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富銀代理市庫 綠:馬涉瀆職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自由時報   
2008-02-21

〔記者黃忠榮、洪敏隆/台北報導〕台北市議員簡余晏、李慶鋒昨天再質疑馬英九於卸任台北市長前,在沒遴選、沒招標、沒簽約情況下,於二○○六年十一月三十日直接下令由台北富邦銀行擔任「代理市庫」,將全部市產存進台北富邦銀行,且六十億元以下存款都不必計息,加上雙方迄今都沒有簽訂契約,明顯涉嫌違法。他們將就北富銀合併過程種種問題,告發馬英九涉嫌貪瀆及瀆職等罪嫌。

沒遴選沒招標 也沒簽約

簡余晏等在記者會中批評,馬英九任台北市長時,坐視北銀未資產重估,且編列四十五億元呆帳壓低北銀帳面價值後併給富邦金控。更離譜的是,馬竟然在卸任市長前,不避嫌的在沒遴選、沒招標、沒簽約情況下,指定由北富銀代理市庫,將市府四百多個機關學校公款全存進北富銀,平均每月存款高達六、七百億元。

卸任前做決策 疑有內情

他們指出,二○○五年七月一日,北市議會跨黨派議員一致反對將市庫交給北富銀而退回市府的案子,馬當時聲稱不提覆議,會重辦遴選,議會一直以為馬英九會辦理遴選,但馬卻在隔年十一月卸任前,直接下令由北富銀擔任代理市庫。

馬違反採購法 近日告發

簡余晏等質疑,馬英九為何要違反政府採購法做這麼多事情?為何在「看守小內閣」時做此決定,而不交給下任市長郝龍斌處理?馬與富邦蔡家做了什麼交易?

簡余晏說,市府至今未和北富銀簽訂契約,明顯違反政府採購法,未經公開招標程序即指定特定業者從事業務,涉嫌圖利富邦,放任市產縮水,她將於近日告發馬英九涉嫌瀆職。

另針對市府指稱市庫存款六十億元以下,市府必須支付管理服務費給北富銀一事,簡余晏昨天稍晚受訪時表示,她還曾聽市府官員說過卅九億元的版本,但在市府所提供給她的契約當中,根本沒有這項規定。她並批評,市府該按規定做卻未做,因為依照議會九十二年六月通過的「台北市市庫代理銀行遴選及委託自治條例」,明文規範評選機制、評選委員會組成等條文,馬英九卻不願遵守自治條例遴選,也不願依政府採購法來公開招標遴選市庫銀行。

詳情請看簡余晏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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