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高案/北市府秘書長楊錫安列被告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自由時報   
2010-10-28

6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 案情向上燒

〔記者林慶川、劉志原、林恕暉/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北市新生高弊案再向上發展!原被列為證人的台北市政府秘書長楊錫安,昨天上午被檢方以被告身分傳喚出庭,檢察官依其曾與得標廠商工信工程往來的電子郵件等關鍵事證,認定他涉與廠商共謀哄抬新生高工程預算達三億餘元,訊後依涉貪污治罪條例中的「經辦公共工程浮報價額罪」,諭令六十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

涉與廠商哄抬3億預算

台北市長郝龍斌昨天對於自己的幕僚長楊錫安被檢方列為弊案被告不願多談,只稱「尊重司法」。郝並在下午宣布,將楊錫安調離秘書長職務。

面對新生高案情向上延燒,郝龍斌昨天表示,他對自己的操守有信心,禁得起外界檢驗,若任何市政工程採購牽扯到他個人操守,他立刻辭職。

郝:尊重司法 將楊調職

據悉,楊錫安在檢方偵訊時說,因新生高多次流標,他有公開邀請廠商來投標,自己三十幾年公務員生涯奉公守法,這次無端捲入這個事件,絕未涉入不法。

不過檢方由掌握事證、物證發現,楊錫安與工信工程來往密切,楊當時擔任北市府採購稽核小組召集人,對此標案負有監督之責,且第七次投標前與工信工程有電子郵件往來,內容談及工程預算價格,楊錫安也曾坦承收過工信電郵,因此認定與廠商合謀哄抬標案底價。

楊與工信電郵談及價格

楊錫安是全案發展至今市府官員層級最高的被告,此外,檢方昨天下午也以無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具保停押三名在押被告,分別是前新建工程處長黃錫薰六十萬交保、前新工處品質管制科長陳智盛三十萬交保、廠商昭淩公司工程師李媺三十萬交保。

本案中楊錫安角色最特別,檢察官本月五日二度搜索北市府時,以保全證據為由,將他列為「法律上第三人」,並直搗他的辦公室,查扣電腦及相關文件,二十日再以證人身分傳訊,楊當時出庭時還信心滿滿向記者強調他是「證人」,但事隔不到一個星期,成了「被告」。

黃錫薰陳智盛李媺交保

台北地檢署昨天傳喚十多人,楊錫安上午九時二十分在律師陪同下抵達,他在三樓偵查庭外等候,發現法警唱名時沒有叫到他,一度上前詢問,法警看了他的傳票,指引他到二樓第四偵查庭,面對記者上前詢問,不發一言。

除了楊錫安,原被列證人的得標廠商工信工程公司董事長陳煌銘、競標廠商皇昌公司董事長江程金、長鴻營造公司前董事長李芳南、長鴻營造副總經理范國璋,也均被改列被告,若加上原本被告新工處副處長林慶釩、前總工程司章立言、昭淩工程顧問公司董事長黃通良,及黃錫薰、陳智盛、李媺等人,本案被告人數已達十一人。

工信董座等4人列被告

由於楊曾擔任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企畫處長,深諳採購案招標流程,檢方派出具工程背景的檢察事務官初步訊問後,再由檢察官陳淑雲複訊。

檢察官中午十二時許諭令楊以六十萬元交保後,律師在下午二時三十分代完成交保手續,楊步出法警室時,面對記者僅指「尊重司法」,媒體詢問全案有無受台北市長郝龍斌指示,楊回答「沒有」。

新生高原本預算金額是十六億五百六十六萬元,檢方質疑工信、皇昌及長鴻三家公司,涉嫌在第六次投標時刻意提高下標金額,之後因標金遠高於底價廢標,市府事後將三家廠商該次的投標金額除以三,算出底價為十九億五千萬元,導致預算提高三億餘元,工信在第七次投標時以十八億五千六百六十萬元拿下標案。

Source: 自由時報

Comment: 這樣子也可交保? Damn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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