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統論陰魂不散
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作者 自由時報/自由評論   
2011-02-19

馬英九總統接受「一中原則」,規定官方一律稱「中國大陸」或「大陸」,不許稱「中國」,但是,在「一中原則」下,台灣成了「中國」的一部分,台灣人民選出的總統,豈不成了中國的「部分總統」?

馬英九主張「一中各表」,並以「憲法一中」做為表述,根本就是在接續陳腐的「法統論」,國民黨政權過去以一九四七年在中國南京制定的憲法為「法統」,自稱代表全中國的「法統」,領土包括大陸、台灣、蒙古。

國民黨仗著「法統論」,獨裁統治桎梏台灣多年,「萬年國會」長年不改選、總統不許人民直選…,種種反民主惡行,背後都有法統論的幽靈作祟!

回顧台灣民主化歷程,法統論曾是一大障礙,二十年前,馬英九等反對總統由台灣人民直選的「委選派」,曾要求國會設「大陸代表制」入憲,所幸台灣人民民主意識覺醒,才沒讓委選派得逞!

在國會、總統都由台灣人民直接選舉後,基於主權在民原則,台灣成為一個主權獨立的新興民主國家,反民主、自稱代表全中國的荒謬法統論才漸沉寂,不過,仍陰魂不散。

主張一個中國、終極統一的馬英九政府重掌政權後,「一中各表、憲法一中」可說就是法統論借屍還魂的「新法統論」。比舊法統論更糟的是,在馬的新法統論下,台灣成了「中國」的一部分,台灣人民選出的豈不成了中國的「部分總統」?

「部分總統」其實就是「特首」,矮化台灣、踐踏民主、侮辱人民,莫此為甚!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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