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茂生(1887-1947)
台灣第一位哲學博士,致力鑽研台灣教育制度與推廣台灣文化,乃『台灣文化協會』核心人物,創辦『民報』,中立、公正,批評時弊無畏無懼。被陳儀誣控「陰謀叛亂,鼓動該校學生暴亂;強力接收台灣大學;接近美國領事館,企圖由國際干涉,妄想台灣獨立」為由,私刑秘密殺害!!
他要台灣人永遠保存自己的風格與文化─堪稱生命哲學教育家。(by Susan) 詳細介紹
八田與一(1886-1942)
「嘉南大圳之父」。是社會公平正義的實踐者,是人道關懷者,把台灣人的生存,當成自己的責任,若非極大的毅力,無法完成此艱苦的工程─烏山頭水庫,賣命也要完成任務,是八田與一的精神。
其全家人生命,與台灣結合為一體的意志,是要建國的台灣人必須學習的地方。
有情有義的台灣人,要追思此位真正利民、福台的台灣神。(by Dr. yang ,Emma整理) 詳細介紹
張七郎(1888-1947)
國大代表、花蓮縣議會議長、花蓮仁壽醫院創辦人。在當時「縣市長民選」的政策下,以高票獲選為花蓮縣縣長候選人,引起官府的注意,成為不幸的禍根。父子三人(張七郎、張宗仁、張果仁)被羅織「背叛黨國、組織暗殺團」等罪名,遭受凌虐酷刑,一家三人不明不白地冤死。
生前濟世助人,卻死於雙手沾滿血腥的國軍…乃228醫界消失的菁英。
其父子博愛濟眾、仁心仁術之大愛醫德,視治病如治理國政般的用心,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Jolen) 詳細介紹
黃 賜(1891-1947)
勞工運動的先驅,他所領導的罷工事件,以1927年高雄淺野水泥廠罷工事件最著名。228事件爆發後,參與「228事件處理委員會」,被以機槍掃射,喪命於亂槍之下!
帶頭為基層弱勢勞工爭取權益,為公義、公理,無私犧牲奉獻的精神,是台灣人要效法傳承的台灣精神。(by Emma) 詳細介紹
陳 炘(1893-1947)
台灣金融界先驅者、「大東信託株式會社」創辦人,留學於日本慶應大學及美國哥倫比亞大學,主修經濟學。致力於本土金融事業的拓展,為對抗日人消滅民族意識之文化侵略及對台金融經濟壓力,籌組台人資本獨立發展之金融機構。
228大屠殺發生期間,因損及浙江財閥利益,被國府羅織「陰謀叛亂首要」罪名,乃228金融界消失的菁英……
其熱愛鄉土、力圖抵抗的堅持行動力,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Jolen) 詳細介紹
黃媽典(1893-1947)
行醫於嘉義朴子家鄉德壽醫院,懸壺濟世,救人無數,有卓越拔群醫術。28歲時被任命為朴子街的街長,任內他興建自來水廠、街役場、內厝大橋、朴子小學、朴子女子公學校等等,政績遍及衛生、交通、教育、商業、水利、為朴子市奠下了日後發展的宏圖。數年後更赴任檢疫委員;當時台灣發生轟動國際之瘟疫,常不顧生命危險,遏止惡性鼠疫蔓延,犧牲奉獻心力。
228事件後卻以「暴亂首要份子」之罪,遭軍隊毒打遊街示眾後,在新營圓環槍斃。 (by Nathan) 詳細介紹
賴 和(1894-1943)
賴和,台灣新文學先覺者。
初習醫,執業彰化,人稱「彰化媽祖」。後加入台灣文化協會,投入文化抵抗外來殖民與啟蒙台人思想。
第一首白話詩~覺悟下的犧牲,藉詩聲援二林事件蔗農;小說創作「一桿秤仔」道盡台人追求公平正義的抵抗和犧牲。
一生行醫為文,啟迪後進。其詩句「勇士當為義鬥爭」正如斯人的覺悟與反殖民實踐,堪為台灣人建國精神標竿。(by Rainbow) 詳細介紹
徐春卿(1895-1947)
台北市參議員,勇於揭發弊端,保障人權,批評政府,又因反對日產廉售浙江財閥,得罪陳儀當局。
228事件後,擔任台北市228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友人勸他暫時躲避,他自認沒作虧心事,想出力維持當時社會秩序,卻被當局列為暴亂首謀,遭到逮捕殺害。(by Nathan) 詳細介紹
陳澄波(1895-1947)
他,是油彩的化身,畫筆似劍,揮灑出氣勢磅礡的繪畫世界。畫作〈嘉義街外〉入選日本「帝國美術展覽會」,是台灣第一人。為台灣美術運動揭開序幕,繪畫燃燒著他高昂的生命。
228事件爆發後,被推為和平使代表之一,卻被綁赴嘉義火車站前,槍斃示眾。
熱心推展台灣美術運動,充滿正義感與理想性、熱心公益的個性,是台灣人要實踐推崇的台灣精神。(by Emma) 詳細介紹
陳 屋(1896-1947)
日治時期台灣工運領袖,戰後高票當選台北市參議員,228事件後,擔任台北市228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前往軍法處調查殺害無辜民眾的軍警人員。
228事件期間,始終站在台灣民眾的立場著想,被當局列為暴亂首謀殺害。(by Nathan) 詳細介紹
雷 震(1897-1979)
蔣介石時期敢於犀利批判國民黨,發文鼓吹民主自由人權,要求蔣介石不要尋求連任成為獨裁者,並提出反攻大陸無望論,結合台灣本土菁英籌組反對勢力,因而被軍事法庭以「包庇匪諜、煽動叛亂」的罪名判處十年徒刑。
出獄後撰寫回憶錄,保存了台灣言論自由的重要紀錄,並啟蒙了新一代的台灣民主運動。(by Nathan) 詳細介紹
楊元丁(1898-1947)
日治時期,國際聯盟拒毒會,議決禁吸鴉片,日本為保持自身利益,對台灣人仍發紅牌准吸終身。楊元丁反對此種鴉片制度;為此,日本嚴究持反對印刷傳單者,楊元丁一人擔下重責,被判囚284日。
在228事件中,由於基隆地區鬧米荒,副議長楊元丁出面交涉,卻得罪當時執政的國民黨官員,橫死於基隆「田寮港」。
其一生熱心助人、不畏強權、捍衛正義,堪為台灣人民建國的表率。(by Cathy) 詳細介紹
陳能通(1899-1947)
淡江中學校長,將信仰貫徹於『言教、身教、心教』,於淡江中學正處228事變動盪時局,毅然負起校長重擔,因日治時期遺留之教練槍與拒建中國式涼亭得罪柯遠芬;被國府流亡政權羅織誣陷為「匪首」並「發表荒謬言論煽動學生招致流氓及青年在校舉辦軍事訓練班……。」為由逮捕失蹤至今。
男女均教權理念,一生為推廣教育無私奉獻。是教育界的牧人!(by Susan) 詳細介紹
李仁貴(1900-1947)
台北電器商人,熱心地方事務,經商成功後投入政治,高票當選台北市參議員,非常關心台灣社會民生問題,曾要求國民政府改革弊端及經濟改善。
然而在228事件後,因參與「228事件處理委員會」擔任調查組長,調查六名殺人兇手,要求國民政府軍警停止濫殺無辜,卻遭羅織「陰謀叛亂首要」罪名,於家中被抓走遇害。(by Nathan) 詳細介紹
阮朝日(1900-1947)
為《台灣新生報》總經理,乃為民喉舌並批判時事的第一大報業;因應能源拮据創辦「日の丸式木炭瓦斯發生爐自動車株式會社」;於戰後組織「台灣海外青年復員促進委員會」,幫助台籍日本兵返台。上述事跡,被國府羅織「228叛亂首謀」罪名,成為228媒體界消失的菁英……
其大愛、心無疑懼、尊重女權的真民主,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ries) 詳細介紹
王添灯(1901-1947)
228的悲劇英雄,一生貫徹理念-「為最大多數,謀最大幸福」。
日治時期已組成「台灣地方自治聯盟」推動台灣地方自治的實現。戰後初期對於新時代充滿希望,希望貢獻一己之力來建設新台灣。積極活躍於政壇和新聞界,除辦報廣聽人民心聲外,問政努力。
為求得人民的民主、正義,寧可得罪官員,也不得放過貪污公帑之官吏。(by Stella)詳細介紹
吳鴻麒(1901-1947)
曾任律師、法院推事,為人公正剛直、嫉惡如仇,對於官吏貪污馬虎的作風十分不以為然,因此對於貪污暴亂案件的處理十分嚴格,從不加以寬待。
公正剛直、嫉惡如仇、為公義公理的精神,是台灣人要學習傳承的精神。(by Emma) 詳細介紹
施江南(1902-1947)
京都大學醫學院博士,是日治時代第二位獲得醫學博士的台灣人。致力為台籍日本兵回台而奔走。曾擔任台北州會議員、「228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228事件時,從病榻前被捉走,生死不明。
其熱愛台灣,為台灣社會盡心盡力,為公義公理犧牲奉獻的精神,值得台灣人學習敬仰。(by Emma)詳細介紹
潘木枝(1902-1947)
任嘉義市參議員兼副議長,嘉義228事件爆發後,明知去機場很危險仍義無反顧前往談判議和,過程中勇敢直言,平時問政處事富正義感;最後卻命喪於3/25嘉義驛前。
在兒女心中是位疼惜子女、溫柔、偉大的好父親;在病患心中是位侍病如親、敬業、仁慈,甚至被當成神拜的好醫生;在市民心中是位深受市民愛戴、景仰,為民喉舌的好代表;面對暴政強權的脅迫下依然不畏懼、不妥協。
他留給妻子的遺書裡寫著,為市民而亡,身雖死猶榮…… (by Jade) 詳細介紹
宋斐如(1903-1947)
創立「人民導報」直言揭發當時陳儀政府弊端,堅持「人民第一」,倡導「台灣新文化運動」。
228事件期間,未激烈抗爭,但「人民導報」卻遭查封,宋斐如則被列為叛亂首要人犯,在家中遭憲兵強行帶走,一去不回。(by Nathan) 詳細介紹
林旭屏(1904-1947)
曾說:讀法律才能幫助台灣人。熱心推動農業,致力推展新品種。官職不低,為官清廉,堅決不接受餽贈。任專賣局課長時,發生228事件,他認為責任加劇,照常上班,卻被匿名投書說企圖占有公賣局,被以「田經理設宴在大上海酒家,擬請同往」為由騙出家門,被發現陳屍南港橋下,頭蓋骨骨折而死。
清廉正直、為公忘私負責的言行,為公義公理犧牲的精神值得台灣人學習敬仰。(by Emma) 詳細介紹
黃朝生(1904-1947)
醫界的菁英,平時關心時政、熱心公益,時常參與義診,228事件擔任「228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在大逮捕中失蹤,下落不明,連屍首也找不到。
他熱心服務,無私犧牲奉獻的精神,是我們要追隨傳承的台灣精神。(by Emma) 詳細介紹
林連宗(1905-1947)
日治時期,就讀中央大學二年級時,就通過行政科及司法科「雙料」高等考試。返台開業,當執業律師,為人權、公理、正義而辯。終戰後,當選第一屆參議員,對國民黨政權之貪污腐敗及壟斷操控提出強烈質詢。當選國大制憲代表時,以「制定憲法乃一國之歷史上重大之事,參加制憲代表亦是歷史上留有重大意義之人物,國大代表當要自重。」來自我期許。
豈料「憲法」卻不能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卻在野蠻的國民黨政權羅織罪名下把人帶走,從此消失一去不回。(by Stella) 詳細介紹
李瑞漢(1906-1947)
台北市律師公會會長,對台灣省行政長官陳儀提出司法獨立、起用本省人等改革意見;得罪當時執政的國民黨官員,被憲兵第四團團長張慕陶以台灣省行政長官陳儀邀請開會為由,從宮前町家中,將李瑞漢兄弟及友人台灣省參議員林連宗一同帶走,竟一去不回。
其捍衛正義、仗義執言的道德勇氣,堪為台灣人民建國的表率。(by Cathy) 詳細介紹
林桂端(1907-1947)
林桂端律師是留日回台的台籍法學菁英,在近代法律思潮的洗禮下,剛正不阿;在戰後漫無法紀的社會中,保護民權、伸張正義。
在國民黨政權使用特務和司法的手段干預新聞言論自由的《人民導報》筆禍事件中,挺身而出為辯護人,正義─就是伊e名。(by Susan) 詳細介紹
湯德章(1907-1947)
台日混血,一生以身為台灣人為榮,並充滿正義感,維護台灣人的權益,是台南地區相當受人敬重的律師,曾拒絕陳儀的邀情,不當貪污的中國官。
228事件後,負責維持台南地區治安,3/11,二、三十名憲警特務闖進他的住所,湯德章為保護台南菁英,一面徒手力抗拒捕,一面爭取時間將住所有關名單資料燒毀,挽救了當時許多台南的社會人士及成大學生倖免於難。
死前遭刑求遊街仍毫不畏懼微笑面對民眾。(by Nathan) 詳細介紹
Uyongu Yatauyanguna(高一生 1908-1954)
台灣鄒族音樂家,人道主義者。
以其鄒族傳統和日本師範教育接觸的西方哲學思想為背景,創作屬於台灣山林土地之歌。儘管因主張「高山自治」而遭中國殖民政權構陷貪污而被誘捕、入獄,仍寫出『春之佐保姬』來勉勵妻兒族人─不要放棄希望。
一生關心原住民經濟與前途,並在遺書中寫道:田地和山野,隨時都有我的魂守護著。而台灣山林仍幻化著Uyongu Yatauyanguna的歌曲,迴盪台灣人的心中傳唱。(by Rainbow) 詳細介紹
張榮宗(1908-1947)
嘉義朴子人,雖出生為富農子弟,卻相當關心勞工與農民,出任《和平日報》東石分局長,經常表現出敢於揭露社會黑暗面的報導。
228事件爆發,張榮宗在地方上糾集青年抗爭,率領三輛滿載民軍及裝備的車隊,由新營市出發,途中遇國府軍伏擊,當場身亡。(by Nathan) 詳細介紹
葉秋木(1908-1947)
於日本留學時期成立「台灣文化同好會」為左翼運動的健將,回台後當選屏東市參議會參議員,並被推為副議長。
228事件後擔任「228處理委員會屏東分會」主席,負責屏東地區的治安,為了民眾安全,親自率領群眾前往機場要求軍隊交出槍械,8日中午,屏東市實施戒嚴,進行大捕殺,葉秋木身為屏東市之意見領袖,被逮捕後,國府軍以「暴亂首謀」的罪名,割掉鼻耳及生殖器,拖出去遊街示眾,最後再予以槍殺。(by Nathan) 詳細介紹
林 界(1910-1947)
《台灣新生報》印報廠廠長、高雄苓雅區長,生性勤學,公學校畢業後不斷自我進修;本於區長的使命,於高雄壽山要塞司令部巡邏隊無故射擊、濫殺民眾時,前往與要塞司令彭孟緝談判要求停火不成,反遭槍殺,乃228政治界消失的菁英……
其無私奉獻、犧牲生命的「母雞護小雞」行為,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ries) 詳細介紹
蕭朝金(1910-1947)
是一位虔誠基督徒,第二任高雄岡山教會牧師,本著強烈的愛鄉土、愛人的精神來牧會。三青團岡山地區負責人,228事件時,曾勸阻平息反政府行動,但仍被羅織罪名。死前拒絕下跪,堅持只跪拜上帝。鼻、耳、生殖器都被割掉,悲壯慘烈犧牲。
上帝的試煉,證道前的考驗。依靠信念、活出信念。以實踐上帝公義的道,追求自由、民主、人權的普世價值。(by Stella) 詳細介紹
陳復志(1893-1947)
在台灣當時的官僚體制中,不巴結也不奉承,也因此得罪了憲兵隊,嘉義民兵在228事件之後,死傷慘重,老婆要他逃到阿里山上,他說:「我如果不管,會死很多人。」,「我只是要出來講和的,不要擔心。」,為了嘉義民眾的安全,陳復志擔任和平使親赴水上機場談判,卻因此遭到扣押,並在七天後被綑綁遊街。
成為嘉義228事件爆發後,第一位在火車站前被公開槍決,禁止收屍的代表人物。 (by Nathan) 詳細介紹
王石定(1912-1947)
南台灣漁業鉅子,常樂善好施,為人親切,只要是慈善事業,都樂於贊助,1946年高票當選高雄市參議員。
228事件後為了阻止軍隊任意屠殺市民,參與高雄228事件處理委員會,然卻於開會時,遭闖入之部隊殺害,身上總共有十二個傷口,有彈孔、刺刀傷口等。(by Nathan) 詳細介紹
盧鈵欽(1912-1947)
228事件後,出面擔任處理委員收拾殘局,欲解救正被扣押的幾位和平代表團的議會同儕,最後卻讓自己成為被國民政府扣押的藉口,因為早在議會中專打擊政府不法弊案的他,早已被國民政府視為「眼中釘、肉中刺」。
他的大姊原本已為他準備逃亡的行李叫他快逃不要被抓,但他選擇不逃亡,也自認無錯,堅持留下對抗惡政。只因:「自己身為參議員,不出面解決不行。」
3/25在嘉義驛前成為他人生最後旅程、也成為暴政槍口下的冤魂。 (by Jade) 詳細介紹
吳金鍊(1913-1947)
《台灣新生報》日文版總編輯,對時政及社會不公現象,敢於批評、揭露,228事變時,每日大篇幅漢、日文對照,報導各地228事件消息,一生服務於報業。參與組織『台灣海外青年復員促進委員會』,照顧遭政府遺棄台籍日兵之善舉,遭國府流亡殖民政權羅織「陰謀叛亂首要」罪名,予以逮捕殺害。
伐暴揚善的精神……應復刻台灣人心中,矢志追隨。(by Susan) 詳細介紹
郭章垣(1914-1947)
宜蘭醫院院長。希望貢獻所學,為自己的同胞服務,面對醫院窘境,努力克服,霍亂流行時,不眠不休地工作,把病患的性命當親人看待,用同理心來尊重。228事件爆發後,從家裡被強行帶走,就地活埋,發現陳屍頭城媽祖宮前。生前留下「生離祖國 死歸祖國 生死天命 無念無想」16個字。
為人正直,重責任感,其從容就義,乃願意為台灣人民犧牲的台灣神。(by Emma) 詳細介紹
李鎮源(1915-2001)
國際蛇毒權威。早年貢獻所學於醫界、學界,晚年投身反對運動,創立「100行動聯盟」、「醫界聯盟」與「建國黨」,積極參與公投、反核四與反對中國併吞各種活動。
生前名言:「我想以有生之年貢獻給台灣這片土地,希望眼睛尚未闔上之前能夠見到台灣獨立建國成功,這是我的夢!」……
是台灣建國的精神,生命科學的實踐家。(by Susan) 詳細介紹
許錫謙(1915-1947)
《青年報》及《青年週刊》編輯、組織「台灣經濟外交會」花蓮港支部、「228大屠殺」爆發後擔任「青年大同盟」總指揮,召集民眾大會,並決議定調「打倒貪官污吏,台灣自治萬歲!」為口號。而後走避台北,然經遊說返回花蓮途中於南方澳附近遭埋伏的軍憲人員就地捕殺,享年僅32歲。
其熱心籌組公共事務、捍衛社會和平公義不屈服的大無畏精神,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Jolen) 詳細介紹
張雲昌(1916-1947)
228事件發生時,為遲滯未歸的廠長,一肩擔起蘇澳台灣水泥廠重務及228處理委員會委員兼任秘書,遭人密告,他認為無不法行為,做事心安理得為由,拒絕走避,而慘遭殺害。
『不知道,知道也不會講!』以生命守護廣納台灣菁英的『三民主義青年團名單』,拒絕出賣同胞的張雲昌,情、義、理的表現,正是台灣硬骨精神的實踐者。(by Susan) 詳細介紹
陳智雄(1916-1963)
早年協助印尼獨立建國經驗,戰後立志於台灣獨立建國運動。
被廣為認定是最純粹殉於信念的「台灣獨立運動第一位烈士」。堅決主張「台灣話就是我的國語」「生是台灣人,死是台灣魂」。
就義前,拒不下跪,刑前,仍高喊:「台灣獨立萬歲!台獨萬歲!台灣獨立萬歲!」(by Stella) 詳細介紹
王育霖(1919-1947)
一位打擊魔鬼的檢察官,於日本京都地方裁判所,任日本第一位台灣人檢事;終戰後回台擔任新竹地檢處檢察官,因不同流合污,在「祕密囤積糧食事件」中,捲進政治角力的濁流漩渦,成為國府的眼中釘,乃228司法界消失的菁英……
其生性耿介、公正不阿的法律人生觀,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ries) 詳細介紹
簡錦文(1924-1947)
基隆要塞司令部任職軍醫。在動亂的年代時常行醫幫助貧苦百姓,很多人受過他的照顧。後來被國民黨以莫須有罪名:「煽動故鄉暴動,主謀叛亂。」槍斃。家屬遍尋不到屍體,一年後曾受過幫忙的民眾不忍心才偷偷告訴家屬埋屍的地方,得以安葬。遇害時才23歲。
其熱心助人、關懷弱勢的道德勇氣,堪為台灣人精神表率。(by Cathy) 詳細介紹
黃信介(1928-1999)
信介仙,台灣人的歐吉桑。黨外到民進黨的桶箍。台灣民主運動、反對運動的領導者,萬年國會的增額立委;美麗島事件特赦恢復公職;國會全面改選後元帥東征再度當選,三進三出,是立法院的第一人。向強人蔣經國的嚴厲質詢,驚動政壇,終因美麗島事件被羅織成獄。
主張自由民主是台灣走向獨立的路線,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Bian) 詳細介紹
廖中山(1934-1999)
以外省人第一代的中國人身分懺悔,提出「在台灣獨立建國的行列上,『外省人』不該缺席」的論點,發表「認同台灣,別無祖國」的宣言;並發起穿著書有「台灣國民」衣服的運動,帶給後輩無限的震撼教育,是教育界消失的菁英……
其堅持對海洋台灣的認同與愛,是台灣建國的實踐家與先行者,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ries) 詳細介紹
林山田(1938-2007)
台灣台南市人,致力建造台灣為民主法治和社會公義的國家而奉獻。為爭取言論自由,組「100行動聯盟」,廢除「刑法100條」;退報(聯合報)運動。為台灣建國大業,籌組建國廣場和建國黨,並任副主席。撰寫「建造自己的國家」手冊並自費發行。
一生黑白分明淡泊名利,以行動和熱情為台灣建國奠基。(by Rainbow) 詳細介紹
盧修一(1941-1998)
他說:「天下沒有什麼好事會平白掉下來,權利是爭取來的。」自小與寡母相依,不畏環境艱困奮鬥完成政治學博士。
他進入立法院後,參與多項重要法案改革,面對惡政惡法,不惜勇敢衝撞,即使生命遭受迫害、威脅,仍不改其從政的初衷。
1997年蘇貞昌參選台北縣長時,更因為他的「驚天一跪」而逆轉勝。
為完成民主建國的大志,點燃生命最後的火花,其無私奉獻的精神是後人追隨的人性價值。(by Jade) 詳細介紹
陳定南(1943-2006)
曾任宜蘭縣縣長、立法委員、法務部長。在宜蘭縣用心建設令人感懷,注重生態保育與環境保護的永續發展,冬山河的建設更顯現他對保有大自然風貌的用心與期待,對各項公共設施建設完工時的檢驗極其嚴謹,要求盡善盡美,人稱「陳青天Mr. Clean」。曾說:如果討人喜歡與受人尊敬不能兩全,我寧願受人尊敬。
一生清白、公私分明、一介不取、以國為家,堪為全台灣國人民所崇敬之台灣神。(by Emma) 詳細介紹
鄭南榕(1947-1989)
在戒嚴時期,勇敢的爭取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鼓吹民主自由在台灣的開展、抗議國民黨政府在台灣實行戒嚴38年。公開主張台灣獨立,大聲說出「我叫做鄭南榕,我主張台灣獨立。」。
1987年2月成立「228和平日促進會」,要求公佈歷史真相、平反冤屈、訂定228為和平日,是台灣建國的先驅先行者。(by Cathy) 詳細介紹
陳文成(1950-1981)
在美國求學、任教於卡內基美隆大學,關心台灣政治發展、研究政治理論,積極參加同鄉會、人權會,推動民主基金會,在財力上支援本土的《美麗島雜誌》,也埋下日後殉難之因。1981年7月2日上午,三名警總人員持約談傳票,從家裡把他帶走。這件事,使國際社會正式凝視國民黨的胡作非為,使美國政府果決處理校園特務的告密習性。
其為台灣人民爭取民主不畏強權的精神,是台灣建國的先行者。(by Cathy) 詳細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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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期間近距離看阿扁總統 列印 E-mail
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作者 陳順勝   
2018-09-04
阿扁改變台灣政治民主的深化改革,完成第一次政黨輪替,與前任李登輝總統一起創造台灣民主不流血革命的奇蹟,讓台灣人夢想起飛,築夢踏實。(扁聯會與數百名陳水扁前總統支持者「阿扁們」赴監察院陳情。資料圖/扁聯會提供)
阿扁改變台灣政治民主的深化改革,完成第一次政黨輪替,與前任李登輝總統一起創造台灣民主不流血革命的奇蹟,讓台灣人夢想起飛,築夢踏實。(扁聯會與數百名陳水扁前總統支持者「阿扁們」赴監察院陳情。資料圖/扁聯會提供)

我與阿扁的關係

2013年台北地方法院於10月指定我,擔任就阿扁的身心醫療狀況程度鑑定人,依醫療專業為本,進行司法鑑定。

當初合議庭詢問我與陳總統的關係,我清楚表示無親友關係,亦無利益衝突情事。但是有見過面之緣,第一次是台北市長期間,我擔任高雄醫學大學教師會創會理事長,邀請他前來演講。第二次見面是擔任總統後曾邀請我與醫界聯盟基金會人員前往總統府,諮詢台灣加入世界衛生組織事宜,除此之外未曾再約會見面。

但是阿扁總統發病後,在獄中,從2012年9月17日我主動當志工醫師,義務為他看病,甚至於為他聲援,完全站在醫療專業的客觀立場,來爭取陳總統應有的醫療人權照護。我認為在台灣具有這方面醫療專業背景的人,有人應該不懼怕站出來替他看病,與為他的權益醫療代言,完全是基於醫師的專業良心。

首度會診阿扁總統,認為病情嚴重,從署立桃園醫院,建議轉醫學中心,把阿扁總統救出來。同時獲邀請參加,阿扁總統邀請的民間醫療小組,也從那時起負責阿扁獄中的自費延醫。2012年9月21日轉北榮,我獲准可以隨時會診,讓阿扁總統放心。2013年4月8日無預警陳總統被迫強轉中監,由台中榮總接任中監的醫療。我繼續擔任自費延醫醫師,義務為陳總統看病。

2013年10月1日台北地院指定我,擔任阿扁的身心醫療狀況程度鑑定人。11月20日提出鑑定報告,一個月後,地院裁定停止審判。

2015年1月5日保外就醫。

陳前總統從台中回高雄,陳菊市長整合由市政府協調成立的醫療小組,我擔任副召集人,院長為召集人,隨即開始每月的門診與每週的居家診療,而後小組每月開會至今共開了53次,三年來平均每三星期開一次。

司法程序不正義的身心傷害

阿扁卸任總統之後,經過「一案變多案」變相切割、一審、二審、更審,他的法律案件從地院、高等法院到最高法院,多到我也很難看清楚。陳總統生病後,我為他的身心醫療狀況作評估,在2013年9月出庭作證,10月指定為鑑定人,11月提出鑑定報告。同年12月20日台北地院裁定停止審判程序。一年半後,2015年8月31日高等法院,也裁定停止審判程序。

暫停審理的5案中,繫屬高院的有二次金改案更一審、國務機要費案更二審、偽證案更一審;另涉隱匿國家機密、洗錢,兩案繫屬台北地院。

和阿扁總統有關的案子,程序有很多瑕疵與不正義,上手銬押入牢房,在裡面自己清洗廁所。出庭對隱私部位不必要的安檢,他還得安慰老母一切安好無事。

獄中的房間只有1.38坪,什麼都沒有,這對一個當過總統的人來說,就像是突然間掉入地獄落差很大。造成很嚴重的創傷壓力病,加上在看守所與北監延誤就醫的極嚴重的睡眠呼吸中止症與憂鬱症,額顳葉明顯退化,終致多重失能而保外就醫。即使在保外就醫後也不放過他,「他們」說依司法院頒布的「民刑事事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規定,庭審案件,每半年至少要調查一次,停止審判程序的原因是否已消滅。而後,台北地方法院與高等法院都要定時來函詢問,阿扁總統能否出庭,在經過相關測試評估後,我要定時答覆法院:個案仍無法出庭應訊或作證。

專業醫療上,能否出庭並不是只考慮語言的陳述能力與行動能力,還要了解對問題之認知、理解、判斷能力,其智能及記憶能力、重度憂鬱症影響其身心平衡之嚴重程度。對生命、身體、健康之風險評估及預測。這些都要詳細的通過專業測試。這樣也才能保障法院,沒有罔顧受刑人,人權的疑慮。何況是讓台灣大躍進,的地位崇高的卸任總統。

在台灣保外就醫有人可以助選、甚至於參選,強暴犯可以粉味聚餐,未見法務部有任何聲息,唯獨對阿扁總統情有獨鍾,連專業醫療行程都要審,吹毛求疵威脅,要換醫院換醫師。這就苦了我,一天到晚都要應付法務,開證明、寫評估表、答覆法院公文,我可能成為全台灣最繁忙的業餘法務醫師。不合他們意思,過去法務部最高主管還會發官威連我一起教訓,害大他六歲的我與阿扁一起受難,成為難兄難弟。

來自黨內的凌虐

如此的凌虐,自己的黨與大老也不積極救這位曾經照顧他們的黨主席,甚至於落井下石,很多台灣人不明就裡,至少有四年時間袖手旁觀,直到他關到病倒才注意到他,與他受的凌虐。越瞭解阿扁總統的遭遇,越能體會許多台灣人的無情。

我注意到早先醫療上、法律上、與人道上持續聲援奔走救他的,很多都是在他擔任總統期間,為利益迴避而與他切割的人。當總統他照顧過的人分兩種;一種暗中積極協助,另一種切割冷嘲熱諷,甚至於再踢一腳,而後者遠多於前者。這些歷年來在民間醫療小組所作的討論,已成為台灣歷史上很重要的紀錄。黨內的爭鬥與冷漠加深對阿扁總統的傷害。

致病因果關係

在探討發病因果關係方面,把阿扁總統病情發展、醫療處置與法律記事因果關係作一時序性的表列加以分析。從2008年12月13日台北地方法院一審總統國務機要費案開庭以來至2013年10月14日,不到四年,光是國務機要費案、總統公文案、總統偽證案、與二次金改案四大案,扁需要應訊或監獄內就訊高達144次,還不包括案子需作證的部分。

特別在2012年1月岳母吳王霞女士告別式。接著蔡英文候選人總統落選。外界以為他遭受極大打擊而誘發憂鬱症,卻有一不為人知的壓力;特偵組檢查官也在此時藉總統公文案開庭,前往北監密集就訊,甚至於該年2月在他出現明顯症狀,前往署桃戒護外醫,仍繼續密集偵訊,使他病情急速惡化。可看出病情與拘禁、判刑、密集頻繁與冗長的應訊及就訊,憂鬱症與額顳葉退化症之惡化,應有因果關係之可能性。

另一個讓扁發病與病情惡化因素,是扁的自我使命感與對同黨的領導階層,無法貫徹扁的理念有關,對黨產生失落感,增加壓力負擔。前面三年阿扁總統會很吃力夾雜著斷續的結巴,以政治語言表現對台灣的擔心,以及對過去的政黨高度期望,而後的失望與失落感。阿扁對台灣的愛以及對政治夥伴的高度期待,令人動容,這強烈的使命感,所帶來的壓力給扁很大的負擔。

阿扁每次自發性談起台灣政治和前途,結巴中滔滔不絕,激動處嚴重口吃與劇烈的右手抖動。告訴他不要談這些,他會說不要打斷他,否則他會忘記接不下去他的記憶與思緒。對我而言,他是一位政治家。歷經這麼大的苦難,依然是原來的阿扁,台灣味的總統。

照顧弱勢廣結善緣

以法律及政治專業來看阿扁總統最貼切,那先總結阿扁是怎樣的人,在此我願引用阿扁這輩子第一本著作《穿過生死線》,阿扁在書的序言:「如果我是台灣的丹諾-陳水扁律師」他以丹諾律師期許自己,一定要為冤案平反,特別是社會上陰暗弱勢的族群。接著他開始非常詳細,很清楚地介紹他辯護過,穿過生死線冤屈的死刑犯六案,把他們從死刑的命運,搶救回來。除了第六案前面已判死刑的,都獲判無罪釋放。

這些案子都是社會上次文化群,無權無勢也無錢,阿扁不捨棄也不嫌棄替他們辯護,即使付不出律師費,阿扁義務長年協助辯護,這裡面有被判死刑在獄中的死刑犯、社會底層的勞工、黑社會的小人物、招散客的計程車司機。阿扁律師從沒計較,奮力為他們辯護,每個個案阿扁對他們的困境都有令人感動的註解。出身寒微的阿扁,從事政治前,當成功的海事律師前收入頗豐,仍不忘照顧社會弱勢者。

照顧與栽培後進

再者很照顧跟他一起工作的年輕人,而且賞罰分明,推行責任政治,也因而培養很多人才。舉蔡英文為例;李登輝總統的重用,在1990年代後期受聘為國家安全會議之諮詢委員,參與起草「兩國論」。1998年,獲派以發言人的身份跟隨辜振甫率領海基會代表團訪問中國,同年蔡加入「強化中華民國主權國家地位小組」,參與「兩國論」的起草。

2000年首度政黨輪替,阿扁總統親自邀蔡英文擔任陸委會主委,外界風聲此任命是李登輝總統卸任前極力推薦的,這說法是不對的。在4年陸委會主委任內,蔡英文否認一個中國原則和九二共識,不遺餘力地鼓吹「兩國論」及「一邊一國論」,連續四年內閣閣員滿意度民調都是第一名,滿意度將近59-60%。

阿扁總統相當信任也重用蔡英文。2004年受邀加入民進黨,阿扁總統點名列於立法委員選舉該黨全國不分區名單第六位,並且當選。2006年陳水扁總統指派前總統府秘書長,蘇貞昌為行政院長後,接著馬上任命蔡英文,為行政院副院長(2006年1月25日~2007年5月21日),在在顯示阿扁總統對人才之看重與對蔡英文主席的信任。

陳總統的慧眼和氣度,奠定培養了一位台灣女總統的基礎,蔡英文受提拔而步入政治,改變她的一生,兩人都是台灣人不可多得的歷史性人才。

領袖魅力的特質

陳總統具有領導人的天生特質,這種特質稱為領導魅力,特點是對現實環境的不屈服,不服輸的性格,愈是艱困危難,愈能化危機為轉機。這種特質被稱為特殊風格,是對事對人不同的獨特看法與作法。陳總統的識人用人令人懾服,沒有伯樂的慧眼,就沒有奔馳千里的名駒。

阿扁改變台灣政治民主的深化改革,完成第一次政黨輪替,與前任李登輝總統一起創造台灣民主不流血革命的奇蹟,讓台灣人夢想起飛,築夢踏實。阿扁對台灣強調事實主權,一邊一國肇基,並開創平民總統執政。

化敵為友推動外交

俄羅斯「獨立電視台」(NTV)2003年報導俄羅斯總統普亭與陳水扁總統兩人,在1995年12月都還沒有當選總統時的見面經過。據該報導當時擔任台北市長的陳水扁,應俄羅斯普列漢諾夫經濟學院之邀訪問俄國,普亭則是以聖彼得堡副市長身份接待來訪的陳水扁。報導中還引述「台俄協會」理事長,張俊雄的話指出,陳水扁總統非常重視這段俄羅斯情誼,民進黨執政後曾經透過多重管道,積極推動台俄關係。阿扁執政後,全力加強台灣經濟部與俄科學院之間,簽訂的科技合作協定。2001年4月30日實現了,俄遠東符拉迪沃斯托克和台北間的第一次直航。2002年4月台灣莫斯科文化經濟代表處,專門成立了科技組,謀求擴大雙方科技合作與交流。

2002年8月14日又開通了莫斯科台北間的包機直航,文化科技交流日漸活躍。我到莫斯科太空博物館參觀時,發現台灣是與俄羅斯有衛星合作的國家,由於台灣科學衛星的貢獻,讓台灣國旗,被放在最明顯的位置。

台灣人的搏感情文化,阿扁應用在看似高深的國際外交關係上,也活絡台灣日益嚴重的外交困境,證之於外交休兵投降政策,與維持現狀的怠惰外交,令人感慨。

阿扁的職業是政治

大家也許不知道「政治」是一項職業,根據行政院主計處編印「職業標準分類(第6次修訂)2010」認定「政治」歸類在(2633)哲學、歷史及政治學專業人員之定義,是指從事人類行為活動與生存本質、歷史發展及政治結構等方面之研究,並應用於政治、外交或其他有關政策等工作之人員。

阿扁喜歡談政治、選舉與演講時很有著名的特質,阿扁告訴我他這一輩子除了第一本《穿過生死線:六樁刑事冤獄真相》著作外,所有其他所有著作都與政治有關。阿扁的「政治」專業是國際認證過的;他的榮譽學位或政治相關學經歷,包括巴拉圭亞松森大學榮譽法學博士學位、韓國慶南大學榮譽法學博士、韓國龍仁大學政治學榮譽博士學位、俄羅斯經濟學院的經濟榮譽博士學位、宏都拉斯自治大學榮譽博士。他也曾應英國倫敦政經學院院長安東尼‧紀登斯教授之邀,赴英國發表「台灣的新中間路線:一個新的政治視野」之演說,倡議其政治哲學理念。

如果,政治是阿扁總統的專業,他以此為職業,為「維持日常生活及職業所必需」為什麼阿扁總統,保外醫治期間不能演講、不能談政治及不能接受媒體採訪;為什麼我不能依我的專業獨立醫療安排,這些職能復健行程,恢復他的腦部的職場功能?台灣不是提供高度人道救援,以維護國人人權受保護的先進國家。大家應該記得:陳水扁總統出席凱達格蘭基金會舉辦的募款餐會,台中監獄開出「五不」條件,包括不准進入會場、不上台、不演講、不談政治及不接受媒體採訪。但是《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第73條第五項保證書記載保證人應注意之左列事項並無約束保外就醫受刑人生活之約束,僅在保外醫治受刑人管理規則第三條第六款除維持日常生活及職業所必需外,未經監獄許可,不得從事與治療顯然無關之活動。其實很夠了,一個剛卸任的有功績的總統。能劫後重生,主政者是否省思過,別再政治操作了。因為再操作只會更分化。

不得談政治為了控制思想

也就是阿扁總統保外醫治是可以「維持日常生活及職業所必需」,但全台灣的人都知道阿扁總統的職業是「政治」,而「演講」是他從事政治功能最重要的工作與溝通方式。法務部與矯正署透過台中監獄一再要求他除了不能接受媒體採訪,也不得在外談政治或發表演講,我不知道他們的根據是什麼?而向李登輝總統祝壽之後,更變本加厲,好大官威下令阿扁總統從今而後,離開高雄住家,都要在7天前提出申准!

要阿扁保外就醫後不得接受媒體採訪、談政治或演講,找不到法律依據,就說阿扁總統保外就醫時,他們要阿扁總統簽了切結書。但是學過基本倫理學的人,應該知道倫理學基本原則;矯正署所屬監獄不應該要求受刑人簽立任何切結書,因為從屬關係無法確定受刑人的自主權,也就是說無法排除威脅、脅迫、利誘情況,在監獄也無法證明出自其自由意志。自始至終中監就不該讓「受刑」中的阿扁在保外就醫前,簽訂法律規定以外的任何切結。

對政治議題的「去抑制」效應

阿扁在政治議題的表達相對順暢,與一般失智症不同,並不是全面智能的喪失,而是「島嶼式」的認知障礙。早期的認知功能障礙,由於「去抑制」效應(disinhibition),很多潛在的功能反而發揮出來。像民俗歌唱家陳達晚年有數年精彩的月琴吟唱;素人畫家洪通晚年突然畫作元素多元,神祕的文字畫與用色豐富的畫風等。

全世界像陳水扁這種腦退化進行性病情的受刑人,早就該在專治醫院或居家治療,而不應留監獄繼續服刑,診斷後還繼續關了三年才保外就醫。更受失智症之威脅,他們的認知功能會越來越差。文獻顯示這樣診斷的病人在安養機構之死亡率,為居家治療病人之5倍,如果把他們關監獄,其後果更不堪設想。

民間醫療資源提供治療

高雄長庚醫院醫療團隊,透過每月的團隊門診、每週的居家診療、與社區職能治療進行。在兩位資深神經內科醫師、兩位精神科資深主治醫師的定期藥物與心理治療下,憂鬱、創傷壓力症候群獲得大幅改善。腦退化症狀包括手抖、帕金森、運動無力、平衡失衡再加強物理與職能治療已穩定下來。睡眠呼吸中止症在夜間低氧治療,與胸腔內科醫師照顧下,及呼吸治療小組與耳鼻喉科的評估指導,也大幅降低風險。

他的認知功能與記憶在神經內科神經行為專家的診療,神內神經心理與復健科神經行為的密集訓練下,加上所安排社區職能與音樂治療下,整體記憶、學習與認知功能,出乎意料之外的進步。北市府與國史館要他整理北市長與總統期間的回憶錄,幫忙他整理他的記憶,對時間的定向與事件的回憶幫忙很大。

口吃在語言治療師的分項訓練,加上社區職能音樂治療後,只要沒有壓力下,也有進步。而所有這些治療繼續在進行,仍屬在監不能為之,加上風險仍在而需繼續保外就醫。為了他的健康,我們安排好他的年度體檢,國家不照顧卸任總統,只好由民間台灣人的力量來為他安排。我們也安排全國性與國際專家的會診,這些意見給我們很大的參考。

相信專業盡病人義務

阿扁相當尊重與信任專業,其實過去前面三年的北榮院內與台中監獄自費延醫,與後三年保外就醫,身為主治醫師,醫病過程中深覺阿扁總統是最盡「病人義務」的病人,總結來說過去阿扁從腦功能退化、新事物學習能力較差之中,學習使用電腦、智慧型手機、文書與影像軟體、用LINE、上網找資料。阿扁要花很多時間思考、修改與找資料比對,長期書寫下來,感覺他自信心恢復,展現阿扁對政治判斷與預測能力。

心靈歸宿家庭妻兒女

阿扁心繫家庭、妻子兒女,六年來阿扁總統,不斷表示過去因為參與政治,從立法委員、台北市長、及八年總統,而後入獄六年期間,感覺上他對妻兒女有很深的歉意,我們不斷給予支持性心理治療,及以實境讓他得到補償,使其憂鬱與自責寬解,上次特許參與女兒診所開幕得到很顯著的治療效果。

在獄中我曾多次問阿扁,如果可以出去養病了,希望去那兒,他說「回家」,「那個家?台北、台南官田、高雄美術館區?」阿扁說「我太太吳淑珍在那兒,那兒就是我的家!」顯然阿扁身心靈的歸路,就在吳淑珍的身邊!

阿扁總統家庭協助很有幫助,特別扁嫂的角色督促他要用心復健,譬如出外走不到四十分鐘她會唸,穿著得合宜,服藥的核對與叮嚀,居家派工給陳總統負責,如帶孫兒女等等,強化他的復健成效。而他的兒子致中與幸妤幕後的支援讓阿扁夫婦減輕後顧之憂。

令人感動的是阿扁對母親與妻子深厚的感情,對他創作的〈等待天光的花叢〉與〈阿母的目屎〉詮釋音樂會,我詳細的記錄阿扁總統的反應,事後再測試會後對音樂的認知與情緒反應。對這兩首曲,他說其實自己每次再聽,都忍不住眼淚奪眶而出。

恢復認知記憶與自信

陳前總統也是第十任台北市長,任期1994年12月25日至1998年12月25日,我建議北市應整理這段歷史。醫療上回憶、記憶與整理過去事物,對病情治療幫助頗大,經民間醫療小組討論,柯市長決定以口述歷史整理陳前總統北市長期間之歷史,也做為認知治療之一部分納入醫療計畫。

北市府也表示,郝龍斌前市長任內,北市文獻會曾進行歷任市長、議長口述歷史,當時陳前市長在獄中,導致他的章節只有紀錄片、沒有面訪,於是市府責成文獻會進行口述歷史,要搶救陳水扁的記憶,後來北市文獻館受訪時表示,上網公開招標,中研院副研究員陳儀深對做訪談,經過一年訪談結束,也已結案。同樣第二階段依國史館計畫進行,也已結束並已出版。

新勇哥物語

最近半年有多次我與神經行為治療師,邀請阿扁分享創作《新勇哥物語》的發想緣起,以及相關的背景故事。陳前總統顯得非常自信,且有興趣,表示「勇哥」是前行政院長游錫堃送給自己的禮物,並提及勇哥的身世。在談論勇哥身世時,陳前總統也一併憶起過去曾經養過的幾隻小狗,以及後來無法繼續圈養的原因,對於時間點及事件前後,的來龍去脈描述清楚良好。

原來的《勇哥物語》當時請插畫家、漫畫家來協助此專欄,多為針貶時事或與當時的政治事件,相關的內容,自己未曾涉入其中。而此專欄未再繼續,但偶爾也寫一些關於時事內容的文章,雖然現在不能公開談論政治,但自己在樓下公園散步的時候,經常觀察到公園內的流浪狗,還給他們每一隻都取上名字。想透過這些動物的角色,來替自己發聲,也說出一些自己想說卻不能說的話,引此延續《勇哥物語》的精神,取名為《新勇哥物語》。

在神經心理治療當中,最重視的是「生態化的治療」,亦即依據個案在其生活當中所熟悉的事物,包括:生活經驗、職業等,作為訓練的素材,依據這些個案熟悉的人事物,來設計復健的訓練內容,透過此種方式,不僅可提升病人的復健動機。也可觀察到與過去的功能相比,個案目前認知功能恢復的情形。

依據醫療研究團隊過去採用的「電腦化訓練」中可發現,在執行功能的訓練中,每一次陳前總統均以生活時事作為主題,並關心近日的新聞及政治議題,對其他議題則興趣較低,近日醫療團隊建議以「口述歷史」及「鼓勵寫作」等方式復健,個案除統整過去的人生經驗以外,對現況的不滿也得以透過書寫來抒發,整體情緒也較平穩,屬於一種非藥物的介入療法。

此外,陳前總統由於需撰寫文章,但因記憶力的狀態不如從前,需查閱相關資料,擬定撰寫文章的起承轉合等,對陳前總統來說,是一個相當良好的執行功能訓練,在治療的動機方面,也較過去大為提升。治療期間,與陳前總統談論《新勇哥物語》,對於陳前總統來說更是認知功能訓練的一大躍進,陳前總統在2011至2012年間,在台中監獄時,有困難對於「龜兔賽跑」故事的引申義清楚說明,但目前卻可透過「勇哥」、「勇弟」等角色的安排,來表達自己的心聲。

在抽象思考及邏輯思考的部分有明顯的進步,但在政治相關的領域以外,參考過去陳前總統的病前功能,仍有很多進步的空間。因此醫療團隊目前規劃以符合陳前總統過去生活經驗的素材作為訓練的媒介,以及能提升陳前總統之額葉功能,增加其動機、邏輯思考、抽象思考及規劃等高階認知功能。

轉型正義特赦與平反

行憲以後,依據《憲法》第四十條規定,總統的赦免權包括大赦、特赦、減刑及復權四權,已舉行七次全國性減刑或特赦,另有多次個案特赦或減刑。最經典的是1990年5月,李登輝就職第八任總統,同日簽署美麗島事件的特赦令,依法特赦9位美麗島事件當事人,當時受到國際社會高度肯定。第五次全國性減刑為慶祝開國80年,在1991年元旦實施,一萬一千餘名罪犯獲得減刑出獄,這次減刑包括最高法院判處死刑定讞的殺人犯。

第六次則是陳水扁前總統,於2000年12月10日,依照《赦免法》第三條,對拒服兵役的宗教良心犯案、工運分子曾茂興案、及蘇炳坤案等21人實行特赦。

第七次2007年5月適逢228事件60週年及解嚴20週年,陳前總統在依憲職權進行全國性減刑,減刑範圍,排除惡性重大且對社會有嚴重危害罪犯,及重大金融犯罪。第八次於2007年6月時陳前總統特赦「白米炸彈客」楊儒門。

在台灣的「大赦」、「特赦」這兩種赦免形式中,以「大赦」的效力最為徹底和完全。「特赦」只具有「大赦」的一部份效力。「大赦」具有以下兩方面的效力:一、對於已經被定罪判刑的人,法院此前對他的宣判歸於無效;二、對於還未被定罪判刑的人,司法機關從此失去對他的犯罪行為進行追訴的權力。

大赦的效力很大,它不僅免除刑罰的執行,而且使犯罪也歸於消滅。經過大赦之人,其刑事責任完全歸於消滅。尚未追訴的,不再追訴;已經追訴的,撤銷追訴;已受罪、刑宣告的,宣告歸於無效。

「大赦」的議案必須先由法務部提出「行政院會議」討論通過,再由「行政院」向「立法院」提出,等到「立法院」審議通過後,才能交由「總統」頒布命令加以施行。而「特赦」的程序則相對較為簡單一些。「總統」本人可以自行提起;「總統」也可給「行政院」下命令,再由「行政院」轉而命令主管部門審議;主管部也可打報告給「總統」,請求他頒令實施「特赦」。

近代各國的大赦,則與古代的中國與當今的台灣不同,不是出於恩典,而是國家的刑事政策的最後平衡。補救總統特赦權的另外一個目的是使政府的三大部門之間能夠相互制衡,避免司法獨大吾所制約的畸形發展。總統特赦的目的是,如果總統認為某項司法定罪或判刑過於嚴厲或沒有正當理由,他有權取消定罪或削弱判刑的影響力。

總統特赦權為可能出現的司法不公提供了一個安全閥。美國法律承認,任何法律制度都需要給嚴厲的刑罰一個安全閥或例外保護,因為任何法律都有可能導致不公正的結果。給予總統特赦權,就是認識到人類實施的法律制度不完美,因此,以現實的態度認識到我們都是人,都會犯錯誤,而且有時達不到預期目標,這一點至關重要。在美國,聯邦憲法給予總統特赦各種罪犯的權力。特赦由總統單方面定奪,不但不能更改,就連國會和法庭也無權審查。

阿扁總統生病,經治療大幅改善,現正持續積極治療中,為了維護他的生存權、身體的完整、身心的健康等基本人權,以及台灣人民對總統尊嚴的尊重。

也為了讓阿扁總統有公平機會,自救平反受到的冤屈。在專業醫療上,我再度呼籲特赦陳總統。

(本文部分內容刊登於《民報》月刊9月號)

Source: 民報/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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