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茂生(1887-1947)
台灣第一位哲學博士,致力鑽研台灣教育制度與推廣台灣文化,乃『台灣文化協會』核心人物,創辦『民報』,中立、公正,批評時弊無畏無懼。被陳儀誣控「陰謀叛亂,鼓動該校學生暴亂;強力接收台灣大學;接近美國領事館,企圖由國際干涉,妄想台灣獨立」為由,私刑秘密殺害!!
他要台灣人永遠保存自己的風格與文化─堪稱生命哲學教育家。(by Susan) 詳細介紹
八田與一(1886-1942)
「嘉南大圳之父」。是社會公平正義的實踐者,是人道關懷者,把台灣人的生存,當成自己的責任,若非極大的毅力,無法完成此艱苦的工程─烏山頭水庫,賣命也要完成任務,是八田與一的精神。
其全家人生命,與台灣結合為一體的意志,是要建國的台灣人必須學習的地方。
有情有義的台灣人,要追思此位真正利民、福台的台灣神。(by Dr. yang ,Emma整理) 詳細介紹
張七郎(1888-1947)
國大代表、花蓮縣議會議長、花蓮仁壽醫院創辦人。在當時「縣市長民選」的政策下,以高票獲選為花蓮縣縣長候選人,引起官府的注意,成為不幸的禍根。父子三人(張七郎、張宗仁、張果仁)被羅織「背叛黨國、組織暗殺團」等罪名,遭受凌虐酷刑,一家三人不明不白地冤死。
生前濟世助人,卻死於雙手沾滿血腥的國軍…乃228醫界消失的菁英。
其父子博愛濟眾、仁心仁術之大愛醫德,視治病如治理國政般的用心,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Jolen) 詳細介紹
黃 賜(1891-1947)
勞工運動的先驅,他所領導的罷工事件,以1927年高雄淺野水泥廠罷工事件最著名。228事件爆發後,參與「228事件處理委員會」,被以機槍掃射,喪命於亂槍之下!
帶頭為基層弱勢勞工爭取權益,為公義、公理,無私犧牲奉獻的精神,是台灣人要效法傳承的台灣精神。(by Emma) 詳細介紹
陳 炘(1893-1947)
台灣金融界先驅者、「大東信託株式會社」創辦人,留學於日本慶應大學及美國哥倫比亞大學,主修經濟學。致力於本土金融事業的拓展,為對抗日人消滅民族意識之文化侵略及對台金融經濟壓力,籌組台人資本獨立發展之金融機構。
228大屠殺發生期間,因損及浙江財閥利益,被國府羅織「陰謀叛亂首要」罪名,乃228金融界消失的菁英……
其熱愛鄉土、力圖抵抗的堅持行動力,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Jolen) 詳細介紹
黃媽典(1893-1947)
行醫於嘉義朴子家鄉德壽醫院,懸壺濟世,救人無數,有卓越拔群醫術。28歲時被任命為朴子街的街長,任內他興建自來水廠、街役場、內厝大橋、朴子小學、朴子女子公學校等等,政績遍及衛生、交通、教育、商業、水利、為朴子市奠下了日後發展的宏圖。數年後更赴任檢疫委員;當時台灣發生轟動國際之瘟疫,常不顧生命危險,遏止惡性鼠疫蔓延,犧牲奉獻心力。
228事件後卻以「暴亂首要份子」之罪,遭軍隊毒打遊街示眾後,在新營圓環槍斃。 (by Nathan) 詳細介紹
賴 和(1894-1943)
賴和,台灣新文學先覺者。
初習醫,執業彰化,人稱「彰化媽祖」。後加入台灣文化協會,投入文化抵抗外來殖民與啟蒙台人思想。
第一首白話詩~覺悟下的犧牲,藉詩聲援二林事件蔗農;小說創作「一桿秤仔」道盡台人追求公平正義的抵抗和犧牲。
一生行醫為文,啟迪後進。其詩句「勇士當為義鬥爭」正如斯人的覺悟與反殖民實踐,堪為台灣人建國精神標竿。(by Rainbow) 詳細介紹
徐春卿(1895-1947)
台北市參議員,勇於揭發弊端,保障人權,批評政府,又因反對日產廉售浙江財閥,得罪陳儀當局。
228事件後,擔任台北市228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友人勸他暫時躲避,他自認沒作虧心事,想出力維持當時社會秩序,卻被當局列為暴亂首謀,遭到逮捕殺害。(by Nathan) 詳細介紹
陳澄波(1895-1947)
他,是油彩的化身,畫筆似劍,揮灑出氣勢磅礡的繪畫世界。畫作〈嘉義街外〉入選日本「帝國美術展覽會」,是台灣第一人。為台灣美術運動揭開序幕,繪畫燃燒著他高昂的生命。
228事件爆發後,被推為和平使代表之一,卻被綁赴嘉義火車站前,槍斃示眾。
熱心推展台灣美術運動,充滿正義感與理想性、熱心公益的個性,是台灣人要實踐推崇的台灣精神。(by Emma) 詳細介紹
陳 屋(1896-1947)
日治時期台灣工運領袖,戰後高票當選台北市參議員,228事件後,擔任台北市228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前往軍法處調查殺害無辜民眾的軍警人員。
228事件期間,始終站在台灣民眾的立場著想,被當局列為暴亂首謀殺害。(by Nathan) 詳細介紹
雷 震(1897-1979)
蔣介石時期敢於犀利批判國民黨,發文鼓吹民主自由人權,要求蔣介石不要尋求連任成為獨裁者,並提出反攻大陸無望論,結合台灣本土菁英籌組反對勢力,因而被軍事法庭以「包庇匪諜、煽動叛亂」的罪名判處十年徒刑。
出獄後撰寫回憶錄,保存了台灣言論自由的重要紀錄,並啟蒙了新一代的台灣民主運動。(by Nathan) 詳細介紹
楊元丁(1898-1947)
日治時期,國際聯盟拒毒會,議決禁吸鴉片,日本為保持自身利益,對台灣人仍發紅牌准吸終身。楊元丁反對此種鴉片制度;為此,日本嚴究持反對印刷傳單者,楊元丁一人擔下重責,被判囚284日。
在228事件中,由於基隆地區鬧米荒,副議長楊元丁出面交涉,卻得罪當時執政的國民黨官員,橫死於基隆「田寮港」。
其一生熱心助人、不畏強權、捍衛正義,堪為台灣人民建國的表率。(by Cathy) 詳細介紹
陳能通(1899-1947)
淡江中學校長,將信仰貫徹於『言教、身教、心教』,於淡江中學正處228事變動盪時局,毅然負起校長重擔,因日治時期遺留之教練槍與拒建中國式涼亭得罪柯遠芬;被國府流亡政權羅織誣陷為「匪首」並「發表荒謬言論煽動學生招致流氓及青年在校舉辦軍事訓練班……。」為由逮捕失蹤至今。
男女均教權理念,一生為推廣教育無私奉獻。是教育界的牧人!(by Susan) 詳細介紹
李仁貴(1900-1947)
台北電器商人,熱心地方事務,經商成功後投入政治,高票當選台北市參議員,非常關心台灣社會民生問題,曾要求國民政府改革弊端及經濟改善。
然而在228事件後,因參與「228事件處理委員會」擔任調查組長,調查六名殺人兇手,要求國民政府軍警停止濫殺無辜,卻遭羅織「陰謀叛亂首要」罪名,於家中被抓走遇害。(by Nathan) 詳細介紹
阮朝日(1900-1947)
為《台灣新生報》總經理,乃為民喉舌並批判時事的第一大報業;因應能源拮据創辦「日の丸式木炭瓦斯發生爐自動車株式會社」;於戰後組織「台灣海外青年復員促進委員會」,幫助台籍日本兵返台。上述事跡,被國府羅織「228叛亂首謀」罪名,成為228媒體界消失的菁英……
其大愛、心無疑懼、尊重女權的真民主,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ries) 詳細介紹
王添灯(1901-1947)
228的悲劇英雄,一生貫徹理念-「為最大多數,謀最大幸福」。
日治時期已組成「台灣地方自治聯盟」推動台灣地方自治的實現。戰後初期對於新時代充滿希望,希望貢獻一己之力來建設新台灣。積極活躍於政壇和新聞界,除辦報廣聽人民心聲外,問政努力。
為求得人民的民主、正義,寧可得罪官員,也不得放過貪污公帑之官吏。(by Stella)詳細介紹
吳鴻麒(1901-1947)
曾任律師、法院推事,為人公正剛直、嫉惡如仇,對於官吏貪污馬虎的作風十分不以為然,因此對於貪污暴亂案件的處理十分嚴格,從不加以寬待。
公正剛直、嫉惡如仇、為公義公理的精神,是台灣人要學習傳承的精神。(by Emma) 詳細介紹
施江南(1902-1947)
京都大學醫學院博士,是日治時代第二位獲得醫學博士的台灣人。致力為台籍日本兵回台而奔走。曾擔任台北州會議員、「228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228事件時,從病榻前被捉走,生死不明。
其熱愛台灣,為台灣社會盡心盡力,為公義公理犧牲奉獻的精神,值得台灣人學習敬仰。(by Emma)詳細介紹
潘木枝(1902-1947)
任嘉義市參議員兼副議長,嘉義228事件爆發後,明知去機場很危險仍義無反顧前往談判議和,過程中勇敢直言,平時問政處事富正義感;最後卻命喪於3/25嘉義驛前。
在兒女心中是位疼惜子女、溫柔、偉大的好父親;在病患心中是位侍病如親、敬業、仁慈,甚至被當成神拜的好醫生;在市民心中是位深受市民愛戴、景仰,為民喉舌的好代表;面對暴政強權的脅迫下依然不畏懼、不妥協。
他留給妻子的遺書裡寫著,為市民而亡,身雖死猶榮…… (by Jade) 詳細介紹
宋斐如(1903-1947)
創立「人民導報」直言揭發當時陳儀政府弊端,堅持「人民第一」,倡導「台灣新文化運動」。
228事件期間,未激烈抗爭,但「人民導報」卻遭查封,宋斐如則被列為叛亂首要人犯,在家中遭憲兵強行帶走,一去不回。(by Nathan) 詳細介紹
林旭屏(1904-1947)
曾說:讀法律才能幫助台灣人。熱心推動農業,致力推展新品種。官職不低,為官清廉,堅決不接受餽贈。任專賣局課長時,發生228事件,他認為責任加劇,照常上班,卻被匿名投書說企圖占有公賣局,被以「田經理設宴在大上海酒家,擬請同往」為由騙出家門,被發現陳屍南港橋下,頭蓋骨骨折而死。
清廉正直、為公忘私負責的言行,為公義公理犧牲的精神值得台灣人學習敬仰。(by Emma) 詳細介紹
黃朝生(1904-1947)
醫界的菁英,平時關心時政、熱心公益,時常參與義診,228事件擔任「228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在大逮捕中失蹤,下落不明,連屍首也找不到。
他熱心服務,無私犧牲奉獻的精神,是我們要追隨傳承的台灣精神。(by Emma) 詳細介紹
林連宗(1905-1947)
日治時期,就讀中央大學二年級時,就通過行政科及司法科「雙料」高等考試。返台開業,當執業律師,為人權、公理、正義而辯。終戰後,當選第一屆參議員,對國民黨政權之貪污腐敗及壟斷操控提出強烈質詢。當選國大制憲代表時,以「制定憲法乃一國之歷史上重大之事,參加制憲代表亦是歷史上留有重大意義之人物,國大代表當要自重。」來自我期許。
豈料「憲法」卻不能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卻在野蠻的國民黨政權羅織罪名下把人帶走,從此消失一去不回。(by Stella) 詳細介紹
李瑞漢(1906-1947)
台北市律師公會會長,對台灣省行政長官陳儀提出司法獨立、起用本省人等改革意見;得罪當時執政的國民黨官員,被憲兵第四團團長張慕陶以台灣省行政長官陳儀邀請開會為由,從宮前町家中,將李瑞漢兄弟及友人台灣省參議員林連宗一同帶走,竟一去不回。
其捍衛正義、仗義執言的道德勇氣,堪為台灣人民建國的表率。(by Cathy) 詳細介紹
林桂端(1907-1947)
林桂端律師是留日回台的台籍法學菁英,在近代法律思潮的洗禮下,剛正不阿;在戰後漫無法紀的社會中,保護民權、伸張正義。
在國民黨政權使用特務和司法的手段干預新聞言論自由的《人民導報》筆禍事件中,挺身而出為辯護人,正義─就是伊e名。(by Susan) 詳細介紹
湯德章(1907-1947)
台日混血,一生以身為台灣人為榮,並充滿正義感,維護台灣人的權益,是台南地區相當受人敬重的律師,曾拒絕陳儀的邀情,不當貪污的中國官。
228事件後,負責維持台南地區治安,3/11,二、三十名憲警特務闖進他的住所,湯德章為保護台南菁英,一面徒手力抗拒捕,一面爭取時間將住所有關名單資料燒毀,挽救了當時許多台南的社會人士及成大學生倖免於難。
死前遭刑求遊街仍毫不畏懼微笑面對民眾。(by Nathan) 詳細介紹
Uyongu Yatauyanguna(高一生 1908-1954)
台灣鄒族音樂家,人道主義者。
以其鄒族傳統和日本師範教育接觸的西方哲學思想為背景,創作屬於台灣山林土地之歌。儘管因主張「高山自治」而遭中國殖民政權構陷貪污而被誘捕、入獄,仍寫出『春之佐保姬』來勉勵妻兒族人─不要放棄希望。
一生關心原住民經濟與前途,並在遺書中寫道:田地和山野,隨時都有我的魂守護著。而台灣山林仍幻化著Uyongu Yatauyanguna的歌曲,迴盪台灣人的心中傳唱。(by Rainbow) 詳細介紹
張榮宗(1908-1947)
嘉義朴子人,雖出生為富農子弟,卻相當關心勞工與農民,出任《和平日報》東石分局長,經常表現出敢於揭露社會黑暗面的報導。
228事件爆發,張榮宗在地方上糾集青年抗爭,率領三輛滿載民軍及裝備的車隊,由新營市出發,途中遇國府軍伏擊,當場身亡。(by Nathan) 詳細介紹
葉秋木(1908-1947)
於日本留學時期成立「台灣文化同好會」為左翼運動的健將,回台後當選屏東市參議會參議員,並被推為副議長。
228事件後擔任「228處理委員會屏東分會」主席,負責屏東地區的治安,為了民眾安全,親自率領群眾前往機場要求軍隊交出槍械,8日中午,屏東市實施戒嚴,進行大捕殺,葉秋木身為屏東市之意見領袖,被逮捕後,國府軍以「暴亂首謀」的罪名,割掉鼻耳及生殖器,拖出去遊街示眾,最後再予以槍殺。(by Nathan) 詳細介紹
林 界(1910-1947)
《台灣新生報》印報廠廠長、高雄苓雅區長,生性勤學,公學校畢業後不斷自我進修;本於區長的使命,於高雄壽山要塞司令部巡邏隊無故射擊、濫殺民眾時,前往與要塞司令彭孟緝談判要求停火不成,反遭槍殺,乃228政治界消失的菁英……
其無私奉獻、犧牲生命的「母雞護小雞」行為,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ries) 詳細介紹
蕭朝金(1910-1947)
是一位虔誠基督徒,第二任高雄岡山教會牧師,本著強烈的愛鄉土、愛人的精神來牧會。三青團岡山地區負責人,228事件時,曾勸阻平息反政府行動,但仍被羅織罪名。死前拒絕下跪,堅持只跪拜上帝。鼻、耳、生殖器都被割掉,悲壯慘烈犧牲。
上帝的試煉,證道前的考驗。依靠信念、活出信念。以實踐上帝公義的道,追求自由、民主、人權的普世價值。(by Stella) 詳細介紹
陳復志(1893-1947)
在台灣當時的官僚體制中,不巴結也不奉承,也因此得罪了憲兵隊,嘉義民兵在228事件之後,死傷慘重,老婆要他逃到阿里山上,他說:「我如果不管,會死很多人。」,「我只是要出來講和的,不要擔心。」,為了嘉義民眾的安全,陳復志擔任和平使親赴水上機場談判,卻因此遭到扣押,並在七天後被綑綁遊街。
成為嘉義228事件爆發後,第一位在火車站前被公開槍決,禁止收屍的代表人物。 (by Nathan) 詳細介紹
王石定(1912-1947)
南台灣漁業鉅子,常樂善好施,為人親切,只要是慈善事業,都樂於贊助,1946年高票當選高雄市參議員。
228事件後為了阻止軍隊任意屠殺市民,參與高雄228事件處理委員會,然卻於開會時,遭闖入之部隊殺害,身上總共有十二個傷口,有彈孔、刺刀傷口等。(by Nathan) 詳細介紹
盧鈵欽(1912-1947)
228事件後,出面擔任處理委員收拾殘局,欲解救正被扣押的幾位和平代表團的議會同儕,最後卻讓自己成為被國民政府扣押的藉口,因為早在議會中專打擊政府不法弊案的他,早已被國民政府視為「眼中釘、肉中刺」。
他的大姊原本已為他準備逃亡的行李叫他快逃不要被抓,但他選擇不逃亡,也自認無錯,堅持留下對抗惡政。只因:「自己身為參議員,不出面解決不行。」
3/25在嘉義驛前成為他人生最後旅程、也成為暴政槍口下的冤魂。 (by Jade) 詳細介紹
吳金鍊(1913-1947)
《台灣新生報》日文版總編輯,對時政及社會不公現象,敢於批評、揭露,228事變時,每日大篇幅漢、日文對照,報導各地228事件消息,一生服務於報業。參與組織『台灣海外青年復員促進委員會』,照顧遭政府遺棄台籍日兵之善舉,遭國府流亡殖民政權羅織「陰謀叛亂首要」罪名,予以逮捕殺害。
伐暴揚善的精神……應復刻台灣人心中,矢志追隨。(by Susan) 詳細介紹
郭章垣(1914-1947)
宜蘭醫院院長。希望貢獻所學,為自己的同胞服務,面對醫院窘境,努力克服,霍亂流行時,不眠不休地工作,把病患的性命當親人看待,用同理心來尊重。228事件爆發後,從家裡被強行帶走,就地活埋,發現陳屍頭城媽祖宮前。生前留下「生離祖國 死歸祖國 生死天命 無念無想」16個字。
為人正直,重責任感,其從容就義,乃願意為台灣人民犧牲的台灣神。(by Emma) 詳細介紹
李鎮源(1915-2001)
國際蛇毒權威。早年貢獻所學於醫界、學界,晚年投身反對運動,創立「100行動聯盟」、「醫界聯盟」與「建國黨」,積極參與公投、反核四與反對中國併吞各種活動。
生前名言:「我想以有生之年貢獻給台灣這片土地,希望眼睛尚未闔上之前能夠見到台灣獨立建國成功,這是我的夢!」……
是台灣建國的精神,生命科學的實踐家。(by Susan) 詳細介紹
許錫謙(1915-1947)
《青年報》及《青年週刊》編輯、組織「台灣經濟外交會」花蓮港支部、「228大屠殺」爆發後擔任「青年大同盟」總指揮,召集民眾大會,並決議定調「打倒貪官污吏,台灣自治萬歲!」為口號。而後走避台北,然經遊說返回花蓮途中於南方澳附近遭埋伏的軍憲人員就地捕殺,享年僅32歲。
其熱心籌組公共事務、捍衛社會和平公義不屈服的大無畏精神,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Jolen) 詳細介紹
張雲昌(1916-1947)
228事件發生時,為遲滯未歸的廠長,一肩擔起蘇澳台灣水泥廠重務及228處理委員會委員兼任秘書,遭人密告,他認為無不法行為,做事心安理得為由,拒絕走避,而慘遭殺害。
『不知道,知道也不會講!』以生命守護廣納台灣菁英的『三民主義青年團名單』,拒絕出賣同胞的張雲昌,情、義、理的表現,正是台灣硬骨精神的實踐者。(by Susan) 詳細介紹
陳智雄(1916-1963)
早年協助印尼獨立建國經驗,戰後立志於台灣獨立建國運動。
被廣為認定是最純粹殉於信念的「台灣獨立運動第一位烈士」。堅決主張「台灣話就是我的國語」「生是台灣人,死是台灣魂」。
就義前,拒不下跪,刑前,仍高喊:「台灣獨立萬歲!台獨萬歲!台灣獨立萬歲!」(by Stella) 詳細介紹
王育霖(1919-1947)
一位打擊魔鬼的檢察官,於日本京都地方裁判所,任日本第一位台灣人檢事;終戰後回台擔任新竹地檢處檢察官,因不同流合污,在「祕密囤積糧食事件」中,捲進政治角力的濁流漩渦,成為國府的眼中釘,乃228司法界消失的菁英……
其生性耿介、公正不阿的法律人生觀,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ries) 詳細介紹
簡錦文(1924-1947)
基隆要塞司令部任職軍醫。在動亂的年代時常行醫幫助貧苦百姓,很多人受過他的照顧。後來被國民黨以莫須有罪名:「煽動故鄉暴動,主謀叛亂。」槍斃。家屬遍尋不到屍體,一年後曾受過幫忙的民眾不忍心才偷偷告訴家屬埋屍的地方,得以安葬。遇害時才23歲。
其熱心助人、關懷弱勢的道德勇氣,堪為台灣人精神表率。(by Cathy) 詳細介紹
黃信介(1928-1999)
信介仙,台灣人的歐吉桑。黨外到民進黨的桶箍。台灣民主運動、反對運動的領導者,萬年國會的增額立委;美麗島事件特赦恢復公職;國會全面改選後元帥東征再度當選,三進三出,是立法院的第一人。向強人蔣經國的嚴厲質詢,驚動政壇,終因美麗島事件被羅織成獄。
主張自由民主是台灣走向獨立的路線,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Bian) 詳細介紹
廖中山(1934-1999)
以外省人第一代的中國人身分懺悔,提出「在台灣獨立建國的行列上,『外省人』不該缺席」的論點,發表「認同台灣,別無祖國」的宣言;並發起穿著書有「台灣國民」衣服的運動,帶給後輩無限的震撼教育,是教育界消失的菁英……
其堅持對海洋台灣的認同與愛,是台灣建國的實踐家與先行者,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ries) 詳細介紹
林山田(1938-2007)
台灣台南市人,致力建造台灣為民主法治和社會公義的國家而奉獻。為爭取言論自由,組「100行動聯盟」,廢除「刑法100條」;退報(聯合報)運動。為台灣建國大業,籌組建國廣場和建國黨,並任副主席。撰寫「建造自己的國家」手冊並自費發行。
一生黑白分明淡泊名利,以行動和熱情為台灣建國奠基。(by Rainbow) 詳細介紹
盧修一(1941-1998)
他說:「天下沒有什麼好事會平白掉下來,權利是爭取來的。」自小與寡母相依,不畏環境艱困奮鬥完成政治學博士。
他進入立法院後,參與多項重要法案改革,面對惡政惡法,不惜勇敢衝撞,即使生命遭受迫害、威脅,仍不改其從政的初衷。
1997年蘇貞昌參選台北縣長時,更因為他的「驚天一跪」而逆轉勝。
為完成民主建國的大志,點燃生命最後的火花,其無私奉獻的精神是後人追隨的人性價值。(by Jade) 詳細介紹
陳定南(1943-2006)
曾任宜蘭縣縣長、立法委員、法務部長。在宜蘭縣用心建設令人感懷,注重生態保育與環境保護的永續發展,冬山河的建設更顯現他對保有大自然風貌的用心與期待,對各項公共設施建設完工時的檢驗極其嚴謹,要求盡善盡美,人稱「陳青天Mr. Clean」。曾說:如果討人喜歡與受人尊敬不能兩全,我寧願受人尊敬。
一生清白、公私分明、一介不取、以國為家,堪為全台灣國人民所崇敬之台灣神。(by Emma) 詳細介紹
鄭南榕(1947-1989)
在戒嚴時期,勇敢的爭取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鼓吹民主自由在台灣的開展、抗議國民黨政府在台灣實行戒嚴38年。公開主張台灣獨立,大聲說出「我叫做鄭南榕,我主張台灣獨立。」。
1987年2月成立「228和平日促進會」,要求公佈歷史真相、平反冤屈、訂定228為和平日,是台灣建國的先驅先行者。(by Cathy) 詳細介紹
陳文成(1950-1981)
在美國求學、任教於卡內基美隆大學,關心台灣政治發展、研究政治理論,積極參加同鄉會、人權會,推動民主基金會,在財力上支援本土的《美麗島雜誌》,也埋下日後殉難之因。1981年7月2日上午,三名警總人員持約談傳票,從家裡把他帶走。這件事,使國際社會正式凝視國民黨的胡作非為,使美國政府果決處理校園特務的告密習性。
其為台灣人民爭取民主不畏強權的精神,是台灣建國的先行者。(by Cathy) 詳細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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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作者 民報記者許銘洲/編輯   
2018-11-14
3年內遭遇三度關押迫害的維吾爾女性米娜(Tursun)。圖片取自/RFA影音
3年內遭遇三度關押迫害的維吾爾女性米娜(Tursun)。圖片取自/RFA影音

《自由亞洲電台》(RFA)11月6日專訪內容指出:2015年5月13日,來自新疆庫爾勒市(即新疆維吾爾族自治區中部,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下轄)且末縣的維吾爾20多歲女子米娜(維吾爾語化名為Tursun),從埃及帶著2個月大3胞胎,回新疆娘家。卻無端遭受中共3年酷刑折磨迫害,導致右耳失聰。三個幼兒的頸部全被開導管餵食,導致其中1個孩子因不明細菌感染夭折。

她的埃及丈夫因妻子失聯,來到中國尋找,卻音訊全無。今年4月8日在埃及政府協助下,米娜雖遭遇中共多次阻攔,但最終帶著兩個孩子逃離中國。來到美國之後,她講述自己獄中3年經歷。米娜說她除了遭到暴力毆打外,還遭遇侮辱,例如在員警辦公室脫光衣服、被男人檢查。3年間,米娜在獄中目睹9人受虐至死。在再教育營裡,穆斯林的生命安全沒有保障。另一椿讓人感到可怕的遭遇是,米娜提到她曾4個多月沒喝過水,只有吃藥的時候才能喝水。被關押的人爭著吃藥,因為吃藥時才有水喝。以下為她接受《自由亞洲電台》專訪的全文,本報則針對部份內容,進行潤飾整理:

我叫米娜。新疆庫爾勒市且末縣,那是我的老家。

2009年3月份,我開始申請護照,差不多9個月才拿到。我花了4萬多塊錢人民幣,給那些員警呀、出入境管理大隊啊!很不容易的。我變成了一個很特殊的人,因為我能拿到護照(出國留學)。

2013年我結了婚。這時候我每年都回中國再回埃及,都是正常的。2015年3月15號我在埃及開羅生了三胞胎。5月13號帶了三個孩子回中國,在北京機場被抓到了。

維吾爾人為什麼不能回中國?

在北京機場時海關拿了我的護照,要問我問題,我說好。他們把我帶到一個房間裡,我看到很多人,都是維吾爾族,有帶圍巾的也有不帶的,都是從各個地方回來的維吾爾族。

他們把我的孩子們帶走了。把我帶到另一個房間裡,房間都是黑色的,有一個話筒。他們說只要我回答問題,他們就把孩子還給我。我說可以。他們就問我從哪裡回來,在那邊幹什麼,回來幹什麼。我說我是中國人,為什麼不可以回來?後來他們問我爸爸媽媽親戚的聯繫方式,在埃及認識的幾個中國人的聯繫電話,我寫完了之後,他們就說把我送到烏魯木齊機場,有兩個人一起會幫我帶孩子。那時候我就感覺不對勁兒,為什麼他們帶我的孩子?一個女的一個男的。到了烏魯木齊機場,出去的時候還沒拿到行李,他們把我帶到另一個房間,說是安全局的。問我同樣的問題,包裡帶了什麼。後來我回答完,我按了手印,證明是我說的。但後來他們還是不給我的孩子。我說可是已經三個小時了,孩子要吃東西啊。那時候我還在餵奶,他們說不要擔心。我還是不知道孩子在哪兒?

兩個男的回來說:不要說話!他們把我的嘴貼上膠帶,頭戴黑頭套,把我的手綁在後面。我不知道從哪裡出去的。他們說外面有車,推我說快點走,推我的時候我的鼻子撞到車,鼻子就斷了。我說不出來,只說嗯嗯嗯!因為我的嘴巴是粘著的。我知道在流血。 頭套蒙著看不到,只能看到小小的腳。當時都不知道他們為什麼抓我?一切太突然,因為我什麼犯法的事情都沒有做。

首度刑求33夜逼供

後來聽說是烏魯木齊黑甲山派出所。帶我到了一個房間,三天三夜就詢問,在國外幹什麼,為哪個單位工作,我的責任是什麼?我聽到這些問題,就說什麼工作?什麼責任?我是正常出去的,我去留學,後來不上學了,因為認識了我老公,有了孩子,我就回來讓父母幫我照顧。我說我是正常人,什麼都沒做。他們說我們會再調查,就把我的身份證、手機就都收走了,我什麼人都不認識,什麼都看不到。後來把我放到監獄。我在監獄待了差不多兩個多月,從2015年5月13日到7月25日。那是第一次遭監禁經歷

頭七天我被關在單獨房間。房間是黑色的,中間只有一個小燈泡,沒有窗戶,白天還是黑夜我都不知道。牆都是鐵的,只要我發出嗯聲!我自己可以聽到(回音)。有時候他們給我送飯過來,那個小門就拉上去,他們把一個盤子推進來。吃的什麼東西我不知道,好像有鹽啊,有米飯,但是我不知道,因為看不到。那個小燈泡我只能看我的手啊腳啊。後來我知道他們有監控,他們都在監視著我。

七天以後他們把我調到另外一個房間,和其他的人,都是女人,都是維吾爾族女性。7月25號的時候他們說有特赦,就先把我放出去,我父母給我擔保,我就出去了。

父母直接帶我到烏魯木齊的兒童醫院,說是孩子生病了。當時兩個孩子在家裡,一個孩子在ICU加護病房,家人不能進去,只能在玻璃外面看。我說我孩子有沒有呼吸?我能不能進去?他們說不行。第二天早上候,我爸爸說我們要去醫院。醫生出來,說不好意思,孩子昨天晚上10點鐘的時候呼吸已經停了。我都不敢相信。因為那個時候孩子從埃及回來的時候好好的,我正常餵奶,都是好好的。後來我看到孩子脖子那邊做了手術,為什麼?爸爸媽媽不知道。醫生說當時做手術的時候都是家人簽字的。我說簽字的資料我能不能看看?他們說不可以。他們簽了什麼他們不知道,因為他們不認識漢字。後來孩子死了,我就拿到手裡;當父母的人就知道失去孩子的情況。當下我(形同)失去自己了。

因為剛到中國,我什麼犯法都沒有做,後來蹲了監獄之後我又失去孩子,我怎麼活?可我必須要活,因為還有兩個孩子。那兩個孩子的脖子也是割開的,我問醫生為什麼,醫生說因為要餵奶。他們吃奶吃不下,他們就從頸部插管子餵奶了。可之前我喂他們都是正常的,總之,我不知道為什麼?

那段期間,他們把我的身份證、護照、手機都沒收了,說我是被監控人員。所以他們可以隨時把我叫回去,我說了什麼,跟誰聯繫,都是被監控的。那時兩個孩子一直去醫院,約10天在家,另20天住進醫院。烏魯木齊的醫院都知道我的孩子的情況。第一個孩子去世了之後,另兩個孩子的情況一直很不好。他們說兒子的肺發育不良,腦子裡有水,要做手術把水排掉。女兒的眼睛看不到,以後可能會變成傻子,還說了很多種病。我都失去我自己了,一直忙著孩子,卻每兩天還要見民警、國保大隊、社區員警,過幾個小時就給我們拍照,不停問來問去。

老虎凳刑求//圖片取自/取自大紀元時報

2017年二度刑求:腦袋資料吐出來才能死!

2017年4月10日他們重新說我有問題,要去一趟且末縣的國保大隊。我的孩子沒人照顧,我說沒時間。第二天他們打電話說必須要過去,不過去我們就抓你過來。到了4月16日,我走了一趟且末縣國保大隊。他們又是三天三夜,問同樣的問題,為什麼去埃及?為什麼來這裡?是不是恐怖分子?給哪個組織工作?責任是什麼?第一天他們正常問我,第二天他們說這種情況是不可以的,我們必須要讓你開口,就把我送上老虎凳(即刑求夾器)。(譯註:全身遭綁縛躺伏之後,在小腿底部加上一,二塊磚頭增強施力,屆時關節疼痛感還可以忍受,加到第三塊的時候,疼痛感就變非常劇烈,這個時候,施刑者就會對進行拷問,不再往上面加磚頭。如果犯人還不願就範,就會對犯人進行鞭打,並且再加第四塊磚頭,第四塊磚頭基本就是人的極限了,有人會疼的直接暈過去,但是會被冷水潑醒了繼續拷問。)

坐上老虎凳之後,先用把手把我鎖在上面。他們坐在很遠的地方,問的問題我說我不知道,他們就打,抓頭髮。我被綁在凳子上,身上纏滿了繩子,後面有一個勾子一樣的東西,上面勾住我的頭,下面抵在脖子根。他們一按按鈕,我渾身每個關節都痛的不得了。那個痛我沒法說,可能生孩子也沒那麼痛的。

老虎凳之前的問話,我說我不知道,他們就打我,有時從鼻子,有時從耳朵出血。後來就暈,房子一直轉,我站不住,他們就把我放在老虎凳上綁住。我說我聽不到,聽不到,他們說我會讓你聽到。後來去醫院檢查,發現右耳是聽不到了。

詢問完第三天,他們把我套上黑頭套,用鎖鏈子扣起來,帶我到縣醫院體檢。全身拍圖。後來把我帶我醫院的地下,我不知道醫院還有這樣的地方,我以為他們會把我切開,把我心臟拿走。裡面有很多的檢查,我覺得不對勁。他們把我的衣服脫光,往身上用小小的紙抹油一樣的東西,我不知道是什麼。我沒有衣服。他們打開一個像玻璃缸一樣的東西,後面兩個燈,紅色的綠色的,進去後就轉,不知道他們拍了什麼。出去後穿上衣服,同樣帶上頭套,進到特警車內。

那個時候共有三個女的,兩個男警員。他們說:「這是最後一次,讓她看一下外面。」他們就把我的頭上的袋子去掉。我坐的車外面有個窗戶,小小的。當時感覺自己就在城市裡面移動,看到有開摩托車、在外面走的,我看到外面,感覺是他們要把我帶走殺掉,感覺就要死了!我腦子就什麼都想不到,就想孩子怎麼辦?他們還小啊,我什麼都沒有做就這麼死了嗎?我不知道,我不敢相信。我恨,我恨人生、恨所有的人。為什麼我不能問?一問,就挨打。

後來我問一個女的員警,我做了什麼?我會死嗎?她笑說你為什麼說話?誰讓你說話?我說你不是讓我看一下外面嗎?死之前我不能說話嗎?我都要死了,我還不能知道為什麼嗎?死之前我要知道我做了什麼。她說不知道,但你現在還不能死,你想死這麼快,這麼舒服?不會這麼快的。你腦子裡的東西我們拿出來之後再死,你老實的話我們就讓你死的舒服些,不那麼痛苦

極盡羞辱:在拘留所男員警面前脫光衣服

後來國保大隊又把我帶到且末縣拘留所,檢查身高體重,我57公斤。然後到另一個房間,是拘留所員警的辦公室,兩個男的一個女的。就讓我在他們面前換衣服。生命中最侮辱的事情就是,讓我脫光衣服,被男人勉強檢查。因為我沒有遇到過;項多我兩三歲時候脫光衣服,我父母是看過的。畢竟我是穆斯林信仰者,連我的頭髮都不讓男人看到。員警脫光我所有衣服,檢查我的身體,讓我換一下,穿監獄的衣服,給我一個黃色的馬甲(背心)。我說為什麼穿黃色馬甲?後來知道黃色馬甲是最嚴重的政治犯。我都不知道為什麼成了最嚴重的政治犯。因為我出國嗎?因為我去過埃及嗎?

早年我們維吾爾人也升國旗啊,覺得我們是中國人,我們中國好大!上學的時候維吾爾人排這裡,漢人排這裡,為什麼?考試的時候漢族的加二十分,維吾爾的不加分,為什麼?因為我們是維吾爾族嗎?我們不是同一個國家嗎?同一個國家同一個法律,為什麼我們不一樣?我剛剛去內地的時候,我們宿舍裡有兩個新疆的。一個漢族女孩子錢丟了,說可能是新疆同學偷的。我們都是很好同學,一起睡覺,一起上課,一起看電影,東西丟了,可能是米娜偷的,要不就是瑪利亞偷的。我說為什麼?她們說新疆的都是小偷。我說為什麼?你們不是說新疆是中國嗎?你們的四川、成都不是中國嗎?我們不都是同一個國家的人嗎?她們說是一個國家的,卻非同一民族;維吾爾族最髒。

後來新疆出事(編註:2009年廣東民族衝突事件之後),殺了好多新疆人期間,也是廣州員警前來新疆調查,所有新疆的學生都被要求站出來。你是新疆人,出來,蹲下來。檢查我們的手機、電話本、日記本,檢查我們的包。為什麼?因為我們是新疆人?如果新疆不是中國的話,他們不可能這樣對待我們;如果新疆屬於中國的話,他們(更)不應該這樣對待。後來我們就知道,是維吾爾族跟漢族矛盾。雖然我們是一個國家,但是他們不可能一樣對待。後來我就想,新疆本來就是不同語言,不同的民族習慣,我們本來就不是中國人。那我們是什麼?就開始我的這些想法。

中國員警說道:你是中國女孩,血是中國人的血。我上學的時候,也帶紅領巾,升國旗時候唱國歌,我們拿的護照也是一樣的。但是為什麼出國回來,(中國)就拿我們當恐怖分子?為什麼我不能跟你們一樣?他們說就是不一樣,你們都是恐怖分子?我說我們恐怖在哪裡了?是爆炸廣州北京嗎?沒有。我們老老實實地呆在新疆。你們來新疆為什麼拿我們當恐怖分子?他們說哦,露出來了,你就是第一個恐怖分子。我說我不要變成恐怖分子,是你們給我會加上去的。

監獄讓她得了癲癇

我進去的時候差不多四十多個人一個房間。我的監獄號是210,我的號碼是54。後來知道「54」的意思是我死了(吾死)。四十多個人的房間,後來有幾個人進來,幾個人出去;有人死了,就帶出去,又有人進來,就這樣。最後我走出監牢時候,還有68個人。

每天早上5點鐘起床後小便,沒有洗手間,旁邊有個小小的洞,可以當廁所用。四處都有監控,可以聽到我們內部各種聲音,上廁所也都可以被外面看到。接下來,就要疊被子。我生命中最難的就是疊那個被套。監獄裡有共七個被套,每個必須疊得一模一樣,像盒子一樣。如果有一點不一樣,整個牢房裡的女犯就一整天沒飯吃。接下來,要被查房,每個人都把手放在後面,蹲下來,要像軍人一樣的報數,必須一模一樣,要聲音很大、很快。那裡面有農民,有小學生,有老人家,也有博士生在英國上學的。什麼樣的人都有。有的說漢語,有的不會,有些人從未受過軍人一般訓練,我們必須互相教。

以前我很尊重中國政府,現在我看不起他們。我四個多月沒喝過水,只能在吃藥的時候才能喝水。我們爭著吃藥,因為有水喝。我們沒有刷過牙,沒有洗過臉,沒有洗過澡,頭髮都剃光了。2017年他們剃光我們的頭,男人、女人都要剃光,只有看到身形才知道是男是女。

2017年4月16號開始,為期四個多月,我一直病的很嚴重。他們每天從監獄送我到國保大隊詢問,有折磨有毆打。那種折磨多半是精神上的。他們說:「你父親去世了,母親可能也快死了。兒子頭動了手術,也死了。女兒沒人養,被送進孤兒院。還有你哥哥家人全都在監獄,都判無期了。你生命沒希望了,想要說什麼就儘快說出來,死的時候我們會讓你舒服一點。」凡此種種折磨,讓人氣的都亂了方寸。後來我一生氣,就得了癲癇。這在以前是沒有的,就在年我一生氣,手、腿發僵,嘴出泡沫。後來我睜開眼睛,發現在烏魯木齊醫院神經科。我不知道在哪兒多久,我父母後來說在那兒待了一個多星期。

埃及丈夫恐已人間蒸發?

2017年8月底、9月初期間,我爸爸希望我回到廣州。因為畢竟熟悉。不能待在新疆,出門出不了。新疆的檢查站每隔100公尺一個,社區出不了門,社區門要身份證才能開的。身份證裡有晶片,一旦開門就噠噠噠響起來,保安就來問你是從哪個監獄出來的(編註:身份證晶片有前科警示功能)。

我聯繫不上我丈夫。 2015年我一個人帶孩子來了之後,我一直在想,我已經失去他了。我恨他,不知道他為什麼沒有來找我,為什麼沒有問候自己的孩子?中國政府這樣折磨我,我失去了一個孩子,我老公都沒有問過我。我就死了算了!想了很多。但是我2018年5月份回埃及找他找不到。他埃及工作的朋友說,2016年9月間他去中國找你。之前,因為他找不到妳,妳的電話也都一直關機,所以他就去中國。到了中國之後他們就把他抓走。從中國的訊息顯示,我老公被判16年。

與先生的最後一面,是在2015年5月間,他把我送到開羅機場 ,親他三個孩子,說趕快回來,不要待很久,我會想你們。我說我會的,只有孩子過了二、三個月孩子不需餵奶的時候我就回來,或者你過來帶我們走。那時候是3年前,現在連孩子也不知道他們爸爸長什麼樣子。

老公的父母都在監獄,我先生也不知道他三個孩子哪個活著,哪個死了!我不敢相信他是否還活著。身為一名女性,中共警方都這樣折磨我,究竟會把我老公怎麼處置?我實在無法想像。

三度關押遭指控賣國

2018年1月間,中共國保又把我叫回去,關起來,說要把我判無期徒刑。有好多文件要我簽名字,都不是我說的話,說什麼我是恐怖分子,出賣國家什麼的,都是我沒說過的。我說我沒說過,不簽。他們說沒關係,你不簽我們會讓你簽的。

我待在某個監獄20多天。他們過來說要把孩子送到孤兒院,他們叫「天使中心」。那些小天使沒有父母,都在監獄,收容孩子數量達3,000多人。他們問我的孩子中文名字是什麼?我已經失去希望了,就開始說,這兩個孩子不是中國人,愛琳娜是愛琳娜,莫艾斯是莫艾斯,沒有中文名字。還有他父親是埃及人,他們就問說為什麼孩子們有中國護照和身份證?其實是他們編造的,為了說孩子出生在烏魯木齊。我說他們都有護照,他們來的時候在埃及的中國大使館申請了簽證,他們在這兒都是有護照有簽證的,他們不是中國人。你們不能把他們送到孤兒院,如果你們這樣做的話,兩個國家會有問題。埃及大使館是很有力量的。你送他們走,埃及大使館會尋找這兩個孩子。後來我知道他們檢查我的房子,找到了護照,聯繫了大使館要他們把孩子帶走。大使館說3歲孩子怎麼沒有父母?他們要看母親,就過來,跟我見面。

他們早上7點鐘把我帶出來,讓我寫了好多東西,說不能說這說那個,我說這是讓我拍電影嗎?他們說不許說話。他們帶給我媽媽的一雙鞋子,並說我的不知道哪裡去了。他們讓我化妝,換衣服。我以為死了要化妝,不知道要我到哪裡去?後來到了一個屋子裡,我看到了一個阿拉伯人,是埃及使館的。

他問我你是埃及人嗎?我說我有證件,但還沒有拿到護照和身份證。孩子是埃及的。他問我你為什麼不說?我說我不能說,因為我回來是中國護照回來的,他們也許會把孩子帶走。你們也救我出去吧!不然他們會讓我死的。後來埃及駐中使館人員走了,我洗了臉,換了衣服,中共官員把我放回監獄。

20天過後,埃及駐中使館人員給了我埃及的證件,說這是大使館的證明,你和孩子都是我們的人。結果中國這邊說不行,說我還擁有中國戶口。孩子可以帶走,母親不可以。雙方爭論了七、八個小時,後來同意了。我就出去了。我沒有護照,沒有身份證,什麼也沒有,他們以為我哪兒也去不了。庫爾勒市且末縣很遠,坐飛機沒飛機,做火車、大巴都要身份證,哪裡都走不了。但大使館的人很有辦法,他們的證明讓我上了飛機,讓我來到北京。

「中國人」稱謂成了生命夢魘

在北京我又多待28天。2018年4月8日,孩子和我到了上飛機的檢查站,他們說你沒有可以出去的證件。 我說我是中國人,有身份證護照,可是都被他們拿走了。他們其實可以查到我的護照、入境時間。最終,錯過了這一班飛機。

第二次,用埃及使館給我的護照,還是不可以,說沒有進入中國的記錄與簽證。他們查是查得到了的;我的中國護照號碼,是在2015年5月13號入境的。我說我本來是中國人,但是中國不要我;現在我作為外國人出去,還是不行,不讓我出去。我說怎麼拿簽證?他們就是不讓我出去。每次來都要我等一下,然後打電話,說不可以。他們的話是反覆的。我在中國怎麼可能拿到外國簽證?並一再刁難我。

最後第三次,我去了北京的外交部、公安廳,他們要我回庫爾勒公安局。我說庫爾勒大,還是北京大?你們是中央,你們能做到!我知道他們就不讓我出去,必要把我留下來。後來埃及大使館的人說,我們埃及國家主席要跟你們的習主席溝通,他們才說不用了,可以可以,他們能辦到。在北京的出入境大廳,終於給了我簽證,一份可以停留24小時的中國簽證。終於這班飛機,我跟孩子可以上了。

臨到上飛機時候,中國官員特地到我後頭來跟我說:「你是中國人,你是中國的女兒,你的血是中國的血統,我們給你培養出來的。我們給你上大學,穿好吃好,不要忘記。你的父母都在中國的保護之下。你回來我們還是歡迎你的。你的父母家人都在等著你。」然而,我心理出現這樣的話語:「這不是我想要的中國了。」

 天堂復活?看到美國國旗泣不成聲

我只聽過美國,卻沒來過。下飛機的時候看見美國的國旗,我哭起來。我什麼都不知道回答。如果我在中國,問我你從哪裡來的,我必須要回答,不回答就把我扣起來。在美國人家問我你從哪裡來,我只說I don’t know。為什麼來美國?「不知道」;你的護照呢?「不知道」;其實就在我手裡。

那個員警拿到我的護照,讓我過去。我看著美國的國旗,就一直哭。那個員警說:「你不要害怕。你是安全的,我們不會傷害你!」我說我不害怕,我哭不是害怕,我哭是因為我很高興,因為我不敢相信人在美國。那個員警不知道我經歷過什麼?他就問道,你需要幫助嗎?我說不需要。他說你可以走,或者你要在這裡坐著也可以。

我出去以後一直在哭。剎那間,過往一切經歷都已不記得,只想著過往的監獄歲月是否已經死了,不再了?我是不是在天堂復活了?我跟孩子是否都一起死了?如今好一些,不過有時還會出現這種幻覺。晚上睡覺的時候我就摸一摸,我是活著還是死了?因為中國發生的事情我不敢回首。現在我不認識的人、別的國家幫助我。我在美國無親無故,為什麼美國人幫助我?我在中國長大,結果中國卻殘忍對付我。如今,我是不是在天堂?很舒服,很多人幫我,這一定是天堂。

現在我的孩子睡覺時候,必須要抓住我的衣服,我一動他們就說媽媽不要走。現在也會這樣。白天情況慢慢好些了。我一哭,他們就說媽媽你痛嗎?有人打你了嗎?不要怕我在這裡。我說我不痛。不過,現在一有美國警車出現,他們就害怕我被帶走。(編註:此為創傷症候群典型症狀)

新疆:無辜者的苦難呼聲

孩子們和無辜維吾爾的民族冤枉,讓我有勇氣我活下來。我看到很多農民,什麼都不懂的農民;維吾爾小女孩,從來沒見過手機?很多人,無辜死了。在我的面前就死了9個人,有折磨死的,有些餓死的。因為沒有吃飽的飯,沒有出去看太陽。好多人生病沒有人治療,動不動帶出去挨打,然後扔進來。這些女人心裡堅強,但身體不行了。有人對生命還留存希望,但身體堅持不下去。

最後死的那位21歲女孩子我還歷歷在目。她說:「姐姐你還去過埃及,你還坐過飛機嗎?你在天上飛是什麼感覺?你會不會害怕?」她是從農村來的,她都沒看過飛機。她說:我在地上看那個飛機好小,你怎麼能坐進去?她犯了什麼法?她唯一罪名就是戴圍巾(即頭巾),她也死了。

我想我也會死,沒有機會活下來。一直到從北京上飛機時候,我都不敢相信自己會活下來。我是個上大學的女孩,擁有自己的願望。我想跟老公正常的生活,跟同學,家人正常的活著,不過現在一切都沒有了。也許有可能一切要重新開始,也許我沒有時間了,我不知道。我只希望所有的人,整個世界都能聽聞。有很多無辜的人在新疆就那麼無辜死了。終其一生至死,她們不知道自己的父母、孩子身在何方?

現在唯一讓我高興的事情就是每天看到太陽出來,人們走在我旁邊,有的時候在房子後面能聽到小鳥叫聲,我就稱頌感謝上帝了。如今的我,對世界沒有要求很多,我已經把所有這些經歷,向世界訴說我的祈求!

Source: 民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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