邱毅建議應該刪除高中歷史教科書中皇民化、台獨化等不宜的內容,台灣與中國史應合併稱為本國史,馬英九不僅認同此說,更指出這是符合憲法的既定國策。[31]在學校即將選書的狀況下,馬英九的指示在時間上當然不可能,至於未來新的課綱修訂會有何種發展,則有待觀察。

當然課綱的發展也有其歷史脈絡,透過內容演變的討論,也有助於了解歷史「101課綱」定案的問題所在。因此,以下再就此次高中歷史課綱的內容及其擬定過程,加以申論。在「88課綱」之前,台灣史只有零星散建在高中歷史教科書中。其中日治時期還是以弘揚先人抗日歷史為名,列入的。到了「88課綱」台灣史有四個章節,參雜在中國史的脈絡中,在章節上較為凸顯,比重也有中國史(不含台灣史)4分之1強,比過去有所改善。但是,台灣史脈絡不清,塞進不同歷史脈絡的中國史教學,仍是一大問題。

到了「95暫綱」,以原本張元擔任召集人的構想為基礎,進一步發展,擬定歷史課綱時,根據學術的標準、教學的需要,將台灣史獨立於一冊,並在第一冊進行教學,實際上才是跳脫意識形態合乎歷史教育本質的一種安排。2008年1月24日教育部公佈「98課綱」,其中必修課程部分第伍章「實施要點」第二條曾明載:高一、高二之台灣歷史、中國歷史及世界史都採「略古詳今」、「影響深遠」、「文化遺產」、「結構取向」及「教學需求」之原則。比起2000年以前的高中歷史教科書,「98課綱」與教育學的課程理論,或是歷史教育比較貼近的。在某種意義上,也是朝向教育正常化發展的表現。而國家權力介入教育內容,也必須注意到國家的教育權限,以及尊重學術專業,和對國民教育權的保障。就此而言「98課綱」,比起原本的「100課綱草案」,當然更比修正「98課綱」的甲案,更合乎歷史教育及國民教育的理念。相對地,目前「101課綱」比起「100課綱草案」和修正「98課綱」的甲案,固然狀況比較好,維持原本教學的順序與台灣史完整歷史脈絡的教學內容。但是比原本的「95暫綱」並沒有進步,甚至呈現一定程度退步的狀況,這不僅內容試圖以不合史實的三代傳承,建構中國史脈絡相承,忽略中國大陸歷史的多元性,國家權力不當主導的痕跡也更為明顯。國家介入國民教育內容,原本固然是有全國一致性的考量,但是,保障學生學習真理,也是國家應盡之責任,執政者以自己的意識形態強壓在歷史事實之上,則是對歷史教育的一種傷害。而在民主憲政體制下,雖然近代國家公權力介入教育是一種常態,可是一旦公權力介入教育內容,其正當性的基礎便是在於保障學生學習的權利,而且整個介入教育內容的過程,必須注意到程序以及權力行使的正當性基礎,從「98課綱」到「101課綱」的過程中,剛好與前述的理念出現隔閡的現象,也就是行政主管機關往往逸出其應有的監督或是職權的範圍,試圖強硬的將不合執政者思考的歷史內容試圖排除在教育內容之外,這樣國家教育權限更有過度擴大而且不當使用的狀況。

三、教育正常化與教育本土化[32]
由於歷史課綱的爭議,實質上與歷史教育的本土化問題或是鄭長化問題密切相關。而台灣史從在高中歷史課程中聊備一格,到「88課綱」篇幅的增加,「95暫綱」獨立為第一冊,也是教育正常化的發展歷程。但是,此一發展常被習慣於「大中國歷史意識」批評,引發爭議。在此,擬根據課程理論,再加以論述。

首先,本來從教育的理念出發,整個國民接受教育的過程,有它一定的階段性。也就是說從教育的內涵中,課程設計從具體的認識而後到抽象的思考,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個進階。因此在國民教育的階段,教育的內容勢必要包含許多與學習者本身生活的時空環境有相當密切的歷史、人文、自然知識。相較於大學教育,性質上高中教育本於國民中小學相近,而在十二年國教之後,高中歷史教育做為國民教育的一環,更是理所當然。

由於一個國家之中,各個地方的歷史、人文、自然背景與條件有相當大的差異。因此,在國民教育的階段為了實踐前述的教育理念,便必須在課程的整體設計中,除了舉國一致的課程內容之外,必須開放相當比例的教育內容,由各個地方根據其特色自行設計,才具有落實的可能性。相對於此一教育理論,根據民主憲政的原則,乃至於現行中華民國憲法體制的規定,國民教育基本上便是屬於地方自治的權限,因此,在此一理念之下國民教育的教育內容,自然必須有相當的部分與學習者現實生活密切相關的歷史、人文、自然的知識,才合乎國民教育的本然目的。

當然國民教育的本身,具備有兩個不同的面向,關於各個地方歷史、地理、自然、人文的知識固然是國民教育中非常重要的一環,就教育史的脈絡而言,nation-building或是國民養成,也是國民教育重要的內涵。除非不要國民教育,否則國民教育自然也有其必須舉國一致的部份。這一部份的設計,基本上乃是為了保障學生的學習權利而制定了全國最低標準的教育內容與教育水準,在另一方面,也具備有讓各個地方的學童,彼此互相了解而認識到自己所存在的社會是一個多元的社會,而自己所存在的國家是一個什麼樣的國家的要件,進而與其他地方的人民產生一種共同的感覺。

再就近代國家教育課程安排的理論來看,「由近及遠,由具體而抽象」,即是一個重要的基本原則。而在歐美等先進國家對於國民教育的內容,也往往依據此一原則而制定,也就是說,居住在某一區域的人民對於該區域的地理、歷史、風土人情的了解是國民教育內容的重要事項,而後則是對於自己國家整體性歷史、地理、社會的認識,最後才漸次擴及於整個世界的範疇。但是,長久以來台灣的國民教育課程內容,往往將台灣本土歷史、地理、風土的教育置於邊陲的地位,如此使得許多國民接受國民教育之後,對於台灣哪一條河最長都不清楚,如此長期欠缺對台灣的了解,自然不利於人民與他所居住土地之間情感連帶關係的建立。如此,根據教育學重要的課程理論--「由近及遠,由具體而抽象」--則實施從臺灣出發的課程改革,實際上根本還無庸涉及臺灣nation的建構或是挑動國內政治神經的國家認同爭議問題,就已經具有正當性,就此而言,在臺灣文化尚未成為本國文化,台灣史尚未成為本國史,臺灣地理尚未成為本國地理的狀況下,縱使中小學階段臺灣歷史或臺灣地理獨立成冊,內容篇幅增加與中國歷史、中國地理等量齊觀,都只是原本不合理現象的合乎學理改革而已,站在教育理論的基礎上,恐怕連統派人士也欠缺反對的起碼合理根據。而戰後長期以來,許多國人習以為常,以「大中國意識」主宰的國民教育內容,無論是有關臺灣內容的邊陲化或是份量不足,則恐怕連用中華民國憲法本文的教育規範標準來檢視,還不用提增修條文以後的變動,就難以通過起碼的及格標準。當然,前述近代國民教育理論的推動與落實,除了強調人的學習能力和接受教育與人的成長、發展的重要關連外,也牽涉到國民的養成,甚至將國民教育與國家的成立、存續建立連帶關係。總之,教育的現代性與國際化,和教育的主體性與本土化,是現代民主國家教育發展兩個重要的軸心。就此而言,建構臺灣教育的主體性,不僅合乎自啟蒙運動以降,近代國民教育或是公教育發展的傳統,也是從人權角度切入,尊重住民歷史、文化發展的「應然」選擇。

對臺灣而言,此一欠缺主體性的教育「實然」,不僅嚴重影響臺灣歷史教育未來的合理發展,更使臺灣無論是文化或政治的主體性皆無法確立,只好長期處於「依賴」和「邊陲」而難以正常化。更遑論在教育、文化主體性的基礎上,建構近代自由民主價值下屬於我們自己的理想國家與社會。

再就現實政治層面來看,臺灣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威脅,過去「大中國意識」宰制的教育內容,所產生的嚴重後遺症也昭然若揭。就臺灣既有的不同政治流派的國家定位主張而言,面對統治中國大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早已成為國際承認的主權國家(甚至在1971年透過聯合國大會的決議,已經繼承中華民國成為中國的代表),除了極少數還抱持用武力消滅「共匪」,「光復大陸」的人之外,自1991年李登輝總統宣告終止動員戡亂後,基本上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統治中國大陸,但是臺灣並非其領土的一部份,並無太大的歧見。因此,無論是主張台灣獨立建國,或是支持中華民國作為主權獨立的國家繼續存在,臺灣海峽兩岸「一邊一國」可以說是兩種主張的最大公約數,也是兩種主張存立的重要前提。既然如此,為何仍有相當數量的國人縱使不贊成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份,卻無法或不願說出臺灣作為主權獨立國家的主張,甚至望之卻步。在某種意義上,臺灣長久以來欠缺以臺灣主體性為中心建構的國民教育內容,應該是一個不容忽視的重要因素。其中歷史教育範疇,更是其中重要的關鍵。

不僅是國民的養成出問題,由於欠缺對自己存立土地歷史的瞭解,也就缺乏政策決策所需的歷史縱深,這不單影響了政府許多政策、建設的品質,連民間企業的經營都有不良的影響。長期「大中國意識」主導教育、文化的發展,不僅不利於台灣主體意識的建立,而大多數的公務員對台灣史地更欠缺起碼的認識,使得國家行政往往忽視台灣現實的條件。在這樣的狀況下,大部分的921大地震災區雖然曾經在1935年台灣大地震遭到嚴重損失,從制訂相關建築規範的官員到建商、保險公司,對地震的風險警覺便有所不足。如果擁有更多的歷史知識,這些地區的開發、建設,或許就會有不同的標準。至少,保險公司的地震險費率,以及建設公司的防震要求,也會有所不同。而不知道戰後造成台灣中南部嚴重損失的1959年「八七水災」,並不是颱風,而只是熱帶性低氣壓,2004年921由於沒有颱風警報,在部分相關人員警覺性不足的狀況下,便無法更有效的降低水災損失。

就「100課綱」而言課程時數的安排,較諸「95暫綱」或是「98課綱」的歷史課程設計,仍是一種教學正常化的後退。不過,在妥協中,課綱內容勉強守住了起碼的歷史專業本位。或許因為如此,2014年在王曉波等人的主導下,又展開了另一波歷史課綱微調。

四、結論
如前所述,歷史教育在國民教育,特別是高中階段不僅是養成學生立基於事實之上,對歷史事件的探討的能力,也攸關國民意識的養成問題,因此在臺灣國家定位紛擾不清的狀況下,自然容易捲入現實的政治對抗。但是純就教育學的理論來看,由近及遠、由具體而抽象,是合乎教育學理念的課程順序安排,換句話說,高中歷史課本先教臺灣史再教中國史,而後再教世界史,是合乎教育理念的,而不是所謂政治掛帥的結果。相對的硬要把台灣史置於中國史之內,先教中國史再教台灣史,這樣安排違背了教育理念的課程安排,相對是不適當的。才是抵觸教育理念,政治掛帥的結果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史實是歷史學的重要基礎,則任何故意忽視史實而朝向特定政治服務的主張,並非歷史教育的常態,歷史教育立基於史實,而且建立在學術研究的基礎上,才是正當的、正常的歷史教育的發展。若是根據政治立場排除不如己意的歷史事實,進行歷史的教學,無疑傷害歷史教育的本質。再就歷史教育的內容來看,強調以現狀淵源的標準,詳今略古,比起一昧的將重點置於古史傳說時代也較為合理。抽象而言,而根據學習的權利,或者是為了繁衍族群文化的歷史特殊性,皆屬於人權保障的一環,在此一脈絡中高中臺灣史教育在台灣,自然是居於舉足輕重的角色。就此而言,這次高中歷史教科書的爭議,不僅是內容的爭議,也不只是不同政治立場的角力,在某種意義上,實際上是針對歷史教育定位的一種爭議。

面對臺灣國內高中歷史課綱的爭議,不僅是現在、在未來恐怕是重要的課題,站在歷史教育本質角度出發,凸顯台灣主體性的認同,或是台灣主體性的教育內容,站在人權的角度或者是課程理論的角度,都是正常的安排,而國家介入教育內容必須注意到程序以及介入內容的正當性,以這次從「98課綱」到「100課綱」發展的過程中來看,特別是教科書審查的過程,都可以看出雖然台灣歷經自由化、民主化的改革,但是行政主管機關仍然存在過去思維甚至違背正常民主憲政的狀況,這是值得國人注意的。

基本上,沒有正當理由擱置已經通過、公告的歷史「98課綱」,而重啟擬定(修正)課綱設計的作為,基本上已有程序上的瑕疵。而在其後課綱團隊之中,有不具歷史專業的學者透過強力主導,試圖以政治的觀點而非學術的觀點,進行內容的安排。其內容囿於目前學界的研究,或是最新的研究成果,有相當程度的落差和抵觸,自然容易受到批評。而最重要的在觀點容或可以不同,但是歷史教育自當以歷史事實做為基礎,此次課綱擬等過程中,實在不很明顯有所瑕玼。

而在課綱再次由行政部門大力主導通過之後,在審議的過程中,已有進一步的問題產生。首先,在於審查過程中,對於課綱的角色認知,有明顯的落差。課綱做為基本課本的內容規範,固然可以提出課本最低限度必需的撰寫內容,但並非課本撰寫之絕對標準。但審查委員提出與課綱內容沒有的部份,要求教科書放入其中,自然有所瑕玼。而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在教科書經過審查完成之後,在教科書審查過程中,上級單位直接介入,要求進行課綱所無內容的教科書內容,在行政上問題更大,也違背專業。

過去長期以來臺灣的教育特別是國民教育實施的過程中,就其教育目的或是教育內容而言,相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民養成,不要說是養成臺灣國民,連至少養成以臺灣為主體的中華民國國民,都欠缺應有的空間。而目前部分國人縱使不願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民,卻無法正視臺灣海峽兩岸現實上已經是「一邊一國」的矛盾情節,可謂其來有自,也是過去教育文化發展的結果。就此而言,唯有透過以臺灣為主體的歷史、文化教育,也才具有從根柢「救贖」的可能,教育的臺灣主體性導向課程改革之必要性,也由此可見。

根據2014年的正常流程,從課綱草案的擬定,應該經過公聽會後的修正,再經「課發會」、「課審會」通過定案(微調課綱就不足論了)。但是實際影響教科書內容的,還有教科書審定的過程。至於影響教學的,大考中心的命題取向也是關鍵。過去大考中心的歷史部門曾經討論不同於課綱的「考綱」,試圖進一步影響高中歷史教學,而引發爭議,即是一端。囿於主題,在此先行擱下,日後有機會再為文討論。

附錄
「101課綱」通過後,由於未能完全符合原本推動修正修正者的目標,因此教育部曾將一份所謂民眾所提的修改意見,作為課綱委員、審查委員和出版社三方座談的討論內容,希望教科書編者配合修正,但三方出席者多持保留意見。不過,2014年微調課綱後,則大多成為課綱的內容。當時為了抗爭,網路上也提出所謂大眾版的修正意見,推動連署。由於具史料價值,附錄於下。

高中歷史第一冊教科書民眾意見書
〈小眾版〉與〈大眾版〉對照表
必要修正建議(按小眾版分類)

二、強烈修正建議(按小眾版分類)




三、積極修正建議(按小眾版分類)

引用網址:http://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12061809565300
擷取時間:2012年10月18日

*本文是以過去筆者撰寫有關教育權研究的相關論文,以及和過去求學時的朋友探究此次歷史課
綱的文章為基礎,整理而成,而非筆者自行研究所得,特表謝意。特別感謝兩位匿名審查人的意
見,使本文減少了一些錯誤。
1 有關高中歷史課本「95暫綱」的內容,以及「98課綱」和其後修訂的版本,除教育部公告者外,主要是參看歷史學科中心的網頁。http://98history.blogspot.tw/2010/03/95.html,2012/10/19檢索。
2 有關「98課綱」與「95暫綱」內容的比對,可以參看http://98history.blogspot.tw/2010/03/95.html和http://98history.blogspot.tw/2010/03/98.html,2012/10/19檢索。
3 http://kc.kshs.kh.edu.tw/93kc/course/98new/05.pdf,2012/10/19檢索。
4周婉窈,〈新政府撥亂反正?還是歷史教育大復辟?──高中歷史課綱要改成怎樣,請大家來關心!〉,http://enews.url.com.tw/south/56491,2012/10/19檢索。
5 http://www.edu.tw/files/site_content/B0036/%E5%85%AC%E5%91%8A%E7%94%A8%E8%AA%B2%E7%A8%8B%E7%B6%B1%E8%A6%81_1000527c.doc。2012/10/17檢索。
6 參照川瀨八洲夫,《近代教育思想史》(東京:垣內出版株式會社,昭和59年),頁27-28;林
玉体,〈教育是權利還是義務〉,《國家政策季刊》第3期,頁61。
7 林玉体,〈教育是權利還是義務〉《國家政策季刊》,頁62。
8 參照伊藤和衛,《現代公教育原論》(東京:教育開發研究所,昭和58年),頁73-77。
9 台灣教育會,《台灣教育沿革誌》,(東京;青史社,1982年翻印本),頁223。
10 參照伊藤和衛,《現代公教育原論》,頁77。
11 參照隅谷三喜男等,《台灣の經濟》(東京:東京大學出版會,1992年),頁23-24。
12 參見林玉體,《台灣教育面貌四十年》(台北:自立晚報社,民國76年),頁26。
13 參見教育部編,《教育法令》(台北,正中書局,民國56年),頁1。
14 劉寧顏總纂,《重修台灣省通志‧文教志‧教育行政篇(以下簡稱《教育行政》)》(南投:台灣省文獻會,民國83年),頁486、508。
15 劉寧顏總纂,《重修台灣省通志‧文教志‧學校教育篇(以下簡稱《學校教育》)》(南投:台灣省文獻會,民國82年),頁508。
16 台灣省教育廳編印,《台灣教育發展史料彙編‧高中教育篇(以下簡稱《高中教育》)》,(南投:臺灣省教育廳,民國74年),頁262。
17 《學校教育》,頁534-535。
18 《學校教育》,頁538。
19 《立法院公報》第十一會期第三期,頁45。
20 《學校教育》,頁543。
21 《高中教育》,頁601-602。
22 參照薛化元,《教師地位與權利義務》(台北:國策中心,1990年),頁19-23。
23 關於國民教育權及國家教育權理論爭議及內涵,參見薛化元,〈教育權的理論與爭議〉,《國家政策季刊》第3期,頁50-57。
24神田修,〈教育の内的事項と外的事項〉,室井力編,《教育法的基礎》,昭和53 年,頁53;參照永井憲一,《憲法と教育基本權(新版)》,1985年,頁54。
25 周志宏,《教育法與教育改革》(台北:稻鄉出版社,1997年),頁34-35。
26 關於此一部份的論證,參見周志宏,〈教育行政法制之研討〉,《中國比較法學會學報》第15輯,1994年7月,頁31-80。
27 http://lkchou3.blogspot.tw/2008/10/blog-post_29.html。檢索日期2012/10/19。
28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375381,檢索日期2014/5/30。
29有關對甲案內容的討論,台教會的極光電子報有多篇文章加以探討。本文以下的討論,主要便是引自其中我和數位朋友合寫的文章。
30 http://98history.blogspot.tw/2012/07/blog-post.html。檢索日期2012/10/19。
31 http://98history.blogspot.tw/2012/07/blog-post_1832.html。檢索日期:2012/10/19。
32 以下本節是以拙作〈建構台灣主體性教育文化的再思考〉改寫而成。


 Facebook! Plurk! LINE send!  
  
 
< 前一個   下一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