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珍的珠寶 沒時間表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自由時報   
2011-02-26

〔記者林慶川/台北報導〕前總統陳水扁雖已因龍潭等案入監服刑,但後續仍有犯罪所得及併科罰金待追繳,台北地檢署已全面清查扁家財產結束,並依法查扣。據悉,檢方將先由已查扣的「海角七億」中追繳不法所得,若不足,再拍賣所查扣的動產、不動產。

針對外傳檢方打算拍賣珍的珠寶、裸鑽,及珍目前所居住的高雄「人文首璽」,檢方強調,目前尚未達到拍賣階段,也未設定拍賣時間表。

扁珍夫婦因龍潭案及前一○一董座陳敏薰「買官」案,分判刑十七年六月確定,二人判決確定的併科罰金是新台幣三億零八百萬元,已沒收的犯罪所得為:扁珍共一千一百九十萬美元,陳敏薰案的新台幣一千萬元。

不過,扁目前尚有國務機要費案等多件官司尚在審理中,其中,依照國務費案的一審判決認定,扁的犯罪所得是新台幣一億零七四二萬八○九五元,至於南港案的犯罪所得則是二七三萬五五○○美元。二次金改案的認定犯罪金額是台幣六億元。

台北地檢署估計,扁家目前尚有多件官司尚未確定,不過,初估待追繳的金額高達十五億元以上,因此,決定與特偵組協調後,先由海角七億中追繳不法所得,至於罰金部分,待判決確定後再行處理。

金改案 珍請假未出庭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高等法院昨審理二次金改案,傳訊被告吳淑珍出庭,她委託律師替她請假,律師陳國華轉述說,前晚吳淑珍打電話告知從十八日被發監、評估,確定不適合服刑返家後,身體就不舒服,還有血便情形,目前身體仍虛弱、感冒,無法出庭,因此昨臨時向高院合議庭請假獲准;下午庭訊僅花五分鐘就結束,創下扁案開庭最短紀錄。

Source: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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