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茂生(1887-1947)
台灣第一位哲學博士,致力鑽研台灣教育制度與推廣台灣文化,乃『台灣文化協會』核心人物,創辦『民報』,中立、公正,批評時弊無畏無懼。被陳儀誣控「陰謀叛亂,鼓動該校學生暴亂;強力接收台灣大學;接近美國領事館,企圖由國際干涉,妄想台灣獨立」為由,私刑秘密殺害!!
他要台灣人永遠保存自己的風格與文化─堪稱生命哲學教育家。(by Susan) 詳細介紹
八田與一(1886-1942)
「嘉南大圳之父」。是社會公平正義的實踐者,是人道關懷者,把台灣人的生存,當成自己的責任,若非極大的毅力,無法完成此艱苦的工程─烏山頭水庫,賣命也要完成任務,是八田與一的精神。
其全家人生命,與台灣結合為一體的意志,是要建國的台灣人必須學習的地方。
有情有義的台灣人,要追思此位真正利民、福台的台灣神。(by Dr. yang ,Emma整理) 詳細介紹
張七郎(1888-1947)
國大代表、花蓮縣議會議長、花蓮仁壽醫院創辦人。在當時「縣市長民選」的政策下,以高票獲選為花蓮縣縣長候選人,引起官府的注意,成為不幸的禍根。父子三人(張七郎、張宗仁、張果仁)被羅織「背叛黨國、組織暗殺團」等罪名,遭受凌虐酷刑,一家三人不明不白地冤死。
生前濟世助人,卻死於雙手沾滿血腥的國軍…乃228醫界消失的菁英。
其父子博愛濟眾、仁心仁術之大愛醫德,視治病如治理國政般的用心,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Jolen) 詳細介紹
黃 賜(1891-1947)
勞工運動的先驅,他所領導的罷工事件,以1927年高雄淺野水泥廠罷工事件最著名。228事件爆發後,參與「228事件處理委員會」,被以機槍掃射,喪命於亂槍之下!
帶頭為基層弱勢勞工爭取權益,為公義、公理,無私犧牲奉獻的精神,是台灣人要效法傳承的台灣精神。(by Emma) 詳細介紹
陳 炘(1893-1947)
台灣金融界先驅者、「大東信託株式會社」創辦人,留學於日本慶應大學及美國哥倫比亞大學,主修經濟學。致力於本土金融事業的拓展,為對抗日人消滅民族意識之文化侵略及對台金融經濟壓力,籌組台人資本獨立發展之金融機構。
228大屠殺發生期間,因損及浙江財閥利益,被國府羅織「陰謀叛亂首要」罪名,乃228金融界消失的菁英……
其熱愛鄉土、力圖抵抗的堅持行動力,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Jolen) 詳細介紹
黃媽典(1893-1947)
行醫於嘉義朴子家鄉德壽醫院,懸壺濟世,救人無數,有卓越拔群醫術。28歲時被任命為朴子街的街長,任內他興建自來水廠、街役場、內厝大橋、朴子小學、朴子女子公學校等等,政績遍及衛生、交通、教育、商業、水利、為朴子市奠下了日後發展的宏圖。數年後更赴任檢疫委員;當時台灣發生轟動國際之瘟疫,常不顧生命危險,遏止惡性鼠疫蔓延,犧牲奉獻心力。
228事件後卻以「暴亂首要份子」之罪,遭軍隊毒打遊街示眾後,在新營圓環槍斃。 (by Nathan) 詳細介紹
賴 和(1894-1943)
賴和,台灣新文學先覺者。
初習醫,執業彰化,人稱「彰化媽祖」。後加入台灣文化協會,投入文化抵抗外來殖民與啟蒙台人思想。
第一首白話詩~覺悟下的犧牲,藉詩聲援二林事件蔗農;小說創作「一桿秤仔」道盡台人追求公平正義的抵抗和犧牲。
一生行醫為文,啟迪後進。其詩句「勇士當為義鬥爭」正如斯人的覺悟與反殖民實踐,堪為台灣人建國精神標竿。(by Rainbow) 詳細介紹
徐春卿(1895-1947)
台北市參議員,勇於揭發弊端,保障人權,批評政府,又因反對日產廉售浙江財閥,得罪陳儀當局。
228事件後,擔任台北市228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友人勸他暫時躲避,他自認沒作虧心事,想出力維持當時社會秩序,卻被當局列為暴亂首謀,遭到逮捕殺害。(by Nathan) 詳細介紹
陳澄波(1895-1947)
他,是油彩的化身,畫筆似劍,揮灑出氣勢磅礡的繪畫世界。畫作〈嘉義街外〉入選日本「帝國美術展覽會」,是台灣第一人。為台灣美術運動揭開序幕,繪畫燃燒著他高昂的生命。
228事件爆發後,被推為和平使代表之一,卻被綁赴嘉義火車站前,槍斃示眾。
熱心推展台灣美術運動,充滿正義感與理想性、熱心公益的個性,是台灣人要實踐推崇的台灣精神。(by Emma) 詳細介紹
陳 屋(1896-1947)
日治時期台灣工運領袖,戰後高票當選台北市參議員,228事件後,擔任台北市228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前往軍法處調查殺害無辜民眾的軍警人員。
228事件期間,始終站在台灣民眾的立場著想,被當局列為暴亂首謀殺害。(by Nathan) 詳細介紹
雷 震(1897-1979)
蔣介石時期敢於犀利批判國民黨,發文鼓吹民主自由人權,要求蔣介石不要尋求連任成為獨裁者,並提出反攻大陸無望論,結合台灣本土菁英籌組反對勢力,因而被軍事法庭以「包庇匪諜、煽動叛亂」的罪名判處十年徒刑。
出獄後撰寫回憶錄,保存了台灣言論自由的重要紀錄,並啟蒙了新一代的台灣民主運動。(by Nathan) 詳細介紹
楊元丁(1898-1947)
日治時期,國際聯盟拒毒會,議決禁吸鴉片,日本為保持自身利益,對台灣人仍發紅牌准吸終身。楊元丁反對此種鴉片制度;為此,日本嚴究持反對印刷傳單者,楊元丁一人擔下重責,被判囚284日。
在228事件中,由於基隆地區鬧米荒,副議長楊元丁出面交涉,卻得罪當時執政的國民黨官員,橫死於基隆「田寮港」。
其一生熱心助人、不畏強權、捍衛正義,堪為台灣人民建國的表率。(by Cathy) 詳細介紹
陳能通(1899-1947)
淡江中學校長,將信仰貫徹於『言教、身教、心教』,於淡江中學正處228事變動盪時局,毅然負起校長重擔,因日治時期遺留之教練槍與拒建中國式涼亭得罪柯遠芬;被國府流亡政權羅織誣陷為「匪首」並「發表荒謬言論煽動學生招致流氓及青年在校舉辦軍事訓練班……。」為由逮捕失蹤至今。
男女均教權理念,一生為推廣教育無私奉獻。是教育界的牧人!(by Susan) 詳細介紹
李仁貴(1900-1947)
台北電器商人,熱心地方事務,經商成功後投入政治,高票當選台北市參議員,非常關心台灣社會民生問題,曾要求國民政府改革弊端及經濟改善。
然而在228事件後,因參與「228事件處理委員會」擔任調查組長,調查六名殺人兇手,要求國民政府軍警停止濫殺無辜,卻遭羅織「陰謀叛亂首要」罪名,於家中被抓走遇害。(by Nathan) 詳細介紹
阮朝日(1900-1947)
為《台灣新生報》總經理,乃為民喉舌並批判時事的第一大報業;因應能源拮据創辦「日の丸式木炭瓦斯發生爐自動車株式會社」;於戰後組織「台灣海外青年復員促進委員會」,幫助台籍日本兵返台。上述事跡,被國府羅織「228叛亂首謀」罪名,成為228媒體界消失的菁英……
其大愛、心無疑懼、尊重女權的真民主,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ries) 詳細介紹
王添灯(1901-1947)
228的悲劇英雄,一生貫徹理念-「為最大多數,謀最大幸福」。
日治時期已組成「台灣地方自治聯盟」推動台灣地方自治的實現。戰後初期對於新時代充滿希望,希望貢獻一己之力來建設新台灣。積極活躍於政壇和新聞界,除辦報廣聽人民心聲外,問政努力。
為求得人民的民主、正義,寧可得罪官員,也不得放過貪污公帑之官吏。(by Stella)詳細介紹
吳鴻麒(1901-1947)
曾任律師、法院推事,為人公正剛直、嫉惡如仇,對於官吏貪污馬虎的作風十分不以為然,因此對於貪污暴亂案件的處理十分嚴格,從不加以寬待。
公正剛直、嫉惡如仇、為公義公理的精神,是台灣人要學習傳承的精神。(by Emma) 詳細介紹
施江南(1902-1947)
京都大學醫學院博士,是日治時代第二位獲得醫學博士的台灣人。致力為台籍日本兵回台而奔走。曾擔任台北州會議員、「228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228事件時,從病榻前被捉走,生死不明。
其熱愛台灣,為台灣社會盡心盡力,為公義公理犧牲奉獻的精神,值得台灣人學習敬仰。(by Emma)詳細介紹
潘木枝(1902-1947)
任嘉義市參議員兼副議長,嘉義228事件爆發後,明知去機場很危險仍義無反顧前往談判議和,過程中勇敢直言,平時問政處事富正義感;最後卻命喪於3/25嘉義驛前。
在兒女心中是位疼惜子女、溫柔、偉大的好父親;在病患心中是位侍病如親、敬業、仁慈,甚至被當成神拜的好醫生;在市民心中是位深受市民愛戴、景仰,為民喉舌的好代表;面對暴政強權的脅迫下依然不畏懼、不妥協。
他留給妻子的遺書裡寫著,為市民而亡,身雖死猶榮…… (by Jade) 詳細介紹
宋斐如(1903-1947)
創立「人民導報」直言揭發當時陳儀政府弊端,堅持「人民第一」,倡導「台灣新文化運動」。
228事件期間,未激烈抗爭,但「人民導報」卻遭查封,宋斐如則被列為叛亂首要人犯,在家中遭憲兵強行帶走,一去不回。(by Nathan) 詳細介紹
林旭屏(1904-1947)
曾說:讀法律才能幫助台灣人。熱心推動農業,致力推展新品種。官職不低,為官清廉,堅決不接受餽贈。任專賣局課長時,發生228事件,他認為責任加劇,照常上班,卻被匿名投書說企圖占有公賣局,被以「田經理設宴在大上海酒家,擬請同往」為由騙出家門,被發現陳屍南港橋下,頭蓋骨骨折而死。
清廉正直、為公忘私負責的言行,為公義公理犧牲的精神值得台灣人學習敬仰。(by Emma) 詳細介紹
黃朝生(1904-1947)
醫界的菁英,平時關心時政、熱心公益,時常參與義診,228事件擔任「228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在大逮捕中失蹤,下落不明,連屍首也找不到。
他熱心服務,無私犧牲奉獻的精神,是我們要追隨傳承的台灣精神。(by Emma) 詳細介紹
林連宗(1905-1947)
日治時期,就讀中央大學二年級時,就通過行政科及司法科「雙料」高等考試。返台開業,當執業律師,為人權、公理、正義而辯。終戰後,當選第一屆參議員,對國民黨政權之貪污腐敗及壟斷操控提出強烈質詢。當選國大制憲代表時,以「制定憲法乃一國之歷史上重大之事,參加制憲代表亦是歷史上留有重大意義之人物,國大代表當要自重。」來自我期許。
豈料「憲法」卻不能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卻在野蠻的國民黨政權羅織罪名下把人帶走,從此消失一去不回。(by Stella) 詳細介紹
李瑞漢(1906-1947)
台北市律師公會會長,對台灣省行政長官陳儀提出司法獨立、起用本省人等改革意見;得罪當時執政的國民黨官員,被憲兵第四團團長張慕陶以台灣省行政長官陳儀邀請開會為由,從宮前町家中,將李瑞漢兄弟及友人台灣省參議員林連宗一同帶走,竟一去不回。
其捍衛正義、仗義執言的道德勇氣,堪為台灣人民建國的表率。(by Cathy) 詳細介紹
林桂端(1907-1947)
林桂端律師是留日回台的台籍法學菁英,在近代法律思潮的洗禮下,剛正不阿;在戰後漫無法紀的社會中,保護民權、伸張正義。
在國民黨政權使用特務和司法的手段干預新聞言論自由的《人民導報》筆禍事件中,挺身而出為辯護人,正義─就是伊e名。(by Susan) 詳細介紹
湯德章(1907-1947)
台日混血,一生以身為台灣人為榮,並充滿正義感,維護台灣人的權益,是台南地區相當受人敬重的律師,曾拒絕陳儀的邀情,不當貪污的中國官。
228事件後,負責維持台南地區治安,3/11,二、三十名憲警特務闖進他的住所,湯德章為保護台南菁英,一面徒手力抗拒捕,一面爭取時間將住所有關名單資料燒毀,挽救了當時許多台南的社會人士及成大學生倖免於難。
死前遭刑求遊街仍毫不畏懼微笑面對民眾。(by Nathan) 詳細介紹
Uyongu Yatauyanguna(高一生 1908-1954)
台灣鄒族音樂家,人道主義者。
以其鄒族傳統和日本師範教育接觸的西方哲學思想為背景,創作屬於台灣山林土地之歌。儘管因主張「高山自治」而遭中國殖民政權構陷貪污而被誘捕、入獄,仍寫出『春之佐保姬』來勉勵妻兒族人─不要放棄希望。
一生關心原住民經濟與前途,並在遺書中寫道:田地和山野,隨時都有我的魂守護著。而台灣山林仍幻化著Uyongu Yatauyanguna的歌曲,迴盪台灣人的心中傳唱。(by Rainbow) 詳細介紹
張榮宗(1908-1947)
嘉義朴子人,雖出生為富農子弟,卻相當關心勞工與農民,出任《和平日報》東石分局長,經常表現出敢於揭露社會黑暗面的報導。
228事件爆發,張榮宗在地方上糾集青年抗爭,率領三輛滿載民軍及裝備的車隊,由新營市出發,途中遇國府軍伏擊,當場身亡。(by Nathan) 詳細介紹
葉秋木(1908-1947)
於日本留學時期成立「台灣文化同好會」為左翼運動的健將,回台後當選屏東市參議會參議員,並被推為副議長。
228事件後擔任「228處理委員會屏東分會」主席,負責屏東地區的治安,為了民眾安全,親自率領群眾前往機場要求軍隊交出槍械,8日中午,屏東市實施戒嚴,進行大捕殺,葉秋木身為屏東市之意見領袖,被逮捕後,國府軍以「暴亂首謀」的罪名,割掉鼻耳及生殖器,拖出去遊街示眾,最後再予以槍殺。(by Nathan) 詳細介紹
林 界(1910-1947)
《台灣新生報》印報廠廠長、高雄苓雅區長,生性勤學,公學校畢業後不斷自我進修;本於區長的使命,於高雄壽山要塞司令部巡邏隊無故射擊、濫殺民眾時,前往與要塞司令彭孟緝談判要求停火不成,反遭槍殺,乃228政治界消失的菁英……
其無私奉獻、犧牲生命的「母雞護小雞」行為,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ries) 詳細介紹
蕭朝金(1910-1947)
是一位虔誠基督徒,第二任高雄岡山教會牧師,本著強烈的愛鄉土、愛人的精神來牧會。三青團岡山地區負責人,228事件時,曾勸阻平息反政府行動,但仍被羅織罪名。死前拒絕下跪,堅持只跪拜上帝。鼻、耳、生殖器都被割掉,悲壯慘烈犧牲。
上帝的試煉,證道前的考驗。依靠信念、活出信念。以實踐上帝公義的道,追求自由、民主、人權的普世價值。(by Stella) 詳細介紹
陳復志(1893-1947)
在台灣當時的官僚體制中,不巴結也不奉承,也因此得罪了憲兵隊,嘉義民兵在228事件之後,死傷慘重,老婆要他逃到阿里山上,他說:「我如果不管,會死很多人。」,「我只是要出來講和的,不要擔心。」,為了嘉義民眾的安全,陳復志擔任和平使親赴水上機場談判,卻因此遭到扣押,並在七天後被綑綁遊街。
成為嘉義228事件爆發後,第一位在火車站前被公開槍決,禁止收屍的代表人物。 (by Nathan) 詳細介紹
王石定(1912-1947)
南台灣漁業鉅子,常樂善好施,為人親切,只要是慈善事業,都樂於贊助,1946年高票當選高雄市參議員。
228事件後為了阻止軍隊任意屠殺市民,參與高雄228事件處理委員會,然卻於開會時,遭闖入之部隊殺害,身上總共有十二個傷口,有彈孔、刺刀傷口等。(by Nathan) 詳細介紹
盧鈵欽(1912-1947)
228事件後,出面擔任處理委員收拾殘局,欲解救正被扣押的幾位和平代表團的議會同儕,最後卻讓自己成為被國民政府扣押的藉口,因為早在議會中專打擊政府不法弊案的他,早已被國民政府視為「眼中釘、肉中刺」。
他的大姊原本已為他準備逃亡的行李叫他快逃不要被抓,但他選擇不逃亡,也自認無錯,堅持留下對抗惡政。只因:「自己身為參議員,不出面解決不行。」
3/25在嘉義驛前成為他人生最後旅程、也成為暴政槍口下的冤魂。 (by Jade) 詳細介紹
吳金鍊(1913-1947)
《台灣新生報》日文版總編輯,對時政及社會不公現象,敢於批評、揭露,228事變時,每日大篇幅漢、日文對照,報導各地228事件消息,一生服務於報業。參與組織『台灣海外青年復員促進委員會』,照顧遭政府遺棄台籍日兵之善舉,遭國府流亡殖民政權羅織「陰謀叛亂首要」罪名,予以逮捕殺害。
伐暴揚善的精神……應復刻台灣人心中,矢志追隨。(by Susan) 詳細介紹
郭章垣(1914-1947)
宜蘭醫院院長。希望貢獻所學,為自己的同胞服務,面對醫院窘境,努力克服,霍亂流行時,不眠不休地工作,把病患的性命當親人看待,用同理心來尊重。228事件爆發後,從家裡被強行帶走,就地活埋,發現陳屍頭城媽祖宮前。生前留下「生離祖國 死歸祖國 生死天命 無念無想」16個字。
為人正直,重責任感,其從容就義,乃願意為台灣人民犧牲的台灣神。(by Emma) 詳細介紹
李鎮源(1915-2001)
國際蛇毒權威。早年貢獻所學於醫界、學界,晚年投身反對運動,創立「100行動聯盟」、「醫界聯盟」與「建國黨」,積極參與公投、反核四與反對中國併吞各種活動。
生前名言:「我想以有生之年貢獻給台灣這片土地,希望眼睛尚未闔上之前能夠見到台灣獨立建國成功,這是我的夢!」……
是台灣建國的精神,生命科學的實踐家。(by Susan) 詳細介紹
許錫謙(1915-1947)
《青年報》及《青年週刊》編輯、組織「台灣經濟外交會」花蓮港支部、「228大屠殺」爆發後擔任「青年大同盟」總指揮,召集民眾大會,並決議定調「打倒貪官污吏,台灣自治萬歲!」為口號。而後走避台北,然經遊說返回花蓮途中於南方澳附近遭埋伏的軍憲人員就地捕殺,享年僅32歲。
其熱心籌組公共事務、捍衛社會和平公義不屈服的大無畏精神,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Jolen) 詳細介紹
張雲昌(1916-1947)
228事件發生時,為遲滯未歸的廠長,一肩擔起蘇澳台灣水泥廠重務及228處理委員會委員兼任秘書,遭人密告,他認為無不法行為,做事心安理得為由,拒絕走避,而慘遭殺害。
『不知道,知道也不會講!』以生命守護廣納台灣菁英的『三民主義青年團名單』,拒絕出賣同胞的張雲昌,情、義、理的表現,正是台灣硬骨精神的實踐者。(by Susan) 詳細介紹
陳智雄(1916-1963)
早年協助印尼獨立建國經驗,戰後立志於台灣獨立建國運動。
被廣為認定是最純粹殉於信念的「台灣獨立運動第一位烈士」。堅決主張「台灣話就是我的國語」「生是台灣人,死是台灣魂」。
就義前,拒不下跪,刑前,仍高喊:「台灣獨立萬歲!台獨萬歲!台灣獨立萬歲!」(by Stella) 詳細介紹
王育霖(1919-1947)
一位打擊魔鬼的檢察官,於日本京都地方裁判所,任日本第一位台灣人檢事;終戰後回台擔任新竹地檢處檢察官,因不同流合污,在「祕密囤積糧食事件」中,捲進政治角力的濁流漩渦,成為國府的眼中釘,乃228司法界消失的菁英……
其生性耿介、公正不阿的法律人生觀,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ries) 詳細介紹
簡錦文(1924-1947)
基隆要塞司令部任職軍醫。在動亂的年代時常行醫幫助貧苦百姓,很多人受過他的照顧。後來被國民黨以莫須有罪名:「煽動故鄉暴動,主謀叛亂。」槍斃。家屬遍尋不到屍體,一年後曾受過幫忙的民眾不忍心才偷偷告訴家屬埋屍的地方,得以安葬。遇害時才23歲。
其熱心助人、關懷弱勢的道德勇氣,堪為台灣人精神表率。(by Cathy) 詳細介紹
黃信介(1928-1999)
信介仙,台灣人的歐吉桑。黨外到民進黨的桶箍。台灣民主運動、反對運動的領導者,萬年國會的增額立委;美麗島事件特赦恢復公職;國會全面改選後元帥東征再度當選,三進三出,是立法院的第一人。向強人蔣經國的嚴厲質詢,驚動政壇,終因美麗島事件被羅織成獄。
主張自由民主是台灣走向獨立的路線,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Bian) 詳細介紹
廖中山(1934-1999)
以外省人第一代的中國人身分懺悔,提出「在台灣獨立建國的行列上,『外省人』不該缺席」的論點,發表「認同台灣,別無祖國」的宣言;並發起穿著書有「台灣國民」衣服的運動,帶給後輩無限的震撼教育,是教育界消失的菁英……
其堅持對海洋台灣的認同與愛,是台灣建國的實踐家與先行者,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ries) 詳細介紹
林山田(1938-2007)
台灣台南市人,致力建造台灣為民主法治和社會公義的國家而奉獻。為爭取言論自由,組「100行動聯盟」,廢除「刑法100條」;退報(聯合報)運動。為台灣建國大業,籌組建國廣場和建國黨,並任副主席。撰寫「建造自己的國家」手冊並自費發行。
一生黑白分明淡泊名利,以行動和熱情為台灣建國奠基。(by Rainbow) 詳細介紹
盧修一(1941-1998)
他說:「天下沒有什麼好事會平白掉下來,權利是爭取來的。」自小與寡母相依,不畏環境艱困奮鬥完成政治學博士。
他進入立法院後,參與多項重要法案改革,面對惡政惡法,不惜勇敢衝撞,即使生命遭受迫害、威脅,仍不改其從政的初衷。
1997年蘇貞昌參選台北縣長時,更因為他的「驚天一跪」而逆轉勝。
為完成民主建國的大志,點燃生命最後的火花,其無私奉獻的精神是後人追隨的人性價值。(by Jade) 詳細介紹
陳定南(1943-2006)
曾任宜蘭縣縣長、立法委員、法務部長。在宜蘭縣用心建設令人感懷,注重生態保育與環境保護的永續發展,冬山河的建設更顯現他對保有大自然風貌的用心與期待,對各項公共設施建設完工時的檢驗極其嚴謹,要求盡善盡美,人稱「陳青天Mr. Clean」。曾說:如果討人喜歡與受人尊敬不能兩全,我寧願受人尊敬。
一生清白、公私分明、一介不取、以國為家,堪為全台灣國人民所崇敬之台灣神。(by Emma) 詳細介紹
鄭南榕(1947-1989)
在戒嚴時期,勇敢的爭取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鼓吹民主自由在台灣的開展、抗議國民黨政府在台灣實行戒嚴38年。公開主張台灣獨立,大聲說出「我叫做鄭南榕,我主張台灣獨立。」。
1987年2月成立「228和平日促進會」,要求公佈歷史真相、平反冤屈、訂定228為和平日,是台灣建國的先驅先行者。(by Cathy) 詳細介紹
陳文成(1950-1981)
在美國求學、任教於卡內基美隆大學,關心台灣政治發展、研究政治理論,積極參加同鄉會、人權會,推動民主基金會,在財力上支援本土的《美麗島雜誌》,也埋下日後殉難之因。1981年7月2日上午,三名警總人員持約談傳票,從家裡把他帶走。這件事,使國際社會正式凝視國民黨的胡作非為,使美國政府果決處理校園特務的告密習性。
其為台灣人民爭取民主不畏強權的精神,是台灣建國的先行者。(by Cathy) 詳細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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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民自救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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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之解析-我讀我見(1) 列印 E-mail
聖山教育 - 楊緒東專欄
作者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楊緒東醫師   
2016-09-20

*橘色粗體字為楊緒東醫師撰寫之書評


政治之解析—我讀我見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楊緒東醫師對「政治之解析」此書的評論

出版社:長橋出版社
著者:莫里斯.杜瓦傑
譯者:張保民
初版:1979.7.10

華人政治,是一種愚民管理方式,官民之間有很大的地位差別。孫中山的把政治當成〝管理眾人之事〞,就忽略〝人權〞的意義。

我們中國人總是喜歡把「政治」看作是:(一)少數人的事,與廣大的羣眾無關;(二)政府的事,百姓們不應過問;(三)危險的事,因為它往往涉及忠貞問題。這種觀點充份地反映出兩千多年專制思想之包袱。五十年前,孫中山先生把政治定義為「管理眾人之事」,也是給人偏重「管理」之印象,而未強調「眾人」之積極作用,仍舊未能超脫傳統「治國平天下」一觀念的框框。政治既然等於統治或至少偏重統治,則「政府」、「統治者」與「國家」三者便難免混為一談,而「忠君」、「忠黨」或「忠於政府」也自然易與「愛國」同義。在這種情況下,政府或元首的權威,便永遠是高高在上;百姓永遠是處於被動、被支配的地位;而人民之福祉、國家之太平,也因此往往繫於統治者一人之操守之上。民主於是必然流為空言。

西方人對同樣的「政治」一詞,卻有完全不同的解釋。他們一開始便把「政治」(Politics)與「政府」(government)區分開來,前者指決定政策之過程,後者執行政策之機構或活動。換言之,兩者代表兩個不同的階段。政府只是負責推動人民所參與制訂之決策,而無權越俎代庖,任所欲為。而且,政府既然只是人民之代理人,自然可以隨時撤換、任意批評,與國家之存亡,完全是兩回事。而且為了順應民意而改換政府,往往是對國家有利而無弊。在這種基本前提之下,人民參政便是十分自然、應該之現象,而且毫無忌諱可言。百姓之幸福、國家之安危,也因此是操在人民自己的手中。所以,對西方人而言,「政治」與「民主」兩者之間,本來便有其極為密切之關係。
莫里斯.杜瓦傑/著,張保民/譯,1979,”譯序”,《政治之解析》,長橋,台北市,pp.1-2。

公民素質決定國家的前途,教育內容的國際化,可以使人民有客觀的判斷能力。當前國際糾紛來自資源不足、糧食不夠,有來自人類貪求無度對環保無知,尚無法簡約共享地球資源,必然自取滅亡。

在所有的價值系統及所有的個人判斷之背後,通常可以找到兩種基本的態度。自從人類開始探討政治之本質以來,便一徘徊在這兩種根本相反的觀點之間。一個是認為政治是種衝突,是種鬪爭,因為權力使得擁有它的人能夠維持對社會之控制並因此蒙受其利。另一個看法則把政治視為締造和平秩序及公理的努力,而權力便是用來保障大眾公益不受私利之侵犯。就前者而言,政治是維護少數人對大多數人之特權。就後者而言,政治是將社會全體人民凝成一體,實現一個亞利斯多德(Aristotle)所幻想的理想國之手段。

此二說法何者被人接受,則多少取決於特定的社會環境。
莫里斯.杜瓦傑/著,張保民/譯,1979,”緒論-守護神的兩張面孔”,《政治之解析》,長橋,台北市,pp.10-11。

永遠會有統治階級和被統治階級。害怕失和的心理會大於和平共存,人民意識的凝聚力量,和公民運動常會是折衝的關鍵。

而對權力的反抗總是來自其他團體、其他家族,或其他階級,其目的是在取代前者的地位。但是在統治階級之內,還有一群少數人真正控制政府機構,因此在這羣少數人與其他大多數人之間也有一種衝突,而這種衝突又有異於整個統治階級與所有其他百姓之間的衝突。這種統治者與被統治者、發施號令者與必須服從號令者、撐握權力者與無權百姓之間的分野,在所有的人類社會都可見到。

各種意識型態之差別,不僅涉及它們認為衝突與整合兩者孰重孰輕一問題,而且也涉及它們對衝突本身及其成因如何看法的問題。馬克思主義者認為:政治上之歧見皆因社會經濟結構而產生。生產方式——不論是遠古或中古的農業或是近代的工業,皆取決於技術發展的程度。而生產方式又導致各種社會階級之出現,由於有些階級是統治者,有些是被統治者,於是便產生衝突。
莫里斯.杜瓦傑/著,張保民/譯,1979,”衝突之因素”,《政治之解析》,長橋,台北市,p.16。

生存法則並非全是苟安為主體,過度的腐敗或許可以看起來平靜,但是羣體的團結力量,就可以很快改革現況,有衝突才有革新的機會,公民教育的提高則是關鍵點。

整個生物體幾乎是自動地相互配合、規律地運作。如果蜂后死亡或失踪,雌蜂工便會特別小心飼養某些幼蟲,將牠們變為新的蜂后。牠們之所以這樣作法,並不是因為牠們已發現蜂后的死亡或失踪,而是因為由蜂后所分泌出來的一種「體外荷爾蒙」不見了。因此即使是在一蜂窩中,把活的蜂后隔離在其他蜜蜂仍然可見的一透明膠袋之中,蜂工仍會開始對幼蟲特別飼養,好像蜂后已不存在一樣。反之,如果將蜂后自蜂窩中取出,但以一片浸有「體外荷爾蒙」的布片置入其中,蜂工便不會對幼蟲採取特別行動,好像蜂后仍然健在一樣繼續其正常活動。這與人類或其他脊椎動物體內荷爾蒙,會自動調細胞及器官作用的情形,並無不同。

但這種將昆蟲社會視作一種集合有機體(composite organism)的看法,也不應過份加以誇大。因為首先,牠們那種自動調節的系統,遠不如人類或其他脊椎動物體內之嚴密。有時雖然蜂后仍然健在如常,也正常地分泌體外荷爾蒙,但蜂工卻也會進行培養新的蜂后,因而造成社會衝突。
莫里斯.杜瓦傑/著,張保民/譯,1979,”衝突之因素”,《政治之解析》,長橋,台北市,p.21。

動物或是植物分工,是為了生存共營,沒有大小,只有分工,故能夠長久存在,是生物界的民主生活。

在某些動物社會中,領袖不只是代表最高階層,擁有其他成員所沒有的好處,而且也指揮整個團體為集體利益而行動。這種領袖可能是個牧者,會帶領全體外出覓食、返回宿地並以身作則領導大家。牠也許是個將才,長於攻守之術。有時領袖只在交配季節出現,通常是由雄性之中產出。在有些家庭式動物社會中,雄雌兩方對子女皆有管束權力,但彼此之間則無絶對服從關係,只有一種分工關係。有些情形,政府的組織則更複雜,甚至包括守衛、散兵、戍邊衛隊等等。
莫里斯.杜瓦傑/著,張保民/譯,1979,”衝突之因素”,《政治之解析》,長橋,台北市,pp.22-23。

種族主義是自古以來的惡質性格,教育的發達與否,才是決定種族的知識優劣,而偏見或歧視才是種族主義罪惡之源。

所有的種族主義學說都有一共同看法,即某些種族在能力方面劣於其他種族,尤其不能組織及維護一現代化的社會。如果聽其自生自滅,這些種族只能進步到很低的一個社會水準。但有些這類種族又較另一些種族稍有進步,因此愚劣又有程度之別。例如說黑人很難超脫原始的部落結構,黃種人雖然會發展出複雜的國家組織,但卻無法走向民主,他們最多只能進步到17、8世紀歐洲國家之型態。猶太人雖然聰慧異常,並天生有從事商業、銀行業、藝術及進行惡意批評之本領,但卻無能統治他人或有效地組成為一政治力量。事實上,根據種族主義學說,只有猶太人以外的白種人,才有能力建立現代化國家並令其有效作用。但其他種族本身並不認為自己愚劣,結果在他們與非猶太人的白種人之間,便存在著一種根本的對立,這也構成政治衝突的一個基本動力。
莫里斯.杜瓦傑/著,張保民/譯,1979,”衝突之因素”,《政治之解析》,長橋,台北市,p.25。

人類有相同的DNA,只因為地理環境、生活條件、教育差異,才有種族的落差。

至於真正的種族(不論是黑、黃、白),科學證明他們之間只有生物學上的差別,諸如皮膚、眼睛、頭髮之顏色,體型大小,頭骨形狀,血型之種等等。從未有人證明這些遺傳上之差異,造成智力、或社會、政治方面能力之不同。在美國,有些社會學家聲稱他們以智力或性向測驗方式,證明白種人較黑人優秀。但已經有人指出,這些測驗的內容都是以白人文明為基礎,因此在另一種文明之下生長的人回答的能力較差,便不足為奇了。於是在1931年,美國科學家又以嬰兒為對象,按照年齡大小、逐一的測驗,結果又發現白種嬰兒較為聰明。但他們同時也指出,接受測驗的黑種嬰兒之營養及健康皆較差,而在出生後開始數月,營養及健康狀況對嬰兒之發育有甚大影響。二次大戰期間,又有人以養育方式完全相同之黑、白種嬰兒為對象,再次進行多次試驗,結果發現兩種嬰兒並無不同,因此也證實了以上說法。
莫里斯.杜瓦傑/著,張保民/譯,1979,”衝突之因素”,《政治之解析》,長橋,台北市,p.30。

凡所有政治衝突,皆起於想控制他人的野心,而弱勢易於接受被統治,乃苟安於能夠受到保護,能有基本上的生活需求。

對馬克斯主義者而言,政治衝突基本上是團體與團體之間的鬪爭——即階級戰爭;心理因素僅屬次要。西方思想家則把政治衝突主要視為個人與個人之間的權力競爭,或無權者抗拒當權者的鬪爭。在他們的眼中,心理因素便成為主要因素。最早試圖說明這些因素的理論,多少都受到中世紀神學所標榜道德觀念之影響,將控制他人的慾望看作人類之一種本性,正如性慾或求知慾一樣,因此也反對肉體、精神及權力三方面的慾求。其中第三項——權力慾望——便是政治衝突之基本因素。
莫里斯.杜瓦傑/著,張保民/譯,1979,”衝突之因素”,《政治之解析》,長橋,台北市,p.33。

自信心決定人性的勝負,其結果不在於成不成事,而是一種肯定。自滿的人,往往是弱勢者,他們有集權矮化現象,所表現出來的勇敢皆是虛性反應。

構成政治衝突的明顯成分,諸如攻擊性、暴力、控制慾等等,也都可能是種追求心理補償之結果。心理分析學特別強調感覺及態度之模稜兩可及矛貭性。例如喜好性愛的傾向,若非被視為性慾旺盛的結果,便是被看作性無能之產物——即當事人正因為身體本身有缺陷,才要設法特別表現出自己的能力。同樣的,控制慾是種集權主義心態,它可能表示一個健壯而有野心的人真正希望擁有權力,但也可能象徵一種心理的病態及軟弱,即代表一種內心的困惑、一種無法控制自我並獲得他人尊重、因而必須以正好相反的態度來隱藏這種無能之現象。在這方面,美國的阿德諾(T.Adorno)在1950年曾從事一項所謂「集權主義性格」(authoritarian personality)的著名調查,內容亦大同小異。該調查證明:保守的政治態度,與某一種心理狀況有連帶關係,而所謂「集權主義性格」即表現於對客觀環境之百般遷就、對傳統價值模式之盲目接受、對權威之無條件服從,以及對所有的社會與道德價值採取一分為二的簡單看法(如非善即惡、非黑即白、非德即罪等)。具有這種性格的人,認為世間一切事物皆有其規律及道理,有權者獲得權位是因為他們屬於最優秀者,無權者被人主宰是因為他們處處差人一等。換言之,個人的價值,完全是以外在的標準、社會之地位而決定。

具有這一政治行為模式特色的人,主要是那些缺乏自信、從未真正樹立及穩定自己個性的人——也即是那些對「自我」(ego)產生懷疑、無法自立的人。
莫里斯.杜瓦傑/著,張保民/譯,1979,”衝突之因素”,《政治之解析》,長橋,台北市,p.37。

修行的成就在於對人心的洞悉和覺悟,不論其人偉不偉大、行為如何超乎常人,皆得逃脫人類成長進程的矛盾現象。

從追求歡樂到迎合現實,是人生第一次痛苦的經驗。在此一轉變過程當中,父母扮演了一重要角色,因為他們是首先訂下規矩及禁忌、要小孩習慣遵守的人。就某一層意義而言,父母代表手持利劍的天使,起先引導人進入一個人間樂土並指出所有可享之樂,而後又把人趕出這一樂園並禁止他們重拾歡樂之生活。父母所扮演的角色,先後既有不同,於是在子女心目中便產生一種對父母的矛盾心態。起初,子女從父母——尤其是母親——所獲得的完全是鍾愛與歡樂;逐漸地,父母變成他們追求歡樂及享受之障礙。然而他們仍舊需要父母,而且在羽毛豐滿之前必須依賴父母。這就造成了一種基本的又愛又憎、又感激又怨恨之矛盾心理。
莫里斯.杜瓦傑/著,張保民/譯,1979,”衝突之因素”,《政治之解析》,長橋,台北市,p.39。

宗教信仰的行為,受教會的教導有很大的不同,強硬和溫和心態受到信仰的影響很大,其威脅力量比軍事力量強大,因為它無時無刻存在生活週邊。

如果進一步研究強硬及溫和兩種心態所問的問題,我們更會得到一種印象,即這一區別是基於道德上而非政治上的標準:強硬心理似乎多少是指通常所謂的意志倔強或思想自由、不受傳統道德束縛之意,而溫和心態則似乎是指具有基督教新教傳統的道德與宗教意識及高度的個人主義,即基於個人之意志而非外力之約束,履行本身之義務。擁有這種心態的人信仰上帝,態度虔誠,具有嚴格的性道德觀念,相信人生而平等,主張和平及非暴力手段,提倡基督教的慈善行為,以及認為每個人有不受國家拘束之自由,只受宗教與道德之規範等等。
莫里斯.杜瓦傑/著,張保民/譯,1979,”衝突之因素”,《政治之解析》,長橋,台北市,p.44。

(未完待續,撰於2016/08/27)


延伸閱讀:
Hsutung's BLOG
楊緒東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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