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家三億資產 最高院判不准查扣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自由時報   
2011-03-04

〔記者項程鎮、林俊宏、郭芳綺、周敏鴻/綜合報導〕特偵組認為扁家在二次金改案中不法所得六億元,向法院聲請查扣扁家在台灣近三億元財產,遭高等法院駁回,特偵組日前向最高法院抗告,最高法院昨仍駁回抗告,全案確定。

高雄市議員陳致中昨天表示,尚未收到法院裁定通知,將透過律師求證此事,能把動產及不動產還回,他當然高興。對於扁家四千多萬元現金,以及七筆不動產遭特偵組凍結,陳說,本來就沒有任何理由可以扣押,尤其不動產包含了台南官田祖厝、高雄人文首璽,是其阿嬤及媽媽現在的住所,如果被拍賣掉了,她們要住到哪裡去?

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對此表示,法院昨天的裁定影響不大,因為台北地檢署已根據法院判決,將扁家已定讞的龍潭案、前一○一董座陳敏薰案部分,依法定職權對扁家資產進行扣押,不過收到本案最高法院裁定書後,仍會研議法院見解。

最高法院指出,扁家海外資產已被查扣六億餘元,檢方可依扁、珍兩人有罪確定部分,依刑事及民事訴訟法規定,直接執行扁家海外資產六億餘元收歸國庫,不用再查扣在台三億元財產。

特偵組查扣扁家在台財產,包括房地產二億二千多萬元、定存四千八百萬元及二千四百餘萬元股票,其中房地產為扁珍的台北民生寓所、寶徠花園廣場住宅、扁在台南官田老家的四分之一持分等七筆不動產。

前總統陳水扁的女兒陳幸妤昨天下午到台北監獄探視陳水扁,她說,其父親的病情目前都仰賴藥物控制。

Source: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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