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茂生(1887-1947)
台灣第一位哲學博士,致力鑽研台灣教育制度與推廣台灣文化,乃『台灣文化協會』核心人物,創辦『民報』,中立、公正,批評時弊無畏無懼。被陳儀誣控「陰謀叛亂,鼓動該校學生暴亂;強力接收台灣大學;接近美國領事館,企圖由國際干涉,妄想台灣獨立」為由,私刑秘密殺害!!
他要台灣人永遠保存自己的風格與文化─堪稱生命哲學教育家。(by Susan) 詳細介紹
八田與一(1886-1942)
「嘉南大圳之父」。是社會公平正義的實踐者,是人道關懷者,把台灣人的生存,當成自己的責任,若非極大的毅力,無法完成此艱苦的工程─烏山頭水庫,賣命也要完成任務,是八田與一的精神。
其全家人生命,與台灣結合為一體的意志,是要建國的台灣人必須學習的地方。
有情有義的台灣人,要追思此位真正利民、福台的台灣神。(by Dr. yang ,Emma整理) 詳細介紹
張七郎(1888-1947)
國大代表、花蓮縣議會議長、花蓮仁壽醫院創辦人。在當時「縣市長民選」的政策下,以高票獲選為花蓮縣縣長候選人,引起官府的注意,成為不幸的禍根。父子三人(張七郎、張宗仁、張果仁)被羅織「背叛黨國、組織暗殺團」等罪名,遭受凌虐酷刑,一家三人不明不白地冤死。
生前濟世助人,卻死於雙手沾滿血腥的國軍…乃228醫界消失的菁英。
其父子博愛濟眾、仁心仁術之大愛醫德,視治病如治理國政般的用心,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Jolen) 詳細介紹
黃 賜(1891-1947)
勞工運動的先驅,他所領導的罷工事件,以1927年高雄淺野水泥廠罷工事件最著名。228事件爆發後,參與「228事件處理委員會」,被以機槍掃射,喪命於亂槍之下!
帶頭為基層弱勢勞工爭取權益,為公義、公理,無私犧牲奉獻的精神,是台灣人要效法傳承的台灣精神。(by Emma) 詳細介紹
陳 炘(1893-1947)
台灣金融界先驅者、「大東信託株式會社」創辦人,留學於日本慶應大學及美國哥倫比亞大學,主修經濟學。致力於本土金融事業的拓展,為對抗日人消滅民族意識之文化侵略及對台金融經濟壓力,籌組台人資本獨立發展之金融機構。
228大屠殺發生期間,因損及浙江財閥利益,被國府羅織「陰謀叛亂首要」罪名,乃228金融界消失的菁英……
其熱愛鄉土、力圖抵抗的堅持行動力,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Jolen) 詳細介紹
黃媽典(1893-1947)
行醫於嘉義朴子家鄉德壽醫院,懸壺濟世,救人無數,有卓越拔群醫術。28歲時被任命為朴子街的街長,任內他興建自來水廠、街役場、內厝大橋、朴子小學、朴子女子公學校等等,政績遍及衛生、交通、教育、商業、水利、為朴子市奠下了日後發展的宏圖。數年後更赴任檢疫委員;當時台灣發生轟動國際之瘟疫,常不顧生命危險,遏止惡性鼠疫蔓延,犧牲奉獻心力。
228事件後卻以「暴亂首要份子」之罪,遭軍隊毒打遊街示眾後,在新營圓環槍斃。 (by Nathan) 詳細介紹
賴 和(1894-1943)
賴和,台灣新文學先覺者。
初習醫,執業彰化,人稱「彰化媽祖」。後加入台灣文化協會,投入文化抵抗外來殖民與啟蒙台人思想。
第一首白話詩~覺悟下的犧牲,藉詩聲援二林事件蔗農;小說創作「一桿秤仔」道盡台人追求公平正義的抵抗和犧牲。
一生行醫為文,啟迪後進。其詩句「勇士當為義鬥爭」正如斯人的覺悟與反殖民實踐,堪為台灣人建國精神標竿。(by Rainbow) 詳細介紹
徐春卿(1895-1947)
台北市參議員,勇於揭發弊端,保障人權,批評政府,又因反對日產廉售浙江財閥,得罪陳儀當局。
228事件後,擔任台北市228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友人勸他暫時躲避,他自認沒作虧心事,想出力維持當時社會秩序,卻被當局列為暴亂首謀,遭到逮捕殺害。(by Nathan) 詳細介紹
陳澄波(1895-1947)
他,是油彩的化身,畫筆似劍,揮灑出氣勢磅礡的繪畫世界。畫作〈嘉義街外〉入選日本「帝國美術展覽會」,是台灣第一人。為台灣美術運動揭開序幕,繪畫燃燒著他高昂的生命。
228事件爆發後,被推為和平使代表之一,卻被綁赴嘉義火車站前,槍斃示眾。
熱心推展台灣美術運動,充滿正義感與理想性、熱心公益的個性,是台灣人要實踐推崇的台灣精神。(by Emma) 詳細介紹
陳 屋(1896-1947)
日治時期台灣工運領袖,戰後高票當選台北市參議員,228事件後,擔任台北市228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前往軍法處調查殺害無辜民眾的軍警人員。
228事件期間,始終站在台灣民眾的立場著想,被當局列為暴亂首謀殺害。(by Nathan) 詳細介紹
雷 震(1897-1979)
蔣介石時期敢於犀利批判國民黨,發文鼓吹民主自由人權,要求蔣介石不要尋求連任成為獨裁者,並提出反攻大陸無望論,結合台灣本土菁英籌組反對勢力,因而被軍事法庭以「包庇匪諜、煽動叛亂」的罪名判處十年徒刑。
出獄後撰寫回憶錄,保存了台灣言論自由的重要紀錄,並啟蒙了新一代的台灣民主運動。(by Nathan) 詳細介紹
楊元丁(1898-1947)
日治時期,國際聯盟拒毒會,議決禁吸鴉片,日本為保持自身利益,對台灣人仍發紅牌准吸終身。楊元丁反對此種鴉片制度;為此,日本嚴究持反對印刷傳單者,楊元丁一人擔下重責,被判囚284日。
在228事件中,由於基隆地區鬧米荒,副議長楊元丁出面交涉,卻得罪當時執政的國民黨官員,橫死於基隆「田寮港」。
其一生熱心助人、不畏強權、捍衛正義,堪為台灣人民建國的表率。(by Cathy) 詳細介紹
陳能通(1899-1947)
淡江中學校長,將信仰貫徹於『言教、身教、心教』,於淡江中學正處228事變動盪時局,毅然負起校長重擔,因日治時期遺留之教練槍與拒建中國式涼亭得罪柯遠芬;被國府流亡政權羅織誣陷為「匪首」並「發表荒謬言論煽動學生招致流氓及青年在校舉辦軍事訓練班……。」為由逮捕失蹤至今。
男女均教權理念,一生為推廣教育無私奉獻。是教育界的牧人!(by Susan) 詳細介紹
李仁貴(1900-1947)
台北電器商人,熱心地方事務,經商成功後投入政治,高票當選台北市參議員,非常關心台灣社會民生問題,曾要求國民政府改革弊端及經濟改善。
然而在228事件後,因參與「228事件處理委員會」擔任調查組長,調查六名殺人兇手,要求國民政府軍警停止濫殺無辜,卻遭羅織「陰謀叛亂首要」罪名,於家中被抓走遇害。(by Nathan) 詳細介紹
阮朝日(1900-1947)
為《台灣新生報》總經理,乃為民喉舌並批判時事的第一大報業;因應能源拮据創辦「日の丸式木炭瓦斯發生爐自動車株式會社」;於戰後組織「台灣海外青年復員促進委員會」,幫助台籍日本兵返台。上述事跡,被國府羅織「228叛亂首謀」罪名,成為228媒體界消失的菁英……
其大愛、心無疑懼、尊重女權的真民主,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ries) 詳細介紹
王添灯(1901-1947)
228的悲劇英雄,一生貫徹理念-「為最大多數,謀最大幸福」。
日治時期已組成「台灣地方自治聯盟」推動台灣地方自治的實現。戰後初期對於新時代充滿希望,希望貢獻一己之力來建設新台灣。積極活躍於政壇和新聞界,除辦報廣聽人民心聲外,問政努力。
為求得人民的民主、正義,寧可得罪官員,也不得放過貪污公帑之官吏。(by Stella)詳細介紹
吳鴻麒(1901-1947)
曾任律師、法院推事,為人公正剛直、嫉惡如仇,對於官吏貪污馬虎的作風十分不以為然,因此對於貪污暴亂案件的處理十分嚴格,從不加以寬待。
公正剛直、嫉惡如仇、為公義公理的精神,是台灣人要學習傳承的精神。(by Emma) 詳細介紹
施江南(1902-1947)
京都大學醫學院博士,是日治時代第二位獲得醫學博士的台灣人。致力為台籍日本兵回台而奔走。曾擔任台北州會議員、「228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228事件時,從病榻前被捉走,生死不明。
其熱愛台灣,為台灣社會盡心盡力,為公義公理犧牲奉獻的精神,值得台灣人學習敬仰。(by Emma)詳細介紹
潘木枝(1902-1947)
任嘉義市參議員兼副議長,嘉義228事件爆發後,明知去機場很危險仍義無反顧前往談判議和,過程中勇敢直言,平時問政處事富正義感;最後卻命喪於3/25嘉義驛前。
在兒女心中是位疼惜子女、溫柔、偉大的好父親;在病患心中是位侍病如親、敬業、仁慈,甚至被當成神拜的好醫生;在市民心中是位深受市民愛戴、景仰,為民喉舌的好代表;面對暴政強權的脅迫下依然不畏懼、不妥協。
他留給妻子的遺書裡寫著,為市民而亡,身雖死猶榮…… (by Jade) 詳細介紹
宋斐如(1903-1947)
創立「人民導報」直言揭發當時陳儀政府弊端,堅持「人民第一」,倡導「台灣新文化運動」。
228事件期間,未激烈抗爭,但「人民導報」卻遭查封,宋斐如則被列為叛亂首要人犯,在家中遭憲兵強行帶走,一去不回。(by Nathan) 詳細介紹
林旭屏(1904-1947)
曾說:讀法律才能幫助台灣人。熱心推動農業,致力推展新品種。官職不低,為官清廉,堅決不接受餽贈。任專賣局課長時,發生228事件,他認為責任加劇,照常上班,卻被匿名投書說企圖占有公賣局,被以「田經理設宴在大上海酒家,擬請同往」為由騙出家門,被發現陳屍南港橋下,頭蓋骨骨折而死。
清廉正直、為公忘私負責的言行,為公義公理犧牲的精神值得台灣人學習敬仰。(by Emma) 詳細介紹
黃朝生(1904-1947)
醫界的菁英,平時關心時政、熱心公益,時常參與義診,228事件擔任「228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在大逮捕中失蹤,下落不明,連屍首也找不到。
他熱心服務,無私犧牲奉獻的精神,是我們要追隨傳承的台灣精神。(by Emma) 詳細介紹
林連宗(1905-1947)
日治時期,就讀中央大學二年級時,就通過行政科及司法科「雙料」高等考試。返台開業,當執業律師,為人權、公理、正義而辯。終戰後,當選第一屆參議員,對國民黨政權之貪污腐敗及壟斷操控提出強烈質詢。當選國大制憲代表時,以「制定憲法乃一國之歷史上重大之事,參加制憲代表亦是歷史上留有重大意義之人物,國大代表當要自重。」來自我期許。
豈料「憲法」卻不能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卻在野蠻的國民黨政權羅織罪名下把人帶走,從此消失一去不回。(by Stella) 詳細介紹
李瑞漢(1906-1947)
台北市律師公會會長,對台灣省行政長官陳儀提出司法獨立、起用本省人等改革意見;得罪當時執政的國民黨官員,被憲兵第四團團長張慕陶以台灣省行政長官陳儀邀請開會為由,從宮前町家中,將李瑞漢兄弟及友人台灣省參議員林連宗一同帶走,竟一去不回。
其捍衛正義、仗義執言的道德勇氣,堪為台灣人民建國的表率。(by Cathy) 詳細介紹
林桂端(1907-1947)
林桂端律師是留日回台的台籍法學菁英,在近代法律思潮的洗禮下,剛正不阿;在戰後漫無法紀的社會中,保護民權、伸張正義。
在國民黨政權使用特務和司法的手段干預新聞言論自由的《人民導報》筆禍事件中,挺身而出為辯護人,正義─就是伊e名。(by Susan) 詳細介紹
湯德章(1907-1947)
台日混血,一生以身為台灣人為榮,並充滿正義感,維護台灣人的權益,是台南地區相當受人敬重的律師,曾拒絕陳儀的邀情,不當貪污的中國官。
228事件後,負責維持台南地區治安,3/11,二、三十名憲警特務闖進他的住所,湯德章為保護台南菁英,一面徒手力抗拒捕,一面爭取時間將住所有關名單資料燒毀,挽救了當時許多台南的社會人士及成大學生倖免於難。
死前遭刑求遊街仍毫不畏懼微笑面對民眾。(by Nathan) 詳細介紹
Uyongu Yatauyanguna(高一生 1908-1954)
台灣鄒族音樂家,人道主義者。
以其鄒族傳統和日本師範教育接觸的西方哲學思想為背景,創作屬於台灣山林土地之歌。儘管因主張「高山自治」而遭中國殖民政權構陷貪污而被誘捕、入獄,仍寫出『春之佐保姬』來勉勵妻兒族人─不要放棄希望。
一生關心原住民經濟與前途,並在遺書中寫道:田地和山野,隨時都有我的魂守護著。而台灣山林仍幻化著Uyongu Yatauyanguna的歌曲,迴盪台灣人的心中傳唱。(by Rainbow) 詳細介紹
張榮宗(1908-1947)
嘉義朴子人,雖出生為富農子弟,卻相當關心勞工與農民,出任《和平日報》東石分局長,經常表現出敢於揭露社會黑暗面的報導。
228事件爆發,張榮宗在地方上糾集青年抗爭,率領三輛滿載民軍及裝備的車隊,由新營市出發,途中遇國府軍伏擊,當場身亡。(by Nathan) 詳細介紹
葉秋木(1908-1947)
於日本留學時期成立「台灣文化同好會」為左翼運動的健將,回台後當選屏東市參議會參議員,並被推為副議長。
228事件後擔任「228處理委員會屏東分會」主席,負責屏東地區的治安,為了民眾安全,親自率領群眾前往機場要求軍隊交出槍械,8日中午,屏東市實施戒嚴,進行大捕殺,葉秋木身為屏東市之意見領袖,被逮捕後,國府軍以「暴亂首謀」的罪名,割掉鼻耳及生殖器,拖出去遊街示眾,最後再予以槍殺。(by Nathan) 詳細介紹
林 界(1910-1947)
《台灣新生報》印報廠廠長、高雄苓雅區長,生性勤學,公學校畢業後不斷自我進修;本於區長的使命,於高雄壽山要塞司令部巡邏隊無故射擊、濫殺民眾時,前往與要塞司令彭孟緝談判要求停火不成,反遭槍殺,乃228政治界消失的菁英……
其無私奉獻、犧牲生命的「母雞護小雞」行為,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ries) 詳細介紹
蕭朝金(1910-1947)
是一位虔誠基督徒,第二任高雄岡山教會牧師,本著強烈的愛鄉土、愛人的精神來牧會。三青團岡山地區負責人,228事件時,曾勸阻平息反政府行動,但仍被羅織罪名。死前拒絕下跪,堅持只跪拜上帝。鼻、耳、生殖器都被割掉,悲壯慘烈犧牲。
上帝的試煉,證道前的考驗。依靠信念、活出信念。以實踐上帝公義的道,追求自由、民主、人權的普世價值。(by Stella) 詳細介紹
陳復志(1893-1947)
在台灣當時的官僚體制中,不巴結也不奉承,也因此得罪了憲兵隊,嘉義民兵在228事件之後,死傷慘重,老婆要他逃到阿里山上,他說:「我如果不管,會死很多人。」,「我只是要出來講和的,不要擔心。」,為了嘉義民眾的安全,陳復志擔任和平使親赴水上機場談判,卻因此遭到扣押,並在七天後被綑綁遊街。
成為嘉義228事件爆發後,第一位在火車站前被公開槍決,禁止收屍的代表人物。 (by Nathan) 詳細介紹
王石定(1912-1947)
南台灣漁業鉅子,常樂善好施,為人親切,只要是慈善事業,都樂於贊助,1946年高票當選高雄市參議員。
228事件後為了阻止軍隊任意屠殺市民,參與高雄228事件處理委員會,然卻於開會時,遭闖入之部隊殺害,身上總共有十二個傷口,有彈孔、刺刀傷口等。(by Nathan) 詳細介紹
盧鈵欽(1912-1947)
228事件後,出面擔任處理委員收拾殘局,欲解救正被扣押的幾位和平代表團的議會同儕,最後卻讓自己成為被國民政府扣押的藉口,因為早在議會中專打擊政府不法弊案的他,早已被國民政府視為「眼中釘、肉中刺」。
他的大姊原本已為他準備逃亡的行李叫他快逃不要被抓,但他選擇不逃亡,也自認無錯,堅持留下對抗惡政。只因:「自己身為參議員,不出面解決不行。」
3/25在嘉義驛前成為他人生最後旅程、也成為暴政槍口下的冤魂。 (by Jade) 詳細介紹
吳金鍊(1913-1947)
《台灣新生報》日文版總編輯,對時政及社會不公現象,敢於批評、揭露,228事變時,每日大篇幅漢、日文對照,報導各地228事件消息,一生服務於報業。參與組織『台灣海外青年復員促進委員會』,照顧遭政府遺棄台籍日兵之善舉,遭國府流亡殖民政權羅織「陰謀叛亂首要」罪名,予以逮捕殺害。
伐暴揚善的精神……應復刻台灣人心中,矢志追隨。(by Susan) 詳細介紹
郭章垣(1914-1947)
宜蘭醫院院長。希望貢獻所學,為自己的同胞服務,面對醫院窘境,努力克服,霍亂流行時,不眠不休地工作,把病患的性命當親人看待,用同理心來尊重。228事件爆發後,從家裡被強行帶走,就地活埋,發現陳屍頭城媽祖宮前。生前留下「生離祖國 死歸祖國 生死天命 無念無想」16個字。
為人正直,重責任感,其從容就義,乃願意為台灣人民犧牲的台灣神。(by Emma) 詳細介紹
李鎮源(1915-2001)
國際蛇毒權威。早年貢獻所學於醫界、學界,晚年投身反對運動,創立「100行動聯盟」、「醫界聯盟」與「建國黨」,積極參與公投、反核四與反對中國併吞各種活動。
生前名言:「我想以有生之年貢獻給台灣這片土地,希望眼睛尚未闔上之前能夠見到台灣獨立建國成功,這是我的夢!」……
是台灣建國的精神,生命科學的實踐家。(by Susan) 詳細介紹
許錫謙(1915-1947)
《青年報》及《青年週刊》編輯、組織「台灣經濟外交會」花蓮港支部、「228大屠殺」爆發後擔任「青年大同盟」總指揮,召集民眾大會,並決議定調「打倒貪官污吏,台灣自治萬歲!」為口號。而後走避台北,然經遊說返回花蓮途中於南方澳附近遭埋伏的軍憲人員就地捕殺,享年僅32歲。
其熱心籌組公共事務、捍衛社會和平公義不屈服的大無畏精神,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Jolen) 詳細介紹
張雲昌(1916-1947)
228事件發生時,為遲滯未歸的廠長,一肩擔起蘇澳台灣水泥廠重務及228處理委員會委員兼任秘書,遭人密告,他認為無不法行為,做事心安理得為由,拒絕走避,而慘遭殺害。
『不知道,知道也不會講!』以生命守護廣納台灣菁英的『三民主義青年團名單』,拒絕出賣同胞的張雲昌,情、義、理的表現,正是台灣硬骨精神的實踐者。(by Susan) 詳細介紹
陳智雄(1916-1963)
早年協助印尼獨立建國經驗,戰後立志於台灣獨立建國運動。
被廣為認定是最純粹殉於信念的「台灣獨立運動第一位烈士」。堅決主張「台灣話就是我的國語」「生是台灣人,死是台灣魂」。
就義前,拒不下跪,刑前,仍高喊:「台灣獨立萬歲!台獨萬歲!台灣獨立萬歲!」(by Stella) 詳細介紹
王育霖(1919-1947)
一位打擊魔鬼的檢察官,於日本京都地方裁判所,任日本第一位台灣人檢事;終戰後回台擔任新竹地檢處檢察官,因不同流合污,在「祕密囤積糧食事件」中,捲進政治角力的濁流漩渦,成為國府的眼中釘,乃228司法界消失的菁英……
其生性耿介、公正不阿的法律人生觀,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ries) 詳細介紹
簡錦文(1924-1947)
基隆要塞司令部任職軍醫。在動亂的年代時常行醫幫助貧苦百姓,很多人受過他的照顧。後來被國民黨以莫須有罪名:「煽動故鄉暴動,主謀叛亂。」槍斃。家屬遍尋不到屍體,一年後曾受過幫忙的民眾不忍心才偷偷告訴家屬埋屍的地方,得以安葬。遇害時才23歲。
其熱心助人、關懷弱勢的道德勇氣,堪為台灣人精神表率。(by Cathy) 詳細介紹
黃信介(1928-1999)
信介仙,台灣人的歐吉桑。黨外到民進黨的桶箍。台灣民主運動、反對運動的領導者,萬年國會的增額立委;美麗島事件特赦恢復公職;國會全面改選後元帥東征再度當選,三進三出,是立法院的第一人。向強人蔣經國的嚴厲質詢,驚動政壇,終因美麗島事件被羅織成獄。
主張自由民主是台灣走向獨立的路線,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Bian) 詳細介紹
廖中山(1934-1999)
以外省人第一代的中國人身分懺悔,提出「在台灣獨立建國的行列上,『外省人』不該缺席」的論點,發表「認同台灣,別無祖國」的宣言;並發起穿著書有「台灣國民」衣服的運動,帶給後輩無限的震撼教育,是教育界消失的菁英……
其堅持對海洋台灣的認同與愛,是台灣建國的實踐家與先行者,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ries) 詳細介紹
林山田(1938-2007)
台灣台南市人,致力建造台灣為民主法治和社會公義的國家而奉獻。為爭取言論自由,組「100行動聯盟」,廢除「刑法100條」;退報(聯合報)運動。為台灣建國大業,籌組建國廣場和建國黨,並任副主席。撰寫「建造自己的國家」手冊並自費發行。
一生黑白分明淡泊名利,以行動和熱情為台灣建國奠基。(by Rainbow) 詳細介紹
盧修一(1941-1998)
他說:「天下沒有什麼好事會平白掉下來,權利是爭取來的。」自小與寡母相依,不畏環境艱困奮鬥完成政治學博士。
他進入立法院後,參與多項重要法案改革,面對惡政惡法,不惜勇敢衝撞,即使生命遭受迫害、威脅,仍不改其從政的初衷。
1997年蘇貞昌參選台北縣長時,更因為他的「驚天一跪」而逆轉勝。
為完成民主建國的大志,點燃生命最後的火花,其無私奉獻的精神是後人追隨的人性價值。(by Jade) 詳細介紹
陳定南(1943-2006)
曾任宜蘭縣縣長、立法委員、法務部長。在宜蘭縣用心建設令人感懷,注重生態保育與環境保護的永續發展,冬山河的建設更顯現他對保有大自然風貌的用心與期待,對各項公共設施建設完工時的檢驗極其嚴謹,要求盡善盡美,人稱「陳青天Mr. Clean」。曾說:如果討人喜歡與受人尊敬不能兩全,我寧願受人尊敬。
一生清白、公私分明、一介不取、以國為家,堪為全台灣國人民所崇敬之台灣神。(by Emma) 詳細介紹
鄭南榕(1947-1989)
在戒嚴時期,勇敢的爭取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鼓吹民主自由在台灣的開展、抗議國民黨政府在台灣實行戒嚴38年。公開主張台灣獨立,大聲說出「我叫做鄭南榕,我主張台灣獨立。」。
1987年2月成立「228和平日促進會」,要求公佈歷史真相、平反冤屈、訂定228為和平日,是台灣建國的先驅先行者。(by Cathy) 詳細介紹
陳文成(1950-1981)
在美國求學、任教於卡內基美隆大學,關心台灣政治發展、研究政治理論,積極參加同鄉會、人權會,推動民主基金會,在財力上支援本土的《美麗島雜誌》,也埋下日後殉難之因。1981年7月2日上午,三名警總人員持約談傳票,從家裡把他帶走。這件事,使國際社會正式凝視國民黨的胡作非為,使美國政府果決處理校園特務的告密習性。
其為台灣人民爭取民主不畏強權的精神,是台灣建國的先行者。(by Cathy) 詳細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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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黑案纏身 謝長廷清白通過 列印 E-mail
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作者 李鴻典   
2007-06-09

敵營不斷透過司法案件的攻訐與抹黑,即將代表民進黨出征的謝長廷卻能一一通過考驗;人民也相信,「謝馬對決,謝會勝出。」

民進黨在五月二十九日中執會中,正式通過提名前行政院長謝長廷代表民進黨參選總統,然而,若回頭檢視謝長廷近十年來的從政之路,確實風雨不斷,尤其是必須面對來自敵對陣營透過司法案件的不斷攻訐與抹黑,歷經宋七力政治獻金案、新瑞都案、玉皇宮政治獻金案到高捷案等,面對來自四面八方的指控,即將代表民進黨出征的謝長廷一一通過考驗。

宋七力案
璩美鳳判敗訴  後遭雜誌修理

回顧一九九六年八月,當時謝長廷宣布參選高雄市長後,時任台北市議員的璩美鳳在同年十月五日下午具名發表新聞稿指稱「謝長廷接受宋神棍斂財所得至少貳仟萬新台幣選舉財務支援」,謝長廷認為,璩美鳳言論已經侵害他的名譽權,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刑事誹謗、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訴訟,要求新台幣一千萬元精神慰撫金及登報道歉。

案子歷經五年,台北地院於二○○一年四月三十日判決璩美鳳敗訴,必須賠償兩百萬元,並登報向謝長廷道歉。璩美鳳則提出抗辯,主張宋七力假借神力及號稱有分身之能,詐騙民眾金錢,謝長廷為國內重量級政治人物,與宋七力過從甚密,其與宋七力之間的關係,應可受外界公評,而且當時自己擔任台北市議員,接受民眾陳情,基於民意代表的職責,作出適當的評論。

而後,璩美鳳則遭當初她用來「修理」謝長廷的獨家報導雜誌披露緋聞並附贈送性愛光碟,斷送政治前途;當時謝長廷表示,對於璩美鳳這件緋聞案,他沒有幸災樂禍的心理,也沒有憎恨心,只是很感嘆;他說,冥冥中自有因果,做事不要太絕。

謝長廷指出,當年璩美鳳就是用這本雜誌「修理」他,指他收受賄款並拿出匯款單,他也曾經告訴璩美鳳不可以這樣,經調查後證實該匯款單是經過剪貼、影印、印刷等程序造假,當時有人在現場就受害,也有人至今還在受害,只是外界不知道;謝長廷說,這件事情正好可以讓大家警惕,我們身處的環境不是可以隨便污辱他人人格與抹黑的,藉此,也可以提醒大家應建立一個有人權的環境,尊重大家的尊嚴。

新瑞都案 
高雄市民相挺  對謝投信任票

二○○二年謝長廷競選高雄市長連任時,則遭到對方以「新瑞都案」抹黑。新瑞都案起源於當年因新瑞都大股東蘇惠珍不滿資金周轉失靈憤而對外爆料後,引起政壇風波,弊情更由當初的新瑞都公司被控超貸、掏空,逐漸牽扯出當時國民黨大掌櫃劉泰英利用黨營事業轉投資、炒股的重重黑幕。

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時任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的立委李全教則召開記者會爆料,公布一張據稱是蘇惠珍於一九九四年十一月支付給當時擔任立委的謝長廷四百五十萬元的支票正面影本,以及簽有謝長廷姓名的收據影本。李全教指出,支票開立的時間正好是新瑞都案提出申請期間,謝長廷應主動說明為何收蘇惠珍的錢?在新瑞都案中又扮演什麼角色?

針對李全教的指控,當時謝長廷指出,新瑞都案和高雄硫酸錏土地重劃弊案,已經打到國民黨黑金勢力最核心的痛點,所以國民黨才會轉移焦點,意圖反撲。謝長廷說,新瑞都案涉及到國民黨主席連戰家族的政治獻金,高硫案牽涉到土地重劃暴利,他更以「兩不三沒有」進行回應,他和新瑞都案「不相干」,也「不可能有任何往來」;他和蘇惠珍「沒有私交」、「沒有往來」,更「沒有任何好處」;後來謝長廷在公辦政見會中也針對此事表示,他又不是神經病,怎麼可能拿紅包還簽收據,他反指國民黨抹黑。會後他並補充說,如果真的有支票存入自己的帳戶,就必定是很單純的正常金錢往來,但他必須先求證清楚再說明,否則會被對手拿來大作文章。當時副總統呂秀蓮對此也痛斥對手陣營在選前最後時刻抹黑謝長廷,就是要讓謝長廷沒有時間辯駁,完全是「烏賊小卷仔」抹黑污衊的作法。

不過,部分媒體更片面引述蘇惠珍談話,指謝長廷四百五十萬元支票是「不義之財」,雖然遭到惡意抹黑,但是選前一日高雄民眾情義相挺,認為新瑞都案「只是懷疑」,而謝長廷在高雄的建設卻是「存在的事實」,因為高雄市民的信任,當年謝長廷拿下超過五成的選票,得以連任高雄市長。

事後蘇惠珍接受民視專訪時,證實四百五十萬元支票是她開給余陳月瑛投資另一個建築個案的保證票,並不是給謝長廷的政治獻金,當時她並不認識謝長廷;四百五十萬元支票共有兩張,沒有開出十張的事實,謝長廷的只有一張。

當時謝長廷競選辦公室發言人姚文智強調,媒體應從蘇惠珍完整發言呈現原意,而非截取蘇惠珍部分主觀推測之詞。姚文智說,選前的種種影射抹黑,應可到此為止,但支持新瑞都案繼續調查。

玉皇宮案 
無政治力介入  檢方不予起訴

二○○三年,高雄市調處查察高雄市議會正副議長賄選案,意外查出玉皇宮竟有二百八十萬元香油錢流入謝長廷市長競選後援會,而且主管寺廟業務的民政局長王文正還與其有五百五十萬元的債務往來,並有十多名市議員收到這間寺廟的捐獻。調查發現,玉皇宮是通過高雄市前民政局長王文正的牽線,用香油錢幫助謝長廷競選市長。

藍營質疑由於玉皇宮違建經過十幾次拆除,整個過程中是否有台灣民代關說或外力介入?而租地、興建違建與玉皇宮捐給謝長廷競選後援會二百八十萬元政治獻金有無對價關係?

法界人士指出,其實當玉皇宮獻金案爆發時,政治獻金法尚未立法,當時政治獻金相關規範在公職人員選舉及罷免法中,個人最高接受捐款數額為十萬元,捐給政黨則可達三百萬元,若謝長廷後援會要得到這筆捐款,必須經過黨部核撥才可能開具贊助收據。

謝長廷表示,有關玉皇宮政治獻金二百八十萬元部分,根據他的記憶和查證,應該一部分或全部是捐到民進黨中央黨部,再由中央黨部撥下來輔選,他強調從政二十多年,一向反對賄選,他是學法律的人,絕不會作犯法的事。

談到玉皇宮主任委員許文良,謝長廷說,許文良長期以來是支持國民黨的,在二○○○年總統大選時,許文良支持連戰,在高雄市議員選舉時,許文良也支持了許多國民黨的議員。至於部分國民黨成員要求謝長廷下台一事,謝長廷說,他們本來就是要他下台。

在繪聲繪影下,當時親民黨籍立委邱毅更指稱檢調人員受到壓力偵辦,還聲稱捐款案除兩百八十萬元已經浮上檯面,還有二○○二年十一月一至三日舉辦並募得兩千多萬元的「高雄道教寺廟嘉年華會」,邱毅說,王文正負責的是寺廟部分,神壇部分由宋七力出面。

另外,當時聯合報也加油添醋報導,並在二○○三年四月九日發表社論「辦到謝長廷腳前的那一條線為止?」四月十九日,聯合報又在玉皇宮政治獻金案後續報導所作圖表中,指稱「高雄發展聯誼會開立四張感謝狀給玉皇宮」,經查證與事實不符,謝長廷決定提出追加控告。謝長廷四月二十一日聲明「沒有人可以用政治來說服我,個人堅信,言論自由不是將事實亂寫的自由。」他將追加控告聯合報涉嫌連續加重誹謗罪,這起攸關人格名譽的訴訟,他絕對貫徹到底。

而後,高雄地檢署檢察長朱楠駁斥玉皇宮政治獻金案受到政治力介入一事。二○○三年十二月四日,喧騰一時的玉皇宮案,檢方偵結不予起訴,當時連任成功的高雄市長謝長廷獲悉後接受訪問時說,這是遲來的喜訊,終於可以還他清白。謝長廷表示,選舉期間,國民黨為了要將他捲入玉皇宮案風暴中,企圖藉以影響選舉;身為政治人物必然要承擔很多的謠言,但他希望這種謠言文化能夠就此打住,不會再在選舉期間出現。

高捷弊案 
老K攻擊抹黑  謝禁得起檢驗

只是,當謝長廷到中央組閣後,藍營還是不放過他,尤其是因二○○五年八月發生的高雄捷運泰勞暴動事件,所衍生爆發的高捷案,更成了藍營攻擊時任行政院長的謝長廷與民進黨的利器。當時引發政治風暴造成勞委會主委陳菊、高雄市代理市長陳其邁接連請辭。之後,包括國民黨籍立委、前高雄市長吳敦義以及目前已入監服刑的藍營爆料天王邱毅結合親中媒體,不斷在高捷案上大作文章,指謝長廷應負全責。

民進黨籍立委徐國勇指出,為什麼會有許多的大型弊案環繞在謝長廷身邊,其實要回溯到司法系統長期是藍軍所掌控,他說,過去在國民黨威權時代,五權都掌握在國民黨手中,等到二○○○年政權和平轉移、綠色執政開啟後,若不談監察、考試兩權,行政權在民進黨手中,而立法權則可以直接接受民意考驗,「行政、立法兩權是最容易反映民意的」,惟獨司法權難以直接用民意檢驗。

徐國勇說,台灣社會長期要求司法獨立,這種期盼過去在國民黨威權時代根本沒有人敢說出口,司法在國民黨執政時期未曾獨立過;民進黨執政後,尊重司法、力求司法獨立,然而,可惜的是在長期受威權體制教化下,現在的司法系統是享用民進黨政府給予的獨立權利,但未真正落實獨立之實,反經常淪為藍營打手,破壞司法尊嚴,「這就是為什麼綠營人士總是容易受到藍軍透過司法來加以掣肘」。

提及高捷案等,徐國勇說,這些議題從謝長廷競選高雄市長以來,已經不只一次被挑起炒作,然而,歷經兩次高雄市長選舉、去年台北市長選舉,甚至日前民進黨內總統初選,謝長廷所被質疑的相關案件,都幾乎已經證明與謝無關,恰好反映出謝是禁得起檢驗的政治人物。

徐國勇指出,這些看起來是弊案的案件,其實多半是由藍營虛擬出的形式上的弊案,「這些破壞的痛苦都將過去,美麗會留下來」,他說,在高鐵通車前,國民黨不斷批評民進黨政府藉此圖利,如今每逢假日高鐵經常是一票難求;至於通車在即的高雄捷運,雖然經過國民黨多年來的攻擊抹黑,但高雄市民仍一心期盼高捷早日通車,他相信一旦年底高捷通車之後,高雄市民將以此為傲。

弊案攻勢 
型塑司法迫害  拉謝化馬壓力

徐國勇強調,面對二○○八,國民黨勢必再祭出「弊案攻勢」,藉此攻擊謝的形象與操守;雖然國民黨一再將謝長廷與馬英九的特別費案進行連結,希望順勢拉謝長廷下水,以化解馬英九的特別費官司壓力,只是,馬英九已被起訴,謝則是已歷經選戰考驗,國民黨若想透過司法迫害的方式來打選戰,人民不會相信,也暴露出國民黨面對謝長廷,似乎已無計可施,「謝馬對決,謝會勝出。」

「很多都是假議題啦!」民進黨籍立委管碧玲則指出,看似很多的司法案件,結果司法都還謝長廷清白,她說,造成近年來盛行以司法案件來攻擊對方的情況,肇因於政治環境;在民主過渡時期階段中,政治的競爭在早期泰半透過意識形態,然而,在國民黨執政時期,為了打擊當時出走的宋楚瑜,便揭露出興票案,發展到用司法案件來質疑政治人物的清廉問題,作為政治競爭的手段。

在這種政治對立的環境下,為官者、出任公職者,官司纏身是很普遍的事,由於外界格外關注清廉問題,管碧玲說,這當然也涉及到檢調對於貪污或是圖利罪的認知。對於國民黨成立打謝小組因應二○○八年大選,管碧玲說,從十年前的宋七力政治獻金案到現在的高捷案、貪污官司,「過程中檢驗政治人格」,事實已經證明,謝長廷是很清白的人,國民黨只是想透過這種手段來模糊馬英九特別費官司。

「這就是國民黨在陳總統國務機要費案上窮追猛打,造成不可收拾、自討苦吃!」管碧玲表示,然而,也因國民黨無限上綱國務費爭議,衍生出特別費案,造成整個態勢陷入僵局,也就是究竟應該如何認定國務費與特別費的爭議,到底是轉型期症候群,或是行政瑕疵還是歷史共業?然而,無論如何,在特別費案上,馬英九的前後不一,確實已讓人看破手腳。

莫須有 
摧毀國家制度  無助司法建立

針對高捷案,管碧玲表示,目前較有爭議的是高捷民辦公開六標是不是適用政府採購法,但國民黨執政時的公共工程委員會已經函高雄市政府表示,不適用政府採購法,許多學者專家也表示不適用政府採購法。

管碧玲說,許多優秀公職人員,在高雄經濟起飛過程中,本於職務促進讓政府與民間攜手合作,推動民間投資公共建設,但因為政治鬥爭,被說成貪污圖利,當事人忍受官司折磨,例如前交通部政次周禮良若沒有遭受高捷案全民公審,今天還在交通部貢獻個人專業。

管碧玲說,高捷案非弊案根本是政治事件;高雄捷運不但進度超前,甚至節省下許多預算,比起台北捷運內湖線與新莊線的進度與鉅額人事費用,差距可說不只以道里計。然而對方陣營因找不到任何弊案攻擊他,便以莫須有罪名誣指謝長廷。

管碧玲指出,高捷案早在二○○一年謝長廷擔任高雄市長任內便有人檢舉,但經過兩年調查,仍無貪污證據,當時還被人質疑檢調涉嫌放水,直至今日,仍然找不出貪污證據。她強調,少數政治人物以自身利益為唯一考量,認為對自己有利的判決為正確,不利的則是錯誤,選擇性尊重司法,此舉不但摧毀國家制度,也無助建立司法信用。

轉貼自新台灣新聞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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