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置入行銷/藍版藏伏筆 綠版堵漏洞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自由時報   
2011-01-11

〔記者邱燕玲/台北報導〕立法院本會期將在明天(週三)結束,朝野黨團昨預定協商「預算法增訂第六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立法明定禁止政府置入性行銷,但時間來不及並未討論;由於民進黨團版本把國營事業、政府捐助的法人、政府轉投資事業也納入規範,國民黨團已提對案因應,今天朝野將繼續協商。

朝野今繼續協商

民進黨團提出「預算法增訂第六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內容為要求政府各機關及公營事業、政府捐助的法人及政府轉投資事業等機構執行政策宣傳預算時,不得以置入性行銷方式為之,也不得進行含有政治性目的之置入性行銷行為;各機關執行政策宣導廣告預算應載明機關名稱,並明確標示為廣告。

朝野都有意在本會期完成三讀,但國民黨對政府捐助的法人、政府轉投資事業也納入規範則有意見,已提出對案因應,其內容為「政府編列預算辦理政策宣導,購買媒體時段或版面,應明確揭示辦理或贊助機關名稱,並不得以置入性行銷方式進行」,避開政府捐助的法人、轉投資單位納入規範的問題。

國民黨立委黃義交昨天受訪指出,他贊成要到立法院報告並且接受監督的國營事業單位可以納入規範,至於政府轉投資的機構只是政府有參股,其實等於是一般企業,基於商業競爭,應該尊重其作法,因此,他不主張納入規範。

民進黨團幹事長管碧玲則認為,國營事業、政府捐助的法人、政府轉投資事業最好都入法規範,否則會有破口、漏洞,政府可能會藉由這些漏洞繼續大搞置入性行銷,她呼籲國民黨既然一再宣示不做置入性行銷,就應做得徹底!

Source: 自由時報


 Facebook! Plurk! LINE s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