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司法人權死了嗎?
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作者 蔡丁貴   
2009-06-27

南方快報的邱國楨社長邀請我參加一場名稱為「公審陳水扁」的座談會,乍聽之下好像陳水扁犯下天條大罪,而我是蔡守訓的角色,要在流亡政府的法庭之外來一個抄家滅族的公審,我的角色頓時混亂了起來。我告訴邱社長我現在對陳水扁案子的立場,無法茍同流亡政府以司法為追殺異己工具的作為,看到邱社長有了一個座談會的副標題:「台灣的司法人權死了嗎?」我才答應參加座談會。

台灣司法人權在「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的統治下,是死了,而且已經死了很久了。

我過世的父親在我考大學的階段就告誡我,不要選讀法律,不是變成貪官、就是變成污吏,不作貪官污吏,就會窮死。他提醒我:「中華民國」的法院都是「有錢判生、無錢判死」,當時還是在中國黨軍事戒嚴時代。

解嚴了,政黨也輪替了,又再輪替了,法官與檢察官有換過人嗎?當年依附在黨國體制軍事戒嚴獨裁的法官與檢察官有退休換過人嗎?少數窮得可憐的人權律師還是窮得沒有進展。

立法院有將人權的法律條文修得更好嗎?立法委員的素質有更好、更重視司法人權嗎?立法委員犯罪被關進監獄都還可以不必解職照領薪水,這樣的司法不是早就死了嗎?而且死得更難看,更像閻羅王的十八地獄,必須燒紙錢才能通關。

阿扁總統到底犯罪沒有?犯的是什麼罪?特偵組與蔡守訓的合議庭也說不出個所以然。依照我在美國學到的法治經驗,任何人在三審定讞之前都是嫌疑犯,這是無罪推論的法治原則,這是民主法治國家的基本精神。在美國時常看到嫌疑犯的罪嫌似乎非常明顯,只因蒐證的方法不合法律規定,也只能讓嫌犯自由離去。

阿扁總統的個案既沒有充分的起訴證據,卻將嫌犯長期拘押,不同法官以正常的法律見解將阿扁無保釋放,法院卻抽換審案的法官,這個法官卻又明顯是討好中國黨馬英九的法官,很難讓人相信這樣的法官與法院是法治國家的產物,再度印證中華民國是流亡政府的本質。

我的爸爸一定慶幸我聽他的話沒有選讀法律,當上法官或是特偵組的檢察官。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的司法還是沒有起死回生,一直繼續扮演統治者打擊異己的工具角色。

在這個階段,若是以美國法院制度一個陪審團成員的角色,我不認為阿扁總統有罪,應該立即釋放。許多人不願意站出來支持挺扁的理由都是對阿扁總統執政不滿意的見解,這一些都是情緒性的意見,不是法律上有無犯罪的證據,這也証明台灣的司法人權已經死了,不但法院的系統死了,連社會大多數人也缺少進步的法治人權理念。

在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的體制下,審判阿扁總統的案子就像中國改朝換代的政治清算一模一樣。從政治上的角度來看,阿扁總統犯罪的唯一理由,就是他以一個台灣人的身分意外當上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的總統,中國黨為了防止台灣人再度翻身,當然就要殺雞儆猴,凌虐阿扁總統及其全家到死為止,這是現代版滿門抄斬的做法,台灣那裡有司法人權?

流亡政府掛個民主國家的招牌卻是實施帝王體制,怎麼會有司法人權呢?對中華民國流亡政府而言,阿扁總統犯了「篡位」的天條大罪,在21世紀的現代,只能以司法審判作鬥爭的工具,企圖掩耳盜鈴。但是,畢竟這已經是21世紀了,流亡政府的陽謀是不會得逞的,只會更加突顯假道德的虛偽與假法治的荒謬。

人在作,天在看,民意還是無法被欺瞞的。政治人物為了自己的權位,精打細算,不願意站在現代化法治國家的基礎上,站出來替阿扁總統爭取司法人權,我奉勸他們要小心現世報,輪到自己當台灣的最高領導人的時候,敵人的司法殺手就會走近身邊。我們雖然也一樣會對你們伸出援手,但是,流亡政府的司法奴隸制度恐怕也很難令你們脫身。

聲援阿扁總統的案子就是對自己最好的保護,在流亡政府的奴隸制度下,團結所有的奴隸就是最好的保護生存方法,個人的缺失不滿可以等到推翻流亡政府之後再來處理。

此時,依照現有的特偵組提供的證據,明顯不足,蔡守訓不要歹戲拖棚,心存定見,繼續扮演流亡政府小丑法官的角色,應該當庭釋放陳水扁,開啟台灣司法人權的一扇窗子。台灣人萬世子孫會懷念這種歷史性的人物。

Source: 南方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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