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豪等3人涉賄 檢提當選無效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自由時報   
2010-01-08

〔記者黃良傑、葉永騫、吳明忠、傅潮標/屏東、苗栗連線報導〕屏東地檢署、苗栗地檢署昨天分別對新當選的屏東第一選區無黨籍縣議員蔡豪、屏東第四選區國民黨籍縣議員郭美玉及國民黨籍的苗栗縣造橋鄉長當選人陳鳳英,提當選無效之訴。

屏檢共提訴七件 資深議員郭美玉也在列

屏檢截至昨天共提起七件當選無效,其中四件議員、三件鄉長,蔡豪是曾任立委的重量級人士,郭美玉則是縣議會最資深議員。

屏檢七件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如下,縣議員當選人蔡豪(第一選區、前立委)、潘連周(第三選區,連任)、郭美玉(第四選區,連任)、洪明輝(第十五選區、新任);鄉鎮市長部分,枋山鄉長當選人溫士源(新任)、萬巒鄉長當選人林子欽(新任)、三地門鄉長當選人許阿桃(新任)。

屏檢指出,蔡豪涉嫌透過大樁腳黃丁木等人,以每票五百元代價向選民行賄,要求投票給蔡豪,檢方舉證樁腳黃嫌拿不出買票錢,應是當選人所提供;郭美玉涉嫌透過大樁腳許春在等人,以每票五百元向選民行賄,要求投票給郭美玉。

蔡豪︰涉賄樁腳並非他的人 郭美玉︰太冤枉

蔡豪昨天喊冤,強調檢方所指涉賄樁腳並非他的人,是新園鄉一位議員候選人的樁腳,六年前參選立委時,這名男子到服務處來當志工,蔡豪不解,檢方沒有傳問他,他也沒有受到任何強制處分,竟然就被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完全無法接受。

縣議員郭美玉昨表示,她清清白白參選,沒有賄選,從選舉到現在檢察官都沒有傳訊她,根本不知道為何被檢方提起當選無效之訴,覺得太冤枉了,希望法官還她清白。

主任檢察官蔡榮龍表示,沒有傳喚當選人即提當選無效,不代表當選人未涉案,也不代表刑事部分未來不會傳,地檢署依法需在一月九日前提出當選無效之訴,況且當選無效屬民事庭,交付法官仲裁是否當選無效,民事判決當選無效,被告只是當不成議員,不會用做刑事偵查證據。

造橋鄉長當選人陳鳳英 苗檢提當選無效

苗檢指出,九十八年十一月底,查獲陳鳳英與丈夫李海南分別在十一月十八日、二十日交付一萬元、三萬三千五百元給樁腳葉步雄、黃寬福,委託二人在苗栗縣造橋鄉平興村、大西村地區,以每票五百元向選民買票,換取鄉長選舉投票給陳鳳英。檢調偵辦後,認定陳鳳英涉嫌賄選,九十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對她提起公訴,昨天再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另外,連任成功的國民黨籍頭屋鄉長徐月蘭因丈夫涉嫌賄選,她也被競選對手陳謝秋香提起當選無效的民事訴訟。

Source: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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