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罪狀 人權團體要求羅瑩雪無限期下架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民報記者林冠妙   
2014-12-08

八大罪狀 人權團體要求羅瑩雪無限期下架

人權團體8日集聚法務部,控訴羅瑩雪黑心部長的各項罪狀,並以行動劇「教育」羅部長應怎麼做,要求無限期下架。(圖由台灣人權促進會提供)

江宜樺為中國國民黨敗選率內閣「總辭」後,多個人權團體即發表聯合聲明,要求法務部長羅瑩雪碧必須下台,為其罄竹難書的人權罪狀負責,但新任行政院長毛治國上任後,包括羅瑩雪在內的多數閣員均留任,被外界批評是換湯不換藥的「總留」,人權團體今(8)日再度痛批羅未隨其主總辭下台「厚臉皮」,要求黑心部長無限期下架。

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婦女新知、民間司改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及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等團體,在世界人權日前赴法務部舉行「羅瑩雪人權罪狀訴無盡~黑心部長應無限期下架」記者會,控訴羅瑩雪的諸多罪狀,嚴重侵害台灣人權發展,早已不適任,批評毛內閣無視各方意見,執意讓羅瑩雪續任,嚴重背離人民的期盼,要求立刻換個具性別意識、法治觀念和尊重人權態度,落實公平正義理念的法務部長。

人權團體控訴羅瑩雪八大罪狀,包括「恐同症」病入膏肓無藥可醫;通姦罪該廢不廢,假中立、真鴕鳥;個資法名存實亡;上任前夕干預個案,創檢察史新猷;指導辦案,政治霸凌檢察權;一再袒護黃世銘,令檢察體系顏面盡失;用中國的證據斬台灣公民,草率執行死刑;人權「大不走」法治倒退嚕。

主辦單位指出,通姦罪表面上男女皆罰,但實際上對女性較為不利,2013年3月,廢除刑法通姦罪首度在立法院正式提案,來台審查兩公約施行狀況的國際專家也指出刑法通姦罪違反性別平等、侵害性自主,但法務部大玩文字遊戲,對該提出的台灣現況調查或是相關性別評估付之闕如。

人權團體:黑心部長,戕害人權,立即下架

而2010年通過的個人資料保護法,係由法務部大力推動,然在立法過程中,民間的諸多意見皆未被採納,且條文規定不明確,欠缺主管機關,造成各部會亂引法規、迴避政府資訊公開等情事,攸關人民敏感個資的第六條法規,至今尚未宣佈施行日期,造成人民隱私權長期處於空窗狀態,羅瑩雪任內竟還想直接再修法,大開隱私權後門。

民間司改會痛批,羅瑩雪未上任前,就急著對黃世銘洩密案搭建防火牆,昭告天下本案的被告沒有犯意,刷新了台灣檢察史上的干預紀錄。而統一法令之解釋,係檢察總長之職權,但在318佔領行動後,羅部長急於揣摩上意,對各項罪名侃侃而談,不但搶在偵查之前定罪,更嚴重侵犯檢察總長之法令解釋權,成為政治指揮檢察官辦案的最壞示範,還批准黃世銘轉任最高檢察署等等,早已讓檢察總長成為極不光彩的代名詞,嚴重傷害檢察形象。。

廢死聯盟執行長林心怡表示,羅曾表示希望廢除死刑,但她不願意提出替代方案、訂出時程表,唯一的作為是在今年4月草率槍決曾判決無罪、學者專家與民間團體公開聲援的杜氏兄弟,以及已向檢察總長請求提起非常上訴的劉炎國。法務部作為兩公約施行法之主管機關,並負責推動與落實「人權大步走」計畫,但羅部長上任以來,兩公約的落實與推動,已荒廢發草無人問。

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曾正式行文希望會見羅部長,但羅斷然拒絕。主辦單位批評,羅部長不但不管兩公約,甚至在任內繼續推動違反兩公約侵害人權的政策作為,在落實兩公約毫無建樹,甚至大力推動「人權倒退嚕」,侵害弱勢人權,下台只是剛好而已!

如此欠缺基本法治素養、指揮個案偵辦、拒絕依法行政、毫無尊重人民基本權利、一再說謊的法務部部長不下台,難道要縱容其繼續為禍社會大眾、戕害人權?民團要求,羅瑩雪不能再續任,內閣應即刻更換個具有性別意識、法治觀念和尊重人權態度,能落實法律公平正義理念的法務部長!

Source: 民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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