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36個風力電場 對中國工作船開大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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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自由時報 | |
2015-08-20 | |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中國工作船來台施工的國安疑慮未解,經濟部能源局上月又公告三十六個風力發電場址,預計下月開放業者申請,但申請要點並未對中國工作船加以規範,民進黨立委管碧玲質疑,這是對中國放水、開大門,拿台灣自己發展替代能源的資源,替中國培植海工產業;經濟部這麼急著公告,難道是想在政黨輪替前,工程急著發包給中國? 能源局二○一二年通過的「風力發電離岸系統示範獎勵計畫」,試辦三座風場,其中一家業者「福海」以國內無相同規格的工作船為由,去年欲引進中國工作船「華電一○○一號」,引發國安疑慮,被管碧玲踢爆後,交通部一度撤銷來台許可。但今年卻又在馬政府黑箱密件護航下,「華電一○○一號」上月闖關,來台施工。 在示範風場未有成效前,能源局竟又在「華電一○○一號」來台當天,公告「離岸風力發電規劃場址申請作業要點」,並劃設三十六個離岸風力發電潛力場址,開放業者申請,據了解,中鋼、東元、英華威、福海、海洋、台電等都躍躍欲試。 立委批經部︰趕在政黨輪替前發包 根據公告,風場涵蓋台灣西部海岸線,以低潮線到水深五十公尺間為範圍,北起富貴角、南至貓鼻頭,由於彰化、雲林外海一帶,海床隆起、水深較淺、開發區域大、風況也佳,就有二十五個風場集中在此,至於愈往南則風況愈差,風場僅四個。 根據作業要點,業者申請時,須提供飛航、雷達、軍事管制、禁限建、船舶安全、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護區、漁業權及礦業權有關單位的意見書,換言之,業者必須自行與各主管機關先行協調溝通後,才能向能源局申請。不過,條文卻未對引進中國工作船的國安審查做相關規範。 能源局組長蘇金勝表示,台船與中鋼已規劃打造台灣本土的工作船,預計二○一八年完工,而這批新公告的風場,業者籌建還要一段時間,台灣的工作船絕對趕得及,但他也坦言,二○二一年後,兩艘工作船屆時恐不敷使用。 管碧玲指出,「福海」當初在招標文件,也說要用台灣自己的船,結果還是引進中國工作船,經濟部說法是一貫的謊言。除「福海」,另一業者「海洋」也與中國「振華重工」簽約合作,經濟部這麼急著開放,未按部就班,反而讓台灣海工產業落入中國手中。 Source: 自由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