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恒煒專欄】何止捅?這是斬首!
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作者 金恒煒   
2011-02-08

根據BBC中文網站二月三日的報導,菲律賓破獲兩岸共組跨國詐騙集團,「馬尼拉在北京要求下」,重點是,「將十四名台灣籍嫌犯遣送中國」。在菲涉嫌犯罪的台灣人,竟而直接送到中國而不是送回台灣。這意味什麼?中國是台灣宗主國,菲律賓的作為是中國在國際法上大玩「一中原則」的第一個「範例」,難怪中國駐菲律賓大使公開宣稱「這是重大外交成果」。

中國與菲律賓之間簽有引渡條約,將十名在菲有犯罪之嫌的中國人引渡回中國,這是依法行事,有什麼可大書特書炫耀為「重大外交成果」呢?所謂「重大外交成果」就是成功的要求菲國把十四名台灣人交付給訂有引渡條約的中國,換句話說,台灣已成為中國的一部份,否則台灣人如何會送到中國去?

菲律賓在案發後的五天,官方才發佈公開聲明;聲明中毫不避諱的說,菲方是依「受害人是中國人,共犯也為中國人,以及本案在中國可以得到最妥適解決等考量,決定了遣送的動作。」所以十四名台灣人不是台灣人,而與十名中國人一樣屬於中國的管轄之下的中國人。話說得夠白了罷。

還不止於此,聲明中又說,中國和菲律賓簽有引渡條約,以及,重點又來了,「菲方了解兩岸簽訂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云云。那麼「兩岸協議」的位階當然在中菲「引渡條約」之下,台灣被矮化成一省之外,還有什麼?何況,兩岸即使訂有協議,關菲律賓何事?再說,為什麼二十四名涉嫌人不送台灣,再依兩岸協議,由台灣遣送十名中國人回中國?更重要的是,台灣是法治國,中國是人治國,「最妥適」的解決國家絕對是台灣而非中國,為何捨台灣而就中國?而且為何半夜三更,用偷偷摸摸的方式把一干人犯送去中國?菲律賓屈從中國,蔑視、鄙視台灣,完全是司馬昭之心。

台灣受到羞辱,還不是問題,問題的嚴重性在台灣主權透過中菲兩國的合縱已消失殆盡了;台灣不再是主權國,在國外一旦有台灣人涉嫌犯案,依菲律賓之前例,全部可以移送中國究辦,台灣政府已沒有置喙的餘地了;在「一中原則」下,台灣完全棄甲卸兵,所以「外交休兵」就是休在「一中原則」;中國的重大外交成果,是真實不二的呈現出來。菲律賓「犧牲台灣、完成中國」,早把台灣的報復計算在內了,台灣已被「一中」罩死,菲律賓豈會不知?菲律賓連口頭道歉都沒有,台灣撤代表、停簽證,有啥屁用!

閣揆吳敦義在事發後不知是故意裝不解或是有意轉移焦點,接受訪問時質疑:「為何捅我們?很不能理解!」何止「捅」?這是「斬首」。中國為了達成「一中原則」,勢必要威逼各國取消台灣的主權,而ECFA簽下的「打擊犯罪與司法互助協議」,使台灣成為搖尾乞憐的中國哈巴狗。只要台灣人犯送到中國,中國主權即已宣告完成,接下來當然可以順台灣之請,查明犯罪過程,甚至宣判之後,再把人犯送回台灣;退一萬步講,就算儘快把人犯遣送台灣,中國也拿到所有要拿到的。

中國打了大勝仗,台灣輸到土、土、土;中國在ECFA上大大讓利,在國際上連本帶利拿回來,「一中原則」從兩岸共識走向國際共識,才是可怕。說到底,菲律賓只是幫凶,中國才是元凶。「馬統」政府到現在還裝聾作啞,還在裝肖,只把帳算在菲律賓頭上,沒有向中國嗆聲不說,甚至依著中國的方程式,一步一步替中國解題。

中國「讓利」的結果,終於在「主權」上賺回來。(作者金恒煒現任《當代》雜誌總編輯)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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