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團隊親族 盡是中國資產階級
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作者 自由時報記者鄒景雯/特稿   
2009-07-09

又一個馬團隊重要成員申報在中國置產了!這個政權的主要骨幹似乎不難歸納出兩大共同特色,一是他們早年多半即擁有外國居留權甚至公民身分,二是近年、特別是國民黨八年在野時期,他們高比例的前往中國投資、置產與活動。

所謂物以類聚,這種共同的行為模式,集體的候鳥遷徙,反映出極其類近的生長背景、思想價值。這批雷同度甚高的人掌握權力,主導國家的政策走向,決定你我的生活未來,究竟對以這塊土地安身立命、不走不降的多數台灣公民來說,是否形成不同立足點的利益衝突?恐怕將是國內政治互信能否建立的關鍵。

國民黨馬政府的驚人同質性,從馬英九個人以降,如同水銀瀉地般瀰漫全朝,早年申請外國公民身分或因國家飄搖、生涯規劃、年紀尚輕等各種理由暫且不論;但在投入政途、從事公職、負責眾人事務後,其個人包括家族的動向,就必須接受透明檢驗。就如美國政府晉用人才必舉行冗長聽證、詳密安全調查,隱瞞個人紀錄者甚至以違法究辦,即說明國家與人民利益不容為少數握有公權力者所出賣的嚴重性。

但是我們的政府卻不然,總統的親族在中國辦學校、赴對岸募款拉票,重要國安官員傳出到中國就醫,胞弟受邀前往講學,妻子賣書兼推銷果菜機,軍情首長的女兒到「敵國」就學,不知是誰蒐集誰的情報?至於上下高官親屬到彼岸經商、購屋者,上自副總統,下至談判白手套,外擴到故宮院長,現在連執掌文官銓敘的考試院都淪陷,簡直「族繁不及備載」。若再加上中國所主動贈送的學位、房舍、好處,算一算馬團隊真可以改名「紅朝新貴」當之無愧。

這些在國民黨失去政權時期,立即轉戰中國逐利而居的政治游牧一族,其行其徑在回過頭又要接受台灣官職時,當然必須受到人民監督,但是馬政府的處置卻是屢屢因「自己人」而官官相護,「法無明訂」、「下不為例」正是每次引起社會側目時的託詞,這種有意無意的放水與掩護,已經傷害了社會信賴。而一個廣在中國置私產的政府,與廣大的台灣「無中國資產」階級之間,要沒有矛盾與對立,豈不難上加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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