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有沒有被江國慶?
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作者 郭長豐   
2011-01-31

空軍司令部女童被性侵殺害案發生大逆轉,替冤死者江國慶平反奔走多年的律師強調「司法真的很恐怖,明明有證據,但法官就是不採信,而是採對被告不利且不實的證據」!

「司法真的很恐怖」!這句話也充分表現在陳前總統的司法案件中。以三審定讞的龍潭購地案而言,七名證人中有六人證實購地案與陳前總統無關,「明明有證據,但法官就是不採信」!只有一名被告死咬陳前總統,且其證詞也被相關當事人否定,但是法官就是堅持「採對被告不利且不實的證據」,硬是要定陳前總統的罪。

然而,審理陳前總統被控貪污機密外交款案的法官,則呈現出不同的司法結論。陳前總統一審不但獲判無罪,合議庭更以嚴厲用字批評特偵組的起訴書是「任意拼湊、強加比附,毫無可信之處」。檢方不服,提起上訴後,高等法院仍判陳前總統無罪。合議庭認為,陳前總統出訪所支領的機密外交款,均由外交部主動簽呈依照往例辦理,且陳前總統所支領的款項均依循往例,以領據核銷。此外,合議庭也認為,檢方未提出證據證明陳前總統所支領的款項有剩餘,也無法證明前總統夫人匯往其子在美帳戶的款項,是來自陳前總統的機密外交款,因而仍判陳前總統無罪。這就是法律ABC的「無罪推論原則」,也是扁案發生以來我們一直呼籲的基本要求!

司法是不是真的很恐怖,還要看法官本身的專業與良知。憲法規定法官要超出黨派之外,也給予法官終身職的保障,法官如能秉持專業與良知審理案件,司法不但不恐怖,還可以成為人民正義的屏障。如果法官摒棄專業與良知,自甘成為政治鬥爭的工具,那司法就真的很恐怖了!

(作者為台灣北社社員,台灣社監事)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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