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體法修正三讀通過 「中華奧會」名稱仍維持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民報記者鍾孟軒   
2017-08-31
立法院第三次臨時會三讀通過《國民體育法》。圖/鍾孟軒
立法院第三次臨時會三讀通過《國民體育法》。圖/鍾孟軒

經過三天三夜不斷電表決前瞻預算後,立法院今(31)天處理《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時代力量認為應把「中華奧會」更改為「國家奧會」,但民進黨、親民黨、國民黨支持行政院版本,維持「中華奧會」名稱,中華奧會也擔心,若更改中華奧會名稱,可能被認定偏離我國與國際奧會的協議或憲章,進而影響選手參賽的權利跟機會。《國民體育法》於12時15分三讀通過。

中華奧會上午發出聲明表示,台灣過去因為名稱問題,被排除在亞運門外、也無法參加奧運,以及所有單項運動總會舉辦的國際賽事,直到1981年,中華奧會與國際奧會簽署協議將名稱改為「Chinese Taipei」,才結束長達20年被國際體壇孤立的局面。中華奧會擔心,若處理不當,未來台灣選手可能再度失去國際舞台。

不過時代力量立委林昶佐說,根據國際奧會憲章規定,各國的的奧會名稱都是「國家奧會(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林昶佐也提到,過去幾個月有協會想盡辦法規避新法,派人遊說立委的人,就是必須被改革的人,他們如何打壓、控制選手,對外打壓台灣,呼籲立委「不要與惡魔共舞!」林昶佐表示,單項體育協會透明開放後,可讓有志於改變體育環境的人,加入協會,把長期控制體育資源的人汰除。


時代力量立委林昶佐認為其他國家的窗口皆以「國家奧會」作為名稱,因此更改名稱並不會影響選手參賽。 圖/鍾孟軒

針對奧會名稱,親民黨立委周陳秀霞認為,如果更改名稱沒有差異,為什麼要多此一舉?他表示,《國體法》修法是希望能夠擴大民眾參與和入會的機會,讓專業體育人員能夠擔任協會幹部,並且要求財物透明,訂定體育事務仲裁機制,解決教練、選手和協會之間的糾紛。只要維持行政院版本「中華奧會」名稱,親民黨團也完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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