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始蔣介石政權便清楚明白二戰後台灣並未"歸還"中華民國,卻企圖弄假成真,宣稱根據開羅宣言,中華民國擁有台灣主權。
1949年至1958年擔任外交部長,曾參與簽訂《日台合約》(或名之為中日合約)的外交部長葉公超,答立委質詢表明:日本無權將福爾摩沙與澎湖移轉給我們,日本即使想移轉,我們也不能接受。
中華民國外交部對日和約案卷第五十四冊:「舊金山和約僅規定日本放棄台灣、澎湖,而未明定其誰屬,此點自非中日和約所能補救。」
「日台和約」是根據「舊金山和約」來訂定,然,舊金山和約完全沒有提到台灣主權歸屬於國共2黨任何一方。當年陳儀接收了什麼?國民黨何不提舊金山和約?此其罩門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