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給犯錯球員自新的機會
聖山教育 - 建國論壇
作者 陳軍   
2010-01-27

最近台灣職棒打假球的球員陸續被行賄者連環爆,不論A咖、B咖或C咖都不能倖免,而這些背後的球團老闆也都幾乎在消息傳出後的不久同時迅速地予以解職。這些被解職的黃金球員照往例來看,幾乎等同於職棒生涯的終結,對熱情支持職棒的球迷而言,是致命的打擊,對台灣職棒而言更是無法承受的輕,甚至瀕臨解體的命運。

在這種金融海嘯席捲全球的不景氣大環境之下,打假球的高額賄賂是令部份球員難以抗拒的強力誘惑。事情演變至今,讓人心痛之餘,看到因一時誤入歧途而從此葬送職棒生涯的優秀球員也是感到不捨,對台灣職棒的前景更深感憂心。但是吾人認為,就算是聖人,也難免犯錯,從另外一個角度思考,打假球固然可惡,但是一位A咖黃金球員的養成對其個人心血的付出或家庭社會資源的投入而言都是非常辛苦且龐大的,台灣職棒對犯錯球員的懲處是否須有一套比較健全與公平且能兼顧人情義理的制度,對犯行球員是否應視情節輕重及犯後態度的不同而給予不同的處置,而不應一桿子打翻一條船,且一律給予永遠解職,永不錄用之極刑伺候。

十年樹木,百年樹人,畢竟要培養一位優秀的球員不易,要毀掉一位犯錯的年輕人卻很容易,吾人希望職棒及社會應讓一時犯錯,但是仍然非常優秀的年輕球員,在得到適當的懲處之後能有自新自重,重返球場的機會,而非從此將其排除在外,完全抹殺其大好的職棒前途及生涯規劃,當然,累犯例外。果若如此,則台灣職棒甚幸!優秀的年輕運動人才甚幸!

筆名:陳 軍 99/01/11
現任:保護台灣大聯盟中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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